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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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得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医疗需要,安全使用管理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特制定本规定、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一、医疗机构要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得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得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与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得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三、医疗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得培训与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得保管与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得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得回收,对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五、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全院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六、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得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与保卫,处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在使用与管理过程中出现得问题与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

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一、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二、院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医学、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与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与制度就是否健全,采购、储存与安全管理就是否符合规定,调配与使用就是否符合要求,就是否流失。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医疗机构内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药品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储存、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部门和人员。

三、职责与分工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 药学部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工作。

3. 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及时交回药学部门。

4. 保卫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处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盗窃、丢失等事件。

四、值班巡查内容1. 巡查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等,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巡查药品保管是否规范,如是否设立独立的药品库房,是否有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3. 巡查药品发放、调配是否符合规定,如是否实行双人核对制度,是否有处方、医嘱等原始记录。

4. 巡查药品使用是否合理,如是否遵循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是否有滥用、误用等现象。

5. 巡查药品报损残、销毁是否符合规定,如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是否有详细记录。

6. 巡查药品被盗、丢失案件报告是否及时,如是否在24小时内报告保卫部门和药学部门。

7. 巡查药品值班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如是否了解药品管理规定,是否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五、巡查频次与时间1. 药学部门应当每日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 护理部门应当每日对临床科室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二、医务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催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四、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务处、教育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五、保卫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浮现的治安问题和事件。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一、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保卫处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各项纪录是否完整。

三、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一、药剂科根据临床需要,有计划的购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购入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上报市卫生局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采购信息上报。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所有登记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 5 年备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总结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总结

医疗机构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制度目录1.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目旳责任制度 (1)2.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题检查制度 (2)3.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采购与验收制度 (2)4.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存与保管制度 (3)5.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发放与调配制度 (3)6.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制度 (4)7.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管理制度 (5)8.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病历管理制度 (5)9.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报损与销毁制度 (6)10.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汇报制度 (6)11.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回收登记制度 (7)12.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 (7)13.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7)14.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8)15.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患者随诊复诊制度 (8)医疗机构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措施》和《医疗机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规定》旳有关文献精神,为满足医疗需要,安全使用管理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特制定本规定。

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目旳责任制度一、医疗机构要建立麻醉、精神药物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与旳麻醉、精神药物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旳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平常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物和第一精神药物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旳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

建立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题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旳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汇报、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医疗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处方权审批及签名立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旳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使用管理状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旳责任制考核。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黄骅市人民医院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特制定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一、对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专项检查,由医院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

二、专项检查依据本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各岗位人员职责逐条对照,严格检查,重点是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环节的检查。

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专项检查,应认真负责,每个岗位均要检查到位,确保用药安全。

四、每次专项检查要认真填写《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情况记录》,检查双方签字后备案。

检查结果列入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麻醉药品管理委员会及时提出整改计划,并监督有关岗位人员积极落实。

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背景与目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指对神经系统具有显著影响,并能引起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的药品。

这类药品的管理具有一定的风险,必须要加强定期巡查,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目的在于建立一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保证医疗单位对自己的相关工作要求及规范执行效果,并规范化巡查工作流程,以达到减少药品滥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目的。

巡查原则1.巡查必须要有计划、有针对性。

2.巡查采取交替值班制。

3.巡查时间不定期进行,保证覆盖所有时段。

4.巡查人员要求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尽职尽责。

巡查内容1.日常入库、出库记录核查,查看是否有借阅未还的情况,并核对库存数量。

2.柜子上方的显示屏,查看相应的视频监控以确保药品位置、数量与相关证明材料的保存状态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3.定期查看药品箱内的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并保证废弃物不造成二次污染。

4.对于超过有效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法规和规定,责令及时处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巡查和整改要求巡查人员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要当面讲解并督促整改。

并对巡查结果、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并汇总,将记录结果交到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将给问题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罚以及追究法律责任,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巡查工作流程1.首先对巡查内容和要求做出详细的记录。

2.巡查人员对仓库进行仔细查看,发现问题要及时讲清问题的情况和解决方案。

3.巡查人员要将问题的情况和解决方案做好记录,并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记录整理,材料汇总。

5.做好巡查整改的相关记录工作。

总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医疗机构的重点工作之一,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管。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

我们希望广大医疗机构能够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其使用和管理需要严格的监督和控制。

为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保护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值班巡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执行。

二、麻醉药品的安全值班巡查制度1. 作用麻醉药品是用于手术、疼痛管理和恢复期护理等医疗过程中的重要药品,其使用和管理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

安全值班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使用麻醉药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

2. 内容(1)人员配置:安全值班巡查应由合格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麻醉师、护士和药剂师等,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问题。

(2)值班巡查要点:安全值班巡查应包括麻醉药品的配置、使用、记录和储存等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麻醉药品的配置:麻醉师应按照患者的具体情况、手术类型和麻醉指引要求配置合适的麻醉药品,确保药品种类和剂量的准确性。

- 麻醉药品的使用:麻醉师和护士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包括药物注射方式、药物注射时间和用药顺序等。

- 麻醉药品的记录:麻醉师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对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准确和完整的记录,包括药物名称、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等。

- 麻醉药品的储存:护士和药剂师应负责麻醉药品的储存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避免麻醉药品的误用和滥用等问题。

3. 执行(1)培训和考核:相关人员在参与安全值班巡查之前,应接受相关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培训内容应包括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安全值班巡查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流程等。

(2)定期巡查:安全值班巡查制度应定期进行,具体巡查频率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

值班巡查人员应制定巡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巡查和记录。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了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证医疗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管理机构和职责1、医院成立主管院长负责、医务、护理、药剂、保卫等部门组成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2、每年至少一次对医护、药学人员进行有关麻醉、精神药品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对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建立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考核成绩、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质控记录。

3、每季度由药剂科和保卫部门联合做—次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和隐患。

第二条麻醉、第—类精神药品的采购l、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由药剂科技规定采购,合理库存。

2、医院麻醉、第—类精神药品采购资格申请:应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办理印鉴卡,批准后由市卫生局发给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印鉴卡”有效期三年,到期后应重新申请。

3、医疗机构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类精神药品。

4、购买麻醉、精神药品付款应山财务科采取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第三条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运输1、购买麻醉、第—类精神药品,采购员报计划给指定的医药公司,该公司按规定送到医院。

2、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而公司无人送药,应由二人同去公司取药,搭乘专用车辆,防止被盗。

第四条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1、购入的麻醉、第—类精神药品,药库必须马上由二人当场开封检查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

验收后填写验收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日期、发票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双签名,并在专用帐册上登记入库。

2、数量不符、字迹不清、破损药品不得入库,应由验收清点的二人登记并报告科主任,再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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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医院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藏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藏要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交接班记录,记录包括:日期、值班情况(有事或无事及其他需要交接的事情)、交接人、接班人。

三、医院保卫科值班人员,要定时查岗,特别是晚12点以后。

每晚5:30分打开报警器。

四、保卫科值班人员遇情况或接到药库、药房、各有关科室值班人员的报告,急报110名保卫科长。

五、值班人员会同保卫科长、药剂科主任向主管院长、院长汇报有关情况。

药剂科及保卫科作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事件、现场情况、到现场的人员、药库值班人员签字、保卫科值班人员签字、保卫科长签字、药剂科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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