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培训——烟草专卖法培训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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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PPT课件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概念和种类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领和发放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8页/共81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概念和种类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概念 烟草专卖许可证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准许特定的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从事有关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证明文书。属于行政许 可。
第9页/共81页
烟叶调拨的管理体制 • 烟叶调拨的管理体制
重要
1. 烟叶商品的调拨供应计划施行中国烟草总公司、省级烟草公司和地市级烟草公司 三级管理体制。
2. 参与烟叶调拨经营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 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烟叶网上交易资格的市州级以上烟叶产区烟草公司; 参与烟叶调拨加工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 草专卖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烟叶网上交易资格的烟草加工公司。
• 烟原则 4. 分级核发原则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专卖许可 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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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制度检察机关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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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的含义
烟草是指烟草专卖管理的对象,即于烟草有关的产品及专用材料和专用 机械。
《烟草专卖法》中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烟卷、雪茄烟、烟丝、 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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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的含义
• 卷烟 • 雪茄烟 • 烟丝 • 复烤烟叶 • 烟叶 • 卷烟纸 • 滤嘴棒 • 烟用丝束 • 烟草专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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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概念和种类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概念 烟草专卖许可证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准许特定的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从事有关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证明文书。属于行政许 可。
第9页/共81页
烟叶调拨的管理体制 • 烟叶调拨的管理体制
重要
1. 烟叶商品的调拨供应计划施行中国烟草总公司、省级烟草公司和地市级烟草公司 三级管理体制。
2. 参与烟叶调拨经营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 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烟叶网上交易资格的市州级以上烟叶产区烟草公司; 参与烟叶调拨加工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 草专卖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烟叶网上交易资格的烟草加工公司。
• 烟原则 4. 分级核发原则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专卖许可 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第13页/共81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制度检察机关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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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的含义
烟草是指烟草专卖管理的对象,即于烟草有关的产品及专用材料和专用 机械。
《烟草专卖法》中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烟卷、雪茄烟、烟丝、 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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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的含义
• 卷烟 • 雪茄烟 • 烟丝 • 复烤烟叶 • 烟叶 • 卷烟纸 • 滤嘴棒 • 烟用丝束 • 烟草专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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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培训烟草专卖法培训pptppt课件

04
卷烟市场营销策略及技巧
卷烟市场需求分析与预测
了解卷烟市场需求的 基本特征,包括需求 的多样性、动态性和 可诱导性。
运用市场调研和数据 分析方法,对卷烟市 场需求进行准确预测 。
掌握卷烟市场需求的 影响因素,如人口因 素、经济因素、社会 因素等。
卷烟品牌传播与形象塑造
理解品牌传播的重要性和 卷烟品牌传播的特殊性。
对未来烟草行业发展的思考
01
加强烟草专卖法的宣传和培训
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专卖法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烟草专卖法
的认知度和遵守意识。
02
完善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系
不断完善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烟草市
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03
推动烟草行业转型升级
积极推动烟草行业转型升级,加强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
03
烟草税收与价格管理
烟草税收制度及改革方向
01 现行烟草税收制度概述
包括消费税、增值税、烟叶税等税种。
02 烟草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推进消费税改革,提高卷烟消费税税率,减少低 价烟的生产和销售。
03 烟草税收与公共健康
探讨烟草税收对公共健康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 税收手段减少吸烟对社会的危害。
卷烟价格形成机制与调控政策
通过以上内容的培训, 使学员全面了解烟草专 卖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提高烟草行业从业人 员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 识,促进烟草行业的健 康有序发展。
02
烟草专卖品管理
烟草专卖品范围及分类
卷烟
雪茄烟
烟丝
复烤烟叶
烟叶
烟草专卖品范围及分类
卷烟纸
其他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用机械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x2024新版

