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员工。
2. 健康检查2.1 员工入职前健康检查全部新员工在入职前应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情形符合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要求。
必需时,还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咨询和评估。
2.2 定期健康检查全部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员工应依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具体的检查项目和频次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进行定制,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2.3 医疗隔离如有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慢性疾病,应及时通知公司,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医疗隔离,以确保其他员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2.4 健康档案管理公司将建立并保管员工的健康档案,包含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和员工的健康宣教记录等。
档案应妥当保管,保管至少5年。
3. 健康宣教和培训3.1 健康宣教公司将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的宣教活动,提高员工对健康和食品安全的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本领和自我保护意识。
3.2 培训公司将依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含健康管理的基本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个人卫生要求等。
4. 个人卫生管理4.1 穿着规范全部从业人员应穿着乾净、明码标价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等必需的防护用品。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和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4.2 手卫生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必需时使用洗手液或消毒剂进行手部清洁。
进入工作区域、接触食品前后、上洗手间后等情况都应洗手,并依照正确的方法操作。
4.3 个人卫生习惯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修剪干净指甲、保持头发乾净并固定,不吃东西、吸烟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患有呼吸道、皮肤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应暂时停止工作,直至病愈。
4.4 员工健康表现员工如显现身体不适、患有传染性疾病、接触传染病患者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并请假。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求2、健康状况的分类与处理3、日常卫生习惯与培训要求4、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11 目的为加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1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的从业人员。
12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求121 新入职从业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常规体格检查、传染病筛查等项目。
122 健康检查必须在具备法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123 已在职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年至少一次。
13 健康状况的分类与处理131 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分为健康、暂时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患有禁止从事食品工作的疾病三类。
132 对于健康的从业人员,允许正常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133 暂时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患有轻度感冒、发烧、腹泻等症状,应暂停工作,待症状消失并恢复健康后,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134 患有禁止从事食品工作的疾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直至疾病治愈,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14 日常卫生习惯与培训要求141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等。
142 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143 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进食、随地吐痰等。
144 食品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个人卫生知识、疾病预防等。
145 培训应建立记录,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名单等。
15 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15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健康检查或隐瞒健康状况的从业人员,一经发现,应予以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52 食品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负责监督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情况。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生产、销售、配送及相关服务的从业人员。
二、健康管理要求1.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定期洗手、有序进食、定时更换工作服等。
2.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规范,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食品卫生。
3.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食品从业人员在发现自己患有传染性或慢性疾病时,应及时报告,并主动接受治疗和隔离。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患有影响工作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疾病,如皮肤病、传染病等。
6.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三、健康体检1.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包括身体检查、血常规、生化指标等。
2.体检结果应由专业医生进行评估,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指导治疗。
3.体检结果应妥善保存在个人健康档案中,不得随意泄露。
四、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食品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传染病检查,确保没有携带传染病。
2.食品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洗手、戴口罩等。
3.食品从业人员在发现自己患有传染病时,应立即报告,并主动隔离治疗,确保不传播给他人。
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关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掌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方法。
五、疾病隔离与治疗1.食品从业人员患有影响工作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疾病,应及时就医并隔离治疗。
2.疾病治愈后,应根据医生的意见判断是否可以重新上岗。
3.食品从业人员需定期复查,确保疾病的治愈和痊愈。
六、培训与教育1.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职期间应接受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和规范、个人卫生习惯、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
3.培训结果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七、管理与监督1.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属于企业的重要职责,企业应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1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检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2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
1.3 食品从业人员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情况下,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1.4 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5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
1.6 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旅游理念,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1.7 食品从业人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1.8 食品从业人员应配合用人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培训管理制度2.1 食品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2 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业务技能。
2.3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制作流程、食品卫生操作规范、食品中毒事故的处理等。
2.4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方式包括:理论培训、实践操作、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
2.5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6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7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应颁发培训证书,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在从业人员档案中。
2.8 食品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认真听讲,主动学习,提高自身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3篇)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3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篇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作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篇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企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食品生产人员,包含生产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二、健康检查1.招聘时,应对全部应聘人员进行健康情形调查,并要求全部应聘人员供应健康证明。
2.入职时,新员工应接受一次入职体检,确保身体情形符合从事食品生产的要求。
3.企业应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包含但不限于一般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压等项目的检测。
4.健康检查结果应妥当保管,并与员工个人资料一同归档。
三、健康宣教1.企业应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向员工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本领。
2.健康宣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饮食健康、体育磨练、心理健康、职业病防护等方面。
3.企业应供应相关健康宣教资料,并在员工公共区域设置健康宣教展板。
四、职业病防护1.企业应对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食品生产工人应依据企业要求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包含工作服、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
3.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合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五、劳动时间和休息1.企业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合理布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2.依据员工工作强度和个人身体情况,合理布置轮班制度,保证员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3.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定期的休息时间,应利用此时间进行休息和放松。
六、饮食卫生1.企业应供应员工餐厅或食堂,确保员工的饮食安全。
2.食堂应做到明厨亮灶,厨房操作规范,食品原材料子来源合法合规。
3.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七、心理健康1.企业应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情形,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企业应供应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对员工的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的解答和引导。
3.配备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活动。
八、应急处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一、范围:适应于本店全体员工二、目的:明确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要求和标准,严格健康管理制度,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三、责任和职责:员工健康管理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和销售部等部门共同管理,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员工健康教育、体检、健康证办理等工作;销售部及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卫生管理。
四、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通过检查,身体健康且取得健康证的员工方可继续上岗,否则,按照相关规定辞工或调整。
对新聘用的员工一律要求要通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聘用,否则,不得聘用。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学习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和保健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有关保健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定期加强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
3凡患有痢疾、伤寒、肝炎、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保健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和接触保健食品销售和管理工作。
4、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建立严格完整的员工健康档案。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依据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食品企业人员的健康,确保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结合食品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质量控制工作的员工,以及与食品相关的辅助岗位人员。
三、健康管理内容1. 体检管理(1)入职体检: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均需进行体检,包括身体检查、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血常规检查等。
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
(2)年度体检:所有员工每年都需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保障食品安全。
2. 疫情防控管理(1)员工健康监测: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在档案中。
如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呼吸道疾病症状,立即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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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司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食品的分公司和生产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员,检验室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检验室、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分公司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厂办负责联系潢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
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
由厂办指定潢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公司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
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公司办公室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如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
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
公司办公室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如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总经理。
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不可继续留在原岗位。
7、监督检查:检验室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重点检查是否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了健康证的管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妥善的安排。
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责令做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的部门或生产车间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他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
常剪指甲、常理头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
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
染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