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空玻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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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中空玻璃检验标准

门窗中空玻璃检验标准

第1 页共6 页页次玻璃检验规范1、目的:为规范产品在过程生产、过程检验、入库检验提供统一操作及检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质量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玻璃加工、制作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执行。

3、职责品管部:负责按《玻璃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4、检验步骤:4.1外观检验条件4.2玻璃表面区分4.3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4.4检验项目附图说明5、具体实施内容5.1 外观检验条件:5.1.1光源:自然光或日光灯5.1.2 目视角度:与玻璃面成45~90度5.1.3 目视距离:一般50~70cm左右5.2 玻璃表面区分5.2.1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看产品的习惯,以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表面分区特点描述重要度A面(主要面)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直接看得见或容易关注到的产品表面,通常指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视线上、下方各60cm范围内的区域(含室内、外)。

极重要B面(次要面) 看得见但通常不是用户重点关注的表面或区域,如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视线上、下方60-120cm范围内的区域。

重要C面(非关注面) 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看得见但用户通常不会去关注的表面或区域,如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距视线120cm范围以外的区域。

一般第2 页共6 页页次5.2.2玻璃表面分区与目视角度、距离图示5.3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5.3.1 玻璃款式:实物款式(如磨砂、白玻)须与采购单要求一致。

5.3.2 玻璃尺寸长/宽(L:长度)尺寸范围L<1000mm 1000mm≤L<2000mm L≥2000mm 允差±3mm ±3mm ±3mm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厚度(D:厚度)尺寸范围D<17mm 17mm≤D<22mm D≥22mm 允差±1.0mm ±1.5mm ±2.0mm组合叠差(L:长度)尺寸范围L<1000mm 1000mm≤L<2000mm L≥2000mm 允差<3mm <4mm <5mm445º5º50~70cmA面6cm6cm6cm6cmB面C面B面C面第3 页共6 页页次5.3.3 玻璃外观5.3.3.1单片玻璃外观质量(见表1)缺陷种类质量要求(表1)气泡长度,L,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2×S,个1×S,个0.5×S,个0,个点状缺陷密集度长度大于1.0mm的气泡和长度大于0.5mm的夹杂物;气泡与气泡、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500mm暗划宽0.3mm长度80mm2×S,条划伤长度和宽度允许范围及条数宽0.3mm,长20mm,1×S,条表面裂纹检验肉眼不应看见断面缺陷爆边、凹凸、缺角等无刺手感,第一眼不明显注: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中空玻璃标准 2012

中空玻璃标准 2012

中空玻璃标准 2012中空玻璃是一种由两块玻璃之间以密封剂密封而成的玻璃制品,中间空气或其他气体填充。

它具有隔热、隔音、防雾和防冷凝等优点,因此在建筑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中空玻璃的质量和性能,国家对中空玻璃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和制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中空玻璃标准 2012。

中空玻璢标准 2012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它对中空玻璃的材料、结构、性能、试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该标准对中空玻璃的材料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包括玻璃的厚度、平整度、透明度等指标,以及密封剂的种类、使用要求等。

其次,标准对中空玻璃的结构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中空玻璃的层数、间隔距离、边框封胶等方面。

再次,标准对中空玻璃的性能进行了全面规定,包括隔热性能、隔音性能、防雾性能、防冷凝性能等方面。

最后,标准对中空玻璃的试验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玻璃的物理性能测试、光学性能测试、密封性能测试等。

中空玻璃标准 2012的发布,对中空玻璃行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它提高了中空玻璃的质量和性能,保障了用户的使用安全和舒适。

其次,它促进了中空玻璃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它规范了中空玻璃的生产和使用,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最后,它促进了中空玻璃行业的国际化进程,提升了中国中空玻璃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总的来说,中空玻璃标准 2012是中国中空玻璃行业的重要标准,它对中空玻璃的材料、结构、性能、试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中空玻璃标准 2012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和用户的认识和理解,促进标准的落实和执行,推动中空玻璃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

中空玻璃质量标准

中空玻璃质量标准

中空玻璃质量标准中空玻璃是一种由两层玻璃之间填充有气体的建筑材料,常用于建筑的窗户和墙体。

其独特的结构和材料使得中空玻璃在保温性能、隔热性能和减低噪音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

为了确保中空玻璃的质量,有必要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标准。

下面将对中空玻璃的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中空玻璃的物理性能标准1. 抗风压性能中空玻璃作为建筑材料,其抗风压性能是其最基本的物理性能之一。

