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的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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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维系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维系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维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人们生命中最重要、最深刻的关系之一。

这种关系的维系对于家庭的和谐和个人的成长发展都至关重要。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家庭面临着父母与子女之间疏离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维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方法和重要性。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亲密的情感纽带,不仅是身体上的联系,还有情感上的共鸣。

这种关系的维系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亲密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

孩子在亲密关系中感受到安全和支持,可以培养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促进他们积极健康的成长。

其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密关系也是孩子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父母的指导和鼓励可以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价值观。

父母的陪伴和支持还可以帮助孩子建立健康的社交关系,提升他们的社交能力。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家庭面临着父母与子女之间疏离的问题。

忙碌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会让父母无暇顾及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而年轻一代的孩子可能会被繁重的学业和社交活动所压迫,缺乏与父母的沟通和交流。

为了维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首先,父母应该增加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

他们可以主动询问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倾听他们的心声和感受。

父母可以安排一些休闲时间与孩子一起玩耍,培养他们之间的默契和亲密感。

其次,父母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和支持。

他们可以鼓励孩子参加一些课外活动,如体育运动、音乐艺术等,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父母应该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和独立性,给予他们适当的自主权,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心和自我管理能力。

此外,父母还应该树立婚姻和家庭的良好示范。

一个和谐美满的夫妻关系为孩子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

父母之间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可以深深影响孩子的情感发展和人生价值观。

最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维系关系还需要建立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

父母应该积极倾听和理解孩子的需求、关注他们的独立意识和个人发展。

与父母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

与父母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

与父母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
保持良好关系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特别是与父母之间的关系。

父母是孩子生活中最重要的人,他们为孩子提供爱心、关爱和支持。

然而,在一些家庭里,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却不太融洽。

这种情况是令人担忧的,因为它会影响孩子的发展和健康成长。

保持良好的父母关系非常重要。

第一,孩子需要他们父母的爱与支持。

亲情能带给孩子安全感,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挫折,也可以激励孩子出色地完成学业和健康生活。

第二,良好的父母关系可以改善子女的心理健康。

孩子可以得到父母及时慰藉、对话沟通,有助于解决心理困扰,使他们感觉受到关心和理解,看到生活的希望。

要建立良好的父母关系,首先,你要尊重父母。

孩子应该尊重父母,敬佩他们的智慧和经验,感恩他们给他们提供的所有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

其次,要沟通和彼此尊重。

孩子可以和父母交流有关对方的需求,尊重彼此的感受,相互理解。

此外,双方应该为家庭创造温馨的氛围,在家里多参与一些互动活动,时常给彼此一些温暖的安慰。

总之,保持良好的父母关系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应该尊重和爱护父母,努力营造愉快的家庭氛围,改善父母关系。

只有这样,家庭才能变得和谐、幸福,孩子才有机会好好学习,幸福成长。

父母与子女相处的四个层次

父母与子女相处的四个层次

父母与子女相处的四个层次
1.依附关系层次:在这个层次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依赖和互相支持的基础上的。

在这个阶段,孩子们需要父母的关注和照顾,而父母则需要孩子们的陪伴和支持。

这个阶段通常是孩子出生后的头几年,在这个阶段上,父母扮演着主导的角色。

2.独立性层次:随着孩子们的成长,他们开始建立自己的独立性,需要自己去探索世界,不再像之前那样依赖父母。

在这个阶段上,父母需要尊重孩子们的个人意愿,让他们有机会体验生活并做出自己的决策。

这个阶段通常是孩子们进入学校以后的阶段。

3.支持性层次:当孩子们进入青少年时期,他们的需求开始变得更加复杂。

在这个阶段上,父母需要成为孩子们的支持者,提供给他们需要的资源和帮助,同时还需要给予他们鼓励和支持。

这个阶段上,父母需要尊重孩子们的意愿,并帮助他们建立自信。

4.平等性层次:随着孩子们进入成年期,他们与父母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平等。

在这个阶段上,父母需要尊重孩子们的意愿,同时也需要对自己的需求和意愿进行尊重。

这个阶段上,父母和孩子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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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从孩子出生开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这种关系对子女的成长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有人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行为和言语对孩子产生深远的影响。

而对于父母来说,如何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也是他们育儿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挑战之一。

本文将探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建立积极的亲子互动。

一、尊重与理解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尊重和理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父母应该意识到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他们的意见和感受并不总是与父母完全一致。

因此,父母应尊重孩子的独立性,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努力理解他们的感受。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开放对话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使父母能更好地了解子女的需要和期望。

