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样本(6篇)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样本(一)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权力机构,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
社区议事委员会是议事监督机构,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的职能,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和监督的职能,并定期报告工作。
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职责,依法自治。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工作,依法协助、监督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管理社区有关行政事务,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定期召开____,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效地促进工作,团结他人,增强凝聚力。
(五)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必须提交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人意见被否决后,可以保留意见或向社区党委、社区建设办公室反映,但必须在行动上无条件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
(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七)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依法自治,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八)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不许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主义,犯自由主义。
(九)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十)工作时间内不得同时外出,至少留一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是指在社区居委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组织结构,用于管理居民自治事务并提供公共服务。
以下是常见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内容:
1. 组织设置:居委会可以设立综合办公室、居民事务管理部门、综合治理部门等组织部门,每个部门可以设立相应的岗位和职责。
2. 工作范围:居委会的工作范围通常包括居民身份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社区活动组织、社区综合治理等方面。
3. 组织架构:居委会通常设立主任、副主任和各类工作人员,主任负责居委会全面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副主任按照工作需要分工负责具体业务。
4. 居民参与:居委会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可以设立居民代表大会或居民委员会,居民通过选举或推荐选出代表,参与社区的决策和管理事务。
5. 例会制度:居委会通常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区工作、汇报工作进展,解决问题,听取居民意见等。
6. 工作记录:居委会对重要工作会议、决策和活动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7. 社区服务管理: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社区宣传等。
居委会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和服务提供。
8. 财务管理:居委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透明和规范,对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和审计。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内容,具体实施根据不同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定期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向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和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议事会意见,接受议事会的监督,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
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及办实事完成情况,接受代表的审议;
二、社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要将本社区的政务和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通过社务公开栏、联系卡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三、服务承诺制度。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要根据不同项目制定服务标准,随时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须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四、考核制度。
社区居委会定期接受社区成员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工作者满意率低于60%的,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五、集体领导分工责任制。
社区工作者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对分管工作力求独立组织实施。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五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一)社区党总支要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的大额开支、设施建设、申请低保人员的审批、社区居委会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要分别提交社区党总支会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
(二)社区居委会在主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工作委员会以及社区居委会的成员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
(三)社区居委____有工作人员要团结互助,通力协作,各成员所分管工作要年有规划、月有计划、半年、年终有书面工作总结。
(四)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坚持撰写工作日志,记录日常的工作内容,居委会主任要每月检查并签字,街社区工作科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社区居委会____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不同意见可以向社区党总支和街道办事处反映。
决议形成后,要坚决执行。
(六)居委会要掌握本辖区各类人员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报表要准确填写,按时上报。
(七)居委会成员对待办理事务的群众要耐心细致、不急不燥、不拖不推、讲求效率,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居委会成员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如主任不在可请示副主任,会后及时向主任汇报会议精神,以便主任统一安排工作。
主任外出开会、办事须告知社区书记,书记不在应告知副主任及考勤员。
(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上班。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二)是指在中国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负责管理社区事务和居民生活的一套规章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居委会组织结构和职责:明确居委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成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
2. 选举制度:规定居民选举居委会成员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候选人提名、选民资格、投票方式等。
3. 任期制度:规定居委会成员的任期和轮换原则,确保居委会成员在一定周期内进行选举和更替,保证组织运转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居委各项工作制度

居委各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的组织建设,规范居委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居委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第三条居委各项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推动社区治理创新。
二、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第四条居委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居委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群众工作本领和道德品质。
第五条居委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居委成员应当履行职务,不得无故缺席居委会议和居民会议。
第六条居委设立居民小组,居民小组长由居民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反映居民意愿和诉求。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居委应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引导居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二)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代表居民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诉求,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三)协助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办理居民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四)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推动社区治理创新;(五)做好社区安全工作,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六)其他应当由居委办理的事项。
第八条居委主任负责主持居委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居委决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特定方面的工作。
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九条居委召开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条居委作出重要决定,应当事先征求居民意见,通过居民会议或者其他形式进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居委办理居民事务,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透明,接受居民监督。
第十二条居委应当定期向居民报告工作,接受居民评议。
居委日常工作制度

