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公文的种类和行文规则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de)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de)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de)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de)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de)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de),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de)机关.一、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二)党委、政府(de)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de)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三)下级机关(de)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六)受双重领导(de)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二、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de)直接上级机关.(二)党委、政府(de)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de)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三)党委、政府(de)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de)相关部门行文.(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de)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de),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de),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de)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de)另一个上级机关.三、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de)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de)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

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一、公文种类⒈公告⒉通知⒊通报⒋呈报⒌报告⒍汇报⒎函⒏请示⒐批复⒑决定1⒈命令1⒉指示1⒊调令1⒋调度令1⒌催告1⒍交办1⒎对外函电二、行文规则⒈公文的格式(1) 页眉:写明公文的名称(如:公告、通知)、文件字号、发布单位名称、文件密级(如果有)、日期。
(2) 正文:正文内容根据具体的公文种类规定行间距、字号、对齐方式等规则。
(3) 签署:公文应有主要领导或主管部门的签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序。
(4) 附件:有时需要附带附件,需要在正文结束后列明,注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5) 骑缝章:将公文折叠后,用骑缝章进行标识,表明该文件是公文,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删内容。
⒉公文的语言(1) 公文应使用规范、简明、准确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
(2) 使用常用词汇,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行政术语。
(3) 使用简短的句子,避免过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语法结构。
(4) 表达应当明确、准确,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辞。
⒊公文的撰写步骤(1) 明确发布公文的目的和内容。
(2) 结合公文种类和规定的格式,列出公文的各个要素,如标题、正文的组织结构、签署单位等。
(3) 根据要素的顺序编写公文的内容,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简洁性。
(4) 检查公文的格式和内容,确保符合规定,并且没有拼写和语法错误。
(5) 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部门签署公文,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文。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公告:公开声明或发布的文告,用于向公众宣布有关事项。
⒉通知:一种行政性文书,用于向特定对象或群体传达特定事项、要求或通知。
⒊通报:向一定范围的单位或个人传达信息或处理事务的文书。
⒋呈报:向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反应问题,请求指导或决策。
⒌报告:对特定问题、工作或研究进行汇报和说明的文书。
⒍汇报:向上级或相关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完成情况或有关信息。
⒎函:非正式的书信形式,用于个人间、单位间的交流沟通。
⒏请示:向上级或主管部门征求意见、请求批复或指示的文书。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发文机关把公文发给受文机关阅读办理成为行文。
为了加强对档数量和传递过程的控制,提高传递的效率和准确度,国家有关部门及行文方向、行文方式的有关规定,即行文规则。
一、根据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行文我国的机关部门工作关系主要有四类。
(一)隶属关系隶属关系指同一组织系统中的上下级机关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二)业务指导关系业务指导关系是指同一专业系统中上级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的指导关系。
(三)平行关系平行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中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四)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组织系统任何机关之间都属于不相隶属关系。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决定着公文应使用的文种、行文方向等。
处于领导、指导地位的上级机关可以向被领导、被指导的下级机关主送下行文;被领导、被指导的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指导机关主送上行文;具有平行关系或其他不相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相互主送平行文。
二、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行文方式指机关之间公文传递的形式,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直达行文、直接行文等。
(一)逐级行文具有隶属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应基本采取逐级行文的方式。
即上级机关向所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下行文)或下级机关向直接所属的上一级机关行文(上行文)。
逐级行文是为了维护和体现正常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下行文中的逐级行文可以使下级在领会档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再下达贯彻执行。
(二)多级行文在必要的情况下,同时向若干层级的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制发公文,包括直达基层组织和向人民群众公布。
上行文中的多级行文方式只有在少数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采用,一般是问题比较重大,需要同时上报上级和更高级别的领导机关。
下行文中的多级行文可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效率,节省公文转发的时间,如国务院的档同时发至县团级以上的各级机关。
(三)越级行文越级行文指下级机关在特殊情况下,越过直接上级向更高一级的领导机关行文。
上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除非在极特殊情况下:(1)由于情况特殊紧急,如逐级上报下达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2)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机关而问题长期未予解决;(3)由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直接越级上报的具体事项;(4)出现需要直接询问、答复或联系不涉及被越过的机关职权范围的具体事项;(5)需要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等。
公基 公文行文规则和公文行文方式

公文行文规则一、上行文规则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确保权属意识、隶属关系以及避免多头领导。
例:甲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行文,可以根据需要抄送给市政府,但不得抄送给其下级县或区公安分局。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例: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向山东省教育厅行文时,如果请示、报告的是重大事项,则需要经过济南市政府的同意;但如果请示、报告的是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教育领域的工作),则无需经过济南市政府的同意,就可以直接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和报告都是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需要上级机关回复,但是报告不需要上级机关回复。
例:《关于5.12地震受灾地区安置情况的报告》该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如有事项需请示,需另写一份请示公文。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一般来说就是只允许机关对机关行文,不允许机关与个人之间行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例:济南市教育局受双重领导,当济南市教育局向山东省教育厅行文时,如确有必要,需抄送一份给山东省政府知晓。
