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虚假广告
广告法处罚极限词案例

广告法处罚极限词案例广告法是我国关于广告活动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
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不当的词语可能违反广告法,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下面是一些与广告法处罚极限词相关的案例及参考内容。
案例一:某化妆品公司宣传中使用虚假夸大的词语,声称其产品可以使皮肤白皙,润泽如初,无副作用。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该产品并没有达到广告中所宣传的效果,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广告法可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要求其停止虚假宣传。
处罚决定可包括下述内容:1. 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暂停相关广告宣传活动,以消除对消费者的误导;2. 没收违法广告所得,可以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3. 公布查处结果,以告知公众,警示其他企业遵守广告法规。
案例二:某保健品公司宣传中使用“一口气解决各种健康问题”等夸大宣传词语,远超过其产品实际功效。
此类宣传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使其对产品的期望过高。
根据广告法,可以对该公司做出以下处罚决定:1. 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夸大宣传词语,明确标注产品的真实功效,以消除对消费者的误导;2. 没收违法广告所得,并可根据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3. 企业法人代表、直接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可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4. 公布查处结果,以告知公众,警示其他企业遵守广告法规。
案例三:某饮品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不选我,会后悔一辈子”等极限词语,过度强调了产品的优势。
此类宣传可能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广告法,可以对该公司做出以下处罚决定:1. 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夸大宣传词语,明确标注产品的真实优势,以消除对消费者的误导;2. 可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违法广告所得;3. 公布查处结果,以告知公众,警示其他企业遵守广告法规。
以上案例仅为参考,实际处罚决定需综合考虑案情的具体情况。
在广告宣传中,企业应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使用虚假夸大、极限词语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虚假广告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虚假广告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虚假广告案例案例概述:本案涉及一起虚假广告事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
具体案例发生在2010年,以下是对此案例的详细描述。
案例细节:案例发生的时间是在2010年5月1日,当时一家知名化妆品公司发布了一则虚假广告,声称其某款眼霜能够显著减少皱纹和细纹,使眼部肌肤重获年轻。
该广告声称,经过临床试验,该产品已经证明在使用8周之后,能够减少75%的细纹和皱纹。
广告还声称该产品的成分都是天然植物提取的,不会对皮肤造成任何副作用。
这则虚假广告立即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
很多消费者对于该眼霜的功效和安全性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相信广告的消费者纷纷购买了这款眼霜,希望实现广告中所宣称的神奇效果。
然而,当消费者购买并使用该眼霜后,大多数人发现其实该产品并没有广告中所宣称的功效。
皱纹和细纹并没有减少,眼部肌肤也没有出现任何明显的改善。
实际上,一些消费者甚至发现在使用该产品后,眼部肌肤出现了过敏反应,如红肿、瘙痒和脱皮。
这些消费者感到非常愤怒和失望。
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误导,并且花费了高昂的金钱购买了一款没有效果的产品。
一些消费者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此事,要求公司做出赔偿并撤回虚假广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立即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并经过调查确认广告中的宣传内容是虚假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将该案件交给了公安机关,以便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该公司不仅发布了虚假广告,而且还在广告中故意夸大了产品的功效,以促使消费者购买该产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广告属于欺诈行为,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经过审判,法院判决该公司需支付受害消费者全额退款,并对公司处以罚款。
公司还被要求公开道歉,并撤回虚假广告。
律师的点评:这起虚假广告案件充分暴露了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不惜采取欺诈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企业在发布广告时,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产品的功效。
