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社区居委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合计不少于4

个半天,由主任负责召集,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

体时间安排由居务监督委员会与社区“两委”商定。根据工作需要,社区监委主任也可随时召集居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二、由街道统一制作居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非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

三、居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社区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四、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学习、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及帮助社区“两委”工作等情况。

五、实行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工作情况简要记录在《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表》(见附表一)中,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纪委,一份社区留存。

六、居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社区“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协助社区“两委”化解矛盾。

七、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街道纪委、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率达到与会代表人数50%的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成员资格。

八、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经街道纪委核实后,原未当选的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会议履

行职责。

九、居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社区“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社区“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居级党组织的领导、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

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社区党组织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精选文档)民主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民主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四棵树一小 一、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听取,收集和反映教职工代表对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学校对各级干部的评议与考核工作,参与学校对各类举报案件的调查工作,并确保举报人的正当权益。 三、对于拟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向大会主席团提供审议意见和建议。 四、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有关提案。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 五、对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本委员会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协助,共同进行调查处理. 六、本委员会在校内设置意见箱,欢迎全校教职工对我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揭发检举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以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 七、承担教代会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教学与科研委员会工作职责 四棵树一小 一、教学与科研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并接受其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 二、确保教代会做出的有关教学与科研方面决议的贯彻执行,并负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的落实。 三、参与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教学、科研工作重要方案的讨论与论证。 四、收集整理教职工对学校在教学改革,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师资培训、职称评定、科研立项与资助、成果评审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教代会工作机构汇报。 五、有计划地组织教代会代表对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督促和巡视,并将发现的问题向教学和科研部门反馈。 六、对学校的职称评定、科研奖励、人才培养与引进等实施监督作用。 七、积极促进校内外学术交流工作的开展。 八、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职责 四棵树一小 一、听取、收集教职工对生活、福利、住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拟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此类议案进行调查和论证。 二、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教代会有关问题的决议;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和住房问题的提案。 三、讨论、审议学校制订的涉及教职工生活、福利和住房问题的制度和方案。 四、帮助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定期研究困难补助问题。 五、承担教代会交办和委托的其它任务。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实用)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 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居、社区)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支持配合村(居、社区)“两委”依法开展工作,对其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及实施过程,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村(居、社区)“两委”按上级规定和群众要求全面如实公开。督促村“两委”就群众提出的疑问、意见和建议作出答复和承诺,必要时应督促村(居、社区)“两委”及时重新公布,村(居、社区)“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四)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资金收支全过程。 (五)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严格监督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过程,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督促村(居、社区)

“两委”及时变更和完善资产、资源台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六)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和群众询问、质询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和乡镇(街道)纪委报告监督情况。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可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七)及时收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廉洁勤政,秉公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每年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廉勤情况逐人逐项进行评鉴,评鉴结果作为乡镇对村(居、社区)“两委”考核的重要依据,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20%。 (八)认真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学文化知识,居委会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审议,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度向社区议事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和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议事会的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如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三、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委会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等,通过联系卡、公示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五、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和社区议事会的批评。社区成员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满意率低于60分的,社区居委会班子应及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一、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协议。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救济工作。 四、做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医疗保健工作。 五、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保护工作,关心教育青少年。 六、对社区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 七、向政府反映社区成员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代表制度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建成,居民会议可由全体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2-3人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社区居民会议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规划。 三、讨论制定和修改居民公约。 四、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变更和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

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质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或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民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动员和组织居民开民爱国卫生运动,一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支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等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

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受社区成员会议和社区成员的委托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的各项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导读:本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人民调解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二、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政策水平,以法律为准绳,合理调解处理民事纠纷。 三、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调解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人民调解工作应积极配合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治本入手,减少纠纷、预防犯罪。 五、经常开展政治业务学习,交流调解工作经验。定期向基层人民政府报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治保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治保工作法规和条例,向居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令,努力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 二、密切联系群众,向居民进行防火、防盗、防治灾害事故的宣

