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采用非临床试验的方式确认产品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包括将待评价试剂与境内已上市产品进行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研究,证明待评价试剂与已上市产品实质等同;或采用待评价试剂与参考测量程序或诊断准确度标准进行比较研究的方式,考察待评价试剂与参考测量程序或诊断准确度标准的符合率/一致性。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部分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列入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
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对应项目的对比资料,该资料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等同性。
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依据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临床评价,也可依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三、基本原则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将待评价试剂与境内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证明待评价试剂与已上市产品实质等同,或与参考测量程序/诊断准确度标准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一致性。
此处所述实质性等同,指预期用途相同,且具有相同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申请人应采用最终定型的试剂进行临床评价。
进行临床评价之前,应确定产品的基本性能,通常包括适用的样本类型、特异性、精密度、检出限和/或定量限、测量区间、阳性判断值、参考区间等,以便为待评价试剂进行临床评价提供依据。
如通过临床评价无法证明待评价试剂与境内已上市产品实质等同,或与参考测量程序/诊断准确度标准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应通过临床试验的方式对申报试剂进行评价。
四、具体要求(一)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研究1.对比试剂的选择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如采用本指导原则所述方式进行方法学对比,应通过比对分析确定与待评价试剂相适宜的境内已上市产品作为对比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一、引言体外诊断试剂是临床诊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以及合规性,临床试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本指导原则旨在为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提供详细的指导,以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二、试验设计1.试验目标:明确试验的目标,可以是评估试剂的敏感性、特异性、准确性、精确度等。
2.参与者选择:根据试验目标,明确参与者的纳入与排除标准,确保试验人群的代表性和合适性。
3.分组设计:根据需要,可采用随机分组、平行设计、对照组等设计,确保试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三、伦理与法规考虑1.伦理委员会:试验方案的设计、伦理问题的考虑等应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核与批准。
2.参与者知情同意:试验前应征得参与者的知情同意,并确保参与者了解试验的目的、流程、风险与利益。
3.个人信息保护:确保试验期间和后续数据处理过程的隐私与保密性,保护参与者的个人信息。
四、样本采集与处理1.样本采集:确保样本采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避免不当的操作对样本质量造成影响。
2.样本保存与运输:采取适当的保存和运输方式,确保样本在试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五、试验过程与结果分析1.试剂操作: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引入误差。
2.实验室质控:建立适当的实验室质控体系,确保试验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数据记录与分析: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记录和可靠分析,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处理。
六、结果报告与解释1.结果报告:按照试验目标,清晰、准确地报告试验结果,包括主要观察指标和次要观察指标等。
2.结果解释:根据试验结果,进行合理的解释与推断,并充分考虑结果的临床意义与应用价值。
七、质量控制1.标准操作程序:建立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试验过程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质量管控计划:建立质量管控计划,对试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与控制。
3.结果验证: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可通过重复试验、盲验证等手段进行结果验证。
自-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及《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2007年04月28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已于2007年4月19日发布, 2007年6月1日施行。
为指导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及说明书编写工作,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及《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ﻫ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包括与已上市产品进行比较研究在内的临床验证)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其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申请人应在符合要求的临床单位,在满足临床研究最低样本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品的使用目的、相关疾病的流行率和统计学要求,制定能够证明其临床性能的临床研究方案,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试验误差、提高研究质量并对研究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而临床研究报告是对临床研究过程、结果的总结,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文件之一。
