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型号编号规则(1)

汽车型号编号规则(1)
汽车型号编号规则(1)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汽车、总成产品编号知识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部分、参考使用)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汇编

一、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 汽车产品型号编号规则(GB9417-88)及SQB1051-08-90相关规则(仅供参考)

1.1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图1)。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图2)。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

主参数代号

(图1)

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

(图2)

SQB1051-06-90相关规则(图3)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

主参数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

(图3)

注意: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 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我厂采用“SX”表示,即代表——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陕西汽车制造总厂)。

1.3 车辆类别代号:

各类汽车的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规定)。

表1 车辆类别代号

注:表1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1.4 主参数代号:

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4.1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之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1.4.2 客车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1.4.3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若一个轿车产品同时选装不同排量的发动机,且其变化范围大于10%时,允许企业以其中的一个排量为主参数,其他排量用企业自定代号加以区别。

1.4.4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

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1.4.5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8170—87《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

1.4.6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5 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5.1 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其产品序号。

1.6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五部分,用反映车辆结构和用途特征的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见图4

□□□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图4

1.6.1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按表2的规定。

表2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

1.6.2 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按GB/T17350《专用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规定执行。部分有关代号见表3的规定(与厂内生产车型有关,仅供参考)。

表3 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带“*”GB/T17350《专用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中未标注

1.7 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种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可用最多三位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不属于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1.7.1 首次设计时产品型号中不带企业自定代号,当发生变形时在产品型号后增加企业自定代号。

1.7.2 一般情况下,企业自定代号用一位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从A、B、

C、……顺序使用。

1.7.3 当在原变形的基础上再次有所改变时,可在其后增加第二位或第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字母可有所含义,也可顺序使用。

1.8 汽车产品型号举例:

选用车型全部为公告车型,非公告车型(特种汽车)未说明,请注意部分车型为更改和删除车型。

例1:载货汽车

我厂用斯太尔技术生产的“陕汽牌”载货汽车,总质量19T,轴距5600(mm),驱动形式4×2,发动机型号:WD615.61A,功率193(kw),选用湖北齐星驾驶室,其型号为:SX1190A;

更换发动机型号为:WD615.56后,其型号为:SX1190AN;

例2:越野载货汽车

我厂用斯太尔技术生产的“陕汽牌”越野载货汽车,总质量(公路)23.830T/(越野)18.830T,轴距3375+1400(mm),驱动形式6×6,发动机型号:WD615.67A,功率206(kw),选用斯太尔加长驾驶室,其型号为:

SX2190M;

更换发动机型号为:WD615.50后,其型号为:SX2190MN;

例3:自卸汽车

我厂用斯太尔技术生产的“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31.000T,轴距1800+2800+1350(mm),驱动形式8×4,发动机型号:WD615.68A,功率225(kw),选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货箱高度1250(mm),其型号为:SX3310;

改变货箱高度后,其型号分别为:SX3310A,SX3310D;

更换发动机型号为:WD615.44后,其型号为:SX3310N;

例4:牵引汽车

我厂用斯太尔技术生产的“陕汽牌”牵引汽车,总质量19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kg)12055),轴距3500(mm),驱动形式4×2,发动机型号为:WD615.50,功率206(kw),选用湖北齐星驾驶室,其型号为:SX4190;

更换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型号为:YC6G285-21,功率209(kw),其型号为:SX4190Y;

更换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型号为:D6114ZLQ1B,功率205(kw),其型号为:SX4190S;

例5:专用汽车

1、我厂用斯太尔技术生产的“陕汽牌”厢式运输车,总质量21T,采用SX1234BM464二类载货汽车底盘改装,货厢栏板内尺寸为:8500×2365×2345(mm)顶部封闭,其型号为:SX5211XXY

2、我厂用斯太尔技术生产的“陕汽牌”沥青洒布车,总质量25T,采用SX1254BM434二类载货汽车底盘改装,罐体容积(立方米)12.0,其型号为:SX5250GLQ;

3、我厂用斯太尔技术生产的“陕汽牌”采油车,总质量19.450T,采用SX1224LM434二类载货汽车底盘改装,其型号为:SX5192TCY。

2 斯达-斯太尔和斯达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QZZ00004.1-1996)(仅供参考)

2.1 相关说明:

由于原标准相关内容较多,本手册只作简单的相关销售车型方面代号的介绍;

本标准与原斯太尔公司编号方式基本相同,但需将“·”改为“H”;

如:原标准为:1491·280/N56/6×4

现标准为:1491H280/N56/6×4

2.2 销售代号:

销售代号由车辆基本特征代号和车辆特征代号(传统结构车辆不给特征代号)组成。

举例:有效载质级别14t级、发动机功率为206kw(280ps)、标准轴距、全轮驱动、货厢式军用越野车其销售代号,见图5

图5

2.2.1 车辆基本特征代号:

