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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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讲座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范畴、规律及框架

1、基本涵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即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害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2、污染途径

一是物理性污染。指由物理性因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的危害。如通过人工或机械在农产品中混入杂质、农产品因辐照导致放射性污染等。

二是化学性污染。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合成物质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的危害。如使用农药、兽药、添加剂等造成的残留。

三是生物性污染。指自然界中各类生物性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的危害。如致病性细菌、病毒以及某些毒素等。此外,农业转基因技术可能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生物性污染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控制难度大。

3、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

一是危害的直接性。不安全农产品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政府的天责,没有国界之分,具有广泛的社会公益性。

二是危害的隐蔽性。仅凭感观往往难以辨别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需要通过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甚至还需进行人体或动物实验。部分参数检测难度大、时间长,质量安全状况难以及时准确判断。

三是危害的累积性。不安全农产品对人体危害的表现,往往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如部分农药、兽药残留在人体内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导致疾病的发生并恶化。

四是危害产生的多环节性。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均有可能对农产品产生污染,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五是管理复杂性。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产业链条复杂、区域跨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多环节、多部门,控制技术相对复杂,加之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生产者经营素质偏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难度大。

4、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框架

(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总体框架

(2)发达国家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

5、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历程

(1)追求数量增长阶段(1949-1991)

(2)数量质量并重发展阶段(1992-2000)

(3)质量安全全面提升阶段(2001-现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基本制度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点及关系

1.1基本概念

无公害农产品是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生产出来的,经过有资质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颁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1.2主要区别

由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生的背景、追求的目标和发展的过程不同,形成了各自典型的特征。

1.2.1目标定位:无公害农产品定位于规范农业生产,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绿色食品定位于提高生产水平,满足更高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有机食品定位于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2产品质量水平:无公害农产品代表中国普通农产品质量水平,依据标准等同于国内普通食品标准;绿色食品达到发达国家普通食品质量水平,其标准参照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通常高于国内同类标准的水平;有机食品强调生产过程对自然生态友好,强调纯天然、无污染,不以检测指标高低衡量。

1.2.3生产方式: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应用现代常规农业技术,从选择环境质量良好的农田入手,通过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和规范,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通过农业标准化规范生产;绿色食品生产是特优良的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常规农业技术结合,从选择、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执行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减少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并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有机农产品生产是采用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即在认证机构监督下,建立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农业生产技术。

1.2.4运行机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行政性运作,公益性认证,认证标志、程序、产品目录等由政府统一发布,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属于政府推功。绿色食品认证是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质量认证与商标转让相结合。有机食品认证是社会化的经营性认证行为,因地制宜、完全市场运作。

1.2.5法规制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遵循的法规文件有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令第12号《无公害农产品管理

办法》、农业部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第231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第264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绿色食品认证遵循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机食品认证遵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1.2.6采用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其中产品标准、环境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为强制性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为推荐性标准。绿色农产品执行的是农业部的推荐性行业标准,绿色农产品标准包括环境质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包装贮运等全程质量控制标准。有机食品采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行业标准。

1.3相互关系

1.3.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是经质量认证的安全农产品;

1.3.2无公害农产品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的基础,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在无公害农产品基础上的进一步提高;

1.3.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注重生产过程的管理,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侧重对影响产品质量因素的控制,有机食品侧重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控制。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

3、食品标签标识的含义。

QS: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

GAP、HACCP、GMP、SSOP这四种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GAP:翻译成中文是良好农业规范,就是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进行控制的规范。

HACCP:翻译成中文就是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GMP:翻译成中文就是良好生产规范,是政府强制性的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的卫生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文件等形式出现。

SSOP:翻译成中文就是卫生标准操作程序,使食品加工企业为了保证其生产操作达到GMP所规定的要求,确保加工过程中消除不良因素,使其所加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而制定的,指导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如何实施清洗、消毒和卫生保持的作业指导性文件。