消费者权益保护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烟草专卖局将积极受理 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 益。
涉及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
涉及烟草制品的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对于此类行 为,烟草专卖局将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2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种类及申请条件
01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适用于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的企业,申请条件包括具备法定资格、符合
烟草专卖品生产计划和产业政策等。
02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适用于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企业,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经营烟草
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等。
超范围经营
超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销售烟草制品的 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对于此类行为,烟草专卖局将责 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处罚措施
对于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除了上述的取缔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措施外,还可能面临责令停 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更严厉的处罚。
审批
经审核,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 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 颁发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公示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 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许可证变更、延续与注销
变更
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 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 续。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烟草专卖局将积极受理 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 益。
涉及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
涉及烟草制品的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对于此类行 为,烟草专卖局将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2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种类及申请条件
01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适用于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的企业,申请条件包括具备法定资格、符合
烟草专卖品生产计划和产业政策等。
02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适用于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企业,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经营烟草
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等。
超范围经营
超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销售烟草制品的 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对于此类行为,烟草专卖局将责 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处罚措施
对于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除了上述的取缔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措施外,还可能面临责令停 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更严厉的处罚。
审批
经审核,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 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 颁发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公示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 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许可证变更、延续与注销
变更
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 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 续。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烟草专卖局培训课件:《烟草专卖法

销售许可
01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只有具备相应资质
的企业才能从事烟草专卖品的销售。
销售渠道管理
02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渠道进行管理,确保销售渠道合法、规范
。
销售价格监管
03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价格进行监管,防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
等行为。
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监管
进出口许可
对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只有具备相应资质 的企业才能从事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
02
烟草专卖制度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
生产管理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
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的生产实行统 、销售烟草专卖品,禁 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
销售管理
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的销售实行统 一管理,对烟草制品的销售企业进行 监督。
烟草专卖局培训课件《烟草专卖 法》
目录
• 烟草专卖法概述 • 烟草专卖制度 • 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 烟草专卖品的监管 • 烟草专卖法的法律责任
01
烟草专卖法概述
烟草专卖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烟草专卖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烟草专卖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对烟草专卖品实行垄断经 营、统一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点主要包括:专卖品的范围明确、经营 权由国家垄断、管理措施严格等。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 和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零售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 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等。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培训-61页推荐精选PPT

• 专卖监督管理科(股)和稽查队。
• 专卖监督管理科(股)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 作,具体负责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 的生产经营行为,处理涉烟违法案件,受理、审核、发放本行政 区域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完成县局领导和上级专卖管理部门 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 稽查队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打击制售假冒、走私卷烟违法行为,调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涉烟 违法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 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 烤烟叶。
烟草专卖体制
• 政企合一:自1984年1月成立国家烟草专卖局以来 ,各级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采取一套机构、两 块牌子的运作方式。
• 双重领导,以上一级为主: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 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 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烟草专卖管理机构和职责
• (一)烟草专卖局的机构设置: 1)国家烟草专卖局; 2)省级烟草专卖局; 3)市级烟草专卖局; 4)县级烟草专卖局;
(二)烟草专卖管理机构的职责:
• 1、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职责: (1)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制定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对全国烟草行业产业政策、计划、价格进行宏观调控、行政监督 。 (3)负责制定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及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检查 证的审批、发放、管理办法。 (4)监督检查烟草专卖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执行《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 例》情况,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案件。 (5)组织国家有关部门、打击烟草专卖品的投机倒把、走私、贩私活 动。 (6)领导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审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决定下一级 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及直属机构领导人员任免。 (7)依法管理烟草行业的对外贸易、合作和交流,监督所签涉外经济 合同。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事项。
烟草专卖管理知识培训PPT课件

.
15
• 第十四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六条 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 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 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
.
14
•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
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 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 第九条 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行 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格式文本。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 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第十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 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停 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等。
卖机构的管理和检查。1963年8月和1978年4月国务院又两次颁发关
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继续贯彻执行酒类专卖的方针,
以指导酒类生产、调剂供求、节约粮食,防止私酿、私卖,保证国家收
烟草专卖课件

