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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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4.14•【文号】农计财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相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突出抓好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点任务,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在政策安排中,重点突出三个导向:一是推进统筹整合,优化支出结构。

进一步优化资金任务安排,坚持有保有压,集中力量办大事,逐步探索完善农业生产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农业发展短板。

2020年国家农业扶持政策及项目

2020年国家农业扶持政策及项目

2020年国家农业扶持政策及项目一、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及项目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4.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5.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6.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7.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9.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10.稳定生猪生产政策11.动物防疫补助政策12.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13.东北玉米和大豆“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政策14.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15.农业保险支持政策16.财政支持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17.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18.牧区良种推广政策19.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20.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政策二,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及项目21.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政策22.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政策23.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政策24.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政策25.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政策26.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政策2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28.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支持政策29.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支持政策30.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政策3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32.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政策33.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34.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3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政策三、产业发展政策及项目36.农村创新创业支持政策37.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支持政策38.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39.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支持政策40.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发展支持政策41.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政策42.产业扶贫政策43.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支持政策44.信息进村入户支持政策45.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政策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47.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48.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49.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50.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政策51.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政策52.粮改饲试点支持政策5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54.渔业油价补贴综合性支持政策55.蜂业质量提升政策四、农村改革政策及项目56.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57.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58.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政策59.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60.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61.农垦危房改造政策62.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63.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64.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65.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

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条件

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条件

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条件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条件引言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认定,2020年发布了一系列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认定条件如下:1.土地条件–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用地面积,并符合相关土地政策标准;–土地产权清晰,并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要。

2.基础设施–拥有完善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良好的道路网络,便于物流运输;–建有现代化的办公、生产、储运等设施。

3.农业产业链–园区内的农业企业应涵盖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多个环节;–产业链完整,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农产品的全产业链运作。

4.科技支持–配备先进的农业科技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有专业的农技人员,能够进行技术研发和转化。

5.环境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和农业生态要求;–采取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园区管理–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规划、运营和管理;–具备有效的协调机制,能够推动农业产业园的发展。

结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认定条件涵盖了土地条件、基础设施、农业产业链、科技支持、环境要求以及园区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农业产业园,才能获得国家的认定。

这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挑战与机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认定条件旨在提升我国农业的科技含量、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推动农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

然而,园区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也不容忽视。

挑战1.土地资源不足:农业用地的稀缺性和保护性使得园区建设面临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合理利用的问题。

2.技术转化困难:现代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园区需要不断跟进先进技术,推动农业科技的转化与应用,但技术应用转化的速度和难度较大。

3.融资难题: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早期阶段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和资金来源是一个难题。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新形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国家将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为便于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导的作用,现将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实施的重点支农政策发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与流通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严禁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按照《财政部、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等机具装备全部纳入各省补贴范围。

将果园轨道运输机等助力丘陵山区等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所需机具纳入全国补贴范围,由各省从中选取品目进行补贴。

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实09设的产业集群进行适当补助,支持各省围绕基地建设、机收机种、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全产业链建设,鼓励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立足优势特色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和联农增收机制创新两大任务,2020年继续创建3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期评估和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

继续以乡镇为平台载体,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加快培育一批产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中的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村融合发展、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 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 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 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20年第5期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

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环境,做好2020 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着力稳定粮食生产,抓好生猪稳产保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稳步推进农村改革,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毫不松懈、持续加力,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为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猪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1.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

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2020 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3 万亿斤以上。

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

巩固结构调整成果,提升优势产区玉米产能,保持玉米面积基本稳定。

继续实施大豆振兴计划,支持推广大豆高产品种、玉米和大豆间作新农艺措施应用。

创新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积极发展优质专用稻谷小麦。

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研究建立分省监测预警制度。

2. 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

深入实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督促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细化各地区生猪出栏量和自给率承诺目标,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肉品市场供应,确保年底生猪生产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

推动落实好环评、用地、信贷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清理超范围划定的限养禁养区,及时监测生猪补栏增养情况。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24]1号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24]1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24]1号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年(卷),期】2024()2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3]25号)要求。

【总页数】2页(P20-21)
【作者】无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相关文献】
1.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规发[2018]12号
2.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
3.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20]8号)
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
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21〕14号5.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认定第四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规发〔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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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园商业模式与运营方案案例

农业产业园商业模式与运营方案案例

农业产业园商业模式与运营方案案例2020年一号文件提出,提早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

近日,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启动,2020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健康养殖、现代种业产业园,鼓励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创建中药材产业园。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

2020年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

可以肯定的是:现代农业园是今后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

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商业模式围绕“农旅双链”来设计,以旅游开发吸引人气为起点,借助于每年上百万游客量的无形品牌宣传效应,倾力打造成功的果蔬品牌。