居委日常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的日常工作,规范居委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居委日常工作应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居民、依法治理、共建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第三条居委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负责居民区的自治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社区文化、社区安全等方面。
第四条居委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居民自治与专业管理相结合。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居委组织架构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组长等组成。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社会公德,通过居民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二)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推动社区建设;(三)代表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等沟通协商,解决居民关心的实际问题;(四)及时了解居民需求,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五)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六)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居民小组长、楼组长由居民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居民开展小组活动,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协助居委办理有关事项。
三、日常工作流程第九条居委日常工作流程分为信息收集、问题梳理、协商议事、资源整合、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信息收集:通过居民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居民需求和社区资源信息。
第十一条问题梳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确定社区问题的优先级和解决策略。
第十二条协商议事:组织相关利益方进行协商,形成解决问题的共识和方案。
第十三条资源整合:整合社区内外资源,为解决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将协商议事形成的方案付诸实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3篇)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社区居委会是社区自治的基本组织,是居民自治的基础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特制定本工作制度,规范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组织架构1. 居委会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社区居委会的决策和日常运行。
2. 部门设置:按照工作需要,设立党建工作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社区服务部门等,具体设置由社区居委会委员会决定。
三、职责1.居委会主任:(1)负责召集和主持居委会委员会的工作会议,组织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案。
(2)监督居委会委员会的工作执行情况,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
(3)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的让这事务、关切问题。
(4)代表居委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参与社区规划的编制、计划的制定等工作。
(5)积极开展居民教育、文化活动等,增强社区凝聚力。
2. 部门负责人:(1)根据居委会委员会的决策,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
(3)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共同解决部门工作遇到的问题。
(4)协助居委会主任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和居民教育。
3. 社区工作人员:(1)认真执行居委会委员会的各项决策,积极参与社区工作。
(2)开展社区行政工作,处理辖区居民的各种事务。
(3)负责居民档案的管理和更新。
(4)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活动,提高居民参与度和满意度。
四、工作流程1. 会议制度(1)居委会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参会人员为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
(2)会议主要议题包括:社区工作计划、重要决策事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居民需求及问题等。
(3)会议记录由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通过邮件或纸质形式发送给与会人员。
(4)重要事项的决策需经过多数委员的表决,达到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2. 工作计划制定(1)居委会根据社区建设的需求和居民反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
社区居委会全部规章制度

社区居委会全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居民的生活行为,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秩序,提升社区的文明程度,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自治组织,依法负责管理社区事务、维护社区秩序、服务社区居民。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地位是社区自治的基本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协助社区委员会管理社区事务,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的宗旨是为居民服务,维护社区和谐,促进社区发展。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法治、公正、廉洁。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是组织居民自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开展社会服务。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和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内部团结、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居民管理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管理和服务,落实对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居民档案,完善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居民的基本情况和需求。
第十条居民有权参与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和管理活动,有权了解社区的事务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居民有义务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维护社区的秩序,不得损害社区的利益。
第十二条居民要积极参加社区公益事业,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建设美好社区。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第三章社区管理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规范的社区管理制度,落实社区事务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制定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办法,明确事务的办理程序和责任部门。
第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加强对社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活动,提升社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加强社区内部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第十九条社区居委会应当组织社区文化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社区的文化氛围。
第二十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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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学文化知识,居委会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审议,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度向社区议事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和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议事会的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如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三、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委会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等,通过联系卡、公示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五、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和社区议事会的批评。
社区成员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满意率低于60分的,社区居委会班子应及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
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一、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协议。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救济工作。
四、做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医疗保健工作。
五、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保护工作,关心教育青少年。
六、对社区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
七、向政府反映社区成员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代表制度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建成,居民会议可由全体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2-3人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社区居民会议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规划。
三、讨论制定和修改居民公约。
四、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变更和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行为准则
严于律己,宽人待人,深入楼院,服务群众,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勤俭节约,廉洁事公,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民办事,勇于奉献。
社区居民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社区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代表2至3人参加。
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
社区居民会议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规划。
三、讨论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公约。
四、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变更和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
1、社区事务决策要坚持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
2、设立居民议事栏,实行一事一议制,议事前充分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
3、社区日常事务由社区“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实行定期召开(每月一次)和即时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社区内公益事业建设、事业性管理费等有关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召开社情恳谈会,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表决制。
5、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分工负责。
具体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间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能组织实施;形成的决议,社区“两委会”必须带头执行。
6、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建立会议记录簿,记录会议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