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ppt课件

安全性
• 1.早期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价通常仅对初步数据进行描 述,对进一步的评价,可用统计学检验以发现可能与疫苗 相关的不良事件。 2.如果大规模临床试验目的是检测一些前瞻性的特定的 严重不良事件,最好考虑用进行多因素的安全性分析和相 关性假设的检验。应进一步观察与疫苗可能相关的不良反 应数据,以便确定因果关系。 3.非劣效性试验的不良反应可以通过测定不良反应差异 或比率的结果来确定。对比率而言,试验设计要证明新疫 苗不良反应的相对危险率相对于对照不大于一个特定的比 值;对危险率差异来说,试验设计要证明新疫苗不良反应 的危险与对照相比不大于预先界定值。
市审批所需的数量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
Ⅰ期临床试验
• 通常Ⅰ期临床试验是小范围研究(20-30人),重点 是确保临床耐受性和安全性。Ⅰ期临床试验应在适宜 的实验室条件支持下,仔细监测和实施。应避免同时 使用其他疫苗或治疗药物。
• Ⅰ期临床试验所需剂量、疫苗接种时间、接种途径或 疾病发生的危险等,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差异。原则上 应在成人中进行。必要时,可采取高、中、低三种剂 量,每组8-10人,观察临床耐受性。
• 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典型疾病病例为基础 ,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的疾病无效的疫苗。试验 目的是评价接种疫苗后所预防的疾病的发病率下降的 百分比。 非劣效性试验(单侧等效):与对照相比,疫苗效力 非劣效性试验的典型设计是为说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 、感染的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 )不大于事先确定的临床相关数值。 桥接试验:是指在支持某产品从一种组份、人群、 接种程序等改变为其他类型的,针对其有效性、安全 性及免疫原性的研究。
常生活照顾,需要医疗和住院;
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预防性疫苗的临床研究中,发生由临床医师认定的 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临床事件,其强度均被认为是4 级,包括:癫痫、昏迷、手足抽搐、糖尿病酮酸中毒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弥散性瘀斑、麻痹或瘫痪、急 性精神病、严重抑郁症等
关于印发《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疫苗研发工作的指示,为了确保新冠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卫生健康部决定印发《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该指导原则旨在对疫苗临床试验进行科学规范的指导,以加快新冠疫苗的研发进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重要支持。
首先,《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明确了新冠疫苗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和试验设计的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际通行的伦理学和临床试验原则进行设计和实施。
同时,该指导原则还对试验对象的选择、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试验过程的监测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而确保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其次,《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加强试验数据的管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疫苗临床试验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到大量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
为了确保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验证性,该指导原则要求建立完善的试验数据管理系统,明确数据收集的变量和方法,并进行合理的统计分析。
另外,《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强调了疫苗试验期间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疫苗临床试验是一项涉及人体的重大科学实验,试验过程需要严格进行监测和管理,以确保试验的安全可控。
该指导原则要求建立完善的试验监测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试验进展、试验对象状况和试验人员安全问题的监测和管理。
此外,《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还明确了疫苗试验结果的报告和公开原则。
指导原则要求试验结果需及时进行分析和报告,并公开相关数据和结果。
这不仅有助于确保试验结果的透明性和科学性,也有助于广大市民对新冠疫苗的了解和信任。
总之,印发《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是为了加快新冠疫苗研发进程,确保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该指导原则从试验设计、数据管理、监测和管理以及试验结果的报告和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严格按照伦理学和临床试验原则进行设计和实施,以保证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只有在科学规范的指导下,新冠疫苗才能更快地获得研发成功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中。
