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实施的伦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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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压力,成为了高校贫困大学生,他们的学业和发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如何为他们提供教育救助已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问题现状、原因及对策方面进行分析。

一、问题现状目前,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数量较多,部分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原因,无法维持日常生活和学业的需要,他们的生活费、学费、住宿等方面的支出都需要资助,一些贫困大学生甚至不能支付一些必要的借书费用和实验费用,更不用说买一些必要的教材和参加一些学术活动。

而且,他们中的一些人因为不能集中精力学习而导致成绩一直不够理想,甚至有的人可能因为无法支付学费而被校方退学。

二、原因高校贫困大学生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无法应对高昂的高等教育费用,同时,由于当地教育经验的影响和家庭环境的不利因素,影响了其学业发展和成绩。

此外,对于一些在校贫困大学生而言,租房、饮食、交通等生活支出也会不断增加。

三、对策方案为了优化贫困大学生的教育救助模式,引导他们响应“扶贫助学”的政策倡导,建立一个全面、系统和可持续的救助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具体建议有以下几点:1、完善教育救助政策。

高等教育救助政策的制定需要合理考虑贫困大学生的特殊需求,根据其家庭贫困程度、学习表现等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救助政策。

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切实解决其生活困难。

2、增加经济资助。

在政策方面,国家可以逐步加大教育救助的经费投入,同时,高校应该在本校财力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借贷、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方面的救助力度,采取一些大力度的措施,为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

3、优化创新教育救助方式。

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为困难无法获得经济资助的高校贫困大学生,可以根据其学科和兴趣,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需求,拓宽其能力和机会,并为他们创造一个有利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的空间。

关怀伦理视域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研究

关怀伦理视域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研究

关怀伦理视域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研究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精准资助工作成为了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关怀伦理的视域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的研究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全面关怀与培养,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本文将围绕高校精准资助工作展开研究,从关怀伦理的角度分析,探讨如何更好地实施高校精准资助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

一、高校精准资助工作的意义高校精准资助工作是为了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其能够在高校期间得到全面的成长和发展。

实施高校精准资助工作,不仅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还有助于培养更多的人才,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关怀伦理的视域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更应该注重对学生的全面关怀,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援助,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心理、思想和品德的培养。

在实际的工作中,高校精准资助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是经费不足的问题。

由于学校的经费有限,学生的资助金额往往难以满足其实际需求。

其次是精确识别有需要的学生的难度。

由于学校师生数量众多,有些有需要的学生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帮助。

还存在着一些学生对资助的不理解和不信任,导致资助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

面对这些困难,高校需要在关怀伦理的视域下加强对资助工作的思考和实践,找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在高校精准资助工作中融入关怀伦理的视角,就是要将关怀和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置于首位,真正做到让每一个有需要的学生能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关爱。

学校需要重视对学生的全面了解,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到每一个有需要的学生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资助。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资助制度和流程,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还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贴心关怀,让学生在资助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为人处世的观念,培养积极向上的品格。

五、结语高校精准资助工作是教育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实施关怀伦理视域下的高校精准资助工作,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现今,在高校中存在着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这一问题的背景和重要性。

然后分析了贫困大学生在教育方面的困境和诸多影响因素。

接着就现有的救助政策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应对策略和建议。

结尾对文章进行总结分析,展望未来的发展,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教育问题,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为高校贫困大学生的教育救助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推动相关政策的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对策、困境、影响因素、政策分析、建议、总结、展望、未来、措施。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是当前高校教育领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校招生规模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学生进入高校接受教育。

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由于所处的环境和家庭条件,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困难和学习困境。

这些贫困大学生往往在学费、生活费和学习资源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学习和生活中很难得到应有的支持和帮助。

他们的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影响了他们的学业成绩和未来的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要解决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需要深入分析其困境和影响因素,研究现有的救助政策和措施,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为这些贫困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其更好地完成学业和顺利实现自身发展目标。

这不仅对于帮助贫困学生走出困境、改善生活境况具有积极意义,也是推动我国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1.2 问题提出在高校中,贫困大学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他们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支持,这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成绩和发展前景。

