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业保理合同规范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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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业务合同范本

商业保理业务合同范本

商业保理业务合同范本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CMPL-2023-01一、合同主体甲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背景鉴于甲方具备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因业务需求,愿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提供保理服务,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第一条定义1.1 “保理”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收购、融资、催收、管理等服务。

1.2 “应收账款”指甲乙双方在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乙方对第三方的债权。

第二条应收账款转让2.1 乙方同意将其对第三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收购乙方所转让的应收账款。

2.2 乙方应在转让应收账款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应收账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

第三条融资及费用3.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申请,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融资利息及保理服务费。

3.3 融资利息及保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费率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催收及管理4.1 甲方负责对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和管理。

4.2 甲方应采取合理、有效的催收手段,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4.3 甲方在催收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期限及终止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2 在合同期限内,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5.3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尚未回收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融资服务或保理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融资利息及保理服务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解释等事项,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023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一、引言本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简称“合同”)由甲方(简称“受让人”)与乙方(简称“受让人”)共同签署,目的是确保双方在国内保理业务中的权益和义务。

双方应遵守条款和条件。

二、定义2.1 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是指在商业交易中,乙方通过向甲方购买、受让其应收账款的方式,为甲方提供备付资金和风险管理服务的一种金融产品。

2.2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甲方在正常商业活动中,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形成的应收款项。

三、业务规定3.1 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受让人应按照规定行使其权利和履行义务:1.受让人有权要求甲方出具真实、有效的应收账款证明文件,并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受让人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向甲方提供保理融资额度,并据此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受让人有权对应收账款进行核查和追讨,如发现有问题的应收账款,有权要求甲方做出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4.受让人应及时向甲方支付保理服务费和利息,并保证按期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3.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应按照规定行使其权利和履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受让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资金证明,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甲方有权根据应收账款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决定是否受理受让人的保理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融资额度。

3.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受让人支付应收账款的剩余款项,并向受让人收取保理服务费和利息。

4.甲方有权要求受让人提供应收账款的真实情况,并对其进行核查和追讨。

四、违约责任4.1 受让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受让人违反合同规定,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或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之一或多个:1.暂停或终止向受让人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2.要求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并根据实际损失向受让人追偿。

3.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能按时提供融资额度或核查应收账款,受让人有权采取措施之一或多个:1.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并根据实际损失向甲方追偿。

商业保理合同样本三篇

商业保理合同样本三篇

商业保理合同样本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货物/服务,乙方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服务内容1.1 甲方应向乙方如下货物/服务:(详细描述货物/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等)1.2 甲方的货物/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第二条付款条款2.1 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2 乙方支付款项的方式为:____(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2.3 甲方增值税发票,乙方按实际税率支付增值税。

第三条保理业务3.1 甲方同意将其对乙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甲方与保理公司签订《保理合同》。

3.2 乙方同意按照保理公司的要求履行付款义务。

3.3 保理公司对甲方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未按约定货物/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

4.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应付款项的____%。

4.3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注:本合同,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签订前征求法律人士的意见。

)《合同篇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服务方):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备专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需要甲方的服务以实现其业务目标,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国内保理合同3篇

国内保理合同3篇

国内保理合同3篇篇1甲方(卖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买方/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国内保理业务,以甲方的应收账款债权为标的,实现资金回笼与流动。

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定义与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 保理:指以债权人(甲方)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 应收账款:指甲方按照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等约定,因提供商品或劳务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合法债权。

三、合同金额及期限本次保理业务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保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理业务类型及内容1. 融资保理:乙方在审核甲方提交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后,按核定金额向甲方提供融资。

融资比例、利率及融资期限等详见附件。

2. 非融资保理: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等保理服务,不向甲方提供融资。

具体服务内容双方另行约定。

五、应收账款转让甲方将其对乙方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乙方,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应履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受让应收账款后,有权向债务人(乙方)主张债权。

六、融资款项支付及还款如本合同涉及融资保理,乙方应在审核无误后向甲方支付融资款项。

甲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融资款项,并按期归还融资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详见附件。

七、保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理服务费、坏账担保费等相关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八、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及时履行通知债务人(乙方)应收账款转让的义务。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范本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范本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范本甲方(保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乙方是一家从事_________________业务的公司,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对第三方(以下简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提供保理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定义1.1 “应收账款”:指乙方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尚未收回的款项。

1.2 “保理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融资、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等服务。

1.3 “保理费用”: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二条应收账款的转让2.1 乙方同意将其对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该转让。