根据国家标准,中空玻璃应当具有一定的抗风压性能,在受到强风时不易破裂或变形。

2. 热传递性能中空玻璃的热传递性能一般使用U值来表征,U值越低,中空玻璃的隔热性能越好。

国家标准应规定中空玻璃的U值范围,并要求厂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3. 声学性能中空玻璡也应当具有一定的隔音性能,尤其在市区或者噪音污染较严重的地区,中空玻璃的隔音性能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标准应规定中空玻璃在不同频率下的隔音性能等级,并要求厂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4. 抗冲击性能中空玻璡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抗风沙冲击或者其他外部冲击的能力,以防止突发事件导致中空玻璡的破损或者碎裂,国家标准应规定其抗冲击等级,并要求厂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二、中空玻璡的化学性能标准1. 耐腐蚀性能中空玻璡的玻璃和密封胶等材料应当具备一定的抗腐蚀性能,尤其是在潮湿、酸碱环境下,不易发生腐蚀和变质。

国家标准应规定中空玻璡的耐腐蚀性能指标,并要求厂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2. 密封性能中空玻璡的密封性能是其保证隔热、隔音性能的重要因素,国家标准应规定中空玻璡的密封性能指标,并要求厂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三、中空玻璡的生产标准1. 生产工艺中空玻璡的生产工艺应当符合相关的生产标准,包括玻璃的切割、涂银、夹胶、密封等工艺环节,国家标准应规定中空玻璡的生产工艺标准及控制要求。

2. 检测及质量控制国家标准应规定中空玻璡的质量检测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成品的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等方面的标准,以及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铝合金门窗中空玻璃检验标准

铝合金门窗中空玻璃检验标准

中空玻璃检验标准
1.检测依据:
《中空玻璃》 GB/T11944-2002
2.检验规则:
①外观为全数检验。

②规格尺寸按每一批次、品种、规格随机分别抽取5%且不得不少于3块,低于3块全检。

3.技术指标:
②中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见表: 形和矩形中线之差应不平均长度的
玻璃胶层厚密封,密封为5㎜~7⑤中空玻璃在外观上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

⑥中空玻璃采用低辐射镀膜玻璃时,镀膜面朝里,低辐射玻璃放置在外侧。

⑦中空玻璃采用的铝格条不得有毛刺,并且四角的塑料插件必须密封胶进行密封不得有间隙。

⑧中空玻璃上需贴有完整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订单号、门窗代号、规格、数量、厂家名称、生产日期等。

4.判定:
①产品检验随机抽检5%且不少于3块(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为全数检验;发现其中有一块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其中若发现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通知采购由采购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5.检验方法:
①中空玻璃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

②中空玻璃长、宽、对角线和胶层厚度用钢卷尺测量。

③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GB/T1216规定的精度为0.01mm 的外径千分尺测量。

本制度自2018年3月14日起执行,之前的中空玻璃检验标准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调整后审批通过的文件为准。

有效期:□永久□长期(默认两年)□短期:截止2018年12 月31 日前
编制:生产总监:
生产总经理:总裁:。

中空玻璃质量标准

中空玻璃质量标准

中空玻璃质量标准一、玻璃厚度中空玻璃的玻璃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采用3mm~12mm的浮法玻璃或钢化玻璃。

二、密封性能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1. 外观密封性:中空玻璃内部和外部不应有可视的杂质和异物。

2. 水气密封性:中空玻璃在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应保持内部干燥、清洁,水气透过率应不大于0.2g/㎡。

3. 空气密封性: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与玻璃及周边材料兼容,无污染,粘接牢固、无气泡、无缝隙。

三、保温性能中空玻璃的保温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中空玻璃的热阻值应不小于1.5。

2. 中空玻璃的传热系数应不大于2.5W/㎡·K。

3. 中空玻璃的遮阳系数应不大于0.4。

四、隔音性能中空玻璃的隔音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中空玻璃的空气层厚度应不小于9mm。

2. 中空玻璃的隔声量应不小于30dB。

3. 中空玻璃的低频隔声量应不小于25dB。

五、抗风压性能中空玻璃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不应破裂。

2.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挠度应不大于1/500。

3.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振动速度应不大于0.2m/s。

4.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变形量应不大于0.05mm。

5.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最大变形量应不大于3mm。

6.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残余变形量应不大于0.03mm。

7.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最大残余变形量应不大于1mm。

8.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脱落面积应不大于0.05%。

9. 中空玻璃在风压作用下的破裂面积应不大于0.1%。

新旧GBT11944中空玻璃标准的主要差异

新旧GBT11944中空玻璃标准的主要差异

附件1新旧GB/T11944中空玻璃标准关键差异GB/T11944- 《中空玻璃》国家标准于 12月3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布, 9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替换GB/T11944- 《中空玻璃》标准。