传教育。 三、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教育居民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举报、劝阻和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犯罪嫌疑分子立即向社区警务站报告。 五、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对两劳回籍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做好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六、向居民宣传户口政策,及时掌握外来人员情况,加强对辖区内出租房的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二、积极宣传贯彻《婚姻法》,倡导夫妻和睦、尊婆爱媳、尊老爱幼、赡养老人的社会风尚。 三、教育妇女遵纪守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勤俭持家,婚丧喜事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姻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五、准确掌握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信息反馈工作。 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 七、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五好家属”、“特色家庭”、“文明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 1、坚持党的领导,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每月三次按旬审查村集体当期的财务收支票据及账目,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对村级财务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3、认真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并督促村民委员会按规定时间、程序和方式实施公开;按月监督本村财务公开情况,把群众对财务管理状况的反映及公开后的情况反映及时反馈给村经合社管委会,配合向群众做好公开后的解释、释疑等后续工作。 4、认真详细记录村务(财务)公开监督的具体事项,收集和听取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村务(财务)公开监督情况、民主理财情况。 5、监委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党支部研究党内保密工作除外)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1、参与各项村务活动的权利; 2、监督村各项工作的权利; 3、审核村经济的收支权利; 4、责令村进行村务公开的权利;

5、要求村对具体事项作出解释的权利; 6、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权利; 7、其他有村民代表赋予的权利。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两委”工 作的误解。 2、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3、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4、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6、督促村民执行《村民公约》。 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大类型。 一、政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 2、国家对农村有关各种直补发放情况(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农资直补); 3、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落实执行情况;

监督委员会承诺书

监督委员会承诺书 服务承诺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xx省卫生厅法监局就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创建群众满意的内设职能机构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履职,优化服务。忠实履行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到心系百姓,热忱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行为规范、公道办事,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 2、公开透明,阳光政务。坚持依法行政,在开展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五公开、五不准,即公开法律依据和办事程序,不准违规操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内容和办理时限,不准拖拉推诿;公开许可条件和许可结果,不准暗箱操作;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准违规收费;公开廉政纪律和投诉电话,不准吃拿卡要。 3、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和行政执法稽查,在全省卫生系统组织实施统一的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实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在全省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八项行为规范、八条禁令,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4、强化责任,履行承诺。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对来人办事和群众来信来访,承办责任人必须跟踪服务;对所承办的工作必须履行一次性告知的责任;对许可审批事项和各项服务事项必须按承诺时限办结。 5、畅通渠道,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法律、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答复,认真查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中的不规范行为。充分发挥企业、群众、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征求他们对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履行公务员九条法定义务,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不以职权之便谋私利,不与服务对象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社区居委会具体工作内容明细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佥权益,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招待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完成社区居民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教育、引导居民遵守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三)依托社区服务站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参与协调处理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共驻共建,整合社区资源,管理和维护本社区居委会财产,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同意,雉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定期公开收支帐目。 (四)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文化、科普和体育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社区。 (五)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工作。 (六)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向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七)参与对本市各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的监督评议。 (八)结合本社区实际,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具体工作内容明细 一、社区共建与协调委员会 (一)对应相关科室 1、建立健全社区资源共享机制,协调驻社区单位或周边单位开放内部服务和文化设施。 (二)对应司法所、相关科室 2、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参与调处物业纠纷,提供法律指导。 (三)对应居民科 3、依法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工作。

4、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培育参与意识,深化民意听证会、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主评议会等制度,发挥“四自作用”。 (四)对应组织部 5、与社区各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开展共建活动。 (五)对应宣传部 6、开展文明市民学校工作。 7、开展魅力社区、文明社区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评比活动。 二、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对应综治办 8、开展法制、交通、消防、安全生产和安全常识等宣传教育活动。 9、协助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维护社会治安,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群防群治。 10、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特殊时期利用社区组织网络,组织应急值班巡逻。 (二)对应安全办 11、排查和反映社区内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单位和居民整改。 (三)对应流管办 12、外来人口与出租房屋走访与监督。 (四)对应司法所、信访办及相关科室 13、开展社区矛盾排查,调解民间纠纷,引导居民理性、合法表达个人意愿,预防,制止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每月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注重实效,理论联系相结合; 三、灵活把握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秘自学相结合,注重培养坚持学习的自 觉性,做好学习笔记; 四、每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一篇。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主任责任制,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得直接参与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要谦虚谨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 私情,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党支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性质较重的,应当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处理。性质十分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时间为每个月不少于集中办公一次,由主任负责如今,研究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事项,每月向支部报告工作不得少于一次;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并做好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开不履行监督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群众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务监督的程序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开具体事项及内容;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的事项及内容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村民委员会后进行公开; 三、村民对公开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补充更正; 四、村民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不一致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决定; 五、财务公开之前财务事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经办人必须有效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二)报经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三)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四)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五)由村报账员审核报账。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村民委员会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或副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党支部研究党内保蜜工作除外);