品牌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品牌虚假宣传案例分析近年来,消费者对品牌的诚信度要求越来越高,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也越发敏感。
在这个背景下,品牌虚假宣传的案例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几个经典的品牌虚假宣传案例,并分析其原因和对品牌形象的影响。
案例一:某知名化妆品公司的虚假广告事件某知名化妆品公司在一则广告中宣称他们的某款面霜可以使“肌肤在7天内变得明亮、细致”。
但是,消费者在使用后,并未达到广告中所宣称的效果,反而导致肌肤出现红疹和过敏反应。
此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消费者纷纷发声质疑该品牌的真实性和宣传手段。
分析:造成这一虚假宣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该公司过度夸大了产品的功效,虽然在广告中没有出现明显的虚假陈述,但通过暗示的方式误导了消费者。
其次,该公司在推广时没有充分测试产品的效果和安全性,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期待与实际效果出现差距。
这一虚假宣传事件对该化妆品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消费者对该品牌的信任度下降,销售额大幅下滑,公司形象受损。
案例二:某汽车品牌的燃油效率虚假宣传事件某汽车品牌在广告中宣称他们的某款汽车在市区行驶时,百公里油耗仅为4升。
然而,汇总用户的实际使用情况后发现,该车型的实际燃油效率远低于广告中所宣称的数据,甚至有消费者反映达到了7升以上。
分析:这一虚假宣传事件的引发与该汽车品牌为了追求销量和市场份额,故意夸大了产品的燃油效率。
而实际上,很多因素会影响汽车的燃油消耗,包括路况、行驶方式等。
该品牌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和期望,过度宣传导致了虚假宣传的结果。
这一虚假宣传事件对该汽车品牌造成了品牌形象的重创。
消费者认为厂家的宣传不真实,对该品牌的信任度降低,进而导致销售额下降。
案例三:某婴幼儿奶粉品牌的营养成分虚假宣传事件某婴幼儿奶粉品牌在广告中宣称他们的奶粉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能够增强宝宝的抵抗力。
然而,经过权威机构测试后却发现,该奶粉的营养成分明显低于广告宣传的标准。
分析:该婴幼儿奶粉品牌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的注意力和提高销量,故意夸大了产品的营养成分。
虚假宣传案例

虚假宣传案例虚假宣传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产品或服务的宣传过程中,故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等特点,或者编造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虚假宣传的案例。
案例一,某化妆品公司在广告中宣称他们的面膜可以让肌肤瞬间变得白皙细腻,消除痘痘和黑头。
实际使用后,消费者发现并没有达到广告中所宣称的效果,反而有些人出现了过敏反应。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了虚假的照片和效果图,以及伪造的用户评价。
案例二,一家健康食品公司在产品宣传中宣称他们的产品可以有效减肥,而且不会有任何副作用。
但实际使用后,消费者发现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有人出现了不良反应。
经过检测发现,该产品中含有大量的激素和药物成分,与宣传中所述的天然无添加完全不符。
案例三,某家电商平台在促销活动中宣称某款手机原价2000元,活动价仅为1000元,并宣称是限时限量特价。
消费者在抢购后发现,该手机并没有原价2000元的市场,实际售价一直为1000元,并不存在限时限量特价。
这是电商平台为了制造抢购热度而进行的虚假宣传。
以上案例都是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
虚假宣传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违反了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
因此,我们要呼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要保持理性,不要轻信宣传广告,要理性消费,提高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
对于企业来说,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广告法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要真实、客观地宣传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效果。
同时,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进行虚假宣传。
综上所述,虚假宣传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对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消费者要保持理性,企业要加强自律,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违反广告法十二条处罚案例

违反广告法十二条处罚案例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规范,广告法作为一项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并规范广告从业者的行为。
广告法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理机构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下是两个违反广告法十二条的案例及相关参考内容。