2.2 转让的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期限等信息,由乙方在转让通知书中明确。

第三条保理服务内容3.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

3.2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向乙方提供融资服务,融资金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保理费用4.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费用。

4.2 保理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应收账款的催收5.1 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对债务人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

5.2 甲方在催收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商业保理合同范本3篇

商业保理合同范本3篇

商业保理合同范本3篇篇一商业保理合同甲方(保理商):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卖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乙方与买方之间存在货物销售或服务提供等基础交易关系,乙方拟将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保理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和解释1. 基础交易:指乙方与买方之间的货物销售或服务提供等交易。

2. 应收账款:指乙方基于基础交易对买方享有的、尚未到期的债权。

3. 保理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融资等服务。

4. 保理融资款: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用于支付应收账款的资金。

5. 保理融资期限:指甲方提供保理融资款的期限。

6. 保理费用:指甲方为提供保理服务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二、保理服务内容(1)应收账款管理:甲方将协助乙方管理应收账款,包括但不限于对买方的信用评估、应收账款的记账和跟踪等。

(2)应收账款催收:甲方将协助乙方催收应收账款,包括但不限于向买方发送催收通知、与买方协商还款事宜等。

(3)保理融资:在符合甲方要求的条件下,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款,用于支付乙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

三、应收账款转让1. 乙方同意将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该应收账款。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应收账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合同、发票、发货单等。

3. 应收账款转让后,甲方将成为应收账款的唯一权利人,有权直接向买方收取应收账款。

四、保理融资款的发放和偿还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在符合甲方要求的条件下,向乙方发放保理融资款。

2. 保理融资款的发放金额、发放时间、利率等具体事项,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保理融资款及利息。

五、保理费用的支付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费用。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规范(示范文本)》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规范(示范文本)》

全国商业保理行业推荐性行业规范《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有追索权 / 无追索权)发布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上海商业保理同业公会编写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悦达保理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2016 年 12 月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编号:特别条款一、告知和提示在填写本合同之前,请先仔细阅读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签约各方应对本合同予以通读,并对其中的全部约定予以充分注意,如有疑问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做出书面解释直至重新修订任何条款。

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已充分注意并完全理解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且自愿接受。

本合同项下的选择项,如适用的,请在“”内打“√”;如不适用的,请在“”内打“×”;如“”内为空白的,视为不适用本选择项。

如有必要,可另行附纸或加附其他相关文件。

二、卖方(即债权人)信息联系地: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邮:三、保理商信息联系地: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邮:四、保理商核定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金额:人民币元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性质:可循环 /不可循环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届满日:年月日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最晚使用日:无/有且为年月日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无/有且为人民币元五、保理商核定的买方(即债务人)不限定买方,具体以《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确定的买方为准。

限定买方,即买方限于。

六、保理商收款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七、卖方收款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八:争议解决凡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处理:提交本合同载明的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在,按照仲裁申请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提交解决。

九:其他条款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首先呢,得知道是谁和谁在做这个商业保理的事儿。

合同开头就要把双方的情况写得明明白白。

比如说,一方是保理商,这就像是个专门做金融服务的高手,有资金,懂风险管理。

另一方呢,是供应商,就是那种有货物或者服务要卖出去,但是可能需要点资金周转帮忙的企业或者个人。

双方的名字、地址、联系方式啥的,都得写清楚,就像交朋友得先知道对方住哪儿、电话多少一样。

二、保理业务的类型。

这里面可就有讲究了。

有两种主要的类型,一种是有追索权的保理,另一种是无追索权的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呢,就好比你把东西借给朋友,但是你心里想着要是朋友还不上,你得有办法找他要回来或者从别的地方补回来。

在商业保理里就是,如果买家(也就是欠供应商钱的那一方)没有按时付钱,保理商可以回头找供应商要钱,供应商就像有个兜底的责任一样。

无追索权的保理就更像是一场彻底的托付。

保理商一旦做了这个业务,就相当于自己承担了买家不付钱的风险,供应商只要按照合同把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了,就可以拍拍手,基本不用担心后续买家不付款的问题了,除非是供应商自己有啥欺诈之类的坏事儿。

三、应收账款的转让。

这可是商业保理的核心部分。

供应商会把自己对买家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这就像是把自己的债权打包卖给了保理商。