二、合理的期望与指导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也是父母子女关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然而,这些期望应该是合理的,并遵循孩子的个人特点和兴趣。

父母应该尽可能地了解孩子的优势和潜能,并在培养孩子的兴趣和爱好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在指导孩子时,父母应给予适当的鼓励和赞赏,不过分强调孩子的短处和不足。

这样可以增加孩子的自信心,促进他们的积极发展。

三、建立亲密关系通过建立亲密关系,父母可以加强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

这需要父母花时间与孩子相处,与他们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父母可以参与孩子的日常生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

与此同时,父母还应当给予孩子足够的爱和关怀,以及良好的示范。

父母的爱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动力和支持,父母应该以身作则,成为孩子的榜样。

四、沟通与倾听有效的沟通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关键。

父母应该培养良好的沟通技巧,倾听孩子的想法和意见。

在与孩子交流时,父母应当给予充分的关注和专注,以表达对孩子的重视。

此外,父母还可以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感受,让孩子感到被尊重和理解。

通过积极的沟通,父母和子女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

五、共同度过时间共同度过时间是建立亲子关系的重要方面。

《父母子女关系》PPT课件

《父母子女关系》PPT课件
〔4〕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生父 母死亡而终止,或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离婚, 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经成年,继子女与继 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解除.继父母或继子 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以准 许.但是,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继子女 应当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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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一、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一〕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 〔二〕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3.人工生育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 二、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 〔三〕父母子女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4.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了监护职务.
〔三〕终止监护后监护人的义务
三、监护人的职责
〔一〕监护人的职责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XX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条的解释,监护人 的监护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
部门进行亲子鉴定.
〔三〕亲生子女被否认的后果 由亲子鉴定确认为非亲生子女后,离婚案件中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还会应当事人的要求作出以
下的判决:①子女由女方抚养,并由女方承担子女 的抚育费.②女方承担男方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 ③女方应返还男方原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四〕对生父否认的限制 出于对子女的保护,一些国家规定了对一方行 使否认权的时间限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亲生子女 的否认内容,司法实践中保护子女利益,稳定家庭 关系,对子女超过3岁的从严掌握.
2.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认定.

亲子关系的重要性如何建立亲密的父母与子女关系

亲子关系的重要性如何建立亲密的父母与子女关系

亲子关系的重要性如何建立亲密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亲子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为特殊且至关重要的一种。

它不仅关乎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也直接影响着子女的成长与发展。

建立亲密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是每个家庭都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

本文将从有效沟通、尊重和理解、共同参与等方面探讨如何建立亲密的父母与子女关系。

一、有效沟通有效沟通是建立亲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基础。

父母应该注重与子女的交流,并尽量提供一个开放、包容的环境。

首先,父母应主动与子女交谈,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业和情感需求。

其次,父母应倾听子女的意见和想法,尊重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

此外,父母需要学会表达自己的情感和需求,让子女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

通过有效沟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将更加紧密和信任。

二、尊重和理解在亲子关系中,尊重和理解是至关重要的。

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个人权益和独立性,不应强加自己的意愿和观点。

同时,父母应当理解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情绪和挑战,并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引导。

尊重和理解是亲子关系中双向的,父母也需要获得子女的尊重和理解。

通过互相尊重和理解,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将更加和谐和平衡。

三、共同参与共同参与是建立亲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父母应该积极参与子女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与他们进行共同的活动和讨论。

共同参与可以增进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动和情感交流,加深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父母可以陪伴子女一起完成作业、参加社交活动、进行户外运动等。

这种共同参与的过程不仅有助于建立亲密的亲子关系,还有利于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四、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良好的家庭氛围对于建立亲密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至关重要。

父母应该为家庭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环境,关注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

家庭成员之间应相互支持、鼓励和尊重,共同分享快乐和困难。

此外,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应该是积极正面的,避免负面情绪和争吵的产生。

良好的家庭氛围为建立亲密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五、建立积极的家庭传统积极的家庭传统是增强亲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重要支撑。

人际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人际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人际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为特殊和重要的关系之一。

它基于血缘关系和养育
责任,是一种深厚的情感连接。

1. 养育责任:父母是孩子的依赖和保护者,他们负责提供生活、教育、安全和情感上
的支持。

父母的职责是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并帮助他们成长为独立、自信和有责任
感的成年人。

2. 爱和亲密感: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着特殊的情感纽带,这种爱是无条件的、深沉的。