车辆基本特征代号包括:有效载质级别、车型系列代号、自行开发组件代号、发动机功率、底盘类型代号、轴距、驱动型式;

2.2.2 有效载质级别:

各国公路法规对轴荷限制的不同,以及采用不同的选用装配,实际允许的载重与名义载重量可以有不少的出入。

斯达-斯太尔车型的有效载质级别分别为:

后轮驱动车型有:9、12、14、18、25、28(T);

全轮驱动车型有:9、12、14(T)。

2.2.3 车型系列代号:

由于斯太尔引进时的车型系列为91系列,所以斯达-斯太尔车型的车型系列代号为91。

2.2.4 自行开发组件代号:

前面已经说明斯太尔原车型该位为“·”,经自行开发后该位代号为“H”

2.2.5 发动机功率:

原斯太尔公司选配的发动机编号由0—9,具体发动机功率对照情况见表4(参考)。

表4 发动机功率

注:原发动机功率为马力(ps)1ps=0.735498kw

2.2.6 底盘类型代号:

为了满足市场的不同需要和便于组织生产,需要用底盘类型代号将不同用途的汽车底盘加以区别,主要底盘类型代号有:

S——半挂牵引车底盘;

K——自卸车底盘;

O——标准轴距货厢式载货车底盘;

F——加长轴距货厢式载货车底盘;

N——特长轴距货厢式载货车底盘;

B——水泥搅拌车底盘;

M——市政用车底盘;

L——消防车底盘;

V——带中间支承转向轴的双转向轴底盘。

2.2.7 轴距(dm)

斯太尔和斯达-斯太尔的轴距采用分米(dm),经数字修约后的数值。主要的轴距有:29、30、32、35、36、38、40、43、46、50、56、60等。

2.2.8 驱动型式:

斯太尔和斯达-斯太尔的驱动型式用整车轮数×驱动轮数表示,主要驱动型式有:4×2;4×4;6×2;6×4;6×6;8×4;8×8等。

2.2.8 车辆特征代号:

当只用车辆基本特征代号无法区分某些车型的重要结构总成,而这些重要结构总成对组织生产、销售管理或车型鉴定(认证)又是很重要时,就要用车辆特征代号加以区别。

车辆特征代号位于销售代号的最后部分每一种车辆特征代号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当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特征代号时,车辆特征代号前后顺序应按下列给定的车辆特征代号先后顺序排列。

车辆特征代号与车辆基本特征代号之间要空一个字符间隔。

车辆特征代号主要有:

J——日野驾驶室;

F——斯太尔四开门驾驶室;

C——斯太尔加长驾驶室;

G——斯太尔高顶驾驶室;

B——斯太尔半高顶驾驶室;

S——沃尔沃驾驶室;

N——斯太尔新款驾驶室;

A——军用运输车;

M——军用越野车;

R——右置方向盘;

H——高栏板货厢;

L——后桥空气悬架;

Q——前后桥空气悬架;

D——单车总质量降低的车辆;

K——符合交通部(89)交工字699号文限值的汽车轴荷;

T——起重机汽车底盘。

2.2.9 新旧标准对照(仅供参考):

斯达-斯太尔汽车旧标准由于国家车辆申报工作的更改,现已退出生产和销售,但部分不需上牌照车辆仍然有销售,故表5给出部分车辆进行对照,仅供参考使用。

注:表中车型如与现生产车型对应,应再次进行一次与公告车型的转换工作。

3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SQB11028—2005)

3.1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见图6

企业自定代号

□□○○○○□□□□□□

车辆其它重要代企业名称代号号

车辆类别代号驱动型式或挂车制动代主参数代号号

产品序号轴距(dm)

驾驶室类型或挂车类型代号发动机功率或挂车轴数代号

图6

3.2 专用汽车产品型号构成,见图7

企业自定代号

□□○○○○□□□□□□□□□

企业名称代号车辆其它特征代号车辆类别代号驱动型式代号主参数代号轴距(dm)

产品序号发动机功率代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驾驶室类型代号

图7

3.3 产品型号构成中的含义或规定

3.3.1 企业名称代号:

用代表“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SX”表示;

用代表原“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ZZ”表示;

企业名称代号与产品商标无关联,但“ZZ”代号的产品全部为“斯达-斯太尔牌”。

3.3.2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按GB9417规定,相关内容见表1

3.3.3 主参数代号:

3.3.3.1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之量(t),半挂牵引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3.3.3.2 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仍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3.3.3.3 数字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

3.3.3.4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3.4 产品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3.4.1 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其产品序号。

3.5 驾驶室类型或挂车类型代号:

