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关于发生生产事故的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2013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2年10月22日,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原料输入作业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文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二)合同签订情况2012年2月1日,宝钢股份公司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宝钢公司)下属上海宝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技术)签订《炼铁厂原料分厂作业协力承包合同》,承包内容包括:承包区域内物流输送系统的原料协力。
2012年A4245分左右,因11时10分左右,发现余国峰躺在A411D皮带小车旁的走道上,耳、鼻、口处有血,安全帽夹在小车和横梁之间。
到场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打电话让原料控制中心通知120。
120救护车到场后,将余国峰送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12时5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伤亡情况议》。
(一)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小车控制开关开启的状况下,进入小车运行的区域,造成头部被小车挤压在小车与横梁之间。
(二)间接原因1.2.失控。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余国峰,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协力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二)陆庆茂,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接运2组甲班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二)宝钢股份公司要认真梳理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从源头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苗头,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置人员,强化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管。
关于吸取宝钢”12.17”铁水包滑落倾翻事故教训 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通知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宝钢”12.17”铁水包滑落倾翻事故教训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司各相关部门、单位:2012年12月17日9时10分左右,上海宝钢集团股份公司一炼钢分厂在进行铁水脱硫扒渣作业时,270T铁水包突然发生滑落倾翻事故。
事故造成中冶宝钢技术公司2人死亡,13人受伤。
据初步了解可能是铁水包耳轴断裂或操作失误造成铁水包滑落倾翻。
事故详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岁末年初,各类活动较多,精力易分散,职工思想活跃,易出现麻痹松懈。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地抓好当前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对前期开展的以吊车为重点的设备设施点巡检安全管理清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计划。
在落实整改基础上,再次对本单位熔融金属冶炼、运输、浇注、吊运的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好四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于12月21日分别报股份设备部、集团安环部。
一是组织对本单位、本辖区的起重设备机械、电气安全防护装置、吊车极限、抱闸、防撞装置的完好情况及熔融金属冶炼、运输沿线是否积水隐患进行排查;二是盛装液体铁水罐、钢水包、渣罐等大型工具的制作、材质、出厂资料、使用周期、报废标准及日常管理与点巡检情况进行清理、检查;三是排查钢绳吊1具、大罐翻罐装置、渣罐、中包包耳、耳轴、板钩横梁、车轮轴承等是否按周期、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四是组织与熔融金属冶炼、运输、浇注、吊运相关的职工学习“12.17”宝钢铁水包倾翻事故案例,排查日常作业过程是否有违规、违制,习惯性作业行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研究制订本单位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控的措施。
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按“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凡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对发现隐患或安全问题未解决、排除的,一律不得施工、作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坚决停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宝钢股份炼钢厂RH事故通报

宝钢股份炼钢厂3#R H2月15日事故通报事故经过:2月14日中班16时30分左右,炼钢部炼钢作业区二工序丁横班检查3#RH设备时发现1#工位真空铝料斗密封阀漏气,因钢水正在精炼,故未进行处理,交由15日夜班(乙横班)在钢水精炼完毕后进行处理。
2月15日2时45分左右,1#工位精炼处理完最后一炉后,当班RH炉炉长周异龙(工龄3年)通知调度叫钳工检查真空铝料斗锥形密封圈,3时左右两名值班钳工(宝冶检修:刘小聪、陈春粒)到RH操作室与操作工麦辉到现场确认,周异龙也来到现场,随后麦辉返回操作室。
3时15分左右,炉长周异龙通知操作工提升真空铝料斗密封阀;密封阀打开后,陈春粒下到受料斗检查,未发现密封圈。
随后周异龙下到受料斗检查,几分钟后,陈春粒发现周异龙倒在下料口,呼唤没有反应,立即跑到操作室通知岗位人员并拨打120求救。
当班值班工长马智飞和当班调度主任苏东到现场施救。
3时40分左右,将周异龙从受料斗口处拉出,同时组织医生现场抢救,在送医院后经全力抢救无效,于4时30分左右死亡。
事故原因:1、由于真空铝料斗内存在聚集的氮气,周异龙对氮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密封阀提升后未经安全确认及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贸然进入与真空铝料斗相连通的接料斗内进行检查。
2、周异龙不熟悉现场设备性能,对密封圈的位置不掌握,导致作业方式不当,盲目检查。
3、对新设备、新工艺相关知识培训不到位,致使岗位操作工未能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整改措施:1、强化危险源辨识,组织开展岗位危险源的辨识,使员工熟知岗位危险源和防范措施。
2、加强新设备的性能、新工艺生产流程的技能培训,使岗位员工熟悉设备性能、工艺流程和防范措施。
3、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和有毒有害介质的安全管理,开展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专项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和有毒有害介质标准化作业程序,并严格执行。
5、组织对青工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调查报告.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docx