父母倾尽全力关心、保护和支持他们的子女,而子女也倾向于依赖和信任他们的父母。

3. 教育和指导:父母在子女的成长中起着重要的教育和指导作用。

他们传授价值观、
信仰体系以及道德和行为准则。

通过这种教育和指导,父母帮助孩子建立自我意识、
人际交往能力和决策能力。

4. 矛盾和冲突:尽管父母和子女之间有着深厚的情感连接,但他们也可能发生矛盾和
冲突。

这是因为父母和子女各自拥有不同的需求、个性和观点。

这种冲突可以是正常
的成长过程中的一部分,它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独立和张开翅膀:随着孩子的成长,父母的角色也会发生变化。

他们必须逐渐让孩
子独立和自主,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兴趣、目标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这是一个重要的
过程,允许孩子在对内外界的探索中发展自己的身份。

总的来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独特而复杂的人际关系,它在孩子的成长中起着
重要的作用。

一个积极健康的家庭环境和有效的沟通是促进父母与子女之间良好关系
的关键。

【初二作文】理解―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的作文

【初二作文】理解―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的作文

【初二作文】理解―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的作文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亲子关系,它涵盖了父母与子女的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和相互关爱。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

子女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的照料和指导,而父母则需要子女的陪伴和关爱。

父母是孩子的引路人,他们会根据孩子的需要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而孩子也会因为父母的存在而感到安全和依靠。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会做好孩子的衣食住行,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而孩子则会尽力配合父母的工作和要求。

理解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父母应该时刻关注孩子的情感和需求,并通过与孩子的交流和沟通去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和感受。

父母应该尊重孩子的个性和意见,给予他们适当的自主权,让他们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决策。

孩子也要理解父母的辛苦和付出,并尊重父母的意见和决定。

通过相互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会更加融洽和和谐。

关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他们会为了子女的幸福和成长牺牲自己的利益。

父母会在孩子受伤时给予关怀和慰藉,在孩子成功时给予鼓励和赞美。

他们会无条件地支持和包容孩子,为他们创造一个温暖、安全的成长环境。

而孩子也要回报父母的关爱,孝敬他们,体谅他们的辛劳,为他们的幸福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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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的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同辈朋友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与父母的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是常有的话题;与晚辈朋友聊天的时候,他们与父母的关系也几乎是必有的内容。

作为交流与关系研究者、咨询师,我看到很多人陷于亲子关系的怨恨、冲突、苦恼、纠结、折磨中;身为父母的女儿和女儿的母亲,亲子关系中的问题令我更多一层的感同身受与同情的理解,对于如何解决亲子关系中的心理创伤问题着力思考,也屡屡有写作的冲动,终于把冲动落实为行动,乃是突然灵光闪现,觉得在理论上找到了出路。

这个理论就是南非转型后,为解决种族隔离时代的人权问题而采取的“真相与和解”模式,以及受害方体现的宽恕精神。

以我的浅见,我们的文化对亲子关系没有太多的关注,很多人处理亲子关系的方式源自父母,有意识的思考和作为不多,尤其是不少的父亲,要么缺位、淡漠,要么专制、粗暴,面对亲子关系的问题无可奈何,束手无策,家庭幸福与快乐水平也因此打折扣。

帝王专制两千多年间,占据中国文化主导地位的儒家规定“父为子纲”,子女附属于父母,甚至不掌握自己的生命权,所谓“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跟谁结婚、生活一辈子的大事也与子女本人无关,要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那个时候当父母要容易多了,不会存在今天意义上的亲子关系冲突,或者子女“妄议”父母,或者公开挑战、指责父母养育自己的方式不当并因此要为其成年后的心理问题、社会适应问题承担责任之类。

如果说我们的社会在百年来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迁,那么,亲子关系、亲子权力地位的变迁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我们的父母程度不同地延续着传统的亲子关系观念,生育目的是“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教育手段是“黄荆条子出好人”。

那个年代,能够吃饱、穿暖,就算得上是幸福的童年,精神、心理的关照不在议事日程上。

处于传统向现代过度的我们这代人已经萌发了个人权利意识,我们了解但已开始超越传统的亲子关系规定,由此也同持传统亲子关系观念的父母有了代沟和冲突。

我们很多人年过半百,只要父母还在,仍然还要被当成孩子、接受父母的“亲切关怀”或者越界、干扰——如何理解因人而异,有人甘之如饴,有人不胜其烦。

我们的子女出生在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现代意识迅猛兴起的时代,他们几乎是自然而然地具有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而作为独生子女,他们在与父母的关系中,更有了恃宠而骄的本钱。

在亲子关系认知上还没有涤尽传统意识的父母大多没有准备好以民主、平等的现代方式与权利意识勃发的新生代相处,虽然他们大多在物质上对独生子女竭尽全力——有学者认为,这也是当代父母交换子女让渡部分个人自由、权利的方式。