ISO为质量管理体系,代表意义就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

1、立法意义

(1)填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空白。

(2)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3)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

(4)有利于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应对农业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里程碑。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制度

(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总则第八条和第二章全部);

(3)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章全部);

(4)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至二十五条)。

(5)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三十七条)。

(6)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章全部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二条)。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至三十六条)。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

(9)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第七条等);

(10)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和第七章全部共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及农业和食品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在探索解决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热点问题,并已开始在许多方面付诸实践。农产品是指经种植、养殖、捕捞、采集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 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其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走出一条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的新路子,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开发安全农产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有利于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城乡居民对高质 量食物日益增长的需求。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标准化,规

范化生产为基础,组织农民生产市场所需要的优质安全农产品,是 新时期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 机食品均已建立起一整套较完备的标准体系,能够实现“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 3、有利于拓展生产领域,拉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 创新的制度设计为核心的安全农产品生产和认证管理是农业向深度 和广度拓展的有效载体,通过产品认证,密切了产业上下游间的利 益联结机制,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素质,强化了基 地与企业、企业与市场的关联度,拉长了产业链条,促进了农业增 效,带动了农民增收,因此,农产品质量认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良好载体。 4、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和新时期农业管理方式的变革。农业结构调整的核心是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市场份额,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安全是对农产品质量的最低要求。 5、有利于冲破“绿色壁垒”,扩大农产品出路,提升我国农产品国 际竞争力。保证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当务之急。“入世”后,如何使我国的农产品在出口中适应遇到的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定,在世界上占据应有的位置,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策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策略 摘 要 由于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农产品生产者及销售 者为了赢得经济利益,不顾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使用或者添 加过多的化学药剂、保鲜剂、防腐剂等,严重威胁了产品的 质量安全,给农民朋友的经济利益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带来 极大的损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构建完善的监 督体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依靠现代化的生产模式 和管理模式,实现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推 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 ;实施策略 2015)27--02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全国人民的身体安康,只有坚持 标准化生产,坚持严格的执法监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才能真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1] 。为此,各级部门, 尤其是基层县级农业生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长效 的监管机制,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促进农业 产业的健康发展 [2] 。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析 -+z 中图分类 t=r. 号: F322 文献标志码: B 文章编号: 1673-890X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 生的大事,不仅关 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牵涉到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问题。由于受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农产品在生产和销售环节都收到质量安全问题的威胁[3] 。首先,为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大量化学药剂被广泛频繁使用,其中部分药剂的毒性较大或残留量较多,对人体的危害极大,部分农药安全间隔期未到就采收上市,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其次,为扩大销售额,提前农产品的采收上市日期、延长农产品的保质期,大量的植物生产调节剂以及防腐剂和保鲜剂被无限 制使用,使得农产品的商品性能得到有效保持,但其食用价 值大打折扣,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4]。 农产品生产者牺牲产品质量,要效益的做法短时间内可 取得良好的效果,但长期下去,将影响产品的信誉,从而彻底失去市场竞争力。质量是产品占据市场的核心力量,不严把农产品的质量关,无法真正实现农业经济转型发展,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无法得到彻底保障。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 1. 2.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首要任务就是严把农产品市场 准入、产地准出关,在农产品进入市场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保障进入流通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产品质 量检测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支持力度,并将这一公益性和基础性的工程作为今后财政扶持的重要项目之一。另外,在设备方面也应加大投资力度,利用先进、快捷的检测仪器对农产品进行可靠的质量检验。最后,还应加强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人员素质与先进设备仪器的匹配性,使各项检测制度得到彻底的执行和落实,保障农产品市场源头的质量控制。 1.2.2 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始于美国,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简要法律常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3、第二十一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4、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5、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品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6、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武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周永锋 一、农业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农业标准化是指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标准化原则,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通过制定标准和实施标准和实施管理,促进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经验迅速推广,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产品的流通,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指导生产,引导消费,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竞争力为目的一系列活动过程 二、农业标准化方法原理 农业标准化方法原理是在标准化原理基础上的发展和延伸,是指导农业标准制定及实施过程更为科学有效的方法,具体有如下四个方面。 1.简化原理 具有同种功能的标准化对象,当多样性的发展规模超出可必要的范围时。即可消除其中多余的、可替换的和低功能的环节,以保持其构成的精炼、合理,使总体功能最佳。 2.统一原理 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对农业标准化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性确定的一致性,应与被取代的事物功能等效。 从农业现代标准化的角度来说,统一的实质是使对象的形式、功能(效用)或其他技术特性具有一致性,并把这种一致性通过农业标准确定下来。 统一化的目的是消除由于不必要的过程多样化而造成的混乱,为农业生产的正常活动建立共同遵循的秩序。 当然农业过程中还有一些事情不能统一的现象,如不同经纬度或不同生态条件下的同一种作物播种时间,就无法统一;同一作物的种植密度在适宜生长的环境中不同区域也无法统一。但这并不能证明统一化原理的不适用。 3.协调原理