使得旅游地变成了果品产地,农民跳出农家乐的局限,走入车间、工厂,成为品牌果蔬加工业的生力军。

从而实现了旅游、现代农业两种产业互相促进和共同发展的联动效应。

“农旅双链”模式的优点是两条产业链能够同时运转,但运转过程中,不同阶段各有侧重点,其效应的显现也有一个先后过程,我们称之为“两步曲”。

第一步曲:旅游加快发展阶段由于旅游业对经济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因此第一步首先要大力发展旅游业。

在该阶段要借旅游发展良势,形成人群集聚效应,加大旅游商品品牌的宣传力度,使目的地形成特色农产品的销售。

第二步曲:农业产业运营期当旅游的发展将农产品品牌正式推入国内市场后,农旅双链就会步入第二个阶段—农业产业经营期。

在这个阶段,农业产业成为农民生财的第二条主渠道,品牌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正式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之一。

同时特色农业的发展反过来也能够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旅游、现代农业两种产业互相促进和共同发展的联动效应。

一卖理念:独具匠心的理念,是一个项目的灵魂。

它虽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却决定了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并能够从精神上吸引一批志同道合的旅游者。

二卖品牌:品牌是心灵的烙印,通过品牌,能够提升项目地的形象,提高地块的潜在价值,形成巨大的无形资产。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津农委计财〔2020〕103号•【施行日期】202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14号)要求,前期我们印发了《2020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一批)》(津农委计财〔2020〕36号)。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印发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按照第一批实施方案执行。

请各涉农区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区级“大专项”实施方案,并根据本次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合理统筹使用资金,加快资金实际执行进度。

区级实施方案中应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资金安排情况、监管措施等,并于2020年12月7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另有通知需单独备案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方案涉及的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已通过《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预算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0〕2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预算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0〕21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0〕25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预算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0〕33号)等文件下达至各区。

特此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2020年11月25日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2.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3.农业防疫及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4.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5.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任务清单6.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第二批)项目任务清单7.农业防疫及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任务清单8.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任务清单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本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农业补贴、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畜牧水产发展等方向,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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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
一、创建布局
1,围绕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因素,统筹推进国家产业园建设。

2,2020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健康养殖、现代种业产业园,鼓励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创建中药材产业园。

3,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

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

二、创建条件
1,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批准建设的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2,申请创建的产业园,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应达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51号)规定的认定条件。

经评估与认定条件差距较大的,不得申请。

3,统筹考虑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

申请创建的产业园,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建设的和2020年拟申请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区域,原则上不能重叠。

4,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不得申请。

三、创建数额
1,原则上2018年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00亿元及以上的省份按2个申报,7000亿元以下的省份按1个申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排1个申报指标。

对2019年中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规范的省份扣减1个指标。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由所在省统筹安排申报。

超指标申请不予受理。

2,按照种业发展品种布局,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基础好的北京、河北、福建、新疆、西藏等省市区,按确定品种增加申报1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

3,对于2019年安排省级财政自有资金建设产业园10亿元以上的省份,可申报3个省级产业园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安排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省份,可申报2个省级产业园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安排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省份,可申报1个省级产业园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

通过评价认定后,授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

四、创建程序
1,县级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拟列入创建名单的产业园,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开展竞争性遴选,认真组织好创建方案、建设规划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2,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采取书面审查备案和竞争性择优遴选相结合的方式批准创建。

对产业园建设成效突出、建设体系完善、省级财政自有资金投入大的省份申报的部分产业园,经书面审查符合条件后纳入拟批准创建名单。

对部分产业园开展竞争性遴选,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择优纳入拟批准创建名单。

3,对拟批准创建产业园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

五、支持方式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过定期监测、绩效评价、实地核查等方式,在批准创建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组织开展产业园评价认定工作。

中央财政通过奖补方式,对批准创建和通过评价认定的产业园,按不同情形予以适当支持。

1,对2018年批准创建但尚未通过评价认定的13个国家产业园,2020年底前再组织一次评价认定,认定后安排其余奖补资金。

届时未通过将取消创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2,对2019年及以后批准创建的国家产业园,分3次安排奖补资金。

批准创建后安排30%,通过中期评估后安排30%,通过评价认定后下达剩余奖补资金。

中期评估工作在批准创建后的第二年开展。

3,对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的省级产业园,通过评价认定后给予适当奖补。

4,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的原则,重点用于产业园联农带农增收、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主导产业升级。

鼓励产业园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

六、材料报送
1,申报创建的国家产业园名单、创建方案、经县级政府审批的建设规划和产业园基本情况表。

2,本省产业园建设工作总结,包括省市县产业园建设情况、政策支持情况、2017—2020年省级财政自有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附相关资金拨付文件,如不属实,将取消产业园创建资格。

3,2018年批准创建的21个产业园,按照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规模调整完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经省级农财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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