我们这辈人身处传统和现代亲子关系认知的过渡阶段。

在上辈人的观念中,他们是我们的恩人,因为他们生、养了我们,对我们有很多的主权,我们对他们有很多的责任和义务;而在我们的独生子女下辈人眼中,我们似乎先天就该着他们,他们中一种越来越流行的观点是,因为父母未经他们的同意,自作主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这当然是真实的,但也是无稽的。

地球上生命生生不息,没有后代参与了自己被孕育并出生的决定——所以,当然要为他们的快乐和成功、不成功和不如意负责。

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小时候挨骂、挨打都是正常的,也很少会把成年后的不如意、心理问题归咎于父母。

以我自己的经验和观察,虽然与父母的相处不一定愉快甚至情绪、言语冲突并不少见,但是,我们没有多少人会指责父母在自己未成年时的养育方式给自己造成了心理创伤,而即便向父母指出年少时曾经受到过他们的冤枉、错误对待,他们也未必能够承认,更别想指望他们道歉什么的。

这样的指责导致的很可能是父母的委屈和痛苦,或者反过来诉说当初养育我们的艰难、不易。

我想我们很多人都知道这样的沟通没有意义,于是选择自己去消化、平复心中的委屈与块垒,该尽孝还是继续尽孝。

我们的子女就不一样了。

他们不仅有更多的权利意识,还知道原生家庭、童年创伤这样的概念——虽然很多人可能不一定知道原生家庭、童年创伤只是解释成年抑郁、成败、关系好坏的一种视角和解释,有另外的心理学流派认为这种解释夸大了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作用,而忽视和弱化了个人意志和个人选择的力量。

就我接触的情况看,不仅是发展不太好、学业、事业不那么如意的年轻人——他们几乎都把自己的不成功、不如意、抑郁归咎于父母的养育方式;就是一些发展较好、甚至很好、学业、事业都很不错的年轻人,也不乏对父母的抱怨和挑剔——他们觉得如果父母养育更得当、提供更好的条件,他们本可以发展得更好、更成功。

当我们很多人在望子女成龙成凤的时候,我们的子女也在望父母成龙成凤;父母心目中有理想化的子女,子女心中也有理想化的父母。

我知道好多的家庭里发生着不同程度与频度的亲子冲突,热战、冷战都有,父母和子女都为此经历着苦恼。

我曾经在《改变我们的亲子沟通模式》中,建议父母给已经成年的子女更多的自由、民主、平等、尊重,认识到子女已经长大、有自己主张和思想的事实,学会更新对子女以及亲子关系的认识,克制自己、不干涉和介入成年子女的生活。

如果父母能够做到这样,那么,当前和未来关系中的冲突可望减少,本文则是针对过往、子女未成年、父母养育方式造成的创伤处理。

在咨询中,我意识到,如果这个部分不处理、不了结,那么,它会长时间作祟,既给子女造成负面的影响,也影响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亲密程度。

“真相与和解”帮助南非实现了种族和解与团结。

这个理论早已熟知,自己在关系中也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实践,只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在人际关系中创伤处理的类似实践以此理论命名。

从我的实践经验看,成功解决了一个国家中施暴者、受害者群体关系中人权侵害-创伤的“真相与和解”思想与宽恕的理念,完全可以在包括亲子关系在内的人际关系创伤中,得到有效的实践,作为解决人际关系创伤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国际上,解决群体关系创伤,除了“真相与和解”模式,另外两种模式是遗忘-普遍大赦模式和“惩处”-纽伦堡模式。

“遗忘”模式可以实现和解,但由于没有“正义”——没人定罪,没人犯罪,人们更非宽恕,而只是本着现实和妥协的态度,在理性、意识的层面,决定与选择“遗忘”,也就是不争论、不讨论发生了什么,不问责,不解决,而是把问题悬置起来,强行压制到潜意识中。

这种和解很大程度上只能是表面的、意识层面的,创伤、怨恨等情绪则很可能永远存在于潜意识中,实际上会局限人们的快乐程度和心智发展;“惩处”模式就是不原谅,为实现正义,把所有罪犯归案、定罪、判刑。

这种模式比较符合国人文化心理中依然普遍存在、根深蒂固的“有仇报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思维,虽然在亲子关系的创伤处理实践中,程度比一般人际关系轻,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就其不原谅、不宽恕、或轻或重、大小规模不一的心理审判与对立、惩罚、报复来说,并无本质差别。