社区居委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社区居委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合计不少于4 个半天,由主任负责召集,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 体时间安排由居务监督委员会与社区“两委”商定。根据工作需要,社区监委主任也可随时召集居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二、由街道统一制作居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非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 三、居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社区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四、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学习、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及帮助社区“两委”工作等情况。 五、实行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工作情况简要记录在《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表》(见附表一)中,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纪委,一份社区留存。 六、居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社区“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协助社区“两委”化解矛盾。 七、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街道纪委、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率达到与会代表人数50%的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成员资格。 八、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经街道纪委核实后,原未当选的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会议履 行职责。 九、居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社区“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社区“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居级党组织的领导、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序号所属 分工 具体工作项目 工作 性质 1 一 社 区 协 调 、 共 建 委 员 会协调动员社区社会单位开放内部服务设施协调 2 整合社区内各类公共资源,编制使用方案并实施,与辖区单位开 展共建活动 服务 3 做好村转居人员和村、居混居社区相关服务协调工作服务 4 开展社区“双拥”工作服务 5 不断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健全居民自治网络服务 6 定期联系居民代表、社会单位代表,收集对政府、社区工作的建 议、意见 服务 7 负责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各类听证会的召集、组织工作服务 8 协调处理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社区居民利益纠纷的调解服务 9 指导、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并指导、监督业主委员 会开展工作 管理 10 监督社区服务站工作,受理居民对服务站的投诉管理 11 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管理 12 社区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管理 13 召集主持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管理 14 社区档案工作监督管理管理 15 社区各类基础信息采集和信息系统管理更新管理 16 二 社 区 治 安 、 民 调 委 员 会开展法制、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宣传 17 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服务 18 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服务 19 社区内民兵组织日常工作服务 20 协调社区警务站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制服务 21 发现社区内各类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服务 22 社区内交通安全整治服务

23 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演习服务 24 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服务 25 社区秩序日常规范管理管理 26 外来人口与出租房屋走访与监督管理 27 及时了解、报告社区各类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和重大活动、敏感 期重点人员防控工作 管理 28 制止、化解群体上访、重点人员排查管理 29 三 社 区 文 体 、 教 育 委 员 会党和国家文化、教育、体育、科普等公共事业的政策、法律法规 宣传 宣传 30 开展社区公益日活动和市民主题教育活动服务 31 完善社区便民服务项目,开展生活服务圈建设服务 32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服务 33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和社区内相关设施的日常管 理 管理 34 发展壮大社区品牌文化活动管理 35 组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及专项体育活动,维护好相关设施设备管理 36 开展科普知识讲座、科普社区创建工作管理 37 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管理 38 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管理 39 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管理 40 四 社 区 服 务 、 福 利 委 员 会党和国家社会福利、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宣传 41 组织开展各类自助、互助服务服务 42 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的日常监督服务 43 组织、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服务 44 加强为老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服务 45 慈善募捐款、物品的接收,特殊情况临时捐助的宣传发动服务 46 慰问军残、烈属、现役军人服务 47 配合政府做好民政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管理 48 做好民族宗教、侨务、殡葬改革工作管理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级党务、事务决策、公开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总)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具体执行党务监督、公开监督、事务监督、民主理财和干部监督。 1、党务监督: ①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②主任应邀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的决策过程; ③代表党员群众监督党组织事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 2、公开监督: ①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②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后听取答复; ③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事务监督: ①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 ②参与村务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③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 ④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反馈; ⑤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责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表决。 4、民主理财: ①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社区居委会六大 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委会六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社区共建与协调委员会 1、负责社区各类资源的整合、开发与利用。 2、负责开展与社会单位的共建协调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社区双拥工作。 5、按照社区分工,完成其它工作。 二、社区安全与民调委员会 1、负责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防盗、防灾、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 2、协助政府建立社区防范网络,健全社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监督社区社会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 3、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巡逻、看门护院等群防群治工作。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区成员法制观念,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5、协助政府解决好在拆迁、危改、施工等各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6、协助社区服务站做好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7、按照社区分工,完成其它工作。 三、社区公共事业发展委员会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收集居民关于社区文化、教育、科普、体育等公共设施的意见,并向政府提出相关建议与意见。 3、根据居民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 4、负责培育、发展兴趣爱好类群众性组织,并推进其规范化发展。 5、加强社区文化建设,邻里文化、楼宇文化建设,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意识教育,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风尚。 6、按照社区分工,完成其它工作。 四、社区社会福利委员会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救济、老龄、优抚、助残、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负责壮大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尊老助残、扶贫济困活动,弘扬关爱邻里、奉献社区的精神。 3、掌握社区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和需求,监督政府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