问题提出的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帮助这部分学生克服困难,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和就业竞争力。

当前,高校贫困大学生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生活费用、学费、学习资源以及心理压力等方面,他们在经济上和心理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压力。

高校贫困生救助的伦理学思考

高校贫困生救助的伦理学思考

高校贫困生救助的伦理学思考大学生群体历来是社会瞩目的焦点,贫困生作为其中的一个独特群体,承载了更多的关注和期望。

当前,高校贫困生面临的状况堪忧,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们是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

针对贫困生出台的各项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维护贫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也蕴涵着新的伦理价值判断。

一、救助贫困——政府的责任伦理政府的重要伦理责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承认所有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不因个人的地位、性别、收入或者种族等差异而受到损害。

政府所提供的社会福利和机会,应尽可能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分配。

对于高等教育,政府有义务运用公共权力,在资源分配中对弱势群体进行倾斜,以保障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个体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不因经济窘迫受到限制。

首先,维护高等教育公平是政府的伦理责任。

民间自发救助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贫困生的困难,但随意性较大,属于自愿行为,不能强迫,缺乏连续机制,所以最根本的救助途径应该是政府救助。

政府掌握公共权力,就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增进公民的整体福利。

救助处于弱势地位的高校贫困生符合人道关怀的道德原则,目的在于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压力,提高现实的生存能力和未来服务社会的素质,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其次,保障个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政府义务。

人类社会的进步不是纯粹的物质增长,而是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任何人发展的前提性要素,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这些权利,公民的个体发展受到阻碍,社会进步就无从谈起。

把人作为目的,促进每一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是服务型政府的宗旨和信仰。

高校贫困生是可预期的人才资源,对社会具有潜在价值,救助那些因为经济困境而举步维艰的学生,不仅在保障公民人权的意义上具有必要性,而且对社会发展远景也有深刻的意义。

在救助体系中,政府理应扮演主导角色。

就高校贫困生来说,其占有的社会资源少,但在资源有限的状况下,政府通过公共管理职责的履行,向其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适当地保护弱者,防止教育资源过于集中的“马太效应”,才能维护了实质的公平和社会正义。

论高校贫困大学生的伦理救助

论高校贫困大学生的伦理救助

论高校贫困大学生的伦理救助大学生群体历来是社会瞩目的焦点,贫困大学生作为其中的一个独特群体,承栽了更多的关注和期望。

描述了高校贫困大学生伦理困扰之现状,分析其产生伦理困扰之原因,提出对于贫困大学生的救助除要给予物质帮助外,更要在心理、情感、思想道德等方面对其进行伦理关怀与救助,这不仅有利于大学生健康人格和优良品质的形成,而且有利于整个社会和谐的伦理关系构建。

标签:高校;贫困大学生;伦理救助1 高校贫困大学生伦理困扰之现状高校贫困大学生除了存在物质的贫乏、心理的障碍之外,在思想观念、道德、情感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此而导致的伦理困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感恩意识淡薄。

大多数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都能珍惜上大学的机会,他们心存感恩,胸怀责任,乐于奉献,把感恩意识转化为学习和进步的动力,但也有相当数量的贫困大学生以贫困为借口。

以自我为中心,精神空虚,情感苍白,行为失范,完全依赖于学校和社会的资助,思想上不求上进,学习上得过且过,生活中攀比享乐,活动中消极懒散,自立意识不强、感恩意识淡薄。

缺乏感恩意识使贫困生不能正确看待所受资助,很难形成和谐的思想、健全的人格,从而不懂得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回报他人、回报社会。

这不但降低了贫困大学生的整体人格素养,而且会降低社会各界的助学热情,严重影响助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不合理的消费伦理观念。

人的消费需求不仅受到经济能力的制约,而且受到消费伦理观念的重大影响。

贫困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大多数贫困大学生都有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品德,他们合理利用受资助的资源来顺利完成学业,但也有部分贫困大学生受身边家境富裕的同学和一些消极思想观念的影响形成了不良的消费伦理观念。