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04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与处理
CHAPTER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概述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定义
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的过程。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重要性
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打击假冒伪劣烟草产品。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包括当 事人陈述、证人证言、
烟草专卖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烟草专卖概述 •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 •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与处理 • 烟草专卖教育与培训 • 烟草专卖未来发展展望
01 烟草专卖概述
CHAPTER
烟草专卖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制品的 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实行专 卖管理和许可经营的制度。
青少年吸烟预防策略
介绍青少年吸烟的危害,提出预防青少年吸烟的措施和建议。
烟草专卖培训的实践与效果
培训形式多样
通过讲座、培训班、网络课程等 多种形式开展烟草专卖培训。
培训内容实用
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实用 性和可操作性。
培训效果显著
通过培训,公众对烟草专卖法律法 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好地 识别假冒伪劣烟草产品,有效防止 青少年吸烟行为。
物证等。
现场检查
对涉案场所、物品进行 检查,核实违法事实。
案件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 涉案行为进行定性,确
定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决定
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 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
罚决定。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程序与方法
调查程序
对涉案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 关证据,制作调查笔录。
处罚决定程序
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相应 的行政处罚决定。
04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与处理
CHAPTER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概述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定义
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的过程。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重要性
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打击假冒伪劣烟草产品。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包括当 事人陈述、证人证言、
烟草专卖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烟草专卖概述 •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 •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与处理 • 烟草专卖教育与培训 • 烟草专卖未来发展展望
01 烟草专卖概述
CHAPTER
烟草专卖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制品的 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实行专 卖管理和许可经营的制度。
青少年吸烟预防策略
介绍青少年吸烟的危害,提出预防青少年吸烟的措施和建议。
烟草专卖培训的实践与效果
培训形式多样
通过讲座、培训班、网络课程等 多种形式开展烟草专卖培训。
培训内容实用
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实用 性和可操作性。
培训效果显著
通过培训,公众对烟草专卖法律法 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好地 识别假冒伪劣烟草产品,有效防止 青少年吸烟行为。
物证等。
现场检查
对涉案场所、物品进行 检查,核实违法事实。
案件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 涉案行为进行定性,确
定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决定
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 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
罚决定。
烟草专卖案件查处的程序与方法
调查程序
对涉案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 关证据,制作调查笔录。
处罚决定程序
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相应 的行政处罚决定。
烟草培训——烟草专卖法培训pptPPT课件

