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

什么是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指的是会计信息的生产和报告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决策有用观的理论观点

决策有用观是在资本市场日渐发达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此条件下,投资者进行投资需

要有大量可靠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从传统的关注历史信息转向对未来信息的关注;要求披露的

信息量和范围也不断扩大,不仅要求披露财务信息、定量信息和确定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

非财务信息、定性信息和不确定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提供总是要借助于会计系统,因此,会计

信息的提供必须以服务于决策为目标取向。

决策有用观的主要理论观点是:

①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会计的着眼点在于会计报表本身的有用性;

②只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无论信息的主观程度如何,信息量是多多益善;

③在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的选择上主张多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

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并存择优,还倡导物价变动会计模式;

④不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精确性。

决策有用观的特点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必须对使用者的决策有用,因此,强调相关性甚于可靠性。在会

计确认上不仅要确认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未发生但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决策有用观的优越性

(1)坚持决策有用观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2)在会计计量模式上采用多种计价方式并存,反映了配比原则。

(3)坚持决策有用观有利于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促进社会资本的流动性和社会资源的有效

利用。

决策有用观的局限性

决策有用观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较受托责任观在现代经济环境下有一定的优势所在,但其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局限:

(1)对“有用”的评价太主观,可操作性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多元的,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对有用性的要求必然不同,即使是同一信息使用者,在不同的时期对会计信息也有不同要求。此外,从决策有用观的主要内容上来看,是各种观点的糅合,比较含糊而不明确,因此可操作性低。

(2)“决策有用”与审计目标的不协调。从审计产生的背景看,审计的产生在于受托责任,而不是决策有用,如果会计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审计就可能达不到目的。

什么是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观的含义大致包括两方面:一是资源的受托方接受委托,管理委托方所交付的资源,受托方承担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受托资源的责任;二是资源的受托方承担如实地向资源的委托方报告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与结果的义务。[1]

受托责任观是从监督角度考虑,主要是为了监督受托者的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观的理论观点

受托责任观可以追溯到会计产生之初,作为一种比较流行的学派则得益于公司制的产生和发展。从会计发展的历史看,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以公司制为代表的企业形式开始出现并广泛流行,随之而来的便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代理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受托责任为目标取向的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观的主要理论观点是:

①会计目标在于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强调对委托方的忠实性;

②受托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产权责任,产权必须如实反映、不偏不倚并可以验证,以维护产权主体的权益,因此更加强调可靠性;

③在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的选择上,主张采用历史成本;

④为了客观、有效地反映受托责任,会计信息应尽可能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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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观的特点

在受托责任观下,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财产的委托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和评价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利害关系人,并且这些使用者是现存的,而不是潜在的。由于是对受托责任的履行结果的评价,使用者所需的信息侧重历史的、已发生的信息,因此要求提供尽可能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资产计价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方式。

企业采用受托责任观,有助于外部投资者和债权人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和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受托责任观的局限性

(1)受托责任学派强调真实地反映过去,主要关注企业的历史信息,而对于未来事项很难得以反映,例如,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报酬。

(2)在会计处理上,用现时收入与历史成本计量的费用进行配比,难以体现真实性的原则。

(3)在会计信息方面,受托责任学派很少会顾及到委托者以外的信息需求,忽略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和要求,因而难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4)适用环境方面,受托责任观产生的经济背景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并且投资人与经营者之间有明确的委托与受托关系。而在现代社会中,两权不分离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普遍存在。而且,在现代社会中,委托方并不总是明确的。

这时,受托责任观就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区别

会计目标上的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区别在于:

一是决策有用观重视的是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而把会计信息提供者的意愿置之度外;相反,受托责任观重视的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委托者有了解情况的权利,受托者也有保守隐私的权利。

二是决策有用观强调财务报告信息的决策相关性,认为只要提供的信息符合效益大于成本

的原则,并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就应该披露,在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特征上,特别是在相

关性和可靠性中,更为强调相关性;而受托责任观必须考虑向受托者提供或者不提供有关信息

可能会对委托者以及受托者带来的影响,因此更强调信息的可靠性。

三是根据决策有用观,会计的首要目标是提供对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根据受托责任观,会计的首要目标是计量受托的业绩。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决策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实施决策过程中,因决策错误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股室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中具有决策权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因决策错误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 (一)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二)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 (三)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 (四)决策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的;