农业标准系统的功能有赖于每个标准本身的功能,以及每个相关标准之间相互协调和有机联系来保证。为使农业标准系统有效地发挥功能,必须使农业标准系统在相互因素的连接上保持一致,使农业标准内部因素与外部约束条件相适应,从而为农业标准系统的稳定创造最佳条件。 协调原理的主要应用方面: 农业标准内部系统之间的协调; 相关农业标准之间的协调; 农业标准系统之间的协调。 4.优化原理 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农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常用“优化”方法有:优选法;加权系数法;费用效果分析法;成本价格分析法;经济阙值分析法。 三、农业标准化遵循的原则 1.超前预防原则 农业标准化的对象要在依存主体的实际问题中选取,而且更应从潜在的问题中选取,以避免该对象非标准化而造成损失。 2.协商一致原则 农业标准化的成果应当建立在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3.统一有度原则 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对标准化对象的特性和特征做出统一规定,以便充分实现标准化的目的。 4.变动有序原则 农业标准应以其所处环境的变化,相应的新科学成果的出现,按规定的程序适时修订,以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5.互相兼容原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 系方案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发言稿(精选多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了深入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下面我提三点意见: 一、认清三大形势,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三品”认证、农业标准化、行政执法等方面成效明显。但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必须清醒地认清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认清国内安全事件频发的形势。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生猪“瘦肉精”、水产品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等问题,特别是今年海南毒豇豆事件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二)认清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抬高的形势。近年来,国内北京、上海、武汉等一些大中城市相继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欧盟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对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挑战不小。毛坝乡在茶叶农残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年我市的茶叶出口又受到了农残超标的影响,这一方面说明购货方要求越来越苛刻,另一方明说明我们的标准化生产和监管还不完全到位。 第1 页共18 页

(三)认清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忧大于喜的形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不强,由于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投入不足,监管盲区和漏洞仍然存在,从而导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四大监管,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实施“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确保各环节监管的无缝对接。 (一)加强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高毒高残留、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一是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加强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监管,积极开展“三品”认证。三是着重抓好高山蔬菜、茶叶基地以及世博会供沪蔬菜基地监管。特别是对供沪蔬菜基地加强基地和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严格产地准出制度,确保供沪蔬菜生产有记录、质量有检测、包装有标识、产地有证明。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把原材料进厂关,实行进货验收制度,企业要建立进货台帐。二是严把生产加工关,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农业局要与食品加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心得体会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的基础,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及布局。下面是橙子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1 农产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1-2]。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前发展,切实提升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同时对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截至20xx年,我国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有1 339个,基本覆盖了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我国已从部、省、地、县4个层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级检测机构业务布局更加合理,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升级,配套更加完善,检测方式从单纯的定性分析向定 1 / 11