ﻫ本指导原则仅对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提出了一般性的要求。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发展快、专业跨度大、临床使用目的各异的特点,不同临床使用目的产品的临床研究方法及内容不尽相同。
注册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制定合理的临床研究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本指导原则。
ﻫ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及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亦参考本指导原则进行临床研究。
二、临床研究的基本原则(一)基本要求ﻫ1.伦理考虑:研究者应考虑临床研究用样本,如血液、羊水、胸水、腹水、组织液、胸积液、组织切片、骨髓等的获得或研究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性,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1.试验设计与患者选择:临床试验应遵循严谨的试验设计,例如随机对照试验、前瞻观察性研究等。
在试验中选择具有典型症状和易于诊断的患者,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样本规模与数据分析:试验样本规模应有足够的统计学能力,以捕捉到试验目标的显著差异。
数据分析应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如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以确保对试验结果的准确解读。
3.遵循伦理原则:试验应遵循伦理原则,如知情同意、保护人身安全和隐私等。
试验前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试验目的、方法、预期风险和利益,确保他们完全理解并自愿参与试验。
4.安全性评估:临床试验中对试验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试验者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
5.有效性评估:试验应全面评估试验产品的有效性,包括准确性、灵敏度、特异性和预测性等。
试验结果应与标准诊断方法进行比较,以确保试验产品相对于现有治疗方法的优越性。
6.稳定性评估:试验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是确保试验结果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试验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应得到评估,并确保其能够稳定地提供准确的结果。
7.资料记录与结果报告:试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相关资料,包括临床信息、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试验结果应准确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结果报告和解读,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传达。
8.多中心试验:为了增加试验结果的一般性和可靠性,可以进行多中心试验。
多个独立的医疗机构参与试验,可以避免局限于单个中心的偏见和不足。
9.试验质量控制:试验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试验的可重复性和准确性。
包括试剂批次一致性检验、设备校准和人员培训等。
10.结果解读与临床应用:试验结果应由临床专家进行解释和应用,以确保试验产品能够为临床实践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并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带来实际的益处。
综上所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指导原则包括试验设计与患者选择、样本规模与数据分析、遵循伦理原则、安全性评估、有效性评估、稳定性评估、资料记录与结果报告、多中心试验、试验质量控制以及结果解读与临床应用。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重点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临床实验技术指引原则一、概述体外诊断试剂旳临床实验(涉及与已上市产品进行旳比较研究实验)是指在相应旳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旳临床性能进行旳系统性研究。
申请人应在符合规定旳临床单位,在满足临床实验最低样本量规定旳前提下,根据产品临床预期用途、有关疾病旳流行率和记录学规定,制定可以证明其临床性能旳临床实验方案,同步最大限度地控制实验误差、提高实验质量并对实验成果进行科学合理旳分析。
临床实验报告是对临床实验过程、成果旳总结,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旳重要根据,是产品注册所需旳重要文献之一。
本指引原则仅对体外诊断试剂临床实验提出了一般性旳规定。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发展快、专业跨度大、临床预期用途各异旳特点,不同临床预期用途产品旳临床实验措施及内容不尽相似。
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预期用途,制定合理旳临床实验方案。
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也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旳需要,适时修订本指引原则。
二、临床实验旳基本原则(一)基本规定1.临床实验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旳伦理学准则,必须获得临床实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旳批准。
研究者应考虑临床实验用样本,如血液、羊水、胸水、腹水、组织液、胸积液、组织切片、骨髓等旳获得或实验成果对受试者旳风险性,应提交伦理委员会旳审查意见及受试者旳知情批准书。
对于例外状况,如客观上不也许获得受试者旳知情批准或该临床实验对受试者几乎没有风险,可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后免于受试者旳知情批准。
2.受试者旳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科学和社会利益。
3.为受试者保密,尊重个人隐私。
避免受试者因检测成果而受到歧视或伤害。
4.临床前研究成果支持进行临床实验。
(二)临床实验机构及人员旳规定1.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选定不少于3家(含3家)、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选定不少于2家(含2家)临床实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临床实验。
2.体外诊断试剂旳临床实验机构应获得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资质承认。
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版完整版