(五)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者拖延,不做决策的。 第六条决策责任追究的方式: (一)责令改正; (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三)给予通报批评; (四)调离工作岗位; (五)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根据过错情况单处或并处。 第七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决策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 第十条对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较小的一般过错的直接责任者,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可以责令负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做出检查。 第十一条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严重过错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直至降级处分处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的对象,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的基层组织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有六种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一、关于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衡量申请入党人入党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把好发展党员第一道关。对入党动机不纯,理想信念动摇或群众反映有其他问题,不符合入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介绍其入党。对条件比较成熟的申请入党人,入党介绍人要向其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权力。除经常帮助申请人学习外,还要定期、如实向支部汇报申请人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在支部大会讨论被介绍对象入党前,要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上,要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如果失察失误,让不符合条件的人被列为发展对象或被接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要追究介绍人责任。 二、关于党支部的责任。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人不指定专人培养教育,不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的;或者不对申请入党人进行严格审查的;或者不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由

个别人决定报上级党总支或党委的;或者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时,不详细介绍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考察情况的;或者不经过全体党员讨论表决,以宣读代替表决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党章或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党员程序的,所发展的预备党员一律无效,并追究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关于党委的责任。党委审批接受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不指派专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公示期间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的;不进行谈话及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的;通过审批的对象不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的;无故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予以审批的;审议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故未及时向报批党支部通知的,要追究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四、关于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密人员不遵守保密纪律、不为举报人保密,客观上为公示对象提供了打击报复举报人条件,或参与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不如实向有关组织报告公示举报其情况的,要追究其责任。 责任追究方式:追究有关组织或个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除党章和其他党内条规规定的党纪处分种类外,还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批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党组织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处理方式。

《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xx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xx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xx,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四)重大投资项目。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

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委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委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委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委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集会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委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委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xx,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发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基层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总)支部书记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 2、不经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 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 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 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 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 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 8、入伍、入学、外出务工以及支部撤并前,突击吸收发展党员的; 9、在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10、违反党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基层党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未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或发展计划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的; 2、发展党员未按计划的,或增补计划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就发展的; 3、违反培训考试制和政治审查制的有关规定的; 4、未进行预审考察或预审考察走过场的; 5、对党员发展公示过程中群众的举报查处不力,造成发展工作被动的; 6、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未召开党委会的; 7、以权谋私,干预下属党组织正常发展工作的; 8、伪造材料,制造假党员的; 9、重点预审对象未及时与县委组织员办公室通气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取消党建工作先进参评资格和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结果降低一个档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 五、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处理。情节较轻的,对分管负责人及有

公允价值的决策有用性_从经济分析视角的思考

公允价值的决策有用性: 从经济分析视角的思考* 朱丹刘星李世新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400030) 摘要 公允价值自提出之日起就备受各国准则制定机构的青睐和重视,但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却备受责难, 因此,更加值得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本文从经济分析的视角,对公允价值的决策有用性进行了探讨,从信息观与计量观两个角度分析了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公允价值估值和公允价值利润的决策有用性问题,研究结论支持公允价值的决策有用性,并认为我国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全面、适当、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既具有理论支持,也能够体现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的目标。 关键词 公允价值决策有用性信息观计量观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动机 现代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目标是决策有用观,这一点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 A SB)的概念框架中早已表明。例如,美国在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第1号中指出:财务报告应对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它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及类似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应提供有助于使用者评估企业现金流量前景的信息;应提供关于企业的经济资源、对资源的要求权以及使资源和要求权发生变动的信息!。I A SC(I A 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9年发布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指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一系列有助于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而我国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中也表明: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从而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最早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研究部主任M oon itz在?会计研究公告第1号#(ARS No.1)中提出的公允价值!概念(葛家澍,2007),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应用范围已逐渐从仅限于某些金融工具扩大到针对大部分金融工具、某些固定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甚至无形资产。可以说,过去那种基于成本和以交易为基础的报告模式正在逐渐让位于以市价(或模拟市价)和以事件为基础的报告模式。这种以公允价值的应用为最大亮点的会计模式的兴起,正是因为我们假定市价能够有效且无偏地表达市场各方参与者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一致期望%,因此,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方法更具有决策有用性。 但是,也许是由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颁发时间与本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时间刚好吻合,在2007年由美国次贷风波所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却备受责难。例如, 中国会计学会成立暨?会计研究#创刊30周年征文 * %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股东控制下的中国上市公司资本配置行为研究!(70772100)和公允价值、行为异化与经济后果! (70972055)资助。 即信息集合假说(i n f or m ation aggregati on hypot h es i s),认为市场价格信息是一切相关信息的集合体。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保障,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医院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

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处罚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

红原县县属企业 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的重要问题关于干部任免奖奖惩及调动

等事项。重大投投资项目。涉及群众利益的的重要问题制定出台重大制制度、规定。按有关规定应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大问题。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四)重大投资项目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三、决策重大事项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分管的党委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委书记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委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益等问题时,党委成员要带头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用事实说话。