转让的时候得把应收账款的各种细节说清楚,比如说这个账款是因为卖了什么货物或者服务产生的,金额是多少,什么时候到期,买家是谁等等。

就像卖东西得把东西的情况介绍清楚一样。

而且这个转让得是合法有效的,不能有什么瞒着保理商的猫腻,要是被发现有欺诈行为,供应商可就麻烦大了。

四、保理融资的金额和利率。

说到钱,大家就更关心了。

保理商会根据应收账款的情况给供应商提供一定金额的融资。

这个金额可不是随便定的,它会考虑应收账款的质量、买家的信用状况等因素。

比如说,如果买家是个信誉很好的大企业,那可能融资的金额就会比较接近应收账款的全额;要是买家信誉不太好,那融资金额可能就会打个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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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商业保理行业推荐性行业规范《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发布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上海商业保理同业公会编写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悦达保理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2016年12月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编号:特别条款在填写本合同之前,请先仔细阅读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签约各方应对本合同予以通读,并对其中的全部约定予以充分注意,如有疑问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做出书面解释直至重新修订任何条款。

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已充分注意并完全理解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且自愿接受。

本合同项下的选择项,如适用的,请在“”内打““”;如不适用的,请在“ ”内打“X”;如“ ”内为空白的,视为不适用本选择项。

如有必要,可另行附纸或加附其他相关文件。

联系地: 联系人: 传真:邮编电话电邮联系地: 邮编联系人: 传真:电话电邮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金额:人民币元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性质:可循环/不可循环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届满日:年月曰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最晚使用日:无/有且为年月曰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无/有且为人民币元不限定买方,具体以《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确定的买方为准。

限定买方,即买方限于。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凡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处理:提交本合同载明的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在,按照仲裁申请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提交解决。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在省市区签订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卖方执份,保理商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准条款一、定义1.1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的下列词汇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保理:指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还款保证中全部或部分服务的经营活动。

b5E2RGbCAP1.1.2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且无法从买方处收回时,可以向卖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3公开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1.1.4隐蔽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未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1.1.5直接回款保理:指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6 间接回款保理:指不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7 基础交易合同:指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据以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其全部补充或修改文件。

1.1.8 应收账款:指基于基础交易合同而形成的,卖方对买方的以人民币形式表现与支付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1.1.9 已受让应收账款:指卖方向保理商申请转让且保理商已同意受让的应收账款。

1.1.10 应收账款到期日:指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日期,具体以《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载明的日期为准。

p1EanqFDPw1.1.11 宽限期: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届满后,一个不按照应收账款已到期处理的延长期限。

1.1.12 商业纠纷:指卖方与买方之间存在的有关应收账款的任何异议,包括买方拒绝接受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出租资产或发票,或对应收账款提出(包括由于第三方对应收账款主张权利而引起)扣减、抗辩、抵销或反索赔。

DXDiTa9E3d1.1.13 应收账款融资:指在已受让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保理商向卖方支付保理首付款的行为。

1.1.14 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指本合同项下保理商为卖方核定的融资额度。

根据本合同特别条款的约定,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可以是可循环额度或不可循环额度。

RTCrpUDGiT1.1.15 保理转让款:指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应支付给卖方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

1.1.16 保理首付款:指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在已受让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按照一定比例向卖方预先支付的保理转让款。

5PCzVD7HxA1.1.17 保理余款:指扣除保理首付款,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应支付的保理转让款的余款。

1.1.18 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指因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向保理商首次申请应收账款融资,保理商额外收取的额度占用费用。

jLBHrnAILg1.1.19 保理手续费:指保理商因按照约定调查和核准额度、受让应收账款、处理各项单据,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全部或部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xHAQX74J0X1.1.20 保理首付款使用费:指保理商因支付保理首付款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用。

1.1.21 保理商收款账户:指保理商指定的、用于收取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保理手续费、保理首付款使用费、保证金等款项的保理商银行账户。

LDAYtRyKfE1.1.22 卖方收款账户:指卖方指定的、用于收取保理首付款、保理余款、退还保证金等款项的卖方银行账户。

1.1.23 保理回款专户:指按本合同确定的、以保理商或卖方名义开立、用于向买方收取应收账款的专门账户。

保理回款专户可以是保理商收款账户、卖方收款账户,也可以独立于保理商收款账户、卖方收款账户。

Zzz6ZB2Ltk1.1.24 反转让:指卖方向保理商支付反转让款并结清所对应的全部款项,以此从保理商处买回已受让应收账款的行为。

1.1.25 反转让款:指保理商向卖方转回已受让应收账款时,卖方应向保理商支付的对价款。

1.2 本合同适用下列解释规则:1.2.1 本合同所指的“人”包括一个、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任何人、公司、企业、政府、政府代理机构或任何协会、信托或合伙(不管是否具备独立法人地位);dvzfvkwMI11.2.2 本合同所指单数应包括复数,反之亦然;指代某个性别应包括其他任何性别;1.2.3 本合同中“包括”应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1.2.4 本合同中的“年、月、日”指公历的年、月、日;1.2.5 本合同中的“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1.2.6 本合同中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非工作日的,以前一个工作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 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rqyn14ZNXI1.2.7 本合同解释时应将标题忽略不计;1.2.8 本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和解释。