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版完整版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是指应用于人体液、组织、细胞等体外材料的试剂,用于诊断、筛查、预测、监测和疾病管理的辅助工具。
临床试验是评价这些试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必要步骤,是临床研究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完整版:一、试验目的1.评估试剂的诊断准确性和性能指标,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2.研究试剂与疾病的关联性,进一步了解其临床应用价值。
3.评价试剂对疗效预测、预后监测等方面的作用,为临床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二、试验设计1.确定试验类型,如前瞻性研究、回顾性研究、交叉验证研究等。
2.选择研究对象,包括人群样本的选择和疾病诊断标准的确定。
3.分组设计,将研究对象按照特定标准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确保研究结果的可比性。
三、伦理审查1.提交试验方案和相关材料,经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试验。
2.确保参与者知情同意,试验过程中随时维护其权益和安全。
四、试验数据采集和分析1.确定试验数据采集的内容和方法,如样本采集、试验操作等。
2.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统计量的计算、显著性检验等。
3.提供结果的可视化和解释,便于对试剂的效果和特异性进行评估。
五、试验结果报告1.撰写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设计、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2.严格按照科学规范进行文献引用和结果解释,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3.报告的撰写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如《临床试验报告规范》等。
六、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1.对试验中的操作和数据采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意外事件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试验结果的转化和应用1.结合试验结果,制定相应的临床应用指南和操作流程,指导医务人员的实际操作。
2.对试剂的临床应用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更新相关指南和流程。
以上是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完整版,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指导原则,可以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试剂的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并最终提高诊断准确性和疾病管理水平。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研究目的、假设和研究人群,计算出所需的样本量,以 确保研究结果具有足够的统计效力。
研究设计
选择研究类型
根据研究目的和假设,选择合适的研究类型,例如随机对照试验、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
确定实验组和对照组
根据研究类型和研究目的,确定实验组和对照组,以便在研究中对比分析。
制定数据收集与分析计划
研究报告撰写
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撰写详尽的临床研究报告,包括研究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
报告提交与审查
将临床研究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和伦理原则 。
06
未来展望与改进建议
技术发展与更新换代
技术进步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体外诊断试剂的相关技术也在不 断进步,如纳米技术、生物芯片技术等。这些新技术的应用 将进一步提高体外诊断试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伦理审查
临床研究涉及到患者的隐私和安全,因此需要严格遵守伦理审查原则,确保患者的权益得 到保障。
培训和教育需求
专业培训
为了提高临床研究的质量,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临床研究设 计、数据处理、伦理审查等方面的知识。
知识普及
通过各种渠道对公众进行体外诊断试剂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体外 诊断试剂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更好地使用体外诊断试剂。
2023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 引言 • 临床研究计划制定 • 临床试验实施 • 数据分析与解释 • 伦理与合规 • 未来展望与改进建议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了指导和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确保产品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保障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受试者的权益,本指导 原则应运而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74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
指导原则的通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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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7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指导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18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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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概述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包括与已上市产品进行的比较研究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申请人应在符合要求的临床单位,在满足临床试验最低样本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品临床预期用途、相关疾病的流行率和统计学要求,制定能够证明其临床性能的临床试验方案,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试验误差、提高试验质量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临床试验报告是对临床试验过程、结果的总结,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文件之一。
