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大赛时间安排
“挑战杯”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策划书策划方案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策划书策划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创新和创业精神已成为当代大学生必备的品质。
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人才,我们决定举办“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本文档旨在阐述大赛的策划方案,包括比赛目的、参赛对象、比赛形式、评选标准、奖励措施等方面。
一、比赛目的1.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培养具有实战能力的创业人才。
2.提供一个展示才华、锻炼能力的平台,助力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促进校企合作,为学生创造更多实习、就业和创业的机会。
4.强化团队协作意识,提升学生的沟通、协调和领导能力。
二、参赛对象1.国内外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
2.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三、比赛形式1.初赛:选手提交创业计划书,评选出晋级复赛的选手。
2.复赛:选手进行项目路演,评选出晋级决赛的选手。
3.决赛:选手进行终极路演,现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评选标准1.创新性:项目是否具有独特的创意和新颖的商业模式。
2.实用性:项目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
3.可行性:项目是否具备实施的资源和条件。
4.团队能力: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协作精神和领导力。
5.演讲表达能力:选手的路演效果、语言表达和现场应变能力。
五、奖励措施1.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0元,获奖证书。
2.二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获奖证书。
3.三等奖:奖金人民币2,000元,获奖证书。
4.优秀奖:获奖证书。
5.优秀组织奖:给予组织参赛工作出色的单位或团体颁发证书。
六、赛事宣传与推广1.制作赛事宣传片,通过校园广播、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2.联合各大高校、企业、媒体共同推广,扩大赛事影响力。
3.举办校园讲座、创业培训等活动,提高学生参赛热情。
七、赛事组织与筹备1.成立赛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设立赛事筹备小组,负责赛事的具体筹备工作,包括赛事策划、赞助对接、场地安排等。
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有关部门,各学院,各班级:为了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激发大学生科技创业、自主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增强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举办温州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本次大赛结果作为2012年浙江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推荐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精神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创业典型,提升我校大学生创业水平。
二、竞赛时间2011年10月—2012年5月三、参赛对象温州大学2012年7月前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
四、参赛要求参赛者根据自身素质和能力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方向,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该计划要有充分论证的可行性和商业价值。
项目可以是某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
具体来源主要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报名时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引用其产品;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具体要求如下:1.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竞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并以小组的形式参赛。
参赛小组的人数为3-6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一般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小组成员也可通过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2. 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
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方案

滨州学院第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方案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成功举办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将于今年在大连理工大学举行。
按照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备通知》要求,为推荐选拔优秀作品参赛,更为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浓厚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发现和培养一批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自2011年4月至5月继续举行我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竞赛实施方案如下:一、竞赛时间2011年4月—5月二、竞赛组织单位主办单位:共青团滨州学院委员会承办单位:物理与电子科学系团总支飞行学院团总支三、竞赛宗旨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
滨州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旨在激励全校青年学生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新世纪科技进步的要求,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勇于实践、发愤成才、迎接挑战,不断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培育团队协作意识,浓厚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努力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塑造健全发展的个性与人格。
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一)参赛资格凡在2011年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1)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
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挑战杯红色专项比赛流程

挑战杯红色专项比赛流程挑战杯红色专项比赛是中国大学生自主创新训练计划的一部分,是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而设立的特殊比赛。
该比赛旨在鼓励大学生以创新的方式研究红色文化、红色历史,挖掘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一、报名阶段比赛的报名阶段一般在每年的4月至5月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会根据各个高校的安排有所不同。
学生团队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需要填写详细的团队信息、项目简介和参赛动机等。
报名阶段也是学生团队准备比赛的重要阶段,他们需要明确研究方向,梳理项目思路,并提交初步的研究成果。
二、初赛阶段初赛阶段一般在报名阶段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个高校自行确定。
初赛主要以项目报告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学生团队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目标与意义、研究方法与实验设计、初步研究成果等内容。
在现场答辩环节,学生团队需要对自己的研究进行深入的阐述和解释,回答评委的提问。
评委会根据报告和答辩的内容对团队进行评分,评选出晋级的团队。
三、复赛阶段复赛阶段一般在初赛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个高校自行确定。
复赛阶段的评审方式与初赛类似,但要求更高。
学生团队需要进一步完善项目报告,加入更多的研究成果和创新点。
在现场答辩环节,评委会提出更加深入和具体的问题,考察学生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评委会综合考虑报告和答辩的内容,评选出进入决赛的团队。
四、决赛阶段决赛阶段一般在复赛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决赛阶段的评审方式较前几个阶段有所不同,不仅要求团队提交完整的项目报告,还需要进行项目展示和演讲。
在项目展示环节,学生团队需要通过PPT、视频等形式将研究成果展示给评委和观众。
在演讲环节,学生团队需要对项目进行系统、有序的陈述,向评委和观众传达项目的创新思想和实践成果。
评委会根据展示和演讲的内容综合评分,最终评选出优秀团队和个人。
大学生科技创新各类竞赛时间表

