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部分

合集下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指2014年7月18日,教育部公布了最新修订得《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体测成绩达到或超过良好,才有资格参与评优与评奖。

以往,学生得体测按学段分组,每组除了身高、体重、肺活量必测外,还有一些可选项目。

新《标准》取消选测。

在分组上,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在各组中,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都就是必测项目。

在大学生与中学生中,男生必须测1000米跑与引体向上,女生必须测800米跑与1分钟仰卧起坐。

《标准》还指出,体测得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与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与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对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各组学生按总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9分为良好,60分至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得成绩与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得50%与其她学年总分平均得分得50%之与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对于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得学生,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得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新增规定2014年新出台得《标准》,取消了选测项目,中学生与大学生必须测长跑,初中以上男生必须测引体向上。

《标准》规定,学生毕业时,体育成绩与等级,按照毕业当年学年总分得50%加上其她学年总分平均得分得50%之与进行评定。

成绩达不到50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也就就是说,拿不到毕业证。

《标准》要求,初中、高中、大学学生得必测项目全部一致: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一、说明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

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201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一、说明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

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同名5545)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同名5545)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同名554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指2014年7月18日,教育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体测成绩达到或超过良好,才有资格参与评优与评奖。

以往,学生的体测按学段分组,每组除了身高、体重、肺活量必测外,还有一些可选项目。

新《标准》取消选测。

在分组上,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在各组中,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都是必测项目。

在大学生和中学生中,男生必须测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女生必须测800米跑和1分钟仰卧起坐。

《标准》还指出,体测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对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各组学生按总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9分为良好,60分至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对于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的学生,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新增规定2014年新出台的《标准》,取消了选测项目,中学生和大学生必须测长跑,初中以上男生必须测引体向上。

《标准》规定,学生毕业时,体育成绩和等级,按照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加上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成绩达不到50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也就是说,拿不到毕业证。

《标准》要求,初中、高中、大学学生的必测项目全部一致: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14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

2014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

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一、说明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

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大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大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
标准(大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细则(大学生组)
一、单项指标与权重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二、评分标准
(一)单项指标评分标准
表1-1.身高/体重指数(BMI)评分表(单位:千克/米2)评分标准
表1-2. 肺活量单项评分标准(单位:毫升)
表1-3. 50米跑单项评分标准(单位:秒)
表1-4.坐位体前屈单项评分标准(单位:厘米)
表1-5. 立定跳远单项评分标准(单位:厘米)
表1-6.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单项评分标准(单位:次)
表1-7.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单项评分标准(单位:分·秒)
(二)加分指标评分标准
表2-1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评分标准(单位:次)
注:引体向上、一分钟仰卧起坐均为高优指标,学生成绩超过单项评分100分后,以超过的次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

表2-2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评分标准(单位:分·秒)
注:1000米跑、800米跑均为低优指标,学生成绩低于单项评分100分后,以减少的秒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

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评分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一、说明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5.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分及以上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及格,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6.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

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

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7.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部-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有关意见,全面实施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操作性措施,是规范我校贯彻落实《标准》的依据,是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等文件精神的主要实施办法之一。

 第三条《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上报要求,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一至四年级在校本科生。

第四条《标准》的实施要同体育教学和各项日常体育活动结合起来,同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同每天锻炼一小时相结合,鼓励学生“达标争优、强健体魄”。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实施《标准》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方面,必须进入学校总体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和各学院(系)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学校和各学院(系)教育工作和办学方向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统一管理、认真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一、说明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 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 1 —4. 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

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pdf

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一、说明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

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部分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

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
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

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

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12.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二、单项指标与权重
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评分表三、评分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评分表
注:引体向上、一分钟仰卧起坐均为高优指标,学生成绩超过单项评分100分后,以超过的次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1000米跑、800米跑均为低优指标,学生成绩低于单项评分100分后,以减少的秒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