本指导原则仅对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提出了一般性的要求。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发展快、专业跨度大、临床预期用途各异的特点,不同临床预期用途的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法及内容不尽相同。
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预期用途,制定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本指导原则。
二、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一)基本要求1.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
伦理考虑:研究者应考虑临床试验用样本,如血液、羊水、胸水、腹水、组织液、胸积液、组织切片、骨髓等的获得或试验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性,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
对于例外情况,如客观上不可能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或该临床试验对受试者几乎没有风险,可不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但临床研究者应提供有关伦理事宜的说明。
2.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意志高于临床试验的需要。
3.为受试者保密,尊重个人隐私。
防止受试者因检测结果而受到歧视或伤害。
4.临床前研究结果支持进行临床试验。
(二)临床试验机构及人员的要求1.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机构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资质认可。
2.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其预期用途,综合不同地区人种、流行病学背景、病原微生物的特性等因素选择临床试验机构。
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具有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并能够确保该项试验的实施。
3. 申请人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制定文件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与各临床试验机构协商制定统一的临床试验方案,按照临床试验方案组织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对参加试验的所有研究者进行临床试验方案和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使用的培训,以确保临床试验方案和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操作的一致性,并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促进各研究者之间的沟通。
4.在临床试验开始前,申请人应与临床试验工作人员进行临床试验的预试验,使其熟悉并掌握该产品所适用的仪器、操作方法、技术性能等,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试验误差。
5.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申请人应考虑吸收流行病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等方面专业人员(或知识),以保证临床试验科学、合理的开展。
三、临床试验设计原则(一)临床试验方案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申请人应当按照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类别、风险、预期用途等特性,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
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一般信息;2. 临床试验的背景资料;3. 试验目的;4. 试验设计;5. 评价方法;6. 统计方法;7. 对临床试验方案修正的规定;8. 临床试验涉及的伦理问题和说明、《知情同意书》文本(如有);9. 数据处理与记录保存。
(二)试验方法1.新研制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1.1 对于新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而言,选择适当的受试者,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诊断该疾病的金标准进行盲法同步比较。
对用于早期诊断、疗效监测、预后判断等的体外诊断试剂,在进行与金标准的比较研究的同时,还必须对受试者进行跟踪研究。
研究者应明确受试者的入选标准、随访标准和随访时间。
1.2 金标准的确定金标准是指在现有条件下,公认的、可靠的、权威的诊断方法。
临床上常用的金标准有组织病理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病原体分离培养鉴定以及长期随访所得的结论等。
1.3 受试者的选择受试者应包括两组:一组是用金标准确定为有某病的病例组,另一组是有证据证实无该病的患者或正常人群,作为对照组。
病例组应包括该病种的不同病例,如症状典型和非典型的,病程早、中、晚期的,病情轻、中、重型的,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层次的等,以便能反映该病的全部特征。
对照组应包括确定无该病的患者,且易与本病相混淆疾病的病例。
1.4同步盲法测试经金标准确定的病例组与对照组中的受试者样本同步接受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检测,将检测结果与金标准判定的结果进行比较,计算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检测结果与金标准判断结果符合或差异程度的统计学指标,再根据这些指标对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进行评价。
在试验操作的全过程和判定试验结果时,采用盲法(尽可能用双盲法)是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的关键。
2.“已有同品种批准上市”产品的临床试验选择已上市产品,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产品针对临床样本进行比较研究试验,证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产品等效。
2.1 对比试剂的选择在采用已上市产品作为对比试剂的前提下,选择目前临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产品。
同时应充分了解所选择产品的技术信息,包括方法学、临床预期用途、主要性能指标、校准品的溯源情况、推荐的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等,以便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
