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罚款分期缴纳期限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如何催缴行政处罚罚款?

如何催缴行政处罚罚款?催缴行政处罚罚款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罚款缴纳期限是15日,15日未按规定缴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就会发催缴通知书。
除了会收到催缴通知书,还要加纳延迟缴纳的加处罚款。
仍未履行义务,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一,如何催缴行政处罚罚款?治安处罚决定与执行是分离的,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例外情况可以当场缴纳。
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罚款,将按照每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是法治国家,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工作经营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
如果我们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一些违反相关法律或者是违规经营的现象,我们会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完成)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完成)1、执行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的6个月内予以执行,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3、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在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
4、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复议。
欠款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1、执行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的6个月内予以执行,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与执行时间和程序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通常有六个月的执行期限,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4、欠款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为: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时间则一般是六个月。
5、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申请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流程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执行时间一般为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在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问题的探讨_崔文俊[1]
![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问题的探讨_崔文俊[1]](https://img.taocdn.com/s3/m/7cdae26aa26925c52cc5bf79.png)
第31卷第3期2014年6月政法学刊Journal of Poltical Science and Law Vol.31No.3Jun.2014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问题的探讨崔文俊(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天津300134)摘要:行政处罚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在确定罚款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时,应注意不得逾越行政强制执行时效期间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至于分期缴纳罚款的期数,应当根据罚款数额的大小和当事人可预期的罚款缴纳能力等因素确定。
为完善罚款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审批制度,有必要规范和健全相关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
关键词:行政处罚;罚款;延期缴纳;分期缴纳;行政强制执行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745(2014)03-0027-04收稿日期:2014-03-01作者简介:崔文俊(1975-),男,湖北襄阳人,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从事行政法学研究。
①参见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第27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以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缴纳期限届满前一次性缴纳全部罚款。
但是,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法按期一次性缴纳全部罚款的,行政机关应当允许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执行过于严苛,违反期待可能性原则的问题。
为此,《行政处罚法》(2009修正)第五十二条作了规定,然而,这一规定过于简单、原则,若无具体化的实施细则,行政机关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执行。
目前,虽有部分行政机关对前述规定作了一些细化,但总体上仍不够具体、明确。
为了使行政机关在处理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时有所遵循,有必要对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有关问题予以探讨。
一、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以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为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一种极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采取强制执行的方案,帮助当事人解决因为某方未能履行合同而带来的困境。
下面就介绍一下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及其执行时间。
一般情况下,要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根据,即合同本身或其它有关文件能够明确体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然后要把主张和准备证据告知对方并催促其支付。
若对方仍不愿意付款,就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拒不履行合同的相关方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有三个步骤,首先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实施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能够佐证其主张的有效证据,如合同文书或者账单发票等,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书面材料,具体要求绝对是按照一定的形式提出材料,增加对案件的有效证明。
其次,法院有关部门在收到和审查完强制执行请求材料后,会尽快把作出的判决传送给双方当事人,并由其他机构协助实施强制执行。
最后,强制执行机构在收到判决书后,会对案件核实,准备相关的执行材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三个月,一旦收到判决,执行机关便会立即开始执行过程,也就是给当事人发出执行文书,收缴和冻结财产,查封房屋或拍卖财产等,以此达到最后朝顶的目的。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完成上述三个方面的步骤,总体来说,执行通常在申请强制执行后三个月就可以完成。
