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的通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全新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6.03.01•【文号】总工发[2006]14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总工发[2006]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会资产监管体制,全总第十四届书记处第四十次会议研究决定,组建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总管委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总管委会的监管范围全总管委会是经全总书记处授权,代表全总监督管理全国工会企事业资产的专门机构。
负责对各级工会举办的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职工学校、工会干部学校、工人报刊、疗休养院(所)、海员俱乐部、旅行社、互助合作事业和其它经济实体的资产管理、经营管理和发展改革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
同时,作为全总本级企事业出资人代表,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对全总本级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人日报社、中国工人出版社、中国职工国际旅行总社、中国职工之家、全总文工团、全总北戴河疗养院、全总青岛疗养院、中国职工服务中心、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中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全总管委会及其执行机构的职责全总管委会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工会资产监管的目标任务及规章制度,听取执行机构的工作汇报。
全总管委会不审批、审核具体的资产项目报告。
全总管委会的执行机构为全总事业发展部。
全总管委会对全国工会企事业资产监管和全总本级企事业出资人的职责由全总事业发展部负责履行。
全总事业发展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国工会企事业资产的监督管理。
工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04-01 15:17 来源:皋兰审计普法总工办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09]4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2009年10月28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doc

吉林省总工会文件吉会组字[2010]17号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全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这个意见精神和全总《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意见》(省总已转发)各地、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自查,突出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情况。
于l 2月1日前报送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l、会员评家、建家工会主要做法、工作思路、保障措施、激励机制等,进展及成效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2、本地、本单位开展会员评家、建家两项活动分别在不同类型基层工会、不同所有制企业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多少;3、推荐1—2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亮点的基层工会。
二、建立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年五月末、十一月末前报送一次本地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自查工作,在深入调查、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数据、有分析的自查报告,力求翔实,有针对性。
要高度重视建家与评家工作,将其作为推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两个普遍”的重要载体,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抓好,为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总工会组织部2010年11月1日主题词:转发职工之家建设意见通知吉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日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10]29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2010年5月26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劳模疗休养基地实施方案

劳模疗休养基地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不断增加,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福祉,我们决定建立劳模疗休养基地,为劳模提供一个放松身心、恢复体力的场所。
二、基地位置。
劳模疗休养基地将选址于风景秀丽、空气清新的郊区,距离城市中心约1小时车程。
基地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理想的放松休养之地。
三、基地设施。
1. 住宿设施,基地将建设舒适的客房,每间客房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暖气等设施,确保劳模们有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2. 休闲娱乐设施,基地内将建有健身房、游泳池、篮球场等休闲娱乐设施,劳模们可以在这里尽情放松身心,锻炼身体。
3. 医疗保健设施,基地将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团队,提供全天候的医疗保健服务,确保劳模们在休养期间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照顾。
四、休养项目。
1. 体育锻炼,基地将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如晨跑、瑜伽、游泳等,帮助劳模们放松身心,增强体质。
2. 康复理疗,基地将提供按摩、SPA、针灸等康复理疗项目,帮助劳模们缓解工作压力,舒缓疲劳。
3. 文化娱乐,基地将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书画展览、音乐会、文艺表演等,丰富劳模们的业余生活。
五、管理与服务。
1. 基地管理,基地将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基地运营顺利。
2. 服务保障,基地将提供24小时的安保服务,确保劳模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还将提供专业的饮食服务和客房清洁服务,为劳模们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六、宣传推广。
为了让更多的劳模了解和使用我们的疗休养基地,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推广,如制作宣传册、举办推介会、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等,提高基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七、总结。
劳模疗休养基地的建立旨在为劳模提供一个放松身心、恢复体力的场所,帮助他们更好地调整状态,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将不断优化基地设施和服务,为劳模们打造一个温馨舒适的休养天地。
希望广大劳模们能够积极利用基地,享受休闲时光,提升生活质量。
申华集团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办发和河北省总冀工发的通知

申华集团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办发和河北省总冀工发的通知申华集团各单位工会: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和河北省总工会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冀工发〔2018〕18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2、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申华集团有限公司工会2018年7月30日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总和省总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按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工会经费。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预算调整)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大型国有企业员工“六位一体”疗休养体系浅析

CULTURE 大型国有企业员工“六位一体”疗休养体系浅析任国强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工会摘 要 文章以某大型国有企业组织开展的员工疗休养活动为案例,分析了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介绍了“六位一体”员工疗休养体系及开展成效,从而更好地落实技术工人疗休养权利,提高技术工人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出国有企业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六位一体” 员工疗休养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3)30-141-04一、开展背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等精神,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2019〕21号)和《关于深入开展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劳动模范、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坚持面向基层一线,逐步扩大优秀技术工人参与休疗养活动的覆盖范围,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二、存在的问题1.疗休养制度不健全。
一是较多国有企业虽然每年组织员工外出团建或疗养,但制度上对疗休养活动的对象、标准、时间、经费渠道等没有明确,造成疗休养活动不规范,制度依据不健全。
二是部分国有企业虽有疗休养制度支撑,但疗休养形式单一,覆盖职工少,未形成疗休养体系,对多数员工没有起到激励作用。
三是少数国有企业没有建立疗休养相关制度,没有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员工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2.疗休养标准低、范围窄。
A国有企业员工符合疗休养条件的仅有劳动模范,疗休养标准为400元/人·天,疗休养时间最多为5天,而一线员工不能享受疗休养。
部分企业的一线员工可以参加疗休养,但标准较低,一般为200元/人·天,疗休养时间最多5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的通知
2007-7-9 workerres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积极组织劳动模范疗休养是工会多年坚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模范疗休养工作,促进工会疗休养院所的建设,全总决定建立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现有工会疗休养院所的基本状况,拟选择一批地理位置适合、设施条件和管理服务较好的疗休养院所作为劳模疗休养基地。
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分批进行验收、命名
和挂牌,第一批设立10个基地。
二、劳模疗休养基地要选择在交通便利,自然环境优美的地区。
基地要实现园林化,要有较强的接待能力和较好的疗休养设施,具备良好的标准客房和娱乐、休闲等配套条件,床位在150个以上;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能够为劳动模范提供质量较高的疗休养服务和身体健康检查服务。
疗休养院所未实行托管、整体出租与承包和改变服务方向。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于2004年9月底之前,将设立劳模疗休养基地的申请报告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标准的相关材料,报全总保障工作部。
全总保障工作部会同经济工作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工会疗休养院进行审核、报批,经批准后配挂统一的“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匾牌
四、所在地工会要对劳模疗休养基地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组织自查和互查,全总保障工作部会同经济工作部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凡是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因管理不善接待工作出现重大事故,或者因接待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劳模疗休养基地资格。
五、各地工会应积极组织劳动模范到工会疗休养院所进行疗休养活动。
同时,在资金和物质条件方面给予适当的扶持,支持和帮助疗休养院所特别是劳模疗休养基地的建设,不断提高为劳动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提供疗休养服务的水平。
附: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验收标准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