新标准删除了原标准中部分要求,修改和增加了部分要求,在技术要求、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中空玻璃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1、新标准按中空腔内气体种类不一样,将产品分为一般中空玻璃和充气中空玻璃。

并增加了充气中空玻璃初始气体含量和气体密封耐久性能要求。

2、新标准删除了原标准中密封性能,用水气密封耐久性能替换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能,试验条件和判定要求差异较大。

新标准水气密封耐久性试验条件愈加苛刻,用水分渗透指数进行定量判定,提升了产品性能要求。

❖旧标准: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温度-15℃~52℃、320个循环(连续60天);高温高湿耐久性试验温度25℃~55℃、相对湿度>95%、224个循环(连续4周)。

试验后测试露点温度进行定性判定。

❖新标准:水气密封耐久性高低温循环试验温度-18℃~53℃、56个循环(4周),恒温恒湿试验58℃、≥95%RH(7周),试验后测试水气渗透指数,进行定量判定。

3、新标准提升了对露点要求,修改了露点试验样品数量和试验方法。

4、修改了耐紫外线辐照性能判定要求、试验样品数量、设备结构要求等。

5、增加了平面中空玻璃最大许可叠差要求。

6、将原标准中“胶层厚度”修改为“胶层宽度”,修改了外道密封胶宽度要求,增加了内道丁基胶层宽度要求。

7、提升了外观质量要求,从边部密封、玻璃、间隔材料、中空腔、玻璃内表面几方面进行要求。

8、对两腔中空玻璃产品各项性能提出了试验方法和判定要求。

9、新标准增加了5个附录,其中附录A中要求了中空玻璃预期使用寿命最少应为15年。

中空玻璃腔体内有目视可见水气产生,即为中空玻璃失效及使用寿命终止。

中空玻璃国家标准

中空玻璃国家标准

中空玻璃国家标准本标准参考英国标准BS5713:1979《中空玻璃技术要求》,ASTM E546-88《中空玻璃结霜点测试方法》和JIS R3209-1998《中空玻璃》标准。

本标准是在原国家标准GB/T 11944-1989《中空玻璃》和GB/T 7020-1986《中空玻璃测试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的,并将两标准合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GB/T 11944-1989和GB/T 7020-1986的主要技术差异为:——中空玻璃重新定义。

包括了胶条式中空玻璃;——中空玻璃常用规格、最大尺寸采用了BS 5713:1979的规定;——中空玻璃尺寸偏差采用了JIS R3209-1998的规定——中空玻璃密封性能增加了对5mm+9mm+5mm厚度样品的技术要求;——露点试验中对露点仪与玻璃的接触时间参照了ASTM E546-1988和JIS R3209-1998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增加了对密封性能试验、露点试验、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的环境条件要求;——耐紫外线幅照性能增加了对原片玻璃的错位、胶条蠕变等缺陷的要求。

对该项试验的环境条件不做要求;——将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能分开进行判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 11944-1989和GB/T 7020-1986。

本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盛明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勇、刘志付、嵇书伟、高淑兰、董凤龙、王立祥、李新达。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9年12月23日。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冷藏等用途的中空玻璃。

2、规范性应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中空玻璃国家标准

中空玻璃国家标准

中空玻璃国家标准标准编号:gb/t11944-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6-12发布,2002-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参考英国标准bs5713:1979《中空玻璃技术要求》,astme546-88《中空玻璃结霜点测试方法》和jisr3209-1998《中空玻璃》标准。

本标准是在原国家标准gb/t11944-1989《中空玻璃》和gb/t7020-1986《中空玻璃测试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的,并将两标准合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gb/t11944-1989和gb/t7020-1986的主要技术差异为:---中空玻璃重新定义。

包括了胶条式中空玻璃;---中空玻璃常用规格、最大尺寸采用了bs5743:1979的规定;---中空玻璃尺寸偏差采用了jisr3209-1998的规定;---中空玻璃密封性能增加了对5mm+9mm+5mm厚度样品的技术要求;---露点试验中对露点仪与玻璃的接触时间参照了astme546-1988和jisr3209-1998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增加了对密封性能试验、露点试验、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的环境条件要求;---耐紫外线幅照性能增加了对原片玻璃的错位、胶条蠕变等缺陷的要求。