合同当事人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本合同的语言。

EmxvxOtOco二、应收账款融资额度2.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保理商授予卖方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开始生效,该额度的详情见本合同特别条款。

2.2 卖方的所有买方共用保理商核定的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

保理商有权针对单个买方核定应收账款融资子额度,应收账款融资子额度由卖方与保理商另行约定。

SixE2yXPq52.3 保理商接受融资业务申请的日期(而非应收账款到期日)截止至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届满日。

2.4 若直至本合同特别条款规定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最晚使用日,卖方仍未向保理商首次申请应收账款融资的,保理商有权要求卖方在3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特别条款规定的金额支付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并单方变更应收账款融资额度。

6ewMyirQFL2.5 保理商为卖方核定额度,并不意味着保理商有义务为卖方提出转让申请的全部应收账款办理应收账款融资,对于卖方提出的融资申请,保理商有权予以审核并自行判断决定是否接受。

kavU42VRUs2.6 保理商有权视情况对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单方予以变更(包括扩大、缩减或撤销额度、延长或缩短额度届满日),自保理商决定之日起,该额度变更生效,但保理商应于变更后立即告知卖方。

y6v3ALoS89三、买方推荐和接受3.1 若本合同特别条款中限定买方的,保理商不接受除卖方对限定买方以外的其他应收账款。

3.2 若本合同特别条款中不限定买方的,卖方可以不时的按下列约定向保理商推荐买方:3.2.1 卖方依据保理商的要求提供买方的相关材料和信息;3.2.2 保理商收到推荐买方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后进行审核;3.2.3 保理商有权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确认是否接受该买方以及是否附加条件(如要求提供买方决议、证明、担保、历史交易记录等);M2ub6vSTnP3.2.4 对于保理商已接受的买方,卖方在按本合同约定申请转让对其的应收账款时,可免于重复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3.2.5 卖方也可在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时,一并向保理商推荐买方。

四、应收账款转让及受让4.1 卖方申请转让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时,应向保理商提供以下材料:4.1.1 卖方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4.1.2 申请转让应收账款对应的基础交易合同;4.1.3 申请转让应收账款对应的发票及发运、收货、对账等单据及文件;4.1.4 保理商要求的买卖双方的证照、许可证;4.1.5 保理商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4.2 上述4.1 规定的材料,卖方应向保理商提交正本原件,但保理商仅要求卖方提交签章复印件的除外。

4.3 卖方应确保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下列情形:4.3.1 基于未生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或行为所产生的;4.3.2 已超过诉讼时效的;4.3.3 已发生或已预见将逾期的;4.3.4 正在或已预见将发生商业纠纷的;4.3.5 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保理商已事先知晓的除外);4.3.6 已转让、或设定担保、或被设定为信托名下财产的;4.3.7 被第三方主张代位权或撤销权的;4.3.8 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4.3.9 存在其他权利瑕疵的;4.3.10 法律法规或基础交易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

4.4 保理商有权自行判断是否接受卖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

保理商在卖方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上签署确认时,应收账款转让生效,该应收账款即成为已受让应收账款。

0YujCfmUCw4.5 应收账款转让生效后,卖方区分下列两类情形进行应收账款转让通知:4.5.1 若《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约定采用“公开保理”的,则应按下述方式处理:在应收账款转让生效后,卖方应按保理商要求,和保理商共同(1)签署《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并按保理商要求送达给买方;eUts8ZQVRd(2) 如保理商要求买方签署《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之回执或以其他形式完成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卖方有义务及时完成。

sQsAEJkW5T4.5.2 若《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约定采用“隐蔽保理”的,则应按下述方式处理:(1)在应收账款转让生效后,暂不通知买方。

但是保理商有权根据自行判断,自行将应收账款已转让的事实通知买方,为此卖方应先行签署《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一式_________________ 份并全部交给保理商;GMsIasNXkA(2)保理商有权要求卖方按保理商要求,向买方发送《应收账款回款账号变更通知书》;(3) 如保理商要求买方签署《应收账款回款账号变更通知书》之回执或以其他形式确认保理回款专户的,卖方有义务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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