修改后的第四十二条是:“人民法院和处理 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私分没收的 烟草制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 人员购买没收的烟草制品的,责令退还,可 以给予行政处分”。
2020/3/18
16
修改原因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 已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 赂罪的补充规定》纳入到“贪污贿赂罪” 专章中。因此,自新《刑法》生效时起,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 罪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2020/3/18
21
第四、下位法不需要随之变更
在烟草专卖法的下位法中没有引用或者涉 及这次烟草专卖法修改的五个条款,因此 既不影响下位法的执行,也无需对属于下 位法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其三个行 政规章再作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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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总结: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第四十条 第一款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一部分2020313为了有效解决新旧法律冲突问题200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59件国家法律中涉及法律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法律和法律解释中关于征用的规定法律中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法律中引用其他法律名称或者条文不对应的规定等五个方面的相关规定统一进行了集中修改
2020/3/18
17
第三部分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意义
2020/3/18
18
第一、烟草专卖体制不受影响
这次烟草专卖法的修订,主要是调整与 国家新的法律规定冲突的部分规定内容, 丝毫不影响国家继续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也不会影响现行的烟草专卖体制。
2020/3/18
19
2020/3/18
16
修改原因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 已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 赂罪的补充规定》纳入到“贪污贿赂罪” 专章中。因此,自新《刑法》生效时起,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 罪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20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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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下位法不需要随之变更
在烟草专卖法的下位法中没有引用或者涉 及这次烟草专卖法修改的五个条款,因此 既不影响下位法的执行,也无需对属于下 位法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其三个行 政规章再作相应的修订。
20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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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第四十条 第一款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一部分2020313为了有效解决新旧法律冲突问题200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59件国家法律中涉及法律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法律和法律解释中关于征用的规定法律中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法律中引用其他法律名称或者条文不对应的规定等五个方面的相关规定统一进行了集中修改
2020/3/18
17
第三部分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意义
2020/3/18
18
第一、烟草专卖体制不受影响
这次烟草专卖法的修订,主要是调整与 国家新的法律规定冲突的部分规定内容, 丝毫不影响国家继续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也不会影响现行的烟草专卖体制。
2020/3/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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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应当注意的问题
引用《烟草专卖法》一定要引用新的 修改过的《烟草专卖法》,不能再引 用老的《烟草专卖法》了。法的统一 性、公开性、权威性的问题一定要注 意。
PS:此次修改并未涉及到烟草专卖实施 条例的修改
第二部分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一)将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的“投机倒 把罪”改为“犯罪”
(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依照关于惩 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改为“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
修改后的第四十条第一款是:“走私烟草专 卖品,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走私烟草专卖品,数额不大, 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 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四)将第四十一条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条 例的规定”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修改后的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是:“倒卖 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 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修改原因是:1997年《刑法》修订 时取消了投机倒把罪这个罪名,而将 原来投机倒把罪所调整的行为重新规 定到了非法经营罪中。
烟草培训——烟草 专卖法培训
主要内容: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背景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意义
第一部分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背景
背景
为了有效解决新旧法律冲突问题,2009年,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59件国家法律中涉及 “法律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 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法律和法律解释中 关于征用的规定”、“法律中关于刑事责任 的规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法律中引用 其他法律名称或者条文不对应的规定”等五 个方面的相关规定,统一进行了集中修改。
(二)将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的“比照刑 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改为“依照刑 法有关规定”
修改后的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是:“伪造、 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 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 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
修改原因是:《刑法》在1997年修订后, 已经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 件、印章以及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专卖物品等行为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 条、二百八十条中调整,因此无法再按照 《烟草专卖法》原来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 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执行。
修改后的第四十一条是:“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 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 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 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 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 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修改原因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同时废止。因此,不能再按照 《烟草专卖法》原来的“依照《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执行。
第四、下位法不需要随之变更
在烟草专卖法的下位法中没有引用或者涉 及这次烟草专卖法修改的五个条款,因此 既不影响下位法的执行,也无需对属于下 位法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其三个行 政规章再作相应的修订。
总结: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一款 第一款
修改原因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 已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 赂罪的补充规定》纳入到“贪污贿赂罪” 专章中。因此,自新《刑法》生效时起,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 罪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部分
《烟草专卖法》修改的意义Biblioteka 第一、烟草专卖体制不受影响
这次烟草专卖法的修订,主要是调整与 国家新的法律规定冲突的部分规定内容, 丝毫不影响国家继续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也不会影响现行的烟草专卖体制。
END
谢谢各位领导同仁! 敬请批评指正!
第二、烟草行业原有生产经营秩序不受影响
这次修改不涉及烟草专卖法关于烟草行业 正常生产经营方面的规定,行业的生产经 营活动仍然按照原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 求依法组织实施。
第三、惩治违法犯罪力度不减
对专卖执法工作来说,适用法律规定发生变 化,虽然在追究倒卖烟草专卖品、走私烟草 专卖品、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 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时,适用的罪名或者法律 依据发生了变化,但由于量刑和处罚幅度没 有减轻,因此不会削弱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 为和保障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力度。
(五)将第四十二条中的“依照关于惩治贪 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 定”改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修改后的第四十二条是:“人民法院和处 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私分没收 的烟草制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人民法院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 工作人员购买没收的烟草制品的,责令退还, 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在新修订的上述内容中,涉及到烟草专卖 法的部分规定。因此,烟草专卖法也在这 次统一集中修订范围之内。2009年8月 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修改解决的有关问题
对《烟草专卖法》的修订主要是解决 《烟草专卖法》第七章中与刑法、治安 管理处罚法部分规定相互冲突的现象, 确保法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