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

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疫苗的临床试验是确保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然而,在进行疫苗临床试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良事件。
为了准确评估和管理这些不良事件,制定了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指导原则。
1. 引言在疫苗临床试验中,不良事件是指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任何不良反应或者意外事件。
这些事件可能是轻微的,例如局部疼痛或者发红,也可能是严重的,例如过敏反应或者器官损伤。
因此,对不良事件进行准确的分级是非常重要的。
2. 不良事件分级标准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是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进行分类的。
普通而言,不良事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轻微(Grade 1):不良事件轻微,对受试者的日常活动无明显影响,不需要特殊处理。
- 中度(Grade 2):不良事件中度,导致受试者的日常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需要一些特殊处理或者治疗。
- 严重(Grade 3):不良事件严重,导致受试者的日常活动受到显著限制,需要紧急处理或者住院治疗。
- 危及生命(Grade 4):不良事件危及受试者的生命,需要即将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治疗。
3. 不良事件分类不良事件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分级,例如:- 体征和症状:根据不良事件的体征和症状进行分类,例如发热、头痛、呕吐等。
- 实验室检查:根据不良事件在实验室检查中的结果进行分类,例如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等。
- 医学影像学:根据不良事件在医学影像学检查中的结果进行分类,例如肺部炎症、心脏损伤等。
4. 不良事件评估和管理在疫苗临床试验中,对不良事件进行准确评估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评估和管理的步骤包括:- 采集信息:及时采集和记录不良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等。
- 评估严重程度: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按照不良事件分级标准进行评估。
- 制定管理计划:根据不良事件的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包括观察、治疗或者紧急处理等。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预防性疫苗的临床研究中,发生由临床 医师认定的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临床事件, 其强度均被认为是4级,包括:癫痫、昏 迷、手足抽搐、糖尿病酮酸中毒、弥散性 血管内凝血、弥散性瘀斑、麻痹或瘫痪、 急性精神病、严重抑郁症等
样本量
疫苗临床试验样本的大小取决于方法学和统计学考虑, 同时是基于所采用的方法学、统计学及临床和流行病学 的科学判定,并且视制品而异。在满足统计学要求的前 提下,应不低于法规规定的样本量(见药品注册管理办 法)。 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数量必须足够以确保结果可靠, 疫苗效力试验的样本量应足够大,以得到精确的效力区 间估计。通常情况下,不同的判定终点所需的样本量不 同。 设计方案应说明每一个主要判定终点(免疫原性, 安全性和效力)的研究所需样本量的计算,最终估计值 决定了试验所需的受试者数目,同时应仔细考虑对疫苗
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典型疾病 病例为基础,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的 疾病无效的疫苗。试验目的是评价接种疫 苗后所预防的疾病的发病率下降的百分比。 非劣效性试验(单侧等效):与对照相比, 疫苗效力非劣效性试验的典型设计是为说 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感染的相对危险度 (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不大于 事先确定的临床相关数值。 桥接试验:是指在支持某产品从一种组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则
韩续军
一、前言
人用疫苗包括:含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灭 活但仍具有免疫原性的微生物灭活疫苗; 对人无毒或减毒但保留免疫原性的活微生 物,即减毒活疫苗;由生物体或其分泌物 提取及重组DNA等技术获得的抗原制备的 疫苗。 疫苗的研发主要分为两部分: 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本指导原则仅对 预防用疫苗的临床试验提出总的要求,疫 苗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应严格按照《药品临 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进行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嘿,朋友们,今天咱们聊聊疫苗临床试验这块儿,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儿高大上?别担心,咱们用轻松的方式来聊这事儿,让你听得明白,懂得透。
疫苗临床试验就像一场舞会,得有节奏,也得有步骤,才能确保每个参与者都能安全又开心地跳舞。