XX县委会关于发展党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XX县委会关于发展党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发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基层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总)支部书记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 2、不经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 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 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 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 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 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 8、入伍、入学、外出务工以及支部撤并前,突击吸收发展党

员的;

9、在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10、违反党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基层党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未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或发展计划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的; 2、发展党员未按计划的,或增补计划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就发展的; 3、违反培训考试制和政治审查制的有关规定的; 4、未进行预审考察或预审考察走过场的; 5、对党员发展公示过程中群众的举报查处不力,造成发展工作被动的; 6、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未召开党委会的; 7、以权谋私,干预下属党组织正常发展工作的; 8、伪造材料,制造假党员的; 9、重点预审对象未及时与县委组织部通气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取消党建工作先进参

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

什么是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指的是会计信息的生产和报告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决策有用观的理论观点 决策有用观是在资本市场日渐发达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此条件下,投资者进行投资需 要有大量可靠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从传统的关注历史信息转向对未来信息的关注;要求披露的 信息量和范围也不断扩大,不仅要求披露财务信息、定量信息和确定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 非财务信息、定性信息和不确定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提供总是要借助于会计系统,因此,会计 信息的提供必须以服务于决策为目标取向。 决策有用观的主要理论观点是: ①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会计的着眼点在于会计报表本身的有用性; ②只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无论信息的主观程度如何,信息量是多多益善; ③在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的选择上主张多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 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并存择优,还倡导物价变动会计模式; ④不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精确性。 决策有用观的特点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必须对使用者的决策有用,因此,强调相关性甚于可靠性。在会 计确认上不仅要确认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未发生但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决策有用观的优越性 (1)坚持决策有用观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2)在会计计量模式上采用多种计价方式并存,反映了配比原则。 (3)坚持决策有用观有利于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促进社会资本的流动性和社会资源的有效 利用。

决策有用观的局限性 决策有用观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较受托责任观在现代经济环境下有一定的优势所在,但其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局限: (1)对“有用”的评价太主观,可操作性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多元的,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对有用性的要求必然不同,即使是同一信息使用者,在不同的时期对会计信息也有不同要求。此外,从决策有用观的主要内容上来看,是各种观点的糅合,比较含糊而不明确,因此可操作性低。 (2)“决策有用”与审计目标的不协调。从审计产生的背景看,审计的产生在于受托责任,而不是决策有用,如果会计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审计就可能达不到目的。 什么是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观的含义大致包括两方面:一是资源的受托方接受委托,管理委托方所交付的资源,受托方承担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受托资源的责任;二是资源的受托方承担如实地向资源的委托方报告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与结果的义务。[1] 受托责任观是从监督角度考虑,主要是为了监督受托者的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观的理论观点 受托责任观可以追溯到会计产生之初,作为一种比较流行的学派则得益于公司制的产生和发展。从会计发展的历史看,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以公司制为代表的企业形式开始出现并广泛流行,随之而来的便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代理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受托责任为目标取向的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观的主要理论观点是: ①会计目标在于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强调对委托方的忠实性; ②受托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产权责任,产权必须如实反映、不偏不倚并可以验证,以维护产权主体的权益,因此更加强调可靠性; ③在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的选择上,主张采用历史成本; ④为了客观、有效地反映受托责任,会计信息应尽可能精确。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83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研究并做出相关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制定依据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下达给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拟定,经公司安委会主任审核,提交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公司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和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应性,安委会可以对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控制如下: (一)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不发生B级一般以上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含工程建设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四)C级一般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不大于4次; (五)不发生较大(Ⅲ级)以上责任性突发环境事件;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100%; (七)新进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第七条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负责拟定,经安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层层分解,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予以落实。 第八条各部室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是继党的十八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之后,执政党在创新决策理论、健全决策机制上取得的突出进展。 决策是一种重要的公权力,它关系到公权力行使的方向和目标,影响着党和政府工作的面貌和成效。正确的决策能够带来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错误的决策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决策的腐败则是比用人腐败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最大的腐败。四中全会围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改革命题,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找到了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实际成效如何,是对改革力度的严格检验和对改革成色的严肃拷问。 为什么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同时责任倒查,就是因为实践当中存在一些行政领导、行政首长,为了追究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进行乱决策。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决策错了之后拍屁股走人。这种乱决策、违法决策、不按民主程序决策、不按科学规律决策的情况必须要坚决纠正。 所以,《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法定程序,第一,老百姓参与。现在一些重大项目,地方政府想建,老百姓一散步、一反对,就下马。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向老百姓讲清利弊,到底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危害,可不可控,没有请专家把它论述得很透彻。第二,请专家论证。第三,风险评估。它有什么样的环境风险,有什么样的经济风险,有什么样的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要进行很透彻的评估。第四,进行合法性审查。到底这个决策是不是合法?你这个决策主体有没有权?决策程序对不对?决策内容符不符合法律?第五,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行政领导一个人拍脑袋。 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如果各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终身追究责任,不像原来,有的政府领导搞政绩工程,造成一大堆问题,旧官走了,交给下一任,下一任是新官不理旧事,也不管了,最后积累了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同时,责任倒查就是,调走了不行,退休了也不行,辞职了也不行,这个责任是行政首长的责任,还是副职的责任,还是承办部门的责任,都要追究清楚,一查到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符启林教授说“对于很多公共政策和案件,专家都会组织讨论并形成讨论意见,但是往往不受决策者的重视,此次公报条文明确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在重大行政决策中过程中的角色,作为法律学者我感到很欣慰。”

