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核算管理办法(新)

合集下载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完整,反映公司经济活动全貌。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准确,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会计、出纳、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核算、监督、分析等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三)管理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四)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合理避税。

(五)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提供财务咨询。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公司财务核算范围:(一)公司所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二)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

(三)公司投资、融资等经济活动的核算。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九条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报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二)集中管理原则: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资金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二)管理公司银行账户,确保账户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建筑施工企业是一类特殊的企业,其经营和管理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高风险性。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推进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中国财政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并于2007年正式实施。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

一、会计核算基本原则1. 实行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两张报表并存的会计制度。

2. 以合同为核算单位,以合同的签订、履行、结算和支付等环节为会计核算节点。

3. 实行成本计算中心制度,以工程项目为成本计算中心。

4. 实行完工百分比法,以建筑工程完工的百分比来确定收入和成本,确保收入和成本的匹配和合理性。

二、会计核算内容1. 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核算合同签订费用,包括合同签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等费用。

2. 合同履行阶段:应当核算工程施工、工程材料、机械使用、劳务费用等成本,以及工程项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间接费用。

3. 合同结算阶段:应当核算工程结算、工程索赔、工程税金等费用,以及扣除预提费用、未决工程和坏账等损失。

4. 合同支付阶段:应当核算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款支付、工程结算款支付等费用。

三、会计核算方法1. 项目计量法:采用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合同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项目计量法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

2. 综合合同法:采用总价合同和日工合同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综合合同法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

3. 工程分部分项法:采用分部分项合同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分部分项法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

四、会计报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财务会计报告、成本核算报告、现金流量表等要求编制相应的会计报表。

1.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成本核算报告:编制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报表、工程项目收入核算报表等报表,反映企业工程项目成本和收入情况。

3. 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以及现金余额的变化情况。

建筑总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建筑总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总公司现金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总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总公司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集中管理:实行现金收支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收支分离:现金收支与业务操作分离,确保资金安全。

(四)授权审批:现金收支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五)定期盘点: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建筑总公司现金收支范围包括:(一)工资、奖金、津贴等职工薪酬的支付;(二)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工程项目的支付;(三)日常零星支出,如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四)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现金支出。

第五条严禁以下现金收支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现金收支;(二)虚假报销、冒领现金;(三)私设小金库、账外资金;(四)其他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现金收支流程第六条现金收支流程如下:(一)提出申请:各部门、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现金收支申请。

(二)审批:财务部门对现金收支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现金收支手续。

(三)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审批通过的现金收支申请,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四)记账:出纳人员将现金收支情况登记入账。

第四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七条建筑总公司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限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

第九条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门的保险柜内,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建筑总公司设立现金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司现金收支、库存现金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现金管理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收支、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修订印刷版

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修订印刷版

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二〇一五年九月修订委员会组成名单目录发布令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已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董事长常务会议于2015年9月10日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 月10日修订说明自2009年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颁发《项目管理手册》(第一版)(以下简称《手册》)以来,经过近五年的执行,各单位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企业层面的管控能力得以增强,项目层面的实施能力有效提高,中国建筑项目管理工作有效促进,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随着企业的发展,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手册》的适用性、系统性、科学性,保持《手册》的先进性和引领作用,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组织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对《手册》进行本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原则是保持《手册》第一版的整体架构及各章的顺序,坚持《手册》第一版中的“项目管理方针”,坚持“11233”的核心思想,即“一个核心(以项目成本管理为核心),一条主线(以项目生命发展全过程为主线),二层管理(规范企业和项目部的两层管理),三个基本文件(以《项目策划书》、《项目部责任书》、《项目部实施计划》为项目管理体系运行基础)和三个基本报告(通过项目部的《项目每日情况报告》、《项目部商务月度报告》、《项目经理月度报告》反映项目管理体系运行效果),提升项目管理标准化,促进项目管理信息化,推动项目管理人员职业化,实现项目管理科学化。

”本次修订主要是针对《手册》第一版执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各二级单位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操作层面的问题,依据股份公司最新发布的各业务制度的规定,强化对容易滋生腐败的五个关键环节——招标环节、决策环节、采购环节、结算环节、支付环节的管控,针对实际工作和各二级单位的个性化管理及今后的管理创新等,按照有利于“两化融合”的原则对《手册》各章节的内容、业务流程、表单等进行了适应性、通用性修改。