想象一下,这舞会里有四个大步骤,分别是前期的准备、参与者招募、试验过程和最后的数据分析。
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像在走钢丝,一不小心可就出事了。
先说说准备阶段,大家可能不知道,这就像搭台子,得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的。
研究团队需要搞清楚疫苗的目标是什么,比如说要预防哪种病毒,是不是对症下药。
而且得制定好计划,像是出门旅游前,先把行李打理好,不能临时抱佛脚。
这个阶段得制定详细的方案,确实要花不少时间,就像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得先把菜谱和食材都准备好,才好下厨。
接下来是招募参与者,这可是个大工程。
想象一下,大家都在街头巷尾发传单,宣传这次试验,哎,要吸引人家参与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试验对象不仅要符合条件,还得让他们愿意参加,毕竟谁愿意把自己当小白鼠呢?这就像打广告一样,得让人觉得这个疫苗是个宝贝,值得一试。
要是他们不相信,那可就没戏了。
于是,研究团队得不断地沟通,跟潜在的参与者聊聊,解释这疫苗的好处和安全性,就像拉关系,搞好人际交往一样。
然后是试验过程,这可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
参与者们在这里开始接受疫苗,感觉就像上了过山车,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
这时候,研究人员得时刻关注参与者的反应,像医生一样,得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
数据收集也很重要,必须精确,就像考卷一样,不能马虎,得确保每一条信息都真实可靠。
参与者的反馈也得认真对待,谁知道哪句话就能成为关键呢?数据分析就像是拆礼物,激动又期待。
研究团队要把所有的数据汇总,看看疫苗效果如何。
是不是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有没有副作用?这些都得细致分析,不能掉以轻心。
结果一旦出来,就像揭晓谜底,喜悦的时刻可要好好庆祝。
但如果结果不理想,那也是要认真对待,毕竟科学实验就是这样,失败是成功之母,咱得继续努力,争取下次做得更好。
新冠疫苗 指导原则

新冠疫苗指导原则1. 介绍新冠疫苗是目前全球抗击新冠病毒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疫苗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一系列指导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新冠疫苗的指导原则,包括疫苗研发、临床试验、批准上市、接种和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2. 疫苗研发疫苗研发是保证疫苗安全有效的基础。
在新冠疫苗的研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疫苗研发应基于科学理论和实验数据,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透明度:疫苗研发过程应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研究结果和数据,接受科学界和公众的监督。
•国际合作:各国应加强合作,共享研发成果和经验,推动全球疫苗研发进程。
3. 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评估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在新冠疫苗的临床试验中,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循伦理:临床试验应遵循伦理原则,确保试验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
•多中心试验:临床试验应在多个试验中心进行,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多阶段试验:临床试验应分为多个阶段进行,逐步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批准上市新冠疫苗的批准上市应符合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以下是批准上市的指导原则:•安全性和有效性:批准上市的疫苗应经过充分的临床试验,并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监管审查:疫苗上市申请应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紧急使用授权: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紧急使用授权,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5. 接种新冠疫苗的接种是保护公众健康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疫苗接种的指导原则:•公平公正:疫苗接种应公平分配,不分种族、地区或经济条件。
•优先顺序:疫苗接种应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优先保护高风险群体和关键人群。
•信息公开:疫苗接种的相关信息应公开透明,包括接种程序、副作用等。
6. 监测与评估疫苗接种后的监测与评估是确保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监测与评估的指导原则:•主动监测: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主动收集和分析疫苗接种后的相关数据。
•副作用报告:鼓励公众和医疗机构主动报告疫苗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

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1. 引言在全球范围内,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关键工具。