如果因各自原因导致强制执行延期,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加快执行的步伐,尽快朝着最终的目的努力。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予以审判后,对于判决的执行应该在法院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六个月内把判决执行完毕,对于不属于诉讼执行的案件来说,也应该在法院立案当天开始算起的三个月之内执行完毕;但是如果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执行时间延长的,可以在人民法院的院长对时间延长进行批准同意后,最多可以把时间延长到三个月。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人们法院在对一个案件进行审理判决之后,案件的当事人必须严格的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部分的人在法院判决之后,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或者是没有完全按照判决书的相关规定,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就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法院虽然下达了判决书,但是被执行人并没有完全按照判决书规定和内容去自觉执行,破坏了法律权威,因此就必须需要进一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
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多长呢?就是说到底法院的强制执行从我们开始申请到执行结束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下面我们就这个时间问题来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看一下我国的相关法律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上的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五条中提到的规定表示,▲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予以审判后,对于判决的执行应该在法院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六个月内把判决执行完毕,对于不属于诉讼执行的案件来说,也应该在法院立案当天开始算起的三个月之内执行完毕;但是如果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执行时间延长的,那么就可以在人民法院的院长对时间延长进行批准同意后,最多可以把时间延长到三个月,如果还需要再延长的,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向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报告备案了。
对于委托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而言,受到委托的人民法院应该在其对这个执行的案件立案后的一个月之内,把案子的委托执行手续都给办理完,而且这个受委托的人民法院也应该在其收到委托人的委托申请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把该案的判决执行完毕。
法院判刑后判了罚金,罚金应该在什么时候交

法院判刑后判了罚⾦,罚⾦应该在什么时候交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指的是⼈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向国家缴纳⼀定数额⾦钱的刑罚⽅法。
也就是说,罚⾦和刑期,都是对罪犯的刑事处罚,因此必须依法缴纳。
那么法院判刑后,判了罚⾦,罚⾦应该在什么时候交?店铺⼩编为您解答!。
法院判刑后判了罚⾦,罚⾦应该在什么时候交
涉及罚⾦和没收财产的判决,⽆论是附加适⽤还是独⽴适⽤都由原审⼈民法院执⾏。
被判处罚⾦的罪犯,应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次或分期缴纳。
法院在判处罚⾦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法院判了罚⾦没交的后果是什么
罚⾦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的,⼈民法院如何处理? 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法院会移送到执⾏局进⾏强制执⾏。
强制执⾏措施包括:划拨银⾏存款、查封拍卖财产、扣押相应价值的物品等、对拒不执⾏的,还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罚⾦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故不缴纳的,⼈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完毕后,发现被执⾏⼈有可以执⾏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政机关对被告⼈就同⼀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民法院判处罚⾦时应当予以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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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何计算

申请法院强制执⾏的期限如何计算
为督促权利⼈⾏使权利,权利的⾏使是有期限的。
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的期限如何计算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法院强制执⾏的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之规定,申请执⾏的期间为两年。
从⽣效法律⽂书规定的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
分期履⾏的,从规定的每次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未归定履⾏期间的,从法律⽂书⽣效之⽇起算。
申请法院强制执⾏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执⾏书。
申请执⾏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的理由、事项、执⾏标的,以及申请执⾏⼈所了解的被执⾏⼈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书写申请执⾏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头提出申请。
⼈民法院接待⼈员对⼝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签字或盖章。
外国⼀⽅当事⼈申请执⾏的,应当提交中⽂申请执⾏书。
当事⼈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效法律⽂书副本。
(3)申请执⾏⼈的⾝份证明。
公民个⼈申请的,应当出⽰居民⾝份证;法⼈申请的,应当提交法⼈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份证明。
(4)继承⼈或权利承受⼈申请执⾏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件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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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流程及时间规定

强制执行申请书流程及时间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流程及时间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进一步完善,强制执行程序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被广泛应用于解决债务纠纷、执行判决和调解协议等方面。
强制执行申请书作为强制执行程序的起始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导向作用。
本文将针对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流程及时间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说明。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流程1. 起诉阶段当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首先需要准备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
