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培养职业道德 竖立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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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三)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1)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 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任意 限制或干涉; (3)在扶养、管教和保护子女问题上,夫 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可以 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4)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 (5)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 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 中的法律知识 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 意识 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 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
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当前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比较 大。 国家就业政策: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 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存在地区、行业、岗位不平衡的矛盾。
不管子女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另一方都应负 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期限, 由父母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爱情是生活中的伟 (三)大学生的恋爱 大因素,但它并不是
常见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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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把友谊当爱情 错置爱情的地位 片面或功利化地对待恋爱 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生活中的唯一因素。 ② 事业是第一位的, 爱情是第二位的。事 业是爱情的基础,爱 情是事业腾飞的翅膀。
异 性 友 谊 不 等 于 爱 情
离婚对夫妻和子女的法律后果

1、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 2、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1)离婚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 ; (2)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 ; (3)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负担 ;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 3、夫妻财产关系方面的后果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 (2)离婚时的经济补偿 ; (3)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 ; (4)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

第六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在任何场合,都要遵守相应的道德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树立家庭美德。

从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正确认识和对待爱情,掌握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的基本要求,为走上工作岗位解决好立业成家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重点:职业道德;择业与创业;爱情、婚姻和家庭的道德与法律教学难点:如何正确处理学业和爱情的关系教学方法:讲授、讨论教学课时:6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第二节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第三节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一、职业、道德和法律(一)职业1、职业的含义:通俗的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职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

2、职业的价值:个人价值: 职业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扩大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社会价值: 职业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 是社会交换劳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

3、职业要求: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的人逐渐养成了特定的职业心理、职业习惯、职业责任心、职业荣誉感等,从而形成一定的职业要求。

这种要求有道德层面的要求,也有法律层面的要求,前者就是职业道德,后者则是跟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1、职业道德: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2、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3、职业道德和法律的共同特征:a、鲜明的职业性:都表达了具体职业的基本要求。

b、明确的规范性:对从业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c、调节的有限性:只约束从事本职业活动的人员。

4、职业道德和法律的区别:a、职业道德:体现了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们的自律意识。

b、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体现了社会对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员的他律要求。

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内容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及社会生活的变迁不断地发展、定型、完善和强化。

第六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教学目的:通过对于本章的学习,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正确认识和对待爱情,了解和掌握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的基本要求,为走上工作岗位、解决好立业成家的人生重大课题。

教学重点、难点: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规范职业规范与职业密不可分。

为了确保职业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建立调整职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法律规范。

一、职业与职业道德1、什么是职业?所谓职业,是指由于社会分工而形成的具有特定专业和专门职责、并以所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职业是在人类社会出现分工之后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

任何一种职业都是职业职责,职业权利和职业利益的统一体。

职业既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又是人们与社会进行交往的一种主要的渠道。

在交往中必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于是如何调节职业交往中的矛盾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这就需要用道德来调节。

2、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

职业道德不仅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而且是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化。

每个从业人员,不论是从事哪种职业,在职业活动中都要遵守道德。

如教师要遵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医生要遵守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等等。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一切基本规范的基础。

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

一个人,一旦爱上了自己的职业,他的身心就会融合在职业工作中。

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敬业就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中国古代思想家就提倡敬业精神,孔子称之为“执事敬”,朱熹解释敬业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教学讲稿)导入通过上一章的学习,我们知道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三大领域。

人作为社会的基本元素,正是生活于这三大领域之中。

万物生存和运转皆有其特定法则,这三大领域也不例外。

人如果想在这三大领域中生活得如鱼得水,必须遵守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领域中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规范。

尊重社会公德,培育高尚的职业精神,树立新时代的家庭美德,都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锤炼人的优秀道德品质的重要环节。

上一章我们重点了解了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

但大学生除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法律外,还需要认真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正确认识和对待爱情,了解、掌握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的基本要求,为走上工作岗位、解决好立业成家的人生重大课题,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职业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活动。

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就是为了调节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而形成和制定的行为规范。

(一)职业、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的内涵1、职业的内涵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扩大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职业对于每一个人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实现个人价值的角度而言,职业是个人谋生、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基本手段;从实现社会价值的角度而言,职业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是社会交换劳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