记忆口诀:主送机关找一个,重大请示应授权。
部门内部直报送,不送抄送给下级。
下级请示需提意,请示报告分清楚。
不要个人送机关,双重领导考虑周。
二、下行文规则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例:山东省政府向下级各市下发文件,如内容很重要,需要同时抄送给山东省的上级机关国务院。
机关公文行文格式标准与规范要求

序号
行文结构
规范要求
总体要求
1. A4纸
2.每页22行,每行28字(特殊情况合作适当调整)
3.双面印刷
4.左侧装订(详见第24页)
1
题目
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不要加粗)
2
正文
1.题目与正文之间空1行
2.一般3号仿宋GB2312
3.每自然段首行空2字(空格到位),回行顶格
9.内容做到主题突出,表述准确用语用词规范
10.不可随意空行
3
附件说明
1.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2.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
3.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4.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4
8
页码
1.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方一条一字线,单页码右空一字,双页码
左空一字
正文与附件一起装订时,页码应连续
2.有封面时,封面不标注页码,从第2页开始标注
二、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1.机关署名长于成文日期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2字编排机关署名
(2)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
2.成文日期长于机关署名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1行,右空4字编排机关署名
(2)下一行,右空2字编排成文日期
三、注意
1.成文日期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要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即不编为01)
2.当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成文日期时,采取调整最后一页行距、字距
的措施解决。
《公文写作概论》第十一章——行文规则与公文

11.2.4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处理概述
11.3.1 公文处理的含义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公文的管理包括普通公文的管理、涉密公文的管理和涉密公文的复制汇编管理。
11.6.3 涉密公文的管理(2)
涉密公文的复制与汇编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涉密公文的清退或销毁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清退或销毁。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同一系统的机关,既有上级领导机关,又有下级被领导机关,上下级机关之间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使用“上行文”“下行文”。
不相隶属关系
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既无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又无上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系,它们是不相隶属关系,使用“平行文”。
1
2
3
4
11.1.1 行文关系
11.5.3 整理归档(1)
公文归档是现行文件转化为历史档案的重要步骤。通过公文归档,可以使公文从动态形式转入静态形式,为日后的工作提供查证和参考。归档的原则: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归档的范围:凡是能够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下级机关和本机关的事件材料。归档的质量要求: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字迹模糊的文件应予复制;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以下内容:
1.文体:一般采用正式文体,包括公函、公告、通知、报告、决定等多种文体,每种文体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2.格式:公文的格式应该清晰明了,包括标题、主送、抄送、正文、落款等部分,每个部分的位置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定。
3.用词:公文中的词语应该准确、简练、规范,不使用口语化、俚语化的表达方式,同时应该注意使用行政词汇和专业术语。
4.语法:公文的语法应该符合规范,避免出现语法错误和歧义,特别是在句子结构、语序、语态等方面要注意。
5.篇章结构:公文的篇章结构应该合理,内容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避免出现冗长、啰嗦、累赘的内容。
以上是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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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3. 版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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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1)主题词。指标识公文主题、文件类别的并经过规范化处理的名 词或名词性词组,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 号,词目之间空1字,一般有3~7个。
第五章 循规蹈矩,注重规则—行政文书 (一)
• 第一节 公文概述 • 第二节 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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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一、公文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对公文这一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 • 广义的公文涵盖的面很广,它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也包括各
级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公文,还包括其他各党派机关、社会团 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中的各种问题、反映各方面的情况或联系 各项工作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 狭义的公文,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它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 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 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 本文所讲的公文是指狭义的公文。
• (6)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 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后标全 角冒号,冒号后标识签发人姓名。
• 2. 主体部分 • (1)公文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
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 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可分一行或 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 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应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识,回行时仍 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 (5)成文时间。成文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 后签发机关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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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6)公文生效标识———印章。 • 单一发文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
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4mm ,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 联合行文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 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 红色。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 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 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
• 3.会议纪要格式 •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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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 一、行文规则的含义
•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 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 ,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 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 ,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 二、行文的基本规则