3.5.1 驾驶室类型代号指具有某种重要特征的驾驶室,用一位大写字母(I、O、Q除外)表示,并由标准化部门给定。

适用于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驾驶室类型代号按表6的规定。

多配置驾驶室车辆,按车辆申报公告(选用)执行。

3.5.2 类型代号适用于全挂车和半挂车,挂车类型代号见表7的规定。

3.6 发动机功率或挂车轴数代号:

3.6.1 发动机功率代号:指按本标准划分的发动机功率范围代号,适用于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相关功率代号见表8。

多配发动机车型,按车辆申报公告(选用)执行。

3.6.2 挂车轴数代号适用于全挂车和半挂车,挂车轴数代号见表9。

表9 挂车轴数代号

3.7 轴距:

用两位数字表示,轴距的单位为dm。

a) 对二轴汽车和全挂车、单前轴型式布置的三轴汽车和全挂车,以一、二轴间的轴距表示。

b) 对双前轴型式布置的三轴汽车和全挂车、四轴汽车和全挂车、五轴汽车和全挂车,以二、三轴间的轴距表示。

c) 对前三后三型式布置的六轴汽车和全挂车,以三、四轴间的轴距表示。

d) 对半挂车的轴距以挂车牵引轴线与半挂车第一轴间的轴距表示。

3.8 驱动型式或挂车制动型式代号:

3.8.1 驱动型式代号

由一位阿拉伯数字或字母表示,适用于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相关驱动型式代号见表10。

表10驱动型式代号

现公告车型有少部分未按表中规定执行,使用时请注意。

3.8.2 挂车制动型式代号

适用于全挂车和半挂车,挂车制动型式代号见表11。

表11 挂车制动型式代号

3.9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用反映车辆结构特征和用途特征的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相关规定按GB/T17350《专用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执行,请参阅图4及表2、表3。

3.10 车辆其它重要特征代号:

指其它被公认为对汽车性能或外形特征有较大影响的总成代号,见表12

表12 车辆其它重要特征代号

当需要新增车辆其它重要特征代号时,应向标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标准化管理部门给定。

对已上《公告》的车型,当结构、参数变化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重新申报《公告》,且车型编号的前11位(专用车的前14位)相同时,可用一位数字表示变型号。变型号依次采用1、2、3……9。

3.11 汽车产品型号举例:

例1:载货汽车:

a)“斯达-斯太尔牌”载货汽车,总质量16T,采用斯太尔加长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193kw,轴距4600mm,驱动型式4×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ZZ1162LL461;

b)“斯达-斯太尔牌”载货汽车,总质量25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功率20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Ⅱ标准),轴距4325+1350mm,驱动型式6×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1254BM434

c)“陕汽牌”载货汽车,总质量25T,采用湖北齐星平头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193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1350(mm),驱动型式6×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1254FL463(该车型号最后一位错,应为9);

d)“陕汽牌”载货汽车,总质量27T,采用F2000加长高顶宽体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205kw,206kw,227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4000+1350(mm),驱动型式8×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1274NM406;

e)“陕汽牌”载货汽车,总质量31T,采用F2000加长高顶宽体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206kw,227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4000+1350(mm),驱动型式8×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1314NM406;

f)“陕汽牌”载货汽车,总质量31T,采用F2000加长高顶宽体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06kw(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4000+1350(mm),驱动型式8×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1314NM406Y;

g)“陕汽牌”载货汽车,总质量39T,采用斯太尔半高顶半长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221kw,235kw,236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3000+1500+1350(mm),驱动型式10×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1394UM30C。

例2:越野汽车:

a)“陕汽牌”越野载货汽车,总质量16T,采用F2000加长宽体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193kw,206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4400(mm),驱动型式4×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2160JM442;

b)“陕汽牌”越野汽车,总质量25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

功率20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800+1350(mm),驱动型式6×6,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2254BM385;

c)“斯达-斯太尔牌”越野汽车,总质量25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功率26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525+1400(mm),驱动型式6×6,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ZZ2254BS355。

例3:自卸汽车:

a)“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16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09kw(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800(mm),驱动型式4×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3162BM381Y;

b)“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16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175kw,170kw,177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600+1300(mm),驱动型式6×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3164BK364;

c)“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16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175kw,170kw,177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600+1350(mm),驱动型式6×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3164BK3641;

d)“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24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功率193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3000+1350(mm),驱动型式8×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3244BL306;

e)“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25T,采用F2000加长宽体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193kw,206kw,235kw,266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800+1350(mm),驱动型式6×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SX3254JS384;

f)“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31T,采用斯太尔半高顶半长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0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4500+1350(mm),驱动型式8×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SX33144UM456;

g)“陕汽牌”自卸汽车,总质量33T,采用斯太尔半高顶半长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0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1800+4500+1500+1350(mm),驱动型式10×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SX3334UM30C

h)“斯达-斯太尔牌”自卸汽车,总质量25T,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0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2925+1350(mm),驱动型式6×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ZZ3252BM294。