案例一:某化妆品公司发布了一则广告,声称其产品能够去除老年斑,恢复肌肤年轻状态,具有抗衰老效果。
实际上,该化妆品并没有这种功效。
广告效果图中让模特人为形象,使得观众误以为该化妆品真的可以祛斑,抗衰老。
参考内容:1.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
该化妆品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2.广告发布者应该对自己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误导消费者的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该化妆品公司应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其发布的虚假广告做出及时撤回,并对误导广告行为进行公开道歉。
案例二:某电商平台发布了一则广告,声称某款电脑性能好、品质可靠,售价为4999元,但实际上该电脑在市场上销售价为5999元。
参考内容:1.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
该电商平台发布的广告虽然没有直接虚假宣传产品性能和品质,但其标注的售价与实际不符,具有误导性。
2.广告宣称的价格与实际价格不一致,会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性价比的判断产生误导,违反了广告法第十条的规定。
3.电商平台应立即对发布的广告进行修正,将实际销售价标注清楚,并对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公开道歉,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合法性。
针对这两个案例,在广告发行者违反广告法十二条的规定后,对其的处罚可包括以下措施:1.责令修改广告内容,确保广告与实际情况一致。
2.处以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告费用的一定倍数处罚。
3.撤回广告,并对误导性广告行为进行公开道歉,为消费者赔偿相关损失。
总之,广告发行者和广告代理机构在发布广告时应严格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化妆品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例

化妆品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例化妆品行业一直以来都饱受着虚假宣传的困扰。
为了吸引消费者,推销员和广告公司往往会采用夸大宣传和虚假广告的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
本文将从一些典型案例入手,详细讨论化妆品虚假宣传的现象。
首先,一个典型的例子是"XX牌眼霜可以消除黑眼圈"的宣传。
黑眼圈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人,这就为一些化妆品公司创造了广泛的市场。
然而,很多消费者购买了这些宣传称可以消除黑眼圈的眼霜后发现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完全没有效果。
原来,这些公司完全夸大了产品的功效,忽略了每个人的皮肤情况和黑眼圈形成的原因。
黑眼圈的形成与遗传、睡眠不足、饮食、压力等因素有关,单靠眼霜是无法完全解决问题的。
然而,消费者根据虚假宣传购买了产品,最后只能是浪费了金钱和时间。
其次,还有一些化妆品宣传声称他们的产品可以让皮肤年轻十岁。
这种夸大宣传在化妆品行业非常常见。
广告中常常使用一些图片对比,展示一个人使用了产品之后,皮肤焕然一新,减少了皱纹和细纹。
然而,这种宣传往往是通过使用良好的模特和后期修饰来实现的,而不是真正的产品效果。
许多化妆品并不能达到广告所宣传的效果,而且皮肤的老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单靠一个化妆品是无法逆转的。
然而,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一些公司依然在广告中夸大产品的功效,给消费者留下了错误的印象。
此外,还有一些化妆品以纯天然成分为卖点进行宣传。
纯天然成分被广泛认为对皮肤有益,所以许多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含有纯天然成分的化妆品。
然而,一些公司会滥用这一认知,通过宣传自己的产品含有纯天然成分来推销产品。
然而,事实上,这些产品可能只含有一小部分纯天然成分,而大部分仍然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
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还可能对某些敏感肌肤的人造成过敏和其他不良反应。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成分表,看看产品中是否真有所声称的纯天然成分。
最后,还有一些化妆品的宣传声称他们可以深层清洁皮肤,去除毛孔污垢等。
虚假广告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虚假广告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分析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探讨虚假广告对消费者权益的威胁,并探讨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一:某公司虚假宣传案一家化妆品公司声称他们的面霜能够祛除皱纹,消费者使用一瓶面霜便可看到明显效果。
然而,实际使用后,消费者发现效果并不明显。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广告宣传过于夸大,完全不能实现所宣称的功效。
虚假广告在这个案例中造成了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消费者花费了大量金钱购买该产品,但得不到承诺的效果。
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经济损失,还破坏了对产品宣传的信任。
因此,保护消费者权益势在必行。
解决方案一:加强广告监管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侵害,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广告的监管与审查。