结该项试验的环境条件不做要求;---将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各高温耐久性能分开进行判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11944-1989和gb/t7020-1986。

本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南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盛明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勇、刘志付、嵇书伟、高淑兰、董凤龙、王立祥、李新达。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9年12月23日。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冷藏等用途的中空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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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空玻璃质量标准5、要求5.1 材料中空玻璃所用材料应满足中空玻璃制造及性能要求。

5.1.1 玻璃可采用浮法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和压花玻璃等。

浮法玻璃应符合GB 11614的规定,夹层玻璃应符合GB 9962的规定,钢化玻璃应符合GB/T 9963的规定,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应符合GB 17841的规定。

其他品种的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1.2 密封胶密封胶应满足以下要求:(1)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应符合JC/T 486的规定。

(2)中空玻璃用塑性密封胶应符合有关规定。

5.1.3 胶条用塑性密封胶制成的含有干燥剂和波浪型铝带的胶条,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5.1.4 间隔框使用金属间隔框时应去污或进行化学处理。

5.1.5 干燥剂干燥剂质量、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5.2 尺寸偏差5.2.1 中空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

表2(单位为毫米)长(宽)度L 允许偏差L<1000 ±21000≤L<2000+2 -3L≥2000±35.2.2 中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见表3表3(单位为毫米)5.2.3 中空玻璃两对角线之差正方形和矩形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5.2.4 中空玻璃的胶层厚度单道密封胶层厚度为10mm±2mm,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5m m~7mm(见图1),胶条密封胶层厚度为8mm±2.0mm(见图2),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5.2.5 其他规格和类型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5.3 外观中空玻璃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

5.4 密封性能20块4mm+12mm+4mm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格为合格:(1)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下,初始偏差必须≥0.8mm;(2)在该气压下保持2.5h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初始偏差的15%。

20块5mm+9mm+5mm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为合格:(1)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下,初始偏差必须≥0.5mm;(2)在该气压下保持2.5h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初始偏差的15%。

其他厚度的样品供需双方商定。

5.5 露点20块试样露点均≤-40度为合格。

5.6 耐紫外线照射性能2块试样紫外线照射168h,试样内表面上均无结雾或污染的痕迹、玻璃原片无明显错位和产生胶条蠕变为合格。

如果有1块或2块试样不合格,可另取2块备用试样重新试验,2块试样均满足要求为合格。

5.7 气候循环耐久性能试样经循环后进行露点测试。

4块试样露点≤-40度为合格。

5.8 高温高湿耐久性能试样经循环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

8块试样露点≤-40度为合格。

6、试验方法6.1 尺寸偏差中空玻璃长、宽、对角线和胶层厚度用钢卷尺测量。

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GB/T1216规定的精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仪器,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

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

6.2 外观以制品或样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见图3),距中空玻璃正面1m,用肉眼进行检查。

6.3 密封试验6.3.1 试验原理试样放在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的真空箱内,其内部压力大于箱内压力,以测量试样厚度增长程度及变形的稳定程度来判定试样的密封性能。

6.3.2 仪器设备真空箱:由金属材料制成的能达到试验要求真空度的箱子。

真空箱内装有测量厚度变化的支架和百分表,支点位于试样中部。

(见图4)。

6.3.3 试验条件试样为20块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 的样品,实验在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

实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放置12h以上。

6.3.4 试验步骤6.3.4.1 将试样分批放入真空箱内,安装在装有百分表的支架中。

6.3.4.2 把百分表调整到零点或记下百分表初始读数。

6.3.4.3 试验时把真空箱内压力降到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

在达到低压后5min~10min内记下百分表读数,计算出厚度初始偏差。

6.3.4.4 保持低压2.5h后,在5min内再记下百分表的读数,计算出厚度偏。

6.4 露点试验6.4.1 试验原理放置露点仪后玻璃表面局部冷却,当达到一定温度后,内部水汽在冷却点部位结露,该温度为露点。

6.4.2 仪器设备6.4.2.1 露点仪:测量管的高度为300mm,测量表面直径为Ø50mm(见图5);6.4.2.2 温度计:测量范围为-80℃~30℃,精度为1℃。

6.4.3 试验条件试样为制品或20块与制品在同一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360mm的样品,试验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进行。

试验前将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条件下放置一周以上。

6.4.4 试验步骤6.4.1.1 向露点仪的容器中注入深约25mm的乙醇或丙酮,在加入干冰,使其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40℃并在试验中保持该温度。