• 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 •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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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 (3)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 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 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 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 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 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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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1. 眉首部分 • (1)公文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
公文的顺序编号。 “绝密”“机密”级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
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 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 印红色。 • 2.命令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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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字号由发文机关 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 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 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 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 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 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 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 机关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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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4)公文有规范的格式。公文都有特定的格式,从公文的名称到行 文关系,从制发程序到文件体式,都有严格的规定。
• (5)公文有规定的处理程序。公文的制发和办理必须经过规定的处 理程序。
• 三、公文的种类
• 1. 按适用范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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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根据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 〔2000〕23号)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 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 函和会议纪要共13种。
• 三、公文的行文方式
•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 文和平行文。机关对上和对下行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别采用 下列3种方式。
• 1.逐级行文 • 所谓逐级行文,即直接向自己所属的上一级或下一级机关行文,以及
按层次一级级行文。逐级行文是对上行文的最基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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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 2. 多级行文 • 所谓多级行文,即同时向自己以上或以下的若干级机关行文。对上行
文 所谓直达行文,即上级领导机关直接把文件发到基层机关的行文。以
这种方式下达的文件往往都要求直接向人民群众传达,通过报刊、广 播、电视发布文件以及公开张贴文件也是直达行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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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 一排如余1~2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 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 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 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 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 (4)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 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 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 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 (5)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 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 (2)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公文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了传达意图、办理公务、记载工作活动而制发的,因此,可以代表 机关发言,代表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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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3)公文有特定的效用。国家行政机关制发的每一份文件,都有特 定的现实效用,代表它的制发机关的法定效力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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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印发时间指把公文送去印刷的日期,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 ,用阿拉伯数码标识。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 )占1行位置;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
• 公文的基本格式如图5-1所示。 • (二)公文的特定格式 • 1. 信函式格式 •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字号由发文机关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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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4.按秘级情况分类 • 分为秘密公文和一般公文。秘密公文又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
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保密期限。
• 四、公文的格式
• 公文格式专指法定(或称主要)文种外形结构的组织与安排。 • (一)公文的基本格式 • 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
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 得夹带请示事项。 • (10)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 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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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 (11)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 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 另一上级机关。
• 2. 按行文方向分类 • 行文方向指发文单位和收文单位之间的关系。据此分为上行文、下行
文和平行文三种。上行文指具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呈报给上级机关 的公文,下行文指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发给下级机关的公文,平 行文指同系统的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往来的公文。 • 3. 按公文的紧急程度分类 • 分为特急、急件和一般文件三类,它是针对公文的办理时限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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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二、公文的特点
• 公文,是在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是各级机关与组织行使法定职权 ,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很强的现实效用。它的特点有以下 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