2、职业道德的内涵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道德评价等方式,使人们明辨是非善恶,激励、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职业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企业之间的职业关系,促进人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3、职业生活中的法律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二)坚持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的基本原则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有: •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 •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 4、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案例
刘某是某县某单位副主任。该单位1998年7月被撤 销后,其被安排到县林业局为科员,因病于1997年 休假一年。在1997年度考核中,该单位将刘某列入 考核对象并定为不称职等次,这一结果既没书面也 没口头通知刘某本人。2000年,孔某发现自己工资 没能正常晋档,随后找到现人事部门询问,方知自 己1997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故不能晋档。争议由此 产生,因该单位已撤销,孔某便直接向县人事局提 出申诉。
2006年11月14日,兰州空军某部郑州籍飞行员 李剑英驾驶某型歼击机,在训练结束下降过程中, 撞到鸽群导致发动机不能正常工作,在生死攸关的 16秒里,李剑英看到飞机下方密集的村庄和人群, 毅然决定改跳伞为迫降,先后三次放弃跳伞求生机 会,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壮烈 牺牲。事发地周围的群众深深地为这位河南好儿女 的英雄壮举而感动,他们自发地到李剑英牺牲的地 方进行祭奠。 2006年12月21日,空军党委为李剑英 追记一等功,并追授他功勋飞行员金质奖章,这是 对一名飞行员的最高褒奖。
职业道德的确立和培养
案例讨论:媒体如何坚守道德底线
对厦门一摄影记者“守株待兔” 拍摄照片的网上议 论 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市区道路上的多处水坑让 不少骑车人栽了跟头。这组照片忠实记录了整个新闻 事件的过程,视觉冲击力强,从摄影角度来说是一个 很成功的抓拍。但这组照片又一次引发了对一个不算 太过新鲜话题的争论———记者传达新闻的义务与社 会公德心之间应如何平衡。
调查核实情况:

思修-第六章

思修-第六章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重点提示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1.爱岗敬业。

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已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

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2.诚实守信。

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3.办事公道。

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4.服务群众。

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奉献社会。

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礼会的职业精神,并通过兢兢业业的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

二、《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及内容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

2.《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公务员法》规定子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

三、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1.对于大学生来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做到以下几点是十分必要的: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2.大学生除了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外,还应当树立正确的创业观: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四、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家庭美德在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申具有十分重要而独特的功能。

第 六 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第 六 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截至到2005年6月的短短3年,国家科技部,国 家发改委, 国家教育部, 国家创新基金, 总装, 种子基金,上海信息委,上海科委,上海市经委 整机联动项目,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人事局,闵 行区政府等多家机构先后拨款11408.25 万元, 已到款6043.25万元,余额 5365.00万元. 从国 家骗取的巨额科研和产业化项目经费除了无限 度的挥霍外,源源不断地滚入个人腰包,部分 进入陈进本人在美国的私人帐户。
小故事:我在北京读书的时候,曾经和一 位知名教授一起在饭店吃饭。当时,这位 教授带上了她的女儿,在吃饭的过程中, 这位教授给她女儿解释了服务员的着装所 代表的职务的高低,并鼓励她说服务员和 其它职业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但是,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努力做到 最优秀的。这一席话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 印象。
(一)爱岗敬业
1、一般要求: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尊重
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 守。
环法新冠王兰蒂斯被兴奋剂拖下马
• 2006年7月23日,美国车手兰蒂斯夺冠后,得到了环法迷们如潮的喝 彩,也成了商家们的新宠。环法主办方更是给与他极高的评价,称兰 蒂斯为“新一代车手的领袖”。美国媒体开始了满怀欣喜的鼓噪, “这是一场经典的美国式接力”。但是,仅仅72小时之后,一纸检验 结果使这一切成为了一场闹剧。 • 新冠王被兴奋剂拖下马 • 7月26日,国际自行车联盟宣布,参加本届环法比赛的总冠军兰 蒂斯没有通过药检,他在第17赛段的检测中激素超标。 • 环法赛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消耗体力的体育竞技项目。3~4个星期 内连续进行三四千公里以上的有氧运动。参赛车手要翻越阿尔卑斯山 和比利牛斯山,穿过绵长的大西洋海岸,最后回到象征胜利、荣誉的 凯旋门,每个赛段都艰险重重。 • 环法也因此被评为世界上最困难的十项比赛之一,与马拉松、撑 杆跳高并列。20多天的比赛中,车手只有不断超越自己的体能极限, 才能坚持到底。所以能被邀请参加环法,对于车手也是最大的荣誉。 • 此外,环法赛巨额奖金的诱惑,也是车手们所不能抵挡的:本届 环法总奖金额为320万欧元,总冠军的奖金更是达45万欧元。此外, 每天所产生的赛段胜利者均有奖金,能够完成到巴黎为止的整个比赛 路线者,不管是谁,也都能够拿到一定的奖金。 • 每年赛前,环法组织者都会提前公布奖金来刺激车手们——金山 就在这,有本事你就来挖。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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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孟二冬带病援疆倒在讲台上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桂希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一)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
《劳动法》与《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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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诚实守信
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
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一旦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仅正常的 职业关系遭到破坏,利益遭受损失,破坏社会 公正,而且会损害个人或团体的形象,从而导 致个人和社会的双输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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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警 示:
齐二药事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假 如 你 是 公 务 员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假如你是公务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假如你是医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假如你是医生……
5. 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共同特征:鲜明的职业性;明确的规范 性;调节的有限性。 区别:具体内涵不同;调节手段不同; 作用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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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爱岗敬业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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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群众
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 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 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在职业活动中提倡服务群众,并不是一个 高不可攀的标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每 个公民无论从事什么工作、能力如何,都 能够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通过不同的形式 为人民服务。