他们一味追求物质享受和与他人攀比,而不把受资助的钱用于学业。

这不但浪费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助学资源而且违背了资助者的意愿,对我国的捐助事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3)受资助者诚信缺失。

受助者诚信缺失凸显在贫困大学生中越来越严重,其中最突出的方面反映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上。

论贫困大学生伦理救助之思考

论贫困大学生伦理救助之思考
收 稿 日期 :0 8 1- 1 2 0 — 10
作者简介 : 李景 国( 95 ) 四川平 昌人 , 17 一 , 重庆文理学院政法学 院讲师 , 法学硕士 , 研究 方向 : 思想政治教育、 法制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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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好社会 中的弱势群体问题 , 社会弱者群体是一个 道义论渗透着伦理救助 注重对高校贫困生 的尊严要 “ 的道德律令 中,你一定要这 “ 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 、 生活质量 求。 人是 目的不是手段 ” 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Ⅲ。贫 样作 , 无论对 自己或对别人 , 你始终都要把人看 成是 困生 因其经济上的弱势 , 即生活品质较低 、 承受能力 目的, 而不要把他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 。”高校贫困 翻 较弱 、 思想道德 问题相对 突出 , 而成为高校弱势群体 生伦理救助就是要尊重人 、 关心人 , 维护和提高人的 价值和尊严 。高校贫 困生伦理救助在生活中处 中的主要特殊群体 。 高校贫困生作为大学校园内一个 权利 、 他们在许多方面需要社会和高校的帮助 特殊群体 , 其思想道德出现滑坡现象是构建和谐校 园 于弱势地位 , 中不和谐的音符。 因此,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 , 和支持 , 帮助他们改变不利处境 , 保障他们 的生存权 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伦理救助成为形势发展的必要 。 利 和发 展机 会 , 把人 当人 看 , 把人 作 为 目的。 ( ) 三 体现 了公民面前人人平等的伦理思想 ( ) 一 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必要 在党的文件《 中共 中央关于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 新中国成立以来 , 尽管人 民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 , 以及社会发展程度低 、 生产 会若干重大问题 的决定》 中明确提出要构建“ 民主法 但 由于 自然地理 的制约 , 科技和文化知识 不够普及等原因 , 困家庭 贫 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 安定有序、 人与 自 条件差、 然 和谐 相 处 ” 的社 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这体 现 到 对贫 困 学 生较 为集 中于 西 部 地 区 , 发展 相 对 落 后 , 些 贫 困 有 还有部分地区的温 大 学生 伦 理 救助 层面 上 , 就是 要在 坚持 “ 以人 为 本 ” 的 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还相 当困难 , 现阶段我国政府仍应继续对贫 基础上 , 把高校贫困生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 饱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 发点和落脚点 , 妥善处理 高校贫困生的个人 、 集体和 困地 区实施倾斜政策 , 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物质和伦理 国家的利益关系, 实现贫困大学生之间和其他大学生 救济的力度 , 贯彻 和落实平等原则 , 人与人之间 的平 尤其是教育 的平等。 注重贫 困大学生的伦理救助 , 之 间 的 和谐 , 成融 洽 的人 际 环境 和社 会 氛 围 。构 建 等 , 形 文 和谐社会要求以人为本 , 着眼于人的全 面发展和长远 让贫 困大学生亲身感受到人生而平等 ,只有经济 、 发展 。要实现这个战略 目标 , 也必须给高校贫困生特 化等社会符号的不 同和差异 ,而没有人格 的差距 , 自 别的帮助与关怀 , 创造公平 、 公正的社会环境 , 协助他 己只是需要帮助的对象 , 而不是可怜 的对象。 们提高 自身素质 , 参与高校与 国家建设 , 实现个人与 ( 符合贫困大学生精神崇 尚之需要 四) 马斯 洛的需要层 次理论强调人在物质需 要得到 国家的全面和共同发展。 高校贫困生在我 国高校还 占 据一定 的比例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日前公布的 满足后 , 还有安全的需要 、 归属和爱的需要 、 自尊的需 《 中国贫困高考生调查报告》 , 国高校 中贫困生约 要以及 自我实现的需要 。 称 我 高校贫困生不仅需要物质的 占大学生总数的 2 %, 6 总数估计超过 50万人。不 论 救助和帮助 , 0 也需要精神的满足和价值 的认 同。目前 是高校和社 会的发展 , 经济的繁荣 , 还是人类文明的 社会和各高校对贫 困大学生救助 主要体现于多种多 进步 , 都离不开贫 困大学生的参与 、 支持 。可以说 , 样 的物质层面 , 一 包括 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 个贫困大学生得不到保 障的社会 , 不可能是一个稳�

