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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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八)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处理固定资产减值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处理固定资产减值
财 经 界 ・0 9・ 20 5
新会 计准则下如何处理 固定 资产 减值
广 州工 商 职业 技 术 学院 高玉 莲
l 摘要: 固定资 产的结构、 存在的 状况、 管理水平等直 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 到企业 关系 l 发展。由于 企业经营环境的变 科学 化和 技术的 进步, 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不 善等原因, 往往导 l 固 定资 产创造未来经 济利益的能力大大下 发生资 降, 产价值的 减值是必然的。 对于已 发生 经 l 资 值的减 产价 值如果不予 认, 确 必将导 致虚增资 产的价值。 章提出了 会计准则的 文 在新 规定
l 如何对固定资产减值作出处理。 l新 《 业 会 计 准 则 》 施 以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号— — 资 企 实 《 产减值》 与原 《 业 会 计 制 度 》 比 , 处理 企 业 固定 资产 的 减 值 企 相 在 问题 发 生 了明 显 的变 化 , 主要 体 现 在 以 下几 个 方 面 : 首 先 , 准 则 限 定 了资 产 包 括 单 项 资 产 和 资 产 组 . 定 资 产 新 规 组 是指 企 业 可 以认 定 的最 小 资 产 组 合 . 产 生 的现 金 流 人 应 当独 其 立 于其 他 资 产 或 资产 组 产 生 的现 金 流 人 。 其 次 , 入 了 总 部 资 产 的 概 念 , 部 资 产 是 企 业 集 团 和 事 业 引 总 部 的资 产 , 括 办公 楼 、 子 数 据处 理设 备 等 资 产 , 显 著 特 征 是 包 电 其 难 以脱 离 其 他 资产 或 资 产 组 产 生 独 立 的 现金 流 人 . 且 其 账 面 价 而
的资产减 值损 失。资产减值损失金 额应 当按照 以下顺 序进行分 摊 : 先 , 减 分 摊 至 资 产 组 中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 后 . 据 资 产 首 抵 然 根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我国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本文将就新会计准则第4号中固定资产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租赁给他人、为维护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出售或者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在预期使用期限内会产生经济利益的可见的非货币性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家具用具、公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其预期使用期限和用途分为不同类别,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分组应当根据其功能和用途,便于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应当在满足确认条件的基础上确认入账。

确认条件包括: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确认,具有明确的产权,并且预期将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计量应当采用成本模式。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置成本、建造成本、改造成本、安装调试费、取得资产所有权时支付的税金等直接与将资产准备好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使用时所产生的成本。

后续计量应当以成本为基础,采用成本减值模型进行减值测试。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中的关键环节。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应当根据其实际使用情况和预期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确定。

折旧方法应当根据资产的使用方式和经济效益情况确定,同时应当与资产的使用年限相适应。

四、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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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 中油庆阳石化公司 何 瑛 李 多顺
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 回的 限制 , 大大 收缩 了 “ 资产减值转 回’虚增利润的弹性空间 将会使报表信 ’ 息更加客观真实

由于 我 国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和 制 度 未 明 经 或 者 将 被 闲置 、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为计量标准 笔者认为有些欠妥 .其一 确 资产减值 的确认标准 .导致在会 计实 前处置 ;6 企业内部报 告的证据表 明资 销 售净价是 以买卖双方 自愿 的交易为基 务中可操作性较差 。 0 6 2 0 年新发布的 《 企 产 的 经 济 实 效 已经 低 于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础 的 会 受 到许 多外 界 因 素的 干 扰 如供
操作性较差 。 于 与历史成本保 持一致 避免 对不必要 才是企业决定是否保留资产的真正原 因。 事 实上 ,企业保 留资产不 能只是考虑继 续 使用该资产 是否 比出售该 资产带来更 而 2 0 年资产减值 准则规定 企业 减值损失的确认 。 06
应 当 在 会 计 期 末 判 断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பைடு நூலகம்
发生减值 的迹 象。 这些迹象包括 :1 资 产的市价 当期大幅度 下降 .其 跌幅 明显
高 于 因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二 、固定 资产减值计量 的分析
匕 较 对于 计提 多 少 固定 资产减 值 准 备 .
多预 计未来现 金流量和潜 在收益 更 主
比较
20 年 《 业 会计 制 度 》规 定 “ 00 企 企 这个标 准虽然避免 了确认暂 时价 值波动 企 业带来长 期经济利益 未来经济利益 业 应 当 定 期 或 者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底 终 了 对 形成的 损失 但需要 会计人 员对 暂时减 的流入 更不能 用销 售净价来衡 量 因为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期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依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较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即作为来来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例1]中兴公司2003年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价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该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自2004年起企业利润总额均为1000万元,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2380万元。

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33%,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00000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00000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中兴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将其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1420万元(1000+420),应缴所得税为468.6万元(1420x33%)。

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80万元,计税基础为2800万元(4000-1200),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按照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138.6万元(420*33%)。

