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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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筹建丰台、西城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筹建丰台、西城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筹建丰台、西城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19
•【字号】京保监许可字[2008]77号
•【施行日期】2008.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筹
建丰台、西城支公司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77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的请示》(太平京发[2008]12号)、《关于筹建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的请示》(太平京发[2008]1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西城支公司。

二、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应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上述两支公司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报送有关开业申请材料。

经审核批准,上述两支公司方可开业。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68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业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0〕268号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业的请示》(平银京发〔2020〕7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批准你行顺义支行开业。

机构全称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平安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3号院1号楼”。

二、上述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若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2020年5月2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胜古家园等四家社区支行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胜古家园等四家社区支行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胜
古家园等四家社区支行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196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胜古家园
等四家社区支行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196号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关于胜古家园等四家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光银京字〔2021〕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北京胜古家园社区支行、北京武夷花园社区支行、北京明天第一城社区支行和北京龙泽苑东区社区支行终止营业.上述支行应当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上述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3月15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继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财富中心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继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财富中心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继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财富中心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2.1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19〕1012号
•【施行日期】2019.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继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财富中心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19〕1012号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李继轩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京中银报〔2019〕8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继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财富中心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2月10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9.28•【字号】京银监复[2012]741号•【施行日期】201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2〕741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北京银行关于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临时停业的请示》(京银综发[2012]52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天坛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建国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北洼路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三里河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金融街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金融港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商务中心区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东长安街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魏公村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雅宝路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同意你行白云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同意你行奥北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同意你行总部基地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群芳支行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群芳支行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群芳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21.06.07•【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483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群芳支行开业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1〕483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群芳支行开业的请示》(工银京报〔2021〕34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批准你行群芳支行开业。

机构全称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群芳支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群芳支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环球大道1号院1号楼RR-09”。

二、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若在上述批准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备注:上述支行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021年6月7日。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吴晓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吴晓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吴晓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3.30
•【字号】京保监许可[2012]151号
•【施行日期】2012.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吴晓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151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晓刚等职务调整的请示》(平保产京分发[2012]27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吴晓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19.12.25•【字号】京银保监复〔2019〕1093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19〕1093号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迁址更名开业的请示》(京银中分发〔2019〕7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

机构名称由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变更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区科技园支行”(简称为“北京银行昌平区科技园支行”)。

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39号”,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8-12号底商”不予保留。

二、你行昌平区科技园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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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
台科技园支行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9.17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777号
•【施行日期】2021.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
园支行开业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777号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业的请示》(民银京发〔2021〕151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丰台科技园支行开业。

机构全称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华夏幸福创新中心1号楼1层108-109室”。

二、上述支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你总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若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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