伦理视角下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

第10卷第4期2008年5月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GU I ZHOUUN I VERSI TYOFTECHNOLO GY (Soci a l ScienceEditi on)(B i m ont hl y) Vo l .10No.4May .2008伦理视角下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陈黎东(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漯河462002)摘 要: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教育援助是社会文明健全和社会正义原则的体现。

要加快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的伦理策略,个人要树立正确的正义观念,国家要努力实现制度的公平,高校应尽量确保程序的正义。

在伦理关怀的指引下,高校教育援助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教育援助的内容也将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

关键词:教育援助;制度公平;伦理关怀中图分类号:G 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09(2008)04-0182-03 一、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的伦理现状国家和各高等学校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各高等学校在资助贫困生方面都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但这个体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缺乏,救助机制的合力不够。

目前我国真正能用作贫困家庭学生的解困资金非常有限,不能满足解困的需要。

由于资金有限,为了照顾到面,学校只好减少对每个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

这样仅仅做到了暂时“缓贫”而已,资助过后,他们依然贫困。

同时,各种贫困生救助方式涉及到不同的政策主体,国家、社会和学校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合力还不够,缺乏统筹的方法和有效的整合,缺少对贫困生受助情况的综合了解。

很多时候对贫困生的资助出现交叉重复的情况,而对同一贫困大学生到底得到了什么样的资助统计不清,往往会出现重复资助或资助不够准确的情况,使救助出现了偏差和不公平现象。

2.贷款最高金额实行一刀切,高学费专业的贫困大学生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根据规定,我国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每生每年只能贷6000元,这种一刀切的作法不符合我国大学收费的巨大差异性。

教育资助政策的伦理困境与价值实现

教育资助政策的伦理困境与价值实现一、前言教育资助政策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它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教育资助政策也面临着伦理困境,如何解决这些伦理困境并实现其价值,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二、教育资助政策的伦理困境1. 公平性问题教育资助政策往往会面临公平性问题。

在分配教育资源时,如何保证公平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如果分配不公,那么就会导致一些人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教育资源,从而影响他们的未来发展。

2. 选择权问题教育资助政策还会面临选择权问题。

在提供教育资助时,政府应该给予学生足够的自主选择权。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学生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自主选择权。

3. 资源分配问题教育资助政策还会面临资源分配问题。

在提供教育资源时,如何合理地分配资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如果资源分配不当,那么就会导致一些学生无法获得应有的教育资源,从而影响他们的未来发展。

三、教育资助政策的价值实现1. 提高公平性为了解决教育资助政策面临的公平性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例如,建立公正的评估机制,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应有的教育资源;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 增加选择权为了解决教育资助政策面临的选择权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例如,建立多样化的教育资助模式,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情况进行选择;提高信息透明度,让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各种教育资助模式,并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3. 合理分配资源为了解决教育资助政策面临的资源分配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例如,在制定教育资助政策时要考虑到各个地区和群体的实际需求,确保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加强对教育资源的监管,避免出现资源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四、教育资助政策的价值实现路径1.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了实现教育资助政策的价值,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

这个制度体系应该包括各种评估机制、多样化的教育资助模式以及严格的监管机制等。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得以进入大学深造。

与此高校贫困大学生也面临着许多教育救助问题,影响着他们的学业和发展。

本文将对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

由于家庭贫困,这些学生在上大学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方面面临很大的压力。

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环境不佳,缺乏相应的学习资源和条件。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学习成绩和学业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政府应该加大对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通过提供奖学金、助学金、临时补助等形式的资助,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高校应该建立健全的教育救助体系,为贫困大学生提供专门的辅导和帮助。