事故经过:2014年1月5日14时10分左右,第一粗炼厂渣铁处理工杨川、李春成在将卸完渣铁的渣盆放置在指定位置时,第一次放置后杨川、李春成感觉渣盆位置放置不整齐,要求行车工再次吊起,此时,李春成站在吊起的渣盆和火车罐车之间指挥摆放(李春成站位不当、未获得指吊工资格证书),被吊起的渣盆和火车罐车挤压,造成骨盆骨折,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示意图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李春成进行废渣处理作业渣盆还原时,被吊起的渣盆和火车罐车挤压。
2、主要原因:进行废渣处理作业渣盆还原时,作业员工站位不当。
3、重要原因:李春成未获得指吊工资格证书,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防范措施:1、倾倒渣盆作业时,必须确保人员站位安全,方可指挥行车吊运渣盆。
2、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行车吊运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完善行车吊运作业的危险源辨识,落实作业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意识;4、加强员工日常安全行为的监管,促成员工遵章作业的行为养成。
集团公司安监部:1、宝钢德盛需要认真组织事故反思,连续几年发生死亡事故问题出在何处要从现场风险预控、标准化作业、人员持证等方面采取改善举措,严格管理、严肃问责,杜绝死亡事故再次发生。
2、宝钢不锈需系统分析宝钢德盛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专业管理工作,提出符合宝钢德盛实际的专业管理、技术支撑方案。
3、各单位要吸取此次事故教训,组织梳理区域内存在的危险源、风险措施,规范标准化作业。
事故经过:2月14日中班16时30分左右,炼钢部炼钢作业区二工序丁横班检查3#RH设备时发现1#工位真空铝料斗密封阀漏气,因钢水正在精炼,故未进行处理,交由15日夜班(乙横班)在钢水精炼完毕后进行处理。
2月15日2时45分左右,1#工位精炼处理完最后一炉后,当班RH 炉炉长周异龙(工龄3年)通知调度叫钳工检查真空铝料斗锥形密封圈,3时左右两名值班钳工(宝冶检修:刘小聪、陈春粒)到RH操作室与操作工麦辉到现场确认,周异龙也来到现场,随后麦辉返回操作室。
包钢最新火灾事故调查通报

包钢最新火灾事故调查通报一、火灾事故概况近日,包钢集团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包钢集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以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下是事故调查组的详细通报。
二、事故调查过程1. 事故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时间为当地时间6月15日晚上8点。
地点位于包钢集团某车间的化工装置区。
2. 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该车间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突然发生了爆炸,并引发了大火。
火势蔓延迅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包钢集团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调派了大批消防人员和装备前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了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请求协助处理。
3. 救援情况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了全力的救援工作。
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火势得到控制,救援人员成功救出了被困在火场内的工人,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同时,包钢集团全面启动了灾后处置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清点损失,恢复生产秩序,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 事故原因经过调查组的深入调查和现场勘查,初步确定了事故的原因:该车间化工装置存在安全隐患,工艺参数操作不当导致设备异常,最终引发了爆炸和火灾。
5. 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包钢集团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组织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了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三、事故对策1.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包钢集团将加大对生产车间的安全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稳定。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包钢集团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正确操作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3. 完善应急预案包钢集团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更加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灾害应对能力,确保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四、事故救援成果经过消防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全力救援,火灾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伤员得到了及时救治,并未出现二次次火灾。
应急管理部关于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等公司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等事项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等公司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等事项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
•【公布日期】2023.09.26
•【文号】应急管理部公告2023年第6号
•【施行日期】2023.09.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3年第6号
关于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等公司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等事项的公告今年以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中发生了3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月24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6日,昭通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7日,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规定,现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昭通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不再享受有关激
励政策。
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23年9月26日。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5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5•8”灼烫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5•8”灼烫死亡事故调查组:《关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5•8”灼烫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8〕7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请事故调查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18年8月13日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5•8”灼烫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8日18时30分左右,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员工在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炼焦分厂生产作业时,发生一起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胥粟东,男,47岁,四川南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5•8”灼烫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二分公司),企业负责人:钟建华,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泉路1号72幢-2,经营范围:冶金设备、工程机械、机电设备维修、五金交电销售等。
该公司隶属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技术公司)。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以下简称炼铁厂)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内部独立生产单位,具体分为烧结分厂、原料分厂、炼焦分厂、高炉分厂、设备管理室及炼铁厂机关。
包钢火灾事故报告

包钢火灾事故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们很遗憾地通知大家,包钢集团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
就在昨天晚上,一场突发的火灾在包钢集团一处工厂的生产车间爆发,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展开了紧急的救援工作,并将详细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为包钢集团的一处生产车间,具体是在炼铁厂的高炉生产车间,火灾发生的时间为昨晚20:30左右。
二、火灾原因:经过初步的调查和分析,火灾的原因初步判定为生产车间内的设备故障引发的。
具体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验收来确定。
三、事故损失:1. 人员伤亡情况:初步统计,此次火灾造成了10人死亡,20人受伤。
其中重伤者5人,轻伤者15人。
受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伤亡情况令人痛心。
2. 生产设备损失:火灾造成了生产车间内的大型设备和机械设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初步统计损失数目已经达到了2000万元。
3. 环境污染:火灾产生的浓烟和化学气体释放到了空气中,引起了环境污染,造成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四、应急救援工作:在接到火灾报警后,我们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展开了救援工作。
我们组织了120名消防队员和40辆消防车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同时还调集了200名现场作业人员参与救援。
紧急疏散了周围的员工和居民,并对附近的居民进行了疏散和安置。
同时派出了急救队伍和救护车赶赴现场,对伤者进行了紧急救治,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五、事故善后处理:1. 伤者救治:我们已经将受伤的员工送往医院进行了救治,医院已经全力展开了救治工作,并全力救治伤者,尽力使其康复。
2. 火灾扑灭:我们组织了多支消防队伍,全力扑灭了火灾,以避免火灾扩大,减少更大的损失。
3. 环境保护:我们将采用科学的方法,清理现场并进行环境保护,确保火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得到及时清理。
4. 事故调查:我们将组织专业的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追根溯源,查清事故原因,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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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02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生生产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8日22:45左右,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宝山基地四号高炉3号热风炉3098号波纹管开裂导致高温热空气窜出。
本次设备故障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其它设备也未发现异常。
后续处理:目前正组织人员对四高炉3号热风炉状态进行确认,同时对其它热风炉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后,将尽快恢复四高炉生产。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本次事故预计对公司 2020年度铁水产量影响有限,可以通过后续生产调整予以弥补,对生产经营业绩基本不会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