解决群体关系创伤的三种思想、三种模式,在人际关系创伤解决实践中,人们有意无意都在使用。

据我的观察和推断,使用最普遍的可能是遗忘模式和惩处模式,“真相与和解”模式的使用极少。

从三种解决模式对于人际关系双方及相关关系人的心理健康、快乐水平而言,我认为最好的是“真相与和解”模式,“遗忘”模式次之,下下策的是“惩罚”模式。

如果说在群体关系创伤处理中,有一种方式我还没见到传播,而在人际关系,可能尤其是亲属关系、亲子关系的创伤对待和处理中有实践,那就是不同于“遗忘”与“真相与和解”模式的单方面、无条件宽恕与和解。

这种模式意味着,关系中受到伤害的一方选择单方面、无条件在心里原谅和宽恕施暴方。

不过,原谅、宽恕后,受害方既可能选择继续维持和发展与施暴方的关系——这在亲子关系、亲属关系中比较常见,也可能是中止、退出关系——这种情形多见于一般亲戚、朋友关系。

在亲子、家庭关系中,能够做到单方面原谅、宽恕并继续和发展与施暴方的关系,已经不易,对于受害方的心胸、宽容心、感恩心、爱心、高度有相当高的要求,那么,在亲子、家庭关系之外的其他类型人际关系中,能够做到单方面和解、宽恕,并且维持和发展关系,那就意味着受害人可能已经彻底超越了受害的心理与阴影,也许非圣人不能为。

亲子关系等人际关系中的创伤可以类比为国家暴力和群体暴力中的人权侵犯吗?以我现在的理解,是的。

在亲子关系中尤其如此。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在孩子没有成年之前,父母对他们有监护权,他们的身体、思想、信仰、言论等人权,都受到父母的监控,也常常存在监控过当、受到侵犯的可能,比方说,父母可能对孩子实施或轻或重的体罚,可能把孩子关黑屋子、夺下孩子喜欢的食物、抢下孩子的电视遥控器、藏起孩子的iPad、扔掉孩子喜欢的玩具、撕毁孩子喜欢的书籍;可能强行向孩子灌输思想、信仰、设定禁忌话题、可能剥夺孩子的言论自由与表达权;可能禁止孩子同某个好朋友玩耍、禁止孩子穿某个风格的衣服、梳某种风格的发型,或者偷看了孩子的日记……不一而足。

在父母来说,对孩子的一切监管、控制、惩罚,出发点都是爱孩子、为了孩子现在与长远的利益,而不太可能从孩子的人权、权利角度考虑问题——笔者本人也是近年才有这样的认识。

有的父母对孩子的人权尊重多些,有的少些,严重侵犯的父母也并不在少数,结果,就可能给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子女造成了心理的创伤。

严格意义上来说,在养育未成年子女的过程中,在子女的人权、权利方面完全没有行为过当的父母,大概是很少的,也因此,完全没有亲子关系创伤的人,大概也是很少的,而那些不监控、没惩罚孩子的父母,也许没有犯下侵害孩子权利的过失,却可能犯了对孩子放任自流的过失。

能够在管束与放任之间保持平衡的父母,可说是凤毛麟角。

轻微的伤害并不留下心理学诊断水平上的创伤,严重的则会给子女造成心理疾病、人际关系障碍。

网络上声讨父母的文字不少,豆瓣网上有一个栏目干脆就叫做“父母皆祸害”小组——把父母和祸害等同起来,可见发言者对父母有多深的没有得到解决的怨恨,也可见亲子关系问题的普遍性;在我自己的亲友与来访者中,也有很多没有得到认识和解决的亲子关系创伤,患者有很多的挣扎、痛苦和对父母的怨恨——其中既有父母管教过当造成的创伤,也有几十年都在为争取父母的关注、认可而不得,心理没有得到充分成长的例子。

亲子关系创伤的“真相与和解”什么时候实行、如何施行呢?任何时候子女发起指责、批评,都是恰当的契机;当子女对父母表现出冷漠、疏离、不耐烦,也是合适的时候;子女生命关键节点,如成年、上大学、踏入社会、结婚等,是可以利用的机会。

亲子双方可以进行坦诚、开放、认真的交谈,梳理过往关系中的问题、一起回忆当时的情景,无论当时父母的主观意图是什么,只要子女觉得受到了委屈、伤害,做父母的都应当道歉、解说。

为使道歉有效,真诚特别重要,附加条件的道歉,比方说,我已经竭尽全力啦、我们初次当父母没有经验啦、我们做了很多正确的事情啦,等等,容易被认为敷衍、不诚恳、辩护,不一定能够(完全)达到消除创伤、改善关系的效果,而情绪失控、反驳、反唇相讥,更是大忌,几乎一定会导致和解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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