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机构设置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12.19•【字号】苏卫基妇[2006]30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基妇〔2006〕30号2006年12月19日)各市卫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24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根据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指在城市范围内设置的、经市及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三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服务职能第五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一)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建立和规范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合同式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并提供技术指导。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
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员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维修车间的防护,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4、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现状调查的函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现状调查的函【法规类别】职业病防治【发文字号】苏卫疾控函[2007]2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07.05.17【实施日期】2007.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现状调查的函(苏卫疾控函〔2007〕26号)各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为了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基本情况,根据卫生部监督局要求,决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调查表可从卫生厅网站上下载),请各地按照附表要求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调查内容,于2007年5月28日前将调查表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处,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传真):025-********,电子邮箱:liul@. cn,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政编码:210008。
附表: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现状调查表2.各地取得资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3.职业病诊断机构工作现状调查表4.各地取得资质职业病诊断机构现状调查表5.职业病诊断鉴定现状调查表江苏省卫生厅疾控处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现状调查表一、机构设置本市个区(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共家。
二、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配置1.全市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共人,其中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人2.学历:硕士及以上(包括双学士)人;本科人;大专人;中专及以下人。
3.职称:高级人;副高级人;中级人;初级人;无职称人。
三、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1. 2006年度本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共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共人。
2. 2006年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共家,共检查劳动者人次,提交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者人,体检合格率 %。
四、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情况1.本市监督机构共家,其中区县级监督机构家,2006年度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的监督机构共家。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对标分析与改进报告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对标分析与改进报告一、基本概况江苏护理职业学院自1985年开办医学检验专业,2001年开始招收五年制高职医学检验专业学生。
2015年开始招收三年制学生。
目前在校学生900多人,专任专业教师16人,医学检验专业设备总值800余万元。
2009年6月至2015年6月,以引企入校形式,在黄河路校区成立了“淮卫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2016年底,学校搬至科技路校区后,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申报并获批了省教育厅《医学检验产教融合实训平台》(250万资助)建设项目。
2018年底,与“江苏天瑞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医学检验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平台。
平台按照三级医院检验科标准设置的独立实验室,占地面积2000多平方米,开展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免疫及血清学、微生物、分子生物、质谱等检测项目。
此外,学校与医院、疾控中心等卫生行业合作,建立了50所稳定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校外实训基地。
教学过程不仅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而且积极利用学习通、智慧职教等网络资源,教学团队开发与学习内容有关的微课、游戏,编写校本教材(讲义),补充临床的新技术、新规范,不仅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还使课程化繁为简,激发学生的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二、专业建设目标与标准(一)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医学检验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面向卫生行业临床检验技师、输血技师、病理技师等职业群,能够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输(采供)血、病理技术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课程设置标准课程设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思想政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理论与军训、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并将党史国史、劳动教育、应用写作、高等数学、基础化学、专业外语、创新创业教育、美育课程等列入必修课或选修课。
江苏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江苏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作者:崔美荣来源:《职业教育研究》2007年第09期摘要:通过对江苏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的分析得知,江苏省职业教育具有七大特点与四大不足。
因此,应根据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与规律,采取八条针对性措施,促进江苏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关键词:江苏省;职业教育;现状;调研近年来,江苏省的职业教育伴随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675所,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72所,成人技术培训学校与各类社会培训机构8000多个,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
近五年来,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共培养毕业生100多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400万人次,为全省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江苏省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特点职业教育基本进入注重结构优化、内涵科学的崭新阶段江苏省职业教育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恢复兴办、建设骨干学校、推进现代化三次创业,规模迅速扩大,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九五”期间,全省实施了“1122”工程,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设了一批职教中心。
但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江苏省职业教育仍然存在基础薄弱、发展乏力等问题。