严格规定广告发布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广告宣传的真实可信。
对于违反法律的虚假广告,应加大处罚力度,以警示其他企业不敢随意夸大产品效果。
案例二:某医疗机构虚假宣传案一家医疗机构在其广告中声称可以治愈某种绝症,并有大量成功案例作为支持。
然而,事实上,该机构并没有相关的有效治疗手段,且并未取得医疗许可证。
患者受到误导,无法获得实际有效的治疗。
这种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伤害更为严重,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
这种情况下,除了加强广告监管外,还需要对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更严厉的惩罚。
解决方案二:加强法律监督与维权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建立起健全的法律监管和维权机制。
切实加强对虚假广告的立案与调查工作,对于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
结语虚假广告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重大挑战。
只有加强广告监管、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并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保护和维权机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各方应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心、放心的购物环境。
企业虚假广告宣传的案例

企业虚假广告宣传的案例前言企业虚假广告宣传是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许多企业在推广产品或服务时会夸大其功能、质量以及相应的效果,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并增加销售额。
然而,这种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本文中,将以深度和广度的视角,探讨一些企业虚假广告宣传的案例,并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1. 案例一:X化妆品公司的美白产品虚假宣传X化妆品公司在一次广告中宣称,他们的美白产品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肌肤从黑到白的神奇效果。
许多消费者被这样的宣传语所吸引,纷纷购买了该产品。
然而,事实证明,这种美白产品的效果并没有广告中所宣传的那么显著。
该案例揭示了企业虚假广告宣传的一个普遍问题:夸大产品功效。
很多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会在广告中夸大产品的功能和效果,从而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
这种行为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失望,还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给其他企业带来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2. 案例二:Y汽车公司的燃油效率虚假宣传Y汽车公司在广告中宣称他们的新款车型拥有卓越的燃油效率,可以节省大量燃油费用。
许多消费者听到这个宣传后,对该车型产生了高度的兴趣,并纷纷购买了这款车型。
然而,在实际使用中,消费者发现该车型的燃油效率并没有广告中所宣传的那么出色。
这个案例揭示了企业虚假广告宣传的另一个问题:夸大产品优势。
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往往会在广告中夸大产品的优势和特点,从而使消费者认为购买该产品是明智的选择。
然而,当消费者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中所宣传的不符时,他们会感到被误导和欺骗,这对企业的声誉和信任度是有害的。
3. 案例三:Z食品公司的营养价值虚假宣传Z食品公司在广告中宣称他们的某款零食富含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对健康有重要作用。
广告中展示了科学家的图像和虚构的实验结果,以证明该零食的营养价值。
然而,消费者后来发现这款零食的营养价值并没有广告中所宣传的那么高。
这个案例揭示了企业虚假广告宣传的第三个问题:虚构科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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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龚嗣忆化妆品虚假广告广告学2008届2班——————————————————————————————————————————————化妆品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三种典型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2008届2班 0 龚嗣忆随着电脑技术、拍摄技术的革新、文化思想的进步,广告效果也越来越炫目,夸张。
宣传手段也愈发多样。
为了吸引大众的注意夺人眼球,许多广告也开始打起了《广告法》的擦边球,有些甚至超过了底线,其中不乏知名品牌。
“满嘴打包票”、“效果立竿见影”,“特技过炫失去真实感”……在追求广告效果的同时,各大品牌各大广告公司也要注意以基本的《广告法》和各领域的广告条例为基础。
创意不一定要违规,创意不一定要虚假。
真实的创意才更新引人。
以下举例了3个大牌广告案例,违反了《广告法》以及相关管理条例。
夸大宣传效果
➢违规关键词:头屑不再来、痘痘不再长、一周见效、全天防护……
➢典型案例:CC焕颜祛斑精油
➢案例时间:2010年4月
➢广告类型:影视、官网宣传
➢影视出处:贵州科教健康频道,贵州大众生活频道,贵州法制频道
(来源官网截图)
(来源官网截图)
