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坪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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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了使差旅费报销有章可依,有规可行,结合我校实际,本着节约不浪费,为民办实事的原则,凡学校指定派出教师出公差、办事、学习、培训、开会、考察、参赛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差旅费报销。具体原则如下:

1、报销程序,先由报销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校长审核后,再由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同意报销”,方可到出纳处领钱。

2、出差地及附近有白住房的不报住宿费,无白住房的按每人每晚40元的标准报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则不报住宿费。

3、交通费按物价局核定的公交车船费标准实消实报,但市内交通费不报,其它的打的摩托车费等不报。

4、伙食补助费,开了公餐则不予报销,如没有开公餐,可按每天10元的标准报销。

5、出外开会办事,必须把事情办好,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返校后传达好会议精神,方可报销差旅费。

6、出外考察学习,应认真学习,并向学校作好汇报,传达精神,该上示范课的要上示范课,如学习不认真或受到批评者,则不予报销

7、出外培训,则培训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且必须培训完才能报销差旅费。

8、出外参赛和带队参赛的教师可以报销差旅费。

9、办事如须打的或包车,则事先应请示校长同意,方可报打的包车费,否则不予报销

10、外出一次办多事,只报一次差旅费,顺便办事不报差旅费。报销差旅费须遵循以上原则,如有例外,须经行政会议讨论后,方可特事特办,予以报销。

东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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