可以成立专门的教育救助组织,提供学习指导、心理咨询、就业培训等服务,帮助贫困大学生克服困难,提高学习效果。

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到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中。

可以成立志愿者团队,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在社会上发起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筹集资金,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经济帮助。

也可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向高校贫困大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

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需要政府、高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各方合作,才能够改善贫困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伦理关怀探究

第32卷第2期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Vol.32 No.2 2021年06月 JOURNAL OF FU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Jun.2021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伦理关怀探究李祥祥1,方希1,王梦宇2(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合肥 230011;2.安徽建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徽合肥 230601)摘要:伦理关怀是新时代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实践面向。

在阐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伦理关怀内涵的基础上,从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践要求、高校学生资助传统实践的伦理性不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贫困的现实诉求等方面分析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伦理关怀的实践动因。

增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伦理关怀需要以保护隐私为前提,提倡隐形资助;以尊重尊严为宗旨,实施“以工代免”;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彰显价值理性;以能力发展为目标,提高“造血”机能。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伦理关怀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37(2021)02-0032-042017年12月,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强调,要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1]。

凸显了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伦理之维,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伦理性关照。

当前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实践操作方面的伦理问题,如有学者认为,已有的资助政策和制度存在诸多伦理乱象,在行使制度正义的同时,却施行和放任了制度暴力[2]。

政策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道德伦理、责任伦理、价值伦理和信念伦理等几个方面的典型冲突[3]。

这些研究虽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密切相关,但鲜有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伦理关怀的研究。

作为高校环境中的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有获取物质帮助的需要,也具有人格独立、自信自强、维护尊严等方面的伦理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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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实施的伦理策略摘要: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实施过程中渗透着伦理价值。

个人应该树立正确的正义观念;高校要确保程序的正义;国家要保障制度的公正。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伦理策略一、个人:树立正确的正义观念显而易见,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教育援助是出于正义的原则,但许多人往往把正义建立在仁慈基础上,甚至把正义和仁慈混为一谈,这是一种比较普遍而严重的错误思想,完全以仁慈来理解正义,往往在实施正义中形成了一种情感上的不正义。

这种不正义表现在无论是援助者还是被援助者都把援助关系看成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援助者极易形成一种“居高”的心态,被援助者极易形成一种“临下”的心态。

因此,有必要对正义观念进行全面的理解,这无论是对教育援助的受体还是主体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正义(Justice)”的词根Jus来自拉丁语,包含“应得”和“法度”的意思。

在西方,正义概念自其发源至今,虽经历诸多变化,但“应得”和“法度”始终是其要义所在。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把正义解释为:“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亚里士多德指出正义在于对自己“取其应得”,对他人“给其所得”,这种应得体现在其所描述的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和交换正义之中。

就分配正义而言,正义就在于,按照人的贡献大小合乎比例地分配,即各得其应得;就矫正正义而言,正义就是将一个人不义的多得的部分,归还受损的一方,补偿其所应得;就交换正义而言,正义就是交换双方按照合乎比例的报偿互通有无。

他这样说道:“公正就是在非自愿交往中的所得与损失的中庸,交往以前和交往以后所得相等。

”“不正义在于不平等,——因为一个人打另一个人,这个人被那个人打了,或者一个人杀人而另一个人被杀,受伤与行为是从不平等的份额分配的,而法官的努力在于以刑罚的手段,从攻击者手中拿走他们攫取的某种东西,使他们恢复平等…‘公正就是比例,不公正就是违反了比例,出现了多或少。

”那奎那进一步确认正义的“应得”含义,他说正义是“一种习惯,依据这种习惯,一个人以一种永恒不变的意愿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

穆勒进而说:“人公认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东西为公道;也公认每个人得到他不应得到的福利或遭受他不应得的祸害为不公道。

”当代伦理学家麦金太尔也认为:“正义是给每一个人——包括给予者本人——应得的本分。

”正义在于应得或权利,实现和维护应得或权利就是实现正义,相反,干涉、破坏他们应得或权利便是不正义。

即在消极意义上,不干涉他人的应得或权利也是维护正义。

因此,正义就意味着守法,即在法的范围内行事,这就是正义的另一层含义:法度。

正义的这层含义,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不干涉”理念和亚里士多德的“守法”概念。