违规内容:化妆品广告中出现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内容。
广告中出现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内容。
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
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化妆品广告中以消费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违反相关条例: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六)项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
第八条第(二)项对化妆品广告出现有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从CC焕颜祛斑精油从官网就不难发现他的违规违法之处“可圈可点”,“7日呈现匀净白嫩”“焕颜美白不反弹”等等无稽之谈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官网上。
在影视广告中更是多处夸大使用效果,欺骗蒙蔽消费者。
“瑞士焕颜祛斑精油比膏霜类产品渗透性高8-10倍……瑞士CC焕颜祛斑精油完全渗透至240微米皮肤基底层……(旁白):使用一只多年的色斑开始变淡,面积逐渐缩小,皮肤白皙度平均提高2到6度,水分含量提高50%以上。
”这些“绘声绘色”的数据根本无从考据,运用这些具体数据也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的相关规定。
“美容专家吉米:瑞士焕颜祛斑精油完全是由植物的花瓣、果实高精度萃取,不含任何化学成分,安全性达到食品级。
不要说涂在脸上,就是喝都没有问题。
就像喝水吃玫瑰花瓣一样安全。
瑞士CC焕颜祛斑精油安全性毋庸置疑瑞士CC焕斑精油百分之百花瓣果实萃取,纯植物不含任何化学物质,天然安全。
”搬出美容专家“吉米”来个人担保,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广告中声称的“就是喝都没问题”没有经过任何科学认定其安全,如此违规宣传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从官网到影视作品中,不停出现明星和名人,用明星名人效应担保此款化妆品的效果。
这不仅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相关规定,也让人对他们产生诚信危机。
对于这款负面新闻频发的产品,明星代言也需要本着良心,以诚为本。
未经审批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广告
➢违规关键词:保健、固发、研制专利……
➢典型案例:“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
➢案例时间:2010年3月产品上市
➢广告类型:产品包装广告
违规内容:
该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两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
相关条例: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五条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化妆品广告,必须持有下列证明材料:
(五)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
第八条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三)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
(图片资料出处:/newsview.asp?id=67)案例分析:
霸王在广告中大肆宣传的“中药”概念给消费者留下了中药理疗具有治疗作用的印象,在霸王的网站及产品上能发现不少这样的宣传语,“传统中草药养发组方”、“从根本上改善男人的脱发、白发、头油过多、头屑、头痒等问题”。
霸王的一些产品一直在宣传语上打起了擦边球,在不触线的前提下依然强化了中草药特殊的使用效果。
正如案例中的两款产品,在包装上竟然明确表示了“育发”、“防脱”等带有治疗用的词语。
据查证,卫生部相关批件中并未有对包括霸王防脱洗发液、霸王育发液、霸王乌发液、霸王乌发固发洗发液等多款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
“霸王”所生产的产品属于普通日化类产品,并未持有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销售的批准文号(用于祛斑、防晒、丰胸、脱毛、染发、烫发、治疗脱发用途的化妆品称为特殊用途的化妆品。
)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需由卫生部检测批准并颁发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后才能生产和销售。
视觉元素广告手法违规
➢违规关键词:非素颜上镜、使用效果前后对比、不真实电脑后期制作
➢典型案例:玉兰油焦点皙白系列
➢案例时间:2008-8-10
➢广告类型:影视广告
(资料来源:东方卫视30秒广告)违规内容:在玉兰油焦点皙白系列产品中在模特身上利用电脑特技和化妆夸大产品效果;并强调了比产品使用前后效果。
相关条例: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三条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化妆品广告中禁止通过他人使用前后的效果表明该化妆品的功效。
分析:玉兰油焦点皙白泡沫精华凝露广告语:“就像一道光,注入肌肤”,广告中,模特儿不断“变脸”,抑制黑色素、淡化色斑、提亮肤色、全面透光4层效果完美呈现,前后对比,判若两人。
然而,作为消费者不禁要问,模特在同一镜头中居然能瞬间又黑变白?这种强力美白透亮的效果究竟是模特儿在拍摄过程中使用了该产品的效果呢,还是通过化妆手段模拟出来的效果?其真实性令人怀疑。
况且,美白效果是要根据每个人不同肤质生理条件而各异的,不能通过所谓的“4步”就立竿见影,违背了生理常识更误导了消费者。
化妆品广告在拍摄手法上也应该注意,如此立竿见影、运用过多电脑效果的手法都属于非法违规。
切勿为了一味追求广告效果而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