校级初赛:3月份 校级决赛:4月份
省级决赛:5月份
全国竞赛:7月份
4、全国三维数字化设计大赛:
省级比赛:6月份
全国比赛:11月份
5、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
校级初赛:5月份 ; 校级决赛:6月份
省级决赛:8月中下旬
6、“TRIZ”杯大学生创新设计竞赛:
校级初赛:9月至12月 ;校级决赛:次年3月份
省级初赛:次年5月份 ;省级决赛:次年6月份
全国比赛:次年6月份至11月份
2、“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两年一届: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体时间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同,两个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
全国比赛:12月份
7、山东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校级比赛:4、5月份
省级比赛:9月份
8、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校级初赛:5月下旬 ;校级决赛:6月下旬
全国比赛:6月中旬;校级比赛:8、9月份
省级比赛:9月份
大学生科技创新各类竞赛时间表
发表日期:2012年5月3日编辑:已经有48位读者读过此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学院团委将每年的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时间安排进行了统计,希望各位指导老师和各位同学根据时间安排及时进行作品的申报和完善,以免耽误参加大赛。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大挑",两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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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以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大挑”)为例(2011年举办),简述大挑的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0年11月)
1. 召开全国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承办办法》、《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计划》等,并将这些文件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
2.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1月下达《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3. 各省(区、市)于2010年11月成立由省级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及有关单位牵头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
4. 各参赛高校在校党委等部门领导下,于2011年11月底前成立由校团委等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参赛协调小组,并确定本校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开展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省级初评和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3月-2011年6月)
1. 2011年4月,各校按“挑战杯”章程有关规定举办本校的竞赛活动,并择优推出本校参赛作品。
2. 2011年5月底前,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一会完成对本地申报作品的初评。
3. 2011年6月10日前,发起高校需将本校3件直报作品报送第十二届“挑战杯”竞赛全国组委会,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直报作品需一式四份,直接报送的作品不计入各省、区、市报送作品限额内(寄送地点:主办大学团委,比如十二届是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4. 2011年6月15日前,各省(区、市)从各校申报的作品中每校至多选出6件作品(其中,发起高校至多3件作品,各省、区、市选定作品总数不得超过全国组委会规定的限额)报送第十二届“挑战杯”竞赛全国组委会,寄送作品一式四份及《目录表》,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点:主办大学团委,比如十二届是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同时,请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组织本地参加终审决赛的学生在“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上报送作品及申报书。
(注:很多高校和省份会在这阶段或更前举办自己学校/省份的“挑战杯”比赛来选优秀作品,时间不一样,具体时间请以自己高校和省份通知为准)
(三)全国复赛和参赛准备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0月)
1. 全国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6月成立,并召开评审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 全国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7月对作品进行预审。
3. 全国组委会于2011年8月向各地各有关高校下达终审参展通知及作品展览、演示等有关技术性规范要求。
4. 各地各校按照组委会要求,于2011年9月上旬至10月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准备。
(四)全国决赛和表彰阶段(2011年10月)
1. 各校参赛队到主办高校,比如十二届是大连理工大学报到、布展。
2. 举行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竞赛筹备情况、作资格及形式审查报告、通过终审日程安排、抽签产生评审委员会委员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
3. 举行参赛作品展览、组织作品转让洽谈活动,聘请律师和公证人员为技术转让各方提供服务。
4.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对参展作品作者进行问辩。
5. 若竞赛期间接到对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则召开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程序评定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6. 举行全国组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评审情况,表决通过下一届“挑战杯”承办高校。
7. 公布获奖情况,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举行承办高校交接仪式。
以上只能作为参考,每年的“大挑”时间都会有所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