中国建筑会计核算操作指南 -回复

中国建筑会计核算操作指南 -回复

中国建筑会计核算操作指南-回复中国建筑会计核算操作指南是为中国建筑行业提供一套规范和指导建筑项目会计核算的操作流程和方法的文件。

该指南的目的是确保建筑项目的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和一致,以便为建筑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该指南的相关问题,介绍其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

1. 什么是中国建筑会计核算操作指南?中国建筑会计核算操作指南是由中国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士以及会计专家共同编制的一份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建筑项目会计核算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它包括了一系列的准则、原则和规范,用于指导建筑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建筑项目中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

2. 该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该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项目的预算编制、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编制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预算编制:指南详细介绍了建筑项目预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包括了资金来源、支出计划、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 成本核算:指南对建筑项目的成本核算进行了系统的规划和指导,包括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分摊成本等方面的核算方法。

- 财务报表编制:指南规定了建筑项目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 会计处理方法:指南对建筑项目中常见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指导,例如合同签订与履约、工程进度计量、工程结算等方面的会计处理方法。

3. 该指南的实施方法是怎样的?实施中国建筑会计核算操作指南需要建筑企业的会计人员牢固掌握相关的会计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建筑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支持和重视。

具体来说,实施方法如下:- 学习与培训:会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并接受相关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 内部控制: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范会计风险的发生。

- 考核与监督:建筑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对会计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并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合规性。

中建财务工作内容

中建财务工作内容

中建财务工作内容一、中建集团财务工作概述中建集团是中国建筑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拥有60余年的历史,业务遍及海内外。

作为国有企业,中建集团的财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社会责任。

中建财务部门承担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任务,是公司运营和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中建财务部门组织结构中建财务部门按照职能分设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审计风险控制三个处室。

其中,会计核算处主要负责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资金管理处主要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和投融资决策;审计风险控制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

三、中建财务工作内容1. 财务管理(1)编制年度预算: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市场环境,编制全年预算,并逐月跟踪执行情况。

(2)成本控制:通过成本分析和管控,提高经济效益。

(3)税务筹划: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税负。

(4)资产管理: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和价值最大化。

2. 会计核算(1)日常记账: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对公司各项经济业务进行日常记账。

(2)月度报表编制:按照财务报告要求,编制月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年度审计:组织年度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3. 资金管理(1)日常收付款管理:对公司日常收付款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流动性。

(2)投融资决策: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投融资决策,并跟踪执行情况。

(3)银行协调:与银行沟通协调,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4. 审计风险控制(1)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风险。

(2)风险评估和预警:对公司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

(3)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中建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中建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审计风险控制。

预算编制是基础,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核心,审计风险控制是保障。

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中建项目财务制度

中建项目财务制度

中建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建项目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项目经济效益,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组织管理1.财务部门设置:中建项目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2.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年度预算、资金计划、审计报告等重要财务文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项目各项财务活动。

3.财务部门人员:根据项目规模设置财务部门人员,负责具体的财务操作工作。

4.财务部门权限:财务部门享有财务管理的所有权利和权力,对项目内的财务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三、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基础:中建项目会计核算遵循会计法规和项目财务规范,准确完整地记录项目的经济活动。

2.会计核算内容:会计核算内容包括项目财务账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会计周期:中建项目会计核算按季度进行,每季度结束后进行汇总核算。

4.会计核算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负责具体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财务预算1.年度预算:中建项目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等内容。

2.预算编制程序: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3.预算执行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五、资金管理1.资金计划:中建项目每年制定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资金调度等内容。

2.资金调度:财务部门根据资金计划进行资金调度,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和资金的安全性。

3.资金监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审计监督1.审计程序:中建项目每年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检查项目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2.审计报告:财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整理审计报告,由领导审批后实施整改。

3.审计监督:财务部门对审计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实施。

七、财务制度的落实1.财务制度的宣传:财务部门定期对项目内部进行财务制度的宣传,确保各部门了解财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和中建股份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行为。

第三条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条中建股份对外捐赠工作采取“统一管理,预算控制,分级负责,逐笔报批”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建股份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或公司)的对外捐赠管理。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原则第六条自愿无偿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直接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七条权责清晰原则。

各公司经营者或者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个人捐赠。

第八条量力而行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应与本公司的财力状况相适应。

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的,对外捐赠规模应当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九条诚实守信原则。