通常,债权人会请一名律师代为起草,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债权人、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强制执行的请求和事由- 要求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证据或证明文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2. 起诉材料的递交完成强制执行申请书的起草后,债权人需要将申请书及相关起诉材料递交给法院。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前往法院的方式进行递交。
同时,债权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并将费用收据一并提交。
3. 法院的审查和受理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
相关人员会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对简单的错误或遗漏进行指正。
如无明显问题,法院会受理申请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4. 公告和通知程序在受理通知书发出后,法院会通知债务人,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意见或申辩。
此外,法院还会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其他债权人对此申请进行知情和参与。
5. 法院的裁定和执行在债务人提出答辩意见或申辩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进行裁定。
如确认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侵害且债务人确实存在拖欠行为,法院将根据申请书中的请求,决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比如查封、扣押、拍卖等。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时间规定1. 递交时间对于债权人来说,将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给法院的时间并无具体要求,一般是根据债权人自身的情况和需要进行安排。
然而,考虑到证据及材料的保存期限以及债务人可能的逃避行为,债权人通常会尽早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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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罚款分期缴纳期限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这就是说,分期缴纳罚款是有条件的例外,也是法律许可的。
但是,目前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规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这就引出两个问题:首先,没有时间限制,会导致案件久拖不结,随着人员的变动,罚款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其次,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了适用《商标法》、《广告法》的案件外,一般的案件大多是3个月诉讼期,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期限为180天,两项合计达9个月。
如果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超过9个月,就会错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笔者认为:首先,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时间不宜用法律来规定,而应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来确定,但最长不宜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其中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的,属于正当理由。
如果当事人在批准的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时间内未履行义务,可以从批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后日期开始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中国工商报提供)申请法院执行的时间为:3个月诉讼期满后的180天1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暂缓履行或者分期履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小中大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这就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者分期履行罚款义务。
在正常的行政处罚的罚款收缴程序之外,可能出现受处罚人因有特殊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况,如受处罚人因遭受水灾、火灾等灾害造成财产损失,无法如期缴纳罚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受处罚人不是主观上拒交罚款,而是客观上有经济困难,没有如期履行罚款义务的能力,因此,必须与受处罚的当事人故意拒绝或者拖延缴纳罚款的行为区分开来,允许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履行罚款义务。
对于当事人有能力履行罚款决定,但却故意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执行措施,如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等等,强制其履行。
而对于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则可以批准其暂缓或者分期履行罚款决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规定。
在正常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有时可能出现受处罚的当事人因有特殊困难,确实不能按期缴纳罚款的情况,如受处罚的当事人因遭受水灾、火灾等灾害造成财产损失,无力缴纳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受处罚的当事人不是主观上拒不缴纳罚款,而是客观上没有缴纳能力,因此,必须与受处罚的当事人故2意拒绝或者拖延缴纳罚款的行为区分开来,应当允许有特殊困难的受处罚的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为此,本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执行这一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如果当事人没有经济困难,完全具有缴纳能力,则必须按期缴纳罚款。
第二,必须经当事人申请。
即使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但如果当事人不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也应视为当事人有能力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当事人的申请应重点阐述不能近期缴纳罚款的原因和理由,并提出申请延期的具体期限或者分期缴纳的次数及每次的具体金额。
第三,必须经行政机关批准。
行政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认为申请理由成立的,作出允许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决定。
暂缓的期限应当明确,不能含混不清。
分期缴纳的次数及每次的金额也应当明确。
对此,行政处罚法未作具体规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暂缓的最长期限应当有所限制,可以考虑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分期缴纳的次数最多的也应有所限制,可以考虑最多不超过三至四次,且每次都必须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
行政机关作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决定后,应当通知指定的银行,并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决定的附本送达指定的银行,银行据此收缴罚没款。