新会计准则下的固定资产减值问题

新会计准则下的固定资产减值问题

新会计准则下的固定资产减值问题编者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最突出的不同是:首先,新准则限定了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规定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按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

其次,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包括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其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同时,新准则还规定,对于诸如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基于新准则的上述规定,这里针对企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阐述其会计核算实务操作的具体步骤,以供同行参考。

新准则下的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分析如下:(一)判断固定资产在会计期末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资产减值的迹象是指可能导致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

判断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关系是企业处理固定资产减值问题的开始,这需要会计人员掌握资产减值的职业判断标准。

关于资产减值的标准,新准则与旧准则区别不大。

(二)确定固定资产期末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期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1.固定资产期末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原则(1)公允价值只能按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原则进行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固定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金、搬运费以及为使用固定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2)企业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取得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主要取决于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选择;(3)预计使用寿命应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寿命为限;(4)该固定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包括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以及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5)折现率应当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它是企业在购置或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新会计准则下对资产减值问题的解读

新会计准则下对资产减值问题的解读

新会计准则下对资产减值问题的解读太原煤炭汽化公司王晋蓉2006年2月15日,我国正式公布了新会计准则,并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正式开始施行。

其中,新的资产减值相关准则涵盖了资产减值准则、存货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生物资产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等九项准则条款中,新的资产减值准则明确了所有资产减值处理的一般适用原则,并对其具体规范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界定。

一、新旧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备的异同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相比,在资产减值的包括范围、计提时间、减值判断、计量基础以及会计核算五个方面都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确认。

第一、在包括范围方面,新会计准则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等概念。

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按照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企业的长期资产往往没有销售市价,单项资产一般也不独立产生现金流,导致长期资产无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新的准则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的概念,新准则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如果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或者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要求以其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并确认减值损失。

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金额,大大增强了实务的可操作性。

第二、在计提时间方面,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该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定期”的界定,旧会计准则没有做明确的规定,这使得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不符合会计信息的谨慎性原则。

而新的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计提时间做了明确说明,“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三、在减值判断上,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不存在资产减值迹象,则可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
财 经 论 坛


C O N TE M PO R A R Y E C O N
O S● _ MC - I. ● 1

跌 价准备 ; 当已计提跌 价准备的存 货价值得 以恢复 的 , 恢复 按 增加 的金额 , 作相反的会 计分 录 , 即借记存 货跌 价准备 , 贷记资
产减 值损失 ,恢 复增 加的金额 以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 备金额 为
现 , 企业会计准 则中的 资产减值 准备的计 提 、 新 变动与转 回与
公允价值 、 企业 历史成本有着 密切的联 系 , 会计利润 的影响 对
也多种 多样 , 需要 的数据 资料 是资产的历 史成本 、 可变现 净值
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 旧额 ; 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不
得转 回 ,如果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 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 也
款项不能收回时 , 企业应确认坏账 , 计提坏账损失 , 而按照税法
规定 , 计提 的坏 账准备不得在 税前扣除 , 因此应纳税所得 额应
得利润增加时 , 应在年末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另外 , 对于 存货 发生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时 , 应按流动 资产的盘亏毁损 处理 , 报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 准 , 方可在税 前扣除 。
2 固 定资 产 资 产 减值 的会 计 处 理 与 纳 税调 整分 析 、
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 增确 认的坏账损失 。同样 , 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减 值损 失的会计确 认和纳税调整与应收账款类似 , 计提
的减值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会计准则 引入 “ 允价值 ” 公 之 后 , 定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利 用公允价值进 行计量 , 规 可供 出售 金融资产就有了资产减 值和公允价值变动两种情况 , 计算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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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2006-11-9 8:39何瑛李多顺【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大大收缩了“资产减值转回”虚增利润的弹性空间,将会使报表信息更加客观真实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

2006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又进行了一些新的修订。

下面笔者就新旧会计准则有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与探讨。

一、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分析比较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底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没有对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

2002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也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

而2006年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这些迹象包括: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降,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它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实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或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通过对这几条判断资产减值标准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资产减值的三种确认标准:1.永久性标准,即对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恢复的资产减值给予确认,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减值与永久减值进行判断;2.经济性标准,即在资产负债表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便于操作;3.可能性标准,即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与历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

二、固定资产减值计量的分析比较对于计提多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实质是固定资产减值的计量问题。

而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正确选择资产减值计量属性、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因素。

2002年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按“固定资产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

对以销售净价(或市价)作为计量标准,笔者认为有些欠妥:其一,销售净价是以买卖双方自愿的交易为基础的,会受到许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如供求关系、通货膨胀、人们对新旧资产的偏好等,所以在某一时点上价格会背离其价值,根据企业持有资产的原本意义,资产的减值额应当根据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内在价值比较后才能确定;其二,采用销售净价作为计量标准未能充分考虑企业持有资产的本质,企业持有资产的本质和目的不是为了出让,而是要其为企业带来长期经济利益,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更不能用销售净价来衡量,因为未来经济利益中包含风险因素,而销售净价是某一时点实在的价格,它没有考虑风险这一因素;其三,账面价值与销售净价的比较是管理者对保留资产还是出售资产做出决策的依据的表观原因,不是企业决定是否保留资产的决定因素,潜在利益的流入和企业评估资产的风险,才是企业决定是否保留资产的真正原因。