CMA-P1(2015)考前冲刺习题及标准答案-1对外财务报告决策

第一章对外财务报告决策 一、单项选择题 1、A公司管理层正在分析X公司的财务报表,因为A公司正考虑购买X公司的普通股从而对X公司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应主要使用下面哪种财务报表来分析X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以及不确定性。() A、利润表。 B、权益变动表。 C、现金流量表。 D、资产负债表。 2、A公司使用公历年度作为其财务和税务报告的年度,其有1亿元的抵押债券将于2015年1月15日到期。2015年1月10日,A公司打算使用新的长期抵押债券筹集资金以偿还原来的负债,并且已经签订了融资协议,该协议清晰地表明其具有完成该项再融资的能力。该负债应() A、在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流动负债。 B、在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负债。 C、在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不予列示。 D、作为表外融资负债。 3、D公司的财务记录中包括下列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元 预付账款 400000元 应付债券 100000元 上述项目应列示在D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金额总计为()。 A、400000元。 B、500000元。 C、600000元。 D、700000元。 4、流动资产是能够合理预期将在企业一个正常运营周期内变现、销售或消耗的资产。流动资产最可能包括()。 A、无形资产。 B、购入商誉。 C、重组费用。 D、交易性金融资产。 5、表外负债包括()。 A、经营租赁。 B、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 C、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D、融资租赁。 6、2013年1月1日,某软件公司同意开发一个软件包。客户需在每月1日支付10000美元,共需支付12次。第一笔款项在2013年3月1日支付,软件在2014年6月1日交付给客户。则2013年应当确认的收入为()。 A、0美元。 B、100000美元。 C、110000美元。 D、120000美元。 7、航空公司应在何时确认飞机票的收入() A、旅客预定机票时。 B、旅客确认机票时。 C、机票已发出时。 D、相关飞行已经发生时。

《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

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2011-02-07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各大学党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19号)要求,积极探索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创新,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实施全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我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有益探索,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扩大民主、接受监督、防止不正之风,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目的意义,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发展党员公示制及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大学党委组织部每半年要组织检查一次,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教育

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每年要组织检查一次,并及时上报贯彻落实的情况和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05年1月4日

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1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拟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前,由党支部按规定进行公示。 第三条公示内容 公示对象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工作简历和培训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让党员、群众了解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公示形式 按照公示内容,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设计统一格式的公示表,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运用各类公开栏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第五条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一般5至7天。 第六条公示程序

第1题 “决策有用观”是一种关于的观点。

第1题: “决策有用观”是一种关于的观点。A会计目标第2题: 登记日记账的方式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A逐日逐笔登记第3题: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A凭证的名称B经济业务事项摘要C会计科目的名称、方向和金额D凭证填制的日期和有关人员的签章E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第4题: 财务管理原则包括。A资金合理配置原则B收支积极平衡原则C成本效益原则D收益风险均衡原则E利益关系协调原则第5题: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其记账本位币应为. C两种方式均可第6题: 企业主要的会计报表包括。A资产负债表B损益表C固定资产登记表第7题: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A会计报表B 会计报表附注C财务情况说明书第8题: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区别在于。A除非企业发生减资或者清算否则企业就不需像偿还负债那样去偿还所有者权益B所有者不能随意抽走其在企业的投资C当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以后所有者权益才得以返回给所有者D负债需要定期偿还但所有者的投资则不能随便抽走第9题: 关于负债理解正确的是。A负债是过去或目前的会计事项所构成的现时义务B负债是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牺牲C负债必须能以货币计量是可以确定或估计的D负债都有确切的收款人和偿还日期能够合理地估计确定第10题: 资产应该包括以下哪些特征。A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B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