性定量分析相结合扩充,检测范围由单一产品向各类农产品扩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总体上平稳性好。 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起步较晚,正处于探索阶段,在开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成立时间较短,检测环境设置欠佳,相关的检验检测设备简单,人员不足,专业技术有限,经费缺乏,检测的主要任务仅限于例行监测,目前的检测能力无法保证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的需求。另外,农产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检测项目多,检测设备不能批量快速准确检测。同时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极不平衡,有些市县级地区检验检测未运作;而且大多数检测工作侧重于农药残留检测,畜产品及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和农业环境检测能力较弱,不能满足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大部分未能全面开展定性定量检测。目前,总体检验检测工作还不能适应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2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有着的不足。 1.一些菜农或者商贩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认识不够,对样品的检测困难,很多商贩及菜农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的作用及目的认识性不足。当技术人员来到菜农市场进行抽样检测时,得不到商户应有的理解与支持,甚至有些商户要求检测人员付样品的费用才能够进行抽样检测,由此,质量检测技术人员与商户之间经常发生纠纷,给农产2 /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阳光台、制度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监测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已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培训档案。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集镇和农民集中场所,制作悬挂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应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课时以上。 5、组织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条件和经营产品审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3、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督,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经营使用高峰期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巡查,巡查情况记入监管巡查记录。 4、指导监督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规范建立进销台账,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店须公示产品使用范围、方法,严格落实专柜经营、实名购买等规定。 5、协助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质量抽检、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黑名单”管理。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之欧阳音创编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条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 总则是对法律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是立法基本精神的核心体现,对整部法律中其他各项具体规定具有指导作用。本章共有10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调整范围、管理体制、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发布制度、以及国家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和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等内容。 1、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大部分是直接来源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民以食为天,食

以安为先”。保证人们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体现。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产品质量状况总体上不断提高,但亟待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虽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但食品卫生法不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活动;产品质量法只适用于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为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专门制定了本法。本条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作为城镇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首要目的就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国务院1992年就出台了《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1997年后我国农产品实现了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 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1、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具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设施条件,落实质量安全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律管理;公开承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4、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巡查监督。 5、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包装标识、追溯管理和召回处置等规定。 6、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得收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7、食用农产品入市须同时具备包装标识或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认证农产品入市销售时使用认证标识的,须按规定附具质量认证证书;依法需实 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相关信息;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记录。 2、农产品生产者使用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监制的生产记录本,按照规定事项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16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00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按照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杭州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具体部署,狠抓基地建设、三品认证、例行检测等措施的落实,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感,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发挥了种养大户及龙头企业安全生产的示范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总结如下:1、做好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工作,是我市保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市组织对蔬菜、粮油、水产、水果、茶叶和畜产品等6大类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开展例行监测,抽检各类农产品2739批次(1734批次,合格率%),对抽检中检测不合格的26户生产者依据杭安生[20XX]16号文件《关于杭州市生产基地农产品例行检测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查处,对每月、每季的抽检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配合市食安委对每季的抽检结果以新闻发布形式给以公布;与此同时,各地农业部门不定期地开展快速检测工作,1-10月份全市共检测24403批次;另外,配合农业部对我市的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进行了一年五次的抽检,共抽取蔬菜样品500批次,合格率为xxx;配合省农业厅对我市的生产基地、乡镇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检,共抽取