事实上,企业保留资产不能只是考虑继续使用该资产是否比出售该资产带来更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潜在收益,更主要是考虑此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作用等不能用货币衡量的因素。

《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可回收金额”是以主观估计为依据,缺乏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2006年发布的资产减值准则对“可收回金额”是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从以销售净价作为计量标准到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计量标准,笔者认为后者更符合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理想的计量标准,它使资产的价值确定与资产的定义得到了统一,克服了采用销售净价所产生的以上问题。

由于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会给计算减值额带来一定难度,因此,我们可以借鉴资产评估的原理,采用收益法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其前提条件是遵循资产减值准则第11条的规定: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由于期间超过5年的未来现金流量更详细、清晰、可靠的财务预算或预测不易取得,所以新准则对预算期进行了限定,即“建立在预算或者预算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有确凿证据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除以上方法以外,新准则同时规定:贴现率既可采用资产定价模型来确定,也可采用风险贴现率、加权资本成本等模型来确定。

这样就能依据充分地计算出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额,减值损失额计算步骤如下:1.计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2.计算固定资产可以回收金额,即(1)可回收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2)可回收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3)按照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原则确定“可回收金额”;3.确定减值准备,即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按孰高原则确定可回收金额。

在一般情况下,现金流量是多项资产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产减值准备都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或者不现实。

而新资产减值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要求对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这样既解决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难题,不违背资产减值的本质,又与国际会计准则鼓励企业尽可能按照单项资产确认减值的精神相一致。

比较分析可见,新准则对“可回收金额”计量的操作性原则比现行制度实际,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计算分别作了较为详细的指导,可操作性强。

《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的减值确认与计量混为一谈,且在计算资产“可回收金额”时对货币时间价值的确定没有明确指导原则,致使会计计量不够谨慎,同时,以单项资产为主计量资产“可回收金额”,由于“估计”的弹性很大,没能暴露出计量工作的复杂性;而新准则将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与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量严格区分,并在计算“可回收金额”时对货币时间价值的确定原则明确了指导原则,使会计计量更加谨慎,同时,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并以资产组为主计量资产“可回收金额”,所以大大减少了计算工作量。

三、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分析比较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允许对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但是以我国实际运行情况看,该规定已成为一些企业操纵损益的主要手段,出现了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扭亏”的报表粉饰新潮,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由于中国资产市场和资产交易市场不够发达,各项资产的交易不够活跃,公允价值很大程度只靠人为判断,目前还无法广泛使用公允价值,允许已计提减值准备转回使得调节利润的行为屡屡出现。

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大大收缩了“资产减值转回”虚增利润的弹性空间,将会使报表信息质量更加客观真实。

四、固定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将各项资产的减值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发布的资产减值准则第15条也规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虽然简单易行,但有可能将应计入折旧中的资产损耗一次性计入某一年度的费用中,模糊了折旧与减值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若利用减值弥补资产损耗,不仅掩盖了资产在消耗中被弥补这一漫长过程,为企业调节利润留下一定空间,而且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因此,美国在会计准则制定的过程中,曾提出对不同减值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

若资产可能是由于折旧没有进行适当的调整而减值,应进行追溯调整折旧;若资产可能是由于用途重大改变而减值,在与相关的计量标准进行比较后可将减值差额直接计入损益。

这主要是考虑到企业一般是在依据现在的情况来推测资产未来的使用情况后,对资产制定折旧政策。

而外部环境的变化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可能一段时间后,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实际价值,此时,将这部分差额完全计入当期费用显然不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

为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追溯调整将资产的损耗计入恰当的年份,防止企业通过资产减值调节利润。

在区分不同性质的减值时,对那些受过去已经发生的、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存在的因素(如科技进步)影响而减值的资产,应对减值进行追溯调整;而对于特殊的、不经常发生的事件(如资产坏损,经济、法律环境突变等不可预测的事件),由于不是以前各期积累的结果,也不对以前的核算有任何影响,可将其导致的减值计入当期损益。

当然,追溯调整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企业利用追溯调整将资产减值计入以前年度,这样既挤掉了资产中的水分,又不影响当年的利润数字,从而造成将以前年度的利润转到本期的现象。

但要对减值的原因进行审核,制定相关措施,对不同性质的减值采取相应的账务处理方法。

管理费用百科名片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

目录[隐藏]管理费用的项目管理费用科目说明管理费用的类别和核算内容说明管理费用的项目管理费用的检查技法管理费用的项目管理费用科目说明管理费用的类别和核算内容说明管理费用的项目管理费用的检查技法[编辑本段]管理费用的项目具体项目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坏账损失、公司经费、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董事会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其它费用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交际应酬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净额(扣除折让、折扣后的净额)在1 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0.5%;全年销售净额超过1 500万元但不足5 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销售净额的0.3%;超过5 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2%;超过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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