“十五”期间,江苏省职业教育进入了调整优化阶段,学校规模、专业结构、发展层次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为全省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进入“十一五”以来,江苏省职业教育进入崭新的转型期,职业教育办学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单纯重视学历教育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重转变,更加深入地融入市场经济,更加主动地为调整经济结构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职业教育服务。
成功吸收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经验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发展集团化是江苏省最近几年出现的新现象。
常州、无锡、盐城、连云港、苏州等市专门规划建设了职业教育园区,采取“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资源共享,市场运作”的原则,规划专门区域,充分利用公共资源,统筹或招引各类职业院校聚集共同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30•【字号】苏政办发[2014]62号•【施行日期】201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30日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4〕30号),设立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省中医药局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1.取消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省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2.取消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转移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
3.将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服务职责移交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4.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5.将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职责下放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6.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取消和下放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职责。
2.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和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审批职责。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2023年)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2023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章基本医疗服务第四章协同发展第五章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健康江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基层卫生服务及其保障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第三条基层卫生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彰显公益、医防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将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层卫生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日常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
第五条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卫生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基层卫生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基层卫生相关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层卫生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卫生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状况等情况,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
学校申请设立医疗机构申请书(五篇)

学校申请设立医疗机构申请书(五篇)第一篇:学校申请设立医疗机构申请书阜宁县东沟中学设置医务室申请书我校自建校以来,一直有医务室,由于学校规模较大,住校生比较多,学校离附近卫生院距离较远,学校医务室曾经给学生带来很大方便。
最近因为学校医务室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医务室的医疗机构证书到期没有审核,现被要求重新注册。
我校共有师生员工三千多人,其中住校生两千多人,教师200多名。
为了更好方便广大师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现申请设置学校医务室。
设置医务室位于东沟中学校园内,在两栋教学楼中央,建筑面积为七十五平方米,实用面积60平方米,现有病床、诊察台、高压灭菌锅、紫外线灯、身高体重计、听诊器、血压计等医疗设备;有专职校医一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护士一名,具有执业护师资格;并向医院招聘兼职校医3名。
医务室在申请批准设立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诊疗技术规范,严格依法从事各项诊疗活动,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分的监督管理,树立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为患者服务的宗旨,以门诊的方式,为师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服务时间,治疗学生中发生的各种常见病、多发病,提供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健康教育,以预防疾病的发生,对于严重疾病及时转诊,切实做好学校的卫生工作。
以上申请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呈阜宁县教育局阜宁县卫生局阜宁县东沟中学申请日期:2013年10月10日第二篇: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个体医模版)____卫生局本人姓名____,性别__.现年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年__月毕业________(学校)____(系专业),____文化程度.于____年__月__日取得______医师资格.曾在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基本能掌握本专业的临床诊疗工作,有一定的诊疗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本人拟于____(市县镇村)申请设置个体医疗诊所,该区域常住人口___人,外来人口__人,常住人口多,人流量大.现存__科诊所较少.为进一不满足设置区域内人民群众求医问诊需要,申请设置__科个体诊所,自筹资金总额__万元,其中注册资金__万元;设置诊所执业地址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___平方,米,并购置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诊疗仪器设备,除本人外现有从业人员__名,具备_____专业技术资格.本医疗机构在申请批准设立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诊疗技术规范;严格依法从事各项诊疗活动,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分的监督管理.树立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为患者服务的宗旨.以(门诊.巡诊)服务方式和每天__小时服务时间,为该区域内人民群众治疗__科疾病.以上申请,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申请人(签章):申请医疗机构名称:年月日第三篇:医疗机构申请书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文转自互联网,真实性自行认定一、申请单位名称:牡丹区xx乡xx卫生室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卫生室现址:牡丹区xx乡xx行政村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Xx卫生室位于xxx乡镇xx村,服务范围包括a、b、c村,服务人口xxxx名,服务半径xx千米,距离最近的卫生院(村卫生室)xx千米,主要为周边群众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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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机构设置
序号 部门名称
1
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2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3 组织人事处
4 纪检监察室
5 教务处(校企合作部、实训中心)
6 科技处(编译部、中心实验室)
7 督导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8 财务处
9 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
10 后勤管理处(基建办)
11 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
12 保卫处(人民武装部)
13 创建办、重点项目办
14 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办)
15 信息中心(图书馆、医学查新)
16 工会(离退休办公室)
17 团委
18 临床医学院
19 护理学院
20 药学院
21 中西医结合学院(康复学院)
22 卫生管理与基础学院
23 益大公司(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