(五)奉献社会
二、婚姻与家庭
恋爱是缔结婚姻、组成家庭的前提和基础, 婚姻和家庭则是恋爱的结果。 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 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 关系基础上产生的,由亲属之间所构成的 社会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关系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其赖以形成 的自然因素。具体表现为男女两性的差别 和人类固有的本能,从而构成了男女结合 的生理基础和家庭成员关系在生物学上的 特征。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 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婚姻家庭的产生、 发展和变化,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 活的客观需要,并受到上层建筑诸因素的 制约和影响。 3、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所在。

三、在艰苦中锻炼, 在实践中成才
(一)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在人的生活中,客观环境不会主动去满足
人的需要。人必须改造自身,才能使自身 与环境相适应,从而满足自身的需要,同 时改造着环境。 人只有自觉地在艰苦中锻炼自身,才能变 压力为动力,变困惑为通达,变逆境为顺 境。
许多同学都想去发达地区与城市,但现在 那里的人才已经相对过剩,除非你有较强 的能力,否则很难找到心仪的工作。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 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基层、农 村和边疆的发展繁荣。 这些地方最需要人才,也最有利于大学生 脱颖而出。
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 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通 过兢兢业业的工作,自觉为社会为他人作 贡献。 这是社会主义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爱 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都体现了奉献社会的精神。

三、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与职业活动相关联的法律很多,从适用对 象来说,既有适用广大劳动者的《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又有适用于某一特定职业的 《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教师 法》、《律师法》等。 此外,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安全生产法》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 也有关于职工权利义务的规定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 誉。 诚实守信不仅是从业者步入职业殿堂的 “通行证”,也是具体行业立足的基础。

(三)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就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 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此特别对政府公职人员以及企事业中的管 理领导人员。 “廉政教育”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 较大。 当前我国就业压力大的原因: 1、我国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的人员多, 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 对于大学生,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 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大学生的就业压 力开始凸现出来。

2、就业机制有待完善。 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然存在 并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作用,仍存在很大程度 上的计划安置,人才流动机制有待完善。 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 3、就业观念有待更新。 许多人的就业观念滞后,如缺乏主动择业创 业的积极性;缺乏到基层和农村择业的积极 性;或者不从自身条件和现实环境出发,就 业期望值过高。