各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第十条对外捐赠的类型包括:1、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含奖学金)、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核算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现金流量核算,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提高资金资源配置能力,依据国家《会计法》、《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及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建股财字[2009]267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核算办法。

1.2定义1.2.1本办法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现金等价物。

1.2.2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的各种货币资金。

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1.2.3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或出票日起3个月内到期。

本办法中现金等价物具体包括:短期国债、短期银行承兑汇票(仅限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其他上市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三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现金等价物的确认需谨慎。

1.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事业部及所属分子公司。

1.4原则1.4.1辅助核算原则。

在保持股份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现有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不变的前提下,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相关会计科目增加现金流量辅助核算。

1.4.2收付实现制原则。

在现有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上,对涉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业务处理,增加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建立覆盖公司全部现金存量、流量业务的统一的现金流量核算方式。

2现金流量的核算内容2.1现金流入项目现金流入项目指公司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所有现金流入。

2.1.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项目项目说明:1)BT项目公司收到的业主支付的款项:BT项目公司收到的业主支付的款项,即项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从业主获取的现金收入,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中反映,明细项目为“BT项目公司收到的业主支付的款项”。

2)11114-收到的城市运营拉动相关业务款项:城市运营项目的内部分包单位,收到的BT/BOT项目公司的工程款项,按照所承接项目性质,分别计入该项目的明细项目,如BT/BOT项目分包业务为房建施工项目,计入收到城市运营拉动房建业务款项。

3)11131-收到的集团内部往来款:主要核算中建总公司系统内部所有的纯往来业务的收款,与项目相关的内部交易款项,计入“11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下的明细项目。

4)11134-收到的总部管理费(上缴收益):核算内容为机关总部或分公司等管理机构,对其下管理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收取项目的管理费或上缴收益。

2.1.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2.1.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2.2现金流出项目现金流出项目指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过程中支出的所有现金流出。

2.2.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项目说明:1)112110109-支付房屋建筑项目的其他款:核算内容包括与房屋建筑类项目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项目现场经费(项目间接费用)、修理费用等。

2)1121104-BT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核算BT项目公司根据分包合同规定,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的款项,包括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

3)11213-支付城市运营拉动相关业务的成本款:城市运营项目的内部分包单位,支付的相关项目工程款项,按照所承接分包项目的性质,分别计入该现金流量项目的明细项目。

如BT/BOT项目分包业务为房建施工项目,对外支付的工程款,计入“支付城市运营拉动房建业务的工程款”。

4)11240-支付的保证金款:主要用于核算工程项目、土地等投标业务性质的保证金款,如房地产业务支付的土地保证金,房建项目支付的投标保证金等。

在保证金款收回时,做在该项目中做冲减处理。

注:如收到的分包分供商交来的保证金不在该现金流量项目中核算。

5)11240-支付的保证金款:主要核算各级单位支付给客户、业主的保证金,包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土地保证金等。

保证金收回时,在本项目借方反映。

5)11241-支付的集团内部往来款:主要核算全系统内部所有的纯往来业务的付款;与项目相关的内部交易款项,计入“112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下的明细项目。

6)11242-支付的外部往来款:核算中建外部单位的往来款项。

7)11243-支付的项目管理费(上缴收益):核算内容为项目按照一定比例,向上级机关总部或分公司等管理机构,支付项目的管理费或项目上缴收益。

8)11244-支付总部管理费(机关费用):核算公司总部或分公司发生的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管理费用。

2.2.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2.2.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3现金流量核算科目及辅助核算的设置现金流量核算科目及辅助核算由集团统一规定,各单位要按本办法中统一的现金流量核算管理规范,准确核算现金的收支活动。

3.1现金流量核算科目设置现金流量核算涉及的科目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国债、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3.1.1库存现金科目设置1)设置“现金”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按照现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现金”科目下设“人民币”和“外币”二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本币和外币现金。

2)“现金”类科目统一设置“现金流量”、“客商”辅助核算;另外,一个核算主体同时核算多个项目的,项目现金科目可根据需要增设“项目”辅助核算,以便出具项目现金流量表,了解项目实际收支及结余情况。

3.1.2银行存款科目设置1)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按照银行名称、存款种类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明细分类核算。

2)“银行存款”类科目统一设置“现金流量”、“客商”辅助核算。

一个核算主体同时核算多个项目的,该科目可根据需要增设“项目”辅助核算,以便出具项目现金流量表,了解项目实际收支及结余情况。

其他辅助核算可根据核算单位需要自行设置。

3)各级单位通过建立结算中心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现金业务核算,统一在“内部往来”科目中,设置“内部银行”、“内部账户”或“内部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明细科目增设“现金流量辅助核算”。