柏拉图认为,正义的人在城邦生活中提供给他人的是做好自己的事而不干涉他人做他的事。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正义意味着守法,守法是一个人对他人的应得善的关怀态度,它使他人可以不受干涉地追求属于他们自己的善。

所以,“法度”就意味着必须遵守,任何人不得超越其上,否则,便会导致他人应得或权利的破坏。

正义的这层含义,使得正义具有强制约束性。

仁慈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天然地具有怜悯、恩赐、施舍的色彩。

基于仁慈的援助可能会贬低和损害受援助者的人格尊严,可能无视受援助者的正当权利,贬低甚至否定受助者利益需要的合理性、正当性,而仅仅将援助视为一种恩赐施舍。

这种做法,不但没有消除受援助者形成耻辱的心理,反而因这种施舍而损害其尊严,强化了其耻辱感。

当耻辱心理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受援助便宁可贫穷也要逃避这种“恩赐”了。

仁慈作为道德情感不能作为援助的价值依据。

援助实质是一种实质利益的分配,是一种财产的转移。

要顺利实现财产的转移,必须获得伦理上的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使之成为人人都遵守的“命令”。

现代意义的正义援助的伦理合理性不仅来自于受援助者而且包括援助者的应得和需要,这中间并不存在自愿与否。

而仁慈只是财产所有者的一种乐善好施之心。

因而,仁慈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其不能为强制力强加实施。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仁慈并不会受到惩罚,因为这并不会导致真正确实的罪恶。

”由此可见,在对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教育援助时,无论是援助的主体还是受体都要树立正确的正义观,不能把正义看作是一种出于仁慈的心理。

对受援助的贫困大学生来说,要树立一种积极的“应得”心态,深刻地认识到接受援助是一种履行义务,维护权利的行为,因为当援助上升为制度时,就肯定了受援助者获得救助的应得权力。

换句话说,即从权利的角度肯定了社会援助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当贫困大学生有了这种“应得”思想时,不仅消除了社会援助可能带来的耻辱感,而且他们因“应得”或权利得到了道德上的认可就可以为权利的兑现理直气壮地去争取,进而有利于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相反,当贫困大学生不具备这种“应得”的心态时,相当一部分贫困大学生容易形成自卑、挫折和偏执心理,因而不能正视现实,正视社会,正视自身,甚至否定现实,否定社会,否定自身。

他们就以一种无赖、不愉快甚至拒绝的态度来对待他人的援助,以此保护脆弱的自尊。

而对于援助者来说,援助者不能把对他人的援助仅仅看做是仁慈的事业,而应看做是一项无论人的道德境界高低都必须遵守的恒常制度要求;要认识到对他人的援助不只是受助者个体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要认识到对他人的援助是一种“法度”的要求——“对它(正义)的尊奉并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意愿,它可以用压力强迫人们遵守,谁违背它就会招致愤恨,从而受到惩罚”。

因此,“我们感到自己按正义行事,会比按照友谊、仁慈或慷慨行事受到更为严格的约束”。

二、学校:确保程序的正义高校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教育援助时,要努力探索并实现程序的正义性,确实维护贫困大学生的利益。

为此,从伦理学的角度看高校应做到:1.建立一套完善的贫困评估体制,确保援助对象评定程序的公正。

经济援助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援助,每年学校都要向学生发放各种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经济援助不同于其他援助的很重要一点就是经济援助有一定名额限制。

这就涉及受助对象的确定问题。

学校应把这些奖学金、补助金和岗位发放或安排给最需要的贫困学生。

所以,学校应该以公正为原则,积极探索一种相对最公平的评定程序,以保证正义的实现。

具体评定程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不管怎样,都应遵守普惠性、公平对待性和公开性。

