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章程 设董事会监事会汇总
公司章程范本的组织结构

公司章程范本的组织结构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目标、权责、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等核心内容。
公司章程的组织结构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主要描述了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以及权力制衡等内容。
下面是一个公司章程范本的组织结构示例:一、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整体管理和决策的执行。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
董事会由一个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
1.1 董事长(Chairman of the Board)董事长是董事会的领导者,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决策的有效实施。
董事长可以由董事中选举产生。
1.2 董事(Directors)董事是公司的执掌者,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目标设定和资源配置等具有决策权。
董事根据其专业背景和经验可以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二、监事会(Supervisory Board)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权力行使,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监事会成员也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与董事会同步。
三、高级管理层(Senior Management)高级管理层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策。
高级管理层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一般包括总裁、副总裁、总经理等职位,并根据公司规模和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岗位。
四、部门和岗位设置4.1 销售部门销售部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工作,包括销售策划、渠道管理、市场推广等。
4.2 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待遇管理等工作,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管理。
4.3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等,确保公司财务运作合规和稳定。
4.4 技术研发部门技术研发部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包括技术规划、产品设计、测试验收等。
4.5 运营部门运营部门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和运营,包括供应链管理、生产计划、品质控制等。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牾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区(县、市)路(街)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束缚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部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下:股东1:(法人)统一社会信誉代码或其他登记证书号码:住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
公司章程的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章程的公司组织架构在一家公司建立的初期,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营并规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力,公司章程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章程是一份详细的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管理、权力结构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本文将介绍一份标准的公司章程中的公司组织架构。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反映了公司整体的架构和层级关系。
一个清晰和有效的组织结构可以确保公司内部工作的协调与高效。
以下是一份示例中的公司组织结构:1.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日常运营,非执行董事则提供咨询和监督。
2.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包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以及各个部门的负责人。
CEO负责整体业务的管理和战略规划,部门负责人负责各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3. 部门: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例如销售部门、市场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每个部门由一名经理或主管负责,负责组织和协调部门的工作。
4. 员工:员工是公司最基层的组成部分,他们负责执行各项任务和工作,并向其部门负责人汇报。
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十分重要的。
这样可以确保每个部门都明确自己的职能范围,避免职责交叉和纷争。
以下是一份示例中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1. 销售部门:销售部门负责开发和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推动公司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市场份额的增加。
2. 市场部门:市场部门负责研究市场情况,制定营销策略,提供市场支持,并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3. 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公司的员工,制定薪酬政策和福利待遇。
4.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财务和会计事务,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告和预算。
5. 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创新,维护公司的网络和信息系统,解决技术问题。
6. 管理支持部门:管理支持部门提供行政支持,包括办公设施管理、采购和合同管理等。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管理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控体系,根据《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构建公司组织机构,明确权责,制定本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调整、管理职责由总经理提出,党委会讨论,董事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完成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经营目标。
第三章内部管理机构第五条根据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公司办公室、规划发展部、经济运行部、财务部、质量安环部、政治工作部、科技研发部、市场部、国际部、新兴产业部、后勤保卫部等部门。
公司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处、文档信息处。
规划发展部下设战略规划处、投资基建处。
经济运行部下设经营计划处、运行管理处。
财务部下设财务处、成本价格处。
质量安环部下设质量管理处、安环管理处、试验检测中心。
政治工作部下设组织人事处、党群工作处、纪检处、审计处。
科技研发部下设综合计划处、科技开发处、设计一部、设计二部、设计三部、设计四部、设计五部、设计六部。
市场部下设综合处、军品一处、军品二处、民品处、物资贸易处。
国际部下设综合处、亚洲市场处、非洲市场处、美大市场处。
新兴产业部下设综合处、技术建设处、运营处。
后勤保卫部下设综合处、保卫保密处、劳动服务处、老干办。
第六条公司下设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和国外公司。
2024年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人数300人以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按照股东认缴出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有权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董事、监事提名(⼀)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股东监事由股东单位提名。
建议:股东董事、监事统⼀由股东单位提名,独⽴董事可由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监事会提名,职⼯董事、监事由职⼯代表⼤会选举产⽣,职⼯监事需党委核准。
依据:(1)《公司章程》第⼗六条发起⼈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席位保持不变;(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3)《股东⼤会议事规则》第⼆⼗⼋条董事、监事提名,由股东单位按股权⼤⼩依次提名⼀⼈……;(4)《独⽴董事⼯作条例》第九条独⽴董事通过下列⽅式提名:1.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直接向股东⼤会提名,但每⼀股东只能提名⼀名独⽴董事;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3.监事会提名;(5)《监事会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第五条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职⼯监事由⼯会组织会议推选,党委核准产⽣。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构成。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事应占三分之⼀以上,董事长⼀名,副董事长两名,董事会设职⼯代表董事⼀名。
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名,可设副主席。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代表组成,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代表监事三名。
依据:(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资格认定。
其中,独⽴董事应占三分之⼀以上,独⽴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董事⼯作条例》⾏使职权。
监管部门对独⽴董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设职⼯代表董事⼀名。
(2)《公司章程》第四⼗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名,副董事长两名……。
(3)《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董事可有公司职⼯代表,通过公司职⼯代表⼤会或其它民主选举产⽣。
(4)《董事会议事规则》第⼗条⾼级管理⼈员担任董事,由股东⼤会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并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资格认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章程

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章程
1. 董事会的组成,章程会规定董事会的成员数量、任期、选举程序以及董事的资格要求。
这些规定可以确保董事会的多样化和专业化,以更好地服务公司利益。
2.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章程会详细描述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包括战略规划、监督管理层、审批重大决策等。
此外,章程也会规定董事会的权利,例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的监督权。
3.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章程会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频率、通知方式等,以及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和表决规则。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和公正。
4. 董事会委员会的设立,章程可能会规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以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
5. 董事会成员的义务和责任,章程会规定董事会成员的行为准则、利益冲突规定、保密义务等,以确保董事会成员尽职尽责、忠诚于公司利益。
6. 章程修订程序,最后,章程通常还包括了关于章程本身的修订程序,以确保章程能够随着公司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及时修订。
总的来说,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石,它规定了董事会的权责,保障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是公司运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方:XXX个人或公司乙方:XXX个人或公司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二)第二次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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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参考样本参考须知: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全体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什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
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
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后去掉所“注”内容。
(此页为说明页,无需打印该页)章程参考样本一: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八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四章注册资本、出资额第九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注:或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住所如下: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经理,由公司自定)。
任期年,由产生(注:明确表决比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注:此款可由股东自行确定);(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款可由股东自行确定);(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注: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此处应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二十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五条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需在章程中明确)第八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由产生。
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产生。
(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每召开一次。
经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通过。
(注:本条所涉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自行确定)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注:本条所涉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九章股权转让第三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四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四十一条依本章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