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知
识。 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 范的能力。
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的就业牵涉大学 生本人和千家万户的利益,牵涉国家和社 会的利益。每个大学生都要面临就业的现 实。 正确认识我国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 业观和创业观,对于大学生顺利走进职业 生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职业活动中最主要的法律有《劳动法》和 《公务员法》等。 《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 旨。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 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 法律素质的培养
大学生从步入大学起,就开始萌动着对未 来职业生活的憧憬,也开始了积极的准备。 这种准备是贯穿于大学生活的全过程的。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提高,是大学生 将来从事职业活动所必须的,但这还不够, 我们还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 素质。
同学们在恋爱问题上应当处理好下面几种
关系: 一是恋爱与学习的关系。 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同学们应当把 爱情作为奋发学习的动力,同时也应把是 否有利于促进学习作为衡量这份爱情价值 的一个特殊标准。 二是恋爱与集体的关系。 恋爱中的双方不应把自己禁锢在两个人的 世界中,脱离集体,疏远同学。
三是恋爱与关爱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有的情感丰富博大,不仅有恋人之爱,还 有亲情之爱、友谊之爱和对他人、社会、 国家之爱。 只专注对恋人的爱而忽视对他人和社会的 爱,这样的爱情就会显得自私和庸俗。

为了缓解就业压力,近年来国家采取了积 极的就业政策,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 针。 国家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扩大 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协调发展城乡经济 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采取各 种措施增加就业,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 会可承受的限度内。
《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09〕3号文件) 提出了一 系列具体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 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 业就业等。 因此,在就业问题上要看到问题的紧迫性, 但也无须持悲观态度。
2、自觉承担责任 自愿为对方付出和承担责任,是爱情本质 的体现。 无论对方处在顺境还是逆境,是富裕还是 贫穷,是健康还是伤病,爱一个人或接受 一个人的爱,就要自觉地为对方承担责任。 责任的承担,不是单纯的“我的心中只有 你”的反复吟唱,而是需要见诸行动的自 觉。
3、文明相亲相爱 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双方既相互爱慕、 亲近,又举止得体,相互尊重。而绝不是 在态度、举止、言语等方面的粗俗和放纵。 恋人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 对他人生活和公共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恋人独处,也要讲文明、讲道德。
3、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择业需要以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 大学生要树立独立生活意识,克服消极依 赖思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牢专 业基础,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完善自我。 一个人有了真才实学,能够适应多种岗位, 这样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就更易于成功。
大学生还应当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一是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二是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 三是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总之,要打破“学历本位”的观念,而树 立“能力本位”的意识。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具有时代性和历史继承性。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职业活动的性质和 意义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职业成为体现人际平 等、人格尊严和人的价值的重要舞台。 职业和岗位的不同,只是分工的差别,而 不是地位高低的差别。

(一)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 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 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 “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 精,尽职尽责。”
(三)大学生的恋爱
大学生对爱情应持慎重态度,避免在恋爱
问题上把握和处置失当。 1、不要误将友谊当爱情 2、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 有些同学奉行爱情至上主义,这种恋爱观 是很危险的。
3、不能片面地或功利化地对待爱情。 无论是在自己心中勾画出一个脱离现实的 恋爱偶像,还是片面追求外在形象,或者 只看重经济条件,或者仅仅把恋爱看成是 摆脱孤独寂寞的方式,都无法产生真挚的 感情,这也不是真正的爱情。 4、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从客观现实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 按照自己的愿望选择职业。择业固然要考 虑个人的兴趣和意愿,但是,社会需要对 择业有很大的制约性。 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要考虑社会的需要, 把自己对职业的期望与社会的需要统一起 来,着眼现实,面向未来。既不好高骛远, 也不消极被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面对就 业问题。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 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 求和行为准则。 职业活动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 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 律规范。 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 们的自律意识; 职业活动中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为社会对一 定职业活动的他律要求。
(二)恋爱中的道德
恋爱,是指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或在
爱情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往活动。 恋爱作为一种人际交往,必然也要受到道 德的约束。
恋爱中的道德要求:
1、尊重人格平等 主要表现为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方 的平等。 恋爱中的双方在人格上都是独立的,如果 把对方当做自己的附庸,或依附对方而失 去自我,都是对爱情实质的曲解。 恋爱双方在相互关系上是平等的,都有给 予爱、接受爱和拒绝爱的自由。放纵自己 的情感或对对方予以束缚和强迫,都不符 合恋爱的道德要求。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一节 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 一定的职业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扩大 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为了调节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保 证职业活动的有序进行,人们分别从道德 层面和法律层面提出了相应的职业要求。

(二)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人才,不只是指具有特殊才能的社会精英,
普通人同样也能成为人才。衡量人才的标 准应“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 不唯身份”,而应主要看实际能力和贡献。 要成为人才,只有通过实践。实践锻造人 才,实践也检验你到底是不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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