做到这“三性”基本就能保证程序的正义。

2.建立一套科学的贫困援助体制,确保援助过程的科学性。

对贫困大学生的援助不是一个孤立的点,而是一个系列工程,涉及很多方面。

因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援助程序。

一方面,贫困大学生的贫困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而且还表现在心理、学业、就业、能力等多方面。

因此,学校的援助应是一个系列过程,是一个从经济到学业到能力的深入发展的过程。

所以应全方位的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援助。

学校不能只局限于贫困学生当前困难的解决,应当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全面发展,积极探索一套有利于贫困大学生未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科学程序体系。

由此,当前我们特别要注意加强对贫困大学生心理、就业和能力的援助。

因为,这两种援助不仅具有当前效果,更具有长远的潜在的效果,影响贫困大学生一生。

另一方面,在援助的每一个环节也应当体现出其科学性。

无论是经济援助,还是心理援助,抑或是择业援助都不是一个简单的程序,而要求具有艺术性或技巧性,也就是要具有科学性。

一般说来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都比较脆弱,多少有些自卑的心理,对“贫困生”这几个字很敏感,往往“像保护‘隐私’一样保护着自己的‘贫穷’,唯恐因为贫困而在众人的视线里曝光,成为同学中的‘另类”’。

所以,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时要充分秉持让贫困大学生有尊严地接受资助的理念,采取人性化的策略,让资助在“静悄悄”中进行,让他们在“隐形”中得到救助,充分保护贫困大学生的隐私,尊重贫困大学生的人格和尊严。

援助的艺术性、技巧性在心理援助中尤为重要。

心理援助不是简单地开个心理辅导班或一次心理面谈,而是要求教育工作者要有一颗真诚的心,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真心实意地关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国家:实现制度的公平权利和资籍的平等是正义的基础,而权利和资籍的平等在现代社会集中体现在制度上。

因此,制度公正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资籍的关键。

所以。

作为制度的制定者的国家在对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援助时应保障制度的公正,以制度的公正完成正义的实现。

现代生活的社会公共化和制度化程度日趋强化,现代社会的生产与发展已越来越依赖于社会制度资源的有效供应,制度的作用随之凸现。

制度在人们的生活中之所以重要,其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的冲突,在于有着利益冲突的人们需要制度化的行为规则来约束和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把各种冲突和对立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从而把相互交往的人们结合为一个共同体。

社会制度就是人们为反映和确立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并对其进行整合和调控而建立起来的规范体系。

社会关系既是社会制度的客观内容,也是制度调节和处理的对象。

但只有当主体用精神关照自己所处社会关系并得出“应该如此”的价值判断时,社会关系才能成为制度的现实内容,也才成为其调节和处理的现实对象。

这是因为作为物质生产之物的社会关系,开始只是作为客观存在存在于实践中。

实践者的主体只有用自己在实践中形成的观念和范畴对自己所面对的社会关系进行理解、把握、组织和安排。

以扬弃其纯粹的客观性,即扬弃社会关系对主体而言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合理性,将人们认为合理的社会关系及利益关系固定化、秩序化,使之具有某种稳定的形式和结构,形成制度。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制度的安排和制定都要以一定的伦理精神为价值先导,接受伦理理念的支配和约束。

制度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已有的社会惯例、结构的储存,通过这种储存我们使集体记忆、表述、价值、标准、规则等外部化。

任何一种制度,都要符合人们自然而然生成的情感和价值观,也就是制度作为一种使社会运行秩序化的机制,是建立在某种特殊的价值取向之上的。

而这种特殊的价值取向就是要符合正义的原则,亦即要符合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以及社会的和谐和完善。

所以,任何制度在制定、选择和实施时应遵循正义的原则。

制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宏观层面上的社会基本制度,中观层面上的具有普遍性,体现社会基本制度的社会运行体制和公共管理制度,微观层面上的某个群体、行业、部门、单位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行为规则。

从宏观的社会基本制度看,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也就从根本上保证了贫困大学生的教育权力。

宏观的基本制度总是要通过中观和微观的制度来具体实现。

这就是说,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公民一定实在享受着这种权力。

因为中观和微观制度的不完善会阻碍这一权利的实际享有。

事实如此,贫困大学生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中观和微观制度的缺陷和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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