蔬菜样品100批次,合格率为xxx;水产品195批次,合格率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范化监控工作,是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控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市本级、临安的试点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措施,按时开展监控工作。市区共确定西湖、江干、拱墅、下城、滨江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区的20个监控点,监控点总面积13915亩,代表6个区52500亩的蔬菜生产监控面积,每周抽样平均100个批次;临安确定10个蔬菜产地监控点,监控点面积20XX—3000亩,代表该辖区的蔬菜产地生产状况,每周对留地待上市蔬菜平均抽样50批次,抽取的样品进行快速定性检测,结果通过网络系统即时上传到省厅网站主机和市局网站主机,对检出不合格的监控对象,快速做出处理整改意见,由监控对象辖区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整改到位。目前,二地的监控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市级产地蔬菜联网快速定性监测监控3个县的工作开展正常;老城区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速测仪检测每天上传顺利,从而推进了我市农产品产地规范化监控工作。为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我局农政处负责,以查处违禁药物暗流为重点,以“绿剑行动”为主线,组织全市各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对农药、化肥和兽药、饲料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情况的检查和监督,1—10月份全市共出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解 (2006年版) 1、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2、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4、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5、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6、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7、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9、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10、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11、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12、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2016年01月08日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通过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三)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参照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规定执行。 二、《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含义是什么? 《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三、《办法》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怎样划分的? 《办法》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强化了属地监管责任,对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点规定。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怎样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二)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四)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五)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六)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五、《办法》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规定了哪些义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除了履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一般义务外,还要履行以下义务:

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事务文书:________ 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给消费者提供优质、营养、安全的农产品,并致力于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为此,我们向社会和各级监管部门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产地环境管理,自觉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管控,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或进货检查验收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保证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包括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不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三、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销毁,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管理,自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诺单位: 第 2 页共 5 页

负责人: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 桓台县环保局: 我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管理办法,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管理。对此,我公司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措施明确,责任清晰。 二、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过程并建立好各类台账。 三、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征、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如实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及时申报重大改变。 四、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三防要求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并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存放。 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台账并如实记录其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六、由安全环保处全面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过程,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最高管理者从思想上高度重 第 3 页共 5 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环境污染,使生产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二、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范。 三、规范化采收和安全贮运,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力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无公害产品的标准。 五、做好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加贴和管理。 六、健全记录和档案,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踪服务体系。 七、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自检,逐步推行产地产品检测合格准入和准出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阳光台、制度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监测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已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培训档案。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集镇和农民集中场所,制作悬挂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应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课时以上。 5、组织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条件和经营产品审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讲座

幻灯片40 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安全问题 ●4、那些农产品的残留风险更大一些? ●一般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因为对所用的农药 以及使用方法都有严格的规定,农药残留相对较小,超标的情况少,相对比较安全。小麦、水稻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由于生长期长,储存期也长,大部分农药残留会降解掉,而且又要经过加工和烹调,残留会进一步去除和降解,相对比较安全。 幻灯片41 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安全问题 ●蔬菜和水果由于大部分是鲜食的,农药残留降解少,因此国家对 蔬菜和水果使用的农药管理较严,除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外,对允许使用的农药严格规定使用技术和安全间隔期,正常的生产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对于一些连续采收的鲜食蔬菜和水果,残留风险可能相对大一些。 ●农产品都有农药残留,由于各国对农药及其残留进行严格的管理, 符合农药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因此,对于农产品的残留和安全性应当正确认识。要增强安全意识,但也不必谈药色变。 农药残留的量是非常少的,其危害远小于一些环境和空气中的污染物和病原微生物。

幻灯片42 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安全问题 ●5、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状况如何? ●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近年不 断好转,总体现状较好,但仍存在隐患。 ●一是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显示逐年好转和 大为改善的结果,不仅表现于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持续下降,已从十年前的超过50%到目前的10%以下;而且表现在残留检出值也是明显降低,十年前检出超过1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 ●二是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如稻米和水果高 达98%以上,蔬菜和茶叶也达95%以上。 幻灯片43 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安全问题 ●三是目前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 南方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夏季由于病虫害发生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设施反季节栽培情况下由于农药用量大并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还有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 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质量安全县”,包含县级建制的区、市、团场)创建、申报、考评、命名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安全县创建,重点突出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社会共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采取县创建、省考评、部公布征询意见并命名的方式进行。活动初期,设置两年试点期,并认定国家农产品

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划部署、标准规范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质量安全县的考核评价、择优推荐、日常监管等工作。省级农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设的,由农业厅(局、委)牵头,联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质量安全县创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创建与申报 第五条 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组织自主创建活动。县级人民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创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 (二)县域内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群众对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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