疫苗的临床试验是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必要步骤。
然而,在进行疫苗临床试验的过程中,不良反应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对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和防范,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被广泛采用。
本文将探讨这些指导原则的重要性,并提供个人观点和理解。
2. 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的定义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是一种对疫苗接种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系统分级的方法。
这些分级标准为疫苗临床试验的监测和评估提供了框架,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标准中通常包括了轻微、中等、严重等级,以及对于严重反应的详细描述。
3. 指导原则的重要性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对于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性评估:分级标准的使用可以帮助研究人员和监管机构了解疫苗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对疫苗的安全性进行准确评估。
- 数据可比性:标准化的分级方法确保了不同试验数据之间的可比性,这对于合理比较不同疫苗的安全性和效果至关重要。
- 风险通报:分级标准能够帮助研究人员快速、准确地报告疫苗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从而提供给监管机构和公众及时的风险信息。
- 研发进展:通过分级标准,研究人员可以更好地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和效果,有助于在研发过程中及早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个撰写文章的写手,我认为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在疫苗研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指导原则不仅保障了疫苗的安全性评估,也为公众提供了可靠的风险信息。
然而,标准的设计和应用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不同试验间可能存在的差异性、对于严重反应的准确定义等。
标准的修订和更新是非常必要的,以便更好地适应疫苗研发的需求和最新发展。
5. 总结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在疫苗研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附件1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疫苗临床试验的管理,提高疫苗临床试验的质量,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疫苗临床试验,旨在为疫苗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实施和质量管理提供指导,保障疫苗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
疫苗临床试验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应遵循本指导原则,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责要求第三条申办者负责临床试验机构的评估与选择。
应依据临床试验的实施条件要求,对疫苗临床试验的负责机构及所有试验现场进行全面实地评估,撰写评估报告。
通常应选择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临床试验负责机构,选定主要研究者,并在负责机构的协助下,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或医疗机构作为试验现场。
第四条申办者应建立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对试验进行全过程监查、稽查和风险控制。
申办者可以委托合同研究组织执行临床试验中的部分工作和任务。
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
第五条负责审查疫苗临床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应针对疫苗临床试验的特殊性,优化组成人员结构,规范伦理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六条疫苗临床试验负责机构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获得批准后组织开展临床试验,并对试验进行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实施条件第七条疫苗临床试验的负责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建立完善的疫苗临床试验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临床试验管理科室负责疫苗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配备科室负责人、科室秘书、质量控制人员和资料档案管理员等,具有经过GCP和疫苗临床试验技术培训,能够承担疫苗临床试验所必需的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的临床研究专业人员。