2.2 受试者的选择原则同1.3。
2.3 对于比较研究试验中测定结果不符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复核,以便对临床试验结果进行分析。
如无需复核,应详细说明理由。
3. 关于变更申请中产品临床试验方法根据变更情况可能对产品性能带来的影响,采用变更后产品与变更前产品或者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对比试验,证明变更后产品与对比试验产品等效。
4.关于进口注册产品临床试验方法对于进口注册产品,由于目标人群种属和地域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某些主要技术指标和有效性。
申请人或临床研究者应考虑不同国家或者地区的流行病学背景、不同病种的特性、不同种属人群所适用的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等诸多因素,在中国境内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临床试验。
(三)临床试验样本量申请人或临床研究者应根据产品临床预期用途以及与该产品相关疾病的临床发生率确定临床试验的样本量,在符合指导原则有关最低样本量要求的前提下,还应符合统计学要求。
各临床试验机构样本量和阳性样本比例应基本一致。
罕见病及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外诊断试剂可酌减样本量,但应说明理由,并满足评价的需要。
1.一般要求1.1第三类产品:临床试验的总样本数至少为1000例。
1.2第二类产品:临床试验的总样本数至少为200例。
2.特殊要求2.1采用核酸扩增方法用于病原体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500例。
2.2 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500例。
2.3 流式细胞仪配套用体外诊断试剂: 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500例。
2.4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与临床治疗、用药密切相关的标志物及其他具有新的临床意义的全新标记物,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1000例;临床使用多个指标综合诊治的标志物之一,与辅助诊断、鉴别诊断、病情监测、预后相关标志物,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500例。
2.5 用于血型检测相关的体外诊断试剂: 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3000例。
2.6 新研制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临床试验样本量要求同第三类产品。
2.7 变更事项相关的临床试验: 涉及产品检测条件优化、增加与原样本类型具有可比性的样本类型等变更事项,第三类产品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200例, 第二类产品临床试验总样本数至少为100例,并在至少2家(含2家)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变更抗原、抗体等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的变化及增加临床适应症等变更事项,应根据产品具体变更情况,酌情增加临床试验总样本数。
2.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的体外诊断试剂指导原则对临床试验例数有规定的,应参照相应指导原则确定样本数。
(四)临床试验方案签章要求由各承担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签名)、临床试验机构(签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申请人盖章、伦理委员会(牵头单位)盖章。
如该临床试验无需伦理委员会同意,应当由临床试验机构中的牵头单位提供有关伦理事宜的说明并签章。
四、关于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临床试验报告应该对试验的整体设计及其关键点给予清晰、完整的阐述,应该对试验实施过程进行条理分明的描述,应该包括必要的基础数据和统计分析方法。
申请人或临床试验牵头单位应对各临床试验机构的报告进行汇总,并完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临床试验报告的格式及内容如下:(一)首篇首篇是每份临床试验报告的第一部分,所有临床试验报告均应包含该部分内容。
1.封面标题包括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通用名称、试验开始日期、试验完成日期、主要研究者(签名)、试验机构(盖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申请人(盖章)、申请人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告日期、原始资料保存地点。
2.目录列出整个临床试验报告的内容目录和对应页码。
3.研究摘要对临床试验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
4.试验研究人员列出临床试验主要研究人员的姓名、单位、在研究中的职责及其简历(列于附件中),主要研究人员包括主要研究者及各单位的主要参加人员、统计学分析的负责人、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人。
5.缩略语临床试验报告中所用的缩略语的全称。
(二)正文内容和报告格式1.基本内容1.1引言介绍与临床试验产品有关的背景情况:包括(1)被测物的来源、生物及理化性质;(2)临床预期使用目的,所针对的目标适应症人群,目前针对该适应症所采用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3)所采用的方法、原理、技术要求等;(4)国内、外已批准上市产品的应用现状等。
说明申请人和临床试验机构间的合作关系。
1.2 研究目的说明本临床试验所要达到的目的。
1.3 试验管理对试验管理结构的描述。
管理结构包括主要研究者、主要参加人员、实验室质量控制情况、统计/数据管理情况以及试验中发生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等。
1.4 试验设计1.4.1 试验总体设计及方案的描述试验的总体设计和方案的描述应清晰、简洁,必要时采用图表等直观的方式。
试验进行时方案修改的情况和任何方案以外的信息来源也应详细叙述。
1.4.2 试验设计及试验方法选择试验设计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样本量及样本量确定的依据。
(2)样本选择依据、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
(3)样本采集、保存、运输方法等。
(4)金标准或对比试剂的确立。
(5)临床试验用所有产品的名称、规格、来源、批号、效期及保存条件,对比试剂的注册情况。
(6)质量控制方法。
对质量控制方法进行简要的阐述。
(7)临床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
(8)试验过程中方案的修改。
一般情况下,临床试验方案不宜更改。
试验过程中对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说明,对更改的时间、理由、更改过程及有无备案进行详细阐述并论证其对整个研究结果评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