“内部存款”类科目下核算的内部账户的资金的增减,结算中心不确认现金流入流出,统一在“资金集中管理”项目核算,由业务发生实质单位根据业务性质确认现金的流入流出。

3.1.3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设置1)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根据其反映的内容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旅行支票”、“冻结资金”等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二级明细科目中,“保证金存款”和“冻结资金”科目核算内容属于受限资金(本办法中“受限资金”是指企业不能随便动用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冻结资金、各种保证金存款、押金存款等)。

2)“其他货币资金”及下级科目除“保证金存款”和“冻结资金”末级科目外,其他科目统一设置“现金流量”、“客商”辅助核算,其他辅助核算可根据核算单位需要自行设置。

3.1.4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设置1)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持有的准备于一年以内出售的国债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按照金融资产类别设置“国债投资”、“基金投资”等二级科目,其中按照债权期限,在“国债投资”二级科目下设置“短期国债”、“长期国债”三级明细科目核算。

其中“短期国债”核算三个月内期限的国债,属于现金等价物范畴。

2)“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的“短期国债”明细科目统一设置“现金流量”辅助核算,其他辅助核算可根据核算单位需要自行增设。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除“短期国债”明细科目外的其他明细科目的辅助核算不设置“现金流量”辅助核算,可根据核算需要设置其他辅助核算。

3.1.5应收票据科目设置1)应收票据是指公司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因销售商品或产品、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收到商业汇票通过“应收票据”进行总分类核算。

“应收票据”下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二级明细科目,“银行承兑汇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和“长期银行承兑汇票”。

“短期银行承兑汇票”核算企业收到的三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现金等价物范畴。

2)“短期银行承兑汇票”科目统一设置“现金流量”辅助核算。

一个核算主体同时核算多个项目的,该科目需要增设“项目”辅助核算,以便出具项目现金流量表,了解项目实际收支及结余情况。

其他辅助核算可根据核算单位需要自行增设。

3.2现金流量辅助核算项目设置1)本办法现金流量辅助核算项目设置是《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项目为框架,根据股份公司现金管理分析业务需要进行项目细化。

根据管理需要,现金流量项目设置除标准现金流量表项目外,增设了“内部现金流转”一级项目,对不影响现金流入流出的内部现金流转业务(内部现金流转业务是指同一主体内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科目之间的交易,带来的单纯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明细科目流入和和流出变化。

)进行核算。

具体结构如下:2)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直接法、间接法、工作底稿法、T型账户法、分析填列法和辅助账法。

本办法中要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采用现金流量辅助账的方式,通过直接法编制标准现金流量表。

3)现金流量辅助核算项目,由股份公司统一规定,各级单位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有关业务核算。

3.3现金往来客商辅助核算设置1)现金往来客商辅助核算主要为满足各级单位及时准确获取现金的内部往来和交易数据,并准确填报合并报表内部交易和往来数据的抵消处理。

由股份公司统一设置客商分类,区分“内部客商”和“外部客商”,其中“内部客商”分类下的内部往来单位明细(内部客商档案)由集团统一设置,分配给各单位使用,同时为区分核算主体非往来业务的内部现金流转业务,设置客商档案“内部现金流转”或“本部”;为区分外部客商的资金往来业务,简化现金流量核算操作,由集团统一在客商档案设置“现金流外部客商”进行核算。

其他正常业务外部客商设置由各二级单位根据管理需求自行设置。

2)“内部往来单位”的单位编码和单位名称财务核算主体为基准设置,以满足财务报表账中取数及会计往来辅助核算要求,更加准确处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会计核算。

“内部往来单位”即内部客商的明细档案内容管理,由集团统一负责增加、修改、删除维护工作,股份公司各级单位仅有使用权。

4库存现金的核算管理在每笔业务发生时,根据实际收到或支出的金额,借记或者贷记现金类科目。

4.1提取现金或现金存款业务核算4.1.1核算主体从银行账户内提取现金会计处理借:现金—(现金流量辅助核算:内部现金流转—现金银行间流转,客商辅助核算:总部,项目辅助核算:总部);贷:银行存款—(现金流量辅助核算:内部现金流转—现金银行间流转,客商辅助核算:总部,项目辅助核算:总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