(二)具有防范和处理疫苗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和措施,有严重不良事件(SAE)应急处理专家队伍及处理严重不良事件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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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二、基本原则三、概述(一)临床试验分期(二)疫苗临床试验前研究和实验室评价(三)疫苗特殊性考虑四、方法学考虑(一)受试人群(二)结果判定(三)诊断方法的验证(四)病例检测和确定(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五、统计学考虑(一)概述(二)Ⅲ期试验设计要求(三)效力(四)安全性(五)样本量(六)随访持续时间六、伦理学考虑(一)概述(二)受试者保护(三)伦理委员审查七、Ⅰ期临床试验八、Ⅱ期临床试验九、Ⅲ期临床试验十、Ⅳ期临床试验十一、研究设计(一)平行组设计(二)多中心试验(三)优效性、非劣效性试验(四)观察队列试验(五)病例对照试验十二、桥接试验附录1:术语定义附录2: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基本要求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本指导原则中的疫苗,是指能诱导宿主对感染病原、毒素或其他重要抗原性物质产生特异、主动保护性免疫的异源预防用生物制品。
人用疫苗包括:含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灭活但仍具有免疫原性的微生物灭活疫苗;对人无毒或减毒但保留免疫原性的活微生物,即减毒活疫苗;由生物体或其分泌物提取及重组DNA等技术获得的抗原制备的疫苗。
疫苗的研发主要分为两部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
本指导原则仅对预防用疫苗的临床试验提出总的要求,疫苗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应严格按照《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进行。
GCP是有关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分析总结等全过程的基本要求,宗旨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保证药品临床试验的过程规范可信,结果科学可靠,其一般原则也适用于疫苗。
但疫苗因具有其内在和应用特殊性,如来源于活生物体、其组成复杂,用于健康人群且以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因此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其特殊的要求,需要有特殊的检测方法以保证其批间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
本疫苗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基本目的,是为疫苗临床试验提供总的要求,各类疫苗的临床试验应在本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疫苗的各自特征和疾病流行情况,并参照相关的其他指导原则,确定具体的临床试验方案。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新疫苗、新的联合疫苗以及其他需要通过临床试验评价的疫苗所进行的临床试验。
新疫苗是指国内外或国内未上市的疫苗,以及改变已上市疫苗抗原组分、使用新佐剂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按新药管理的其他疫苗。
联合疫苗是用于预防由不同病原体种或同一病原体血清型病原体引起的单一感染性疾病或者预防多重感染性疾病的疫苗。
DNA疫苗或重组微生物作为疫苗或疫苗成分的特殊疫苗,除符合本指导原则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的特殊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疫苗研究的情况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基本原则(一)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意志高于研究的需要。
对特殊的受试者群体(如儿童),尤其是需要采用安慰剂对照时,其伦理学方面必须予以充分的考虑。
(二)为受试者保密,尊重个人隐私,防止受试者因接种疫苗而受到歧视。
(三)临床前安全性、药效学研究结果支持进行临床试验。
(四)疫苗接种的目标人群为健康人群,特别是婴幼儿,因此,疫苗各期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等均应符合国家GCP的基本要求。
三、概述(一)人体临床试验分为四期:即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
Ⅰ期重点观察安全性,观察对象应健康,一般为成人。
Ⅱ期试验目的是观察或者评价疫苗在目标人群中是否能获得预期效果(通常指免疫原性)和一般安全性信息。
Ⅲ期试验的目的为全面评价疫苗的保护效果和安全性,该期是获得注册批准的基础。
Ⅳ期临床试验是疫苗注册上市后,对疫苗实际应用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
(二)疫苗临床试验前研究和实验室评价1.疫苗临床前研究结果证实试验疫苗适合于人体试验。
2.应确定试验疫苗的性质,包括适宜动物模型中安全性、免疫原性指标;应提供效力和免疫原性资料,建立和完善疫苗免疫原性(如血清阳转率、抗体滴度、细胞免疫等)和效力的检测指标和方法。
3.试验疫苗的生产和质量控制(1)应提供疫苗生产、质量控制资料;试验疫苗和安慰剂应按GMP要求生产,并通过国家检定。
(2)临床试验所用疫苗的菌毒种批和/或细胞批应与注册后生产的代次一致。
临床试验所用疫苗应有完整的批制造及检定记录,并保持工艺稳定一致。
(3)临床试验用疫苗的质量标准应与上市疫苗的一致;临床试验的数据应能反映疫苗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
4.由于常用的药品毒性试验可能不适用于疫苗,缺乏合适的动物模型及动物模型反应模式与人体不同,研究者应对疫苗安全性评价的设计进行充分的考虑。
5.应提供疫苗不同免疫程序、剂量、途径等多项研究资料。
6.DNA疫苗、重组疫苗、合成肽疫苗应分别按相应生产、质控和临床前评价要求进行;应证明佐剂、新型添加剂和疫苗的相配性和相容性。
联合疫苗应尽可能在动物模型上进行合适的免疫原性研究,评价单个抗原的反应性。
减毒活疫苗应提供毒力返祖、可能传播和与野毒株进行遗传信息交换等的研究资料。