6.4.2.2 将试样水平放置,在上表面涂一层乙醇或丙酮,使露点仪与该表面紧密接触,停留时间按表4的规定。

表46.4.4.3 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玻璃试样的内表面上有无结露或结霜。

6.5 耐紫外线辐照试验6.5.1 试验原理此项试验是检验中空玻璃耐紫外线辐照性能,照射后密封胶如果有有机物、水等挥发物,通过冷却水盘可以把这些物质吸附到玻璃内表面。

并检验试样在紫外线辐照下胶条蠕变情况。

6.5.2 仪器设备6.5.2.1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60mm*560mm*560mm,内装由紫铜板制成的Ø150mm的冷却盘2个(见图6)。

6.5.2.2 光源为MLU型300W紫外线灯,电压为220V±5V,其输出功率不低于40W/m2,每次试验前必须用照度计检查光源输出功率。

6.5.2.3 试验箱内温度为50℃±3℃。

6.5.3 试验条件试样为4块(2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

6.5.4 试验步骤6.5.4.1 在试验箱内放2块试样,试样放置如图6,试样中心与光源相距30 0mm,在每块试样中心表面各放置冷却板,然后连续通水冷却,进口水温保持在16℃±2℃,冷却板进出口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

6.5.4.2 紫外线连续照射168h后,把试样移出放到23℃±2℃温度下存放一周,然后擦净表面。

6.5.4.3 按照6.2观察试样的内表面有无雾状、油状或其他污物,玻璃是否有明显错位、胶条有无蠕变。

6.6 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6.6.1 试验原理此项试验是加速户外自然条件的模拟试验,通过试验来考验试样耐户外自然条件的能力。

试验后根据露点测试来确定该项性能的优劣。

6.6.2 仪器设备气候循环试验装置:由加热、冷却、喷水、吹风等能够达到模拟气候变化要求的部件构成(见图7)。

6.6.3 试验条件试样为6块(4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 0mm*360mm未经6.5试验的中空玻璃。

试验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进行。

6.6.4 试验步骤6.6.4.1 将4块试样装在气候循环装置的框架上,试样的一个表面暴露在气候循环条件下,另一表面暴露在温度环境下,安装时注意不要使试样产生机械应力。

6.6.4.2 气候循环试验进行320个连续循环,每个循环周期分为三个阶段。

加热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在60min±30min内加热到52℃±2℃,其余时间保温。

冷却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冷却25min后用24℃±3℃的水向试样表面喷5min,其余时间通风冷却。

制冷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在60min±30min内将温度降低到-15℃±2℃,其余时间保温。

最初50个循环里最多允许2块试样破裂,可用备用试样更换,更换后继续试验。

更换后的试样在进行320次循环试验。

6.6.4.3 完成320次循环试验后,移出试样,在23℃±2℃和相对湿度30% ~75%的条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按6.4测量露点。

6.7 高温高湿耐久性试验6.7.1 试验原理此项试验是检验中空玻璃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耐久性能,试样经高温高湿及温度变化产生热胀冷缩,强制水汽进入试样内部,试验后根据露点测试确定该项性能的优劣。

6.7.2 仪器设备高温高湿试验箱(见图8):由加热、喷水装置构成。

6.7.3 试验条件试样为10块(8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未经6.5和6.6试验的中空玻璃,放置在相对湿度大于95%的高温高湿试验箱内,在箱壁和隔板之间连续喷水,使温度在25℃±3℃~55℃±3℃之间有规律变动。

6.7.4 试验步骤6.7.4.1 试验进行224次循环,每个循环分为两个阶段加热阶段:时间为140min±1min,在90min±1min内将箱内温度升高到55℃±3℃,其余时间保温。

冷却阶段:时间为40min±1min,在30min±1min内将箱内温度降低到25℃±3℃,其余时间保温。

6.7.4.2 试验最初50个循环里最多允许有2块试样破裂,可以更换后继续试验。

更换后的试样再进行224次循环试验。

6.7.4.3 完成224次循环后移出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 75%的条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按6.4测量露点。

7、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7.1.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密封性能、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能试验。

7.1.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

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7.2 组批和抽样7.2.1 组批: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中空玻璃,500块为一批。

7.2.2 产品的外观、尺寸偏差按表5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表5批量范围抽验数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1~8 2 1 29~15 3 1 216~25 5 1 226~50 8 2 351~90 13 3 491~150 20 5 6151~280 32 7 8281~500 50 10 11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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