社区监督委员会制度、职责、权利

社区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对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情况及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包括: 对社区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社区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社区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对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他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 三、对社区事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 督,包括: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 四、对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社区决 策是否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及时指出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五、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 行监督,主持对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的民主评议。 六、协助乡镇纪委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完成乡镇纪委交办 的其他事项。负责处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社区监督委员会权利

一、知情权。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可列席社区党组织会议,委员会成员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及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有权向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社区事项和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事项开展询问质询,有权要求社区“两委”及成员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社区拟公开事项先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要求补充或改正;对社区日常收支及有关财务凭证进行审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入账;对社区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行全过程监督。社区监督委员会可派员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可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检查,并向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 四、建议权。社区监督委员会有权对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定,损害社区集体利益或社区居民利益的,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改正,也可直接向乡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居委会工作职责

居委会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完成《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创建示范居委会。 3、密切联系群众,熟悉每户居民的基本情况。热心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为居民排忧解难。 4、积极发展经济,兴办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不断增强社区经济实力。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示范居委会、文明楼群、五好家庭、军警民共建、文明小区、卫生城市创建等活动。 6、发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居民意见,及时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建议和要求。 7、建立与建全各项制度,制订本居委会三年发展规划。 居委会干部守则 1、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委会工作。 2、加强班子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做好工作。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4、按照自治的原则,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5、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关心居民的疾苦,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6、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居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本居委会全面工作,抓好各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2、团结好居委会一班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和居民小组长,门楼代表的作用。 3、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经常向街道和居民代表汇报工作。 4、搞好居办企业和社区服务,严把财务关,做到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5、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领导开展争创示范居委会活动。 6、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居委会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居民小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居委会政务行为,提高居委会办事效率和质量为目的,使居委会树立开拓创新,服务居民,清正廉洁,务实高效和良好环境,促进居民区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社区工作职责 1、做好拥军优属、孤寡老人、残疾人、社济户、特困户的民政福利工作。 2、做好辖区内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3、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4、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搞好红,白理事会,贯彻执行殡葬改革制度。提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维

社区监督委员会职责

1、对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情况及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包括: 对社区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与制定社区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社区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对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他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3、对社区事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包括: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 4、对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社区决策 是否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及时指出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5、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 监督,主持对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的民主评议。 6、协助乡镇纪委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完成乡镇纪委交办的 其他事项。负责处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1、知情权。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可列席社区党组织会议,委员会成员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及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有权向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2、质询权。对社区事项和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事项开展询问质询,有权要求社区“两委”及成员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 3、审核权。对社区拟公开事项先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要求补充或改正;对社区日常收支及有关财务凭证进行审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入账;对社区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行全过程监督。社区监督委员会可派员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可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检查,并向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 4、建议权。社区监督委员会有权对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定,损害社区集体利益或社区居民利益的,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改正,也可直接向乡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区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监督内容和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讲解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 2、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和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市政公共设施。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7、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8、参与业主委员会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 9、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10、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带头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 2、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居民委员会工作会议,督促各下属委员会做好本职工作,协调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努力建设一个团结协作、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社区领导集体。 3、积极推进社区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便利、环境优雅、文化活跃、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4、负责财经审批,认真执行财会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开。 5、虚心接受政府极其部门的指导,积极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汇报和反映社区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社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副主任岗位职责 1、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协助主任完成社区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任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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