7.应提供疫苗拟用人群的流行病学以及相关传染病疫情监测资料,目的是确定疾病的发病率、感染与发病之比例、临床表现、诊断标准、高危人群(年龄、性别、种族或人群、地理、社会特征及季节等有关因素)等。
在此基础上确定试验所需人群样本数量及临床试验时间。
8.对于注射用疫苗通常不要求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因其不能为确定合适的推荐剂量提供有用信息,但在其他途径给药时,则应考虑。
(三)疫苗的特殊性考虑1.用于健康人群,应避免或者减少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
对目标人群为儿童和婴幼儿的疫苗,由于儿童和婴幼儿对不良反应的耐受力低,应按照成人、儿童、婴幼儿的顺序进行。
2.疫苗来源于活生物体,其成分复杂,需建立特定的检测方法测定,以保证疫苗的质量和其批间质量的均一性。
四、方法学考虑(一)受试人群1.受试者的选择Ⅰ期临床试验通常在健康、免疫功能正常的成人中进行。
Ⅱ、Ⅲ期则应选择能代表将来免疫接种的目标人群。
若疫苗接种对象为儿童或其他特殊人群,通常应在健康成人进行Ⅰ期试验之后,再在小规模目标人群中接种;用于婴幼儿的疫苗,在进行人体安全性评价时,应按先成人、后儿童、最后婴幼儿的顺序(各20-30人)分步进行。
2.受试者入选和排除标准在进行大规模人群试验之前,应建立明确的受试者入选和排除标准。
(1)试验的任何阶段均应有具体的入选和排除标准,受试者应符合年龄要求,住地固定。
根据医学伦理学的原则,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都要在详细解释试验方案及内容后取得其本人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征求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疫苗接种史等应记录在案。
(2)排除的对象为不符合医学或其他标准者,如具有心、肾衰竭指征,患可疑进行性神经性疾患、癫痫/婴幼儿痉挛,或在1-2周内接种过其他疫苗及长期使用抗生素者。
(3)入选和排除标准还应考虑免疫状态(如过敏体质、免疫缺陷、免疫抑制和/或免疫机制不成熟)和影响免疫应答的因素(如年龄、烟、酒史等);在试验期间可能离开试验地址的、有社交或语言障碍的、或有其他情况影响交流的人也在排除之列。
(4)必要时,应建立第二、三针疫苗接种的禁忌症标准,应包括在第一和第二针后出现严重的反应(如神经系统反应),如48小时内高热超过40℃、发生过敏反应者。
(5)为保证试验结果的代表性和适用性,应注意入选的标准不宜过严,排除标准也不宜过多。
(二)结果判定判断标准应尽量使用国际或国内的统一标准。
1.安全性安全性是临床试验的主要判定终点之一。
在试验设计中应重点考虑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疫苗的安全性评价结果在将来实际应用中应具有代表性和预见性。
2.免疫原性免疫原性数据一般在Ⅱ、Ⅲ期临床试验中获得。
免疫原性数据包括免疫前后血清中抗体浓度的峰值、几何均值、可信区间等。
3.疫苗效力疫苗效力(Ⅱ、Ⅲ期)是指临床试验中对受试者的临床保护力和/或用免疫学检测指标作为替代终点的结果。
方案中应对临床病例的定义作具体描述,不能用微生物学方法证实的也应在方案中作适当的界定。
无论是临床保护还是替代终点均应提交数据。
使用临床保护终点判定效力的试验应在那些可以实施主动免疫接种并可获得预期效果的地区进行,且设对照试验。
应确定并验证疫苗效力计算方法。
4.疫苗群体保护效果疫苗群体保护效果依赖于疫苗接种覆盖的范围,同时也有赖于其预防疾病和控制感染的效果,即疫苗自身的效力;疫苗群体保护效果还依赖于个体、人群对疫苗的易感性、暴露于感染原的机率和免疫后获得的保护力,同时还受人群特征的影响(如年龄分布),因此,应在方案中对预期的疫苗群体保护效果给予描述和限定。
5.影响结果的因素对于特定的临床试验,其结果受科学性、逻辑、经济、伦理等因素的限制。
随机对照试验是确定疫苗有效性的关键研究,当用于临床保护判定终点的随机对照试验不可行时,应在方案中考虑替代方法。
原则上,非对照的开放试验只能提供有关血清学反应(免疫原性)及疫苗耐受性的资料。
试验方案应具可行性与有效性。
评价血清学试验与保护力的关系应注意替代终点与临床保护终点的关系,两者可能不成线性或正相关。
(三)诊断方法的验证申请者应在试验方案中提供诊断方法的验证资料。
诊断的真实性影响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诊断感染的可靠性在评价新疫苗方面十分重要;诊断应有明确的临床指征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支持。
(四)病例检测和确定1.病例效力试验开始前,应确定病例的定义并在试验方案中阐明诊断标准,确定检测方法和试剂的灵敏度及特异性可能对病例诊断的影响。
应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所有研究地点保证所用的检测、确定病例方法和标准一致性。
2.病例检测对接种和未接种疫苗人群中病例的检测和确证方法应完全一致。
若试验人群暴露于病原机会高,那么小量人群和短时间内可以准确估计疫苗效力。
若暴露于病原机会低,那么受试人数(样本大小)和/或持续时间需增加以便有机会检测出足够的病例,从而准确估计效力。
3.破盲后若疫苗试验失败,如何以及何时进行受试者的免疫效果评价和感染微生物分型,应事先在方案设计中注明。
应用血清学和/或微生物学等方法确诊,以评价病例在人群中的分布以及对疫苗株与流行株的血清型或基因型进行比较。
(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1.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试验中受试者产生的非预期不良医学事件,与疫苗/接种疫苗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对其进行监测和及时报告至关重要。
应对不良反应调查员进行适当的培训;报告和评价局部和全身性不良反应应采用标准方法,记录应完整。
2.试验方案中应从以下方面对不良事件报告进行说明。
(1)谁报告(试验者,受试者,父母/监护人);(2)如何报告(调查表,日记卡等);(3)随访持续时间;(4)报告间隔时间。
3.应详细记录接种疫苗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如疼痛,硬结,红斑等)和全身反应(如发热,恶心,不适,头痛,过敏反应等),对严重非预期的医学事件,由主要研究者决定是否破盲,通知伦理委员会或医学委员会及药品管理当局,必要时中止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