原文地址: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以多久为xxxx《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但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为多久?《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那么,是否可以由行政机关自由确定期限的长短?笔者认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以不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为妥当。
如果期限过长,有可能导致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如果行政机关同意批准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的时间,超过当事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一旦遇到当事人在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满后仍不自觉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可能对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造成被动局面。
期限过长,还有可能导致行政机关自行改变法律规定的期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3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若行政机关在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分期履行,而是在制作出法律文书后,经当事人申请,上级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如果该期限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实际上是行政机关自行改变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
举一个简单例子,假如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的申请执行期限最后一天是2006年7月14日,行政机关同意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在2006年7月14日以后,到期后当事人仍没有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行政机关再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予以受理,实际上就改变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的规定。
行政机关在审查、批准当事人要求暂缓履行或者分期履行罚款的处罚决定时,应当严格把握两点:1.对当事人的申请一定要严格审查。
对当事人当前的财产状况及是否有履行能力一定要调查清楚,否则,放纵违法行为将会严重影响行政机关执法的严肃性。
这是因为,如果当事人事实上没有什么经济困难,有履行罚款决定的能力,却想利用行政处罚法的这一规定,逃避交纳罚款的义务而提出延期或分期履行罚款的申请,此时如果行政机关不作严格审查就批准其申请的话,就势必会损害了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客观上也放纵了违法行为,使当事人觉得有空子可钻,从而逃避交纳罚款的义务。
反之,如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履行罚款决定,向行政机关提出暂缓或分期履行罚款的申请,而行政机关不作仔细调查,就驳回了当事人的申请,这也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觉得行政机关不讲情理,影响行政机关的形象。
所以行政机关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严格审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2.暂缓履行或分期履行并不等于不履行。
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经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分期履行罚款的义务。
一旦当事人有了履行能力,就应当按照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求,履行罚款义4务。
行政机关也应当督促当事人在有了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及时履行交纳罚款的义务,否则就会影响行政机关执法的严肃性。
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已经作出的罚款决定的行政处罚,这是因为行政处罚具有的确定性,行政处罚依法作出后,非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与撤销。
辨析减免罚款与延期或缓期缴纳罚款在长期的案件核审工作中,笔者发现不少办案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常常将减免罚款与延期或缓期缴纳罚款相混淆。
其实,对这两种行为,如果认真加以推敲,可以很好地把握。
减免罚款是依法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减少罚款或免除罚款的行为。
延期或缓期缴纳罚款是依当事人申请,经局长批准同意违法行为当事人延长缴纳罚款期限的行为,两者存在以下区别:一、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减免罚款属于减免行政处罚的一种,作出这种决定的前提是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条件或违法情节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四章第25条、26条、27条、29条的有关规定,而且应当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应当给予减免行政处罚的情形,不能听取当事人一面之辞或由办案人员主观推测。
这一点上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经济困难不能成为减免罚款的理由,不在法律规定的情形范围之内。
对于当事人提出确有经济困难的,我们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52条的规定,由局长批准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二、两者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处于不同阶段。
减免罚款的情形一经证实,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就应当减轻或免除,这种执法行为报局长批准之后,经告知程序,最后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送达当事人。
延期或缓期缴纳罚款的决定发生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缴纳罚款之前的阶段。
当事人在得知行政机关决定的罚款数额之前,是无从知道自己是否缴纳罚款确有经济困难的。
从时间上来讲,二者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但是综上分析,不难看出,有一种情况我们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允许的:当事人因具有法定情节已被减免罚款之后,仍确有经济困难无法在法定的15日内予以缴纳,还可以申请延期或缓期缴纳罚款。
申请一经批准,我们就不应当以当事人在15日内没有足额缴纳罚款为由对其加处罚款或申请强制执行。
三、两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减免罚款使当事人实际应当缴纳的罚款数额较一般情形下减少了。
延缓缴纳罚款只是使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期限延长,并不等于准予其少缴或不缴罚款。
如果当事人在行政机关批准的延长期限之内仍未缴清罚款,行政机关就应当采取强制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减免罚款有从轻或减轻罚款两种情况。
从轻罚款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之内,偏近下限的处罚;减轻罚款是指突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数额的下限所作的处罚。
我们在做出这种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注意要严格依照法定情形,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客观把握好减免的尺度,切忌主观随意影响执法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