或事项形成的C资产的目的是在未来为某个会计主体带来的经济利益D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或能够加以控制的经济资源E资产是可以用货币来计量的不能用货币计量的人力资源还不能作为企业资产入账第11题: 关于权责发生制原则下列正确的是。A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C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支和损益第12题: 企业会计核算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可以划分为几大类分别是。A总体性要求B会计信息质量要求C 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要求D会计修订惯例的要求第13题: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C 会计分分期D货币计量第14题: 关于财务会计的目标描述正确的是A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企业外部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会计信息B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提供会计信息为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会计信息第15题: 通常用表示货币的时间价值。两项均可第16题: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第17题: 关于记账方向的描述正确的是。资产。成本与费用的增加列在借方第18题: 会计等式的基本平衡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第19题: 属于会计六要素之一却不属于个人理财会计五要素之一。C利润第20题: 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发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践行“本质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

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吉木萨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决策责任在本规定中,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决策过程中,因过错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决策责任的追究机关为镇纪委。 第三条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 (一)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 (二)决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 (三)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四)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 (五)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者拖延,不做决策的。 第五条决策责任追究方式: (一)责令改正; (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 (五)行政处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依据过错情况并处。 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改变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正确意见,导致主要领导发生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我镇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违规干预,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

某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某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对违规发展党员的,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对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有关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涉及到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的范围:从群众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之日起,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备案、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政治审查、培训考核、综合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审、接收、审批、教育和考察转正等工作中,出现培养不力、把关不严、工作失职、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等 - 1 -

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查处不及时或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及时处理等。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考察人、预审人、谈话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未及时认真了解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或未能就有关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如实汇报的; (二)未认真履行培养教育考察职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等有关情况未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对党组织隐瞒实情或向党组织作出与事实不符报告的; (三)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相关入党材料中,未按期如实填写培养考察意见的; (四)将条件不具备、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存在问题的发展对象审核通过的; (五)其他违反发展党员规定和工作程序的行为。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基层党支部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支部或有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遗失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或未按规定派人了解申请人有关情况的; - 2 -

从会计目标看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1)解析

从会计目标看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1) ]:会计作为一种开放的信息系统,通过与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不断对系统素的运行进行控制,最终产生出符合需的会计信息。会计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其基本特性就是“满足会计信息需求”,会计目标的发展与定位的正确与否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本文从分析会计目标开始,从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两种会计目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影响方面探讨了会计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西方新技术革命、决策理论、行为科学、信息论、控制论的出现及其向会计领域的广泛渗透,以会计目标为起点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思路逐步占据了西方会计理论研究的主导地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SAB)于1973年成立后,于1978年发发布的第一份概念结构公告“财务报表目标”就是以目标为内容,并以此为起点共发布了七份概念公告,形成了现行的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2003年7月25日,美国政权交易委员会(SEC)向国会提交了《按照2002萨班纳斯—奥克斯莱法案108(d)条款求,对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采用原则基础的会计体系进行研究的报告》,在报告中,SEC启用了“目标导向”的新概念。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所提供的关于经营活动过程结果的一切会计资料,会计目标决定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程度。目前是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还是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其对会计目标的求,主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考虑的。而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信息应具备的内在品质,是评价和衡量会计信息的重标准。可靠性与相关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两个主标志,可靠性以真实反映它意在反映的情况为基础,相关性就是“与决策相关”,是“信息影响决策的能力”。美国FASB发布的第2号概念结构公告即“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起着连接财务会计目标与其他概念的“桥梁”作用,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确立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的目的有直接的联系,同时也为企业的会计实务提供了一种约束因素。 二、会计目标的两种观点及其在会计信息质量上的差异 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是从会计目标的角度产生的两种观点。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两权分离,产生委托方和受托方。委托方关注受托方的资产管理能力,关注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委托方会通过第三方监督受托方,如果它不能满足求,委托方可以选择新的受托方。会计就扮演了第三方的角色,会计的主目标是恰当准确地反映受托经济责任和履行情况,强调了对受托者业绩的准确计量;资本市场发展到成熟阶段,由于资本市场的介入,委托方变得模糊起来,一个受托方可能面对很多委托方,甚至有些委托方仅仅是潜在的委托方。在这样的情况下,资本市场内的委托方或潜在委托方(投资者)更关注投资对象的获利能力和增值能力,以及对应的承受风险的能力。委托方通过第三方监督受托方仍然存在,但变得弱化。因为一旦他们认为受托方不能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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