例4:半挂牵引汽车:

a)“陕汽牌”牵引汽车,总质量15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8870kg),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为177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500mm,驱动型式4×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4154BK351;

b)“陕汽牌”牵引汽车,总质量16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8720kg),采用斯太尔高顶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0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500mm,驱动型式4×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4162GM351;

c)“斯达-斯太尔牌”牵引汽车,总质量18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11100kg),采用斯太尔标准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09kw(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500mm,驱动型式4×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4182BM351Y;

d)“陕汽牌”牵引汽车,总质量18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10900kg),采用F2000加长宽体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221kw,247kw,250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3500(mm),驱动型式4×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4184JR351;

e)“陕汽牌”牵引汽车,总质量25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15920kg),采用F2000加长高顶宽体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266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2925+1350mm,驱动型式6×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4254NS294;

f)“陕汽牌”牵引汽车,总质量25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

16360kg),采用斯太尔高顶半长驾驶室,发动机为多配,功率分别为205kw,206kw,全部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2925+1350,2925+1315mm,驱动型式6×2,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4254TM293;

g)“斯达-斯太尔牌”牵引汽车,总质量25T(含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15820kg),采用斯太尔加长驾驶室,发动机功率为193kw,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轴距2925+1350mm,驱动型式6×4,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ZZ4252LL294。

例5:专用汽车:

a)“陕汽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总质量25T,采用SX3254BM3841自卸汽车二类底盘改装,罐体容积10.5立方米,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5254GJBBM384;

b)“陕汽牌”运油车,总质量25T,采用SX1254JM434载货汽车二类底盘改装,罐体容积19立方米,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5254GYYJM434;

c)“陕汽牌”仓栅式运输车,总质量31T,采用SX1314NL406载货汽车二类底盘改装,货厢栏板内尺寸:9000×2326×600,800,货箱地板到栏杆顶部距离为2300mm,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SX5314CLXYNL406;

d)“陕汽牌”仓栅式运输车,总质量31T,采用SX1314NL406Y载货汽车二类底盘改装,货厢栏板内尺寸:9100×2326×800,货箱地板到栏杆顶部距离为2800mm,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SX5314CLXYNL406Y;

e)“陕汽牌”厢式运输车,总质量31T,采用SX1314NL406载货汽车二类底盘改装,货厢栏板内尺寸:9000×2345×2345,顶部封闭,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

SX5314XXYNL406;

f)“陕汽牌”厢式运输车,总质量31T,采用SX1314NL406Y载货汽车二类底盘改装,货厢栏板内尺寸:9000×2345×2345,顶部封闭,其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为:SX5314XXYNL406Y。

注意:本知识规则随着相关标准更改,应及时更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页码:4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

页码:4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常用技术标准文件

常用技术标准文件 (国标、汽标、部标清单) 说明:为确保设计人员所有标准是现时有效,特编制本企业常用法规、标准清单。在标准修订或作废后,及时更改清单,并下发每个设计人员,并将就清单回收销毁。

第一部分 管理标准分体系 法规、基础与通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GB/T19000-1994-GB/T19004-1994 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检查程序及图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6378-2002 质量体系设计、卡法、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GB/T19001-1994 质量管理中常用的统计工具排列图 GB/T 3736.1-1994 质量管理中常用的统计工具因果图 GB/T 3736.2-1994 质量管理中常用的统计工具波动图 GB/T 3736.3-1994 质量管理中常用的统计工具直方图 GB/T 3736.5-1994 机械工业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导则 GB/T 5058-1994 企业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2部分:标准出版印刷规定 GB/T 1.2-1996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 GB/T 1.2-1997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单元:标准内容的规定方法第22部分:引用标准规定 GB/T 1.22-1993

汽车车型编号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不适用于军用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 a b c d f □□○○○○□□□■■ a b c d e f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分类代号;f: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企业名称代号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例如:CA表示第一汽车制造厂,EQ表示第二汽车制造厂,TJ表示天津汽车制造厂等等。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此编码规则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2 越野汽车 3 自卸汽车 4 牵引汽车 5 专用汽车 6 客车 7 轿车 8 未用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汽车产品图样编号规则

Q/HLJ 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LJ XXX.X-2012 汽车产品图样编号规则 (试用版) 2012-XX-XX发布 2012-XX-XX实施 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定义 (2) 3.1 组 (2) 3.2 分组 (2) 3.3 零部件 (2) 3.3.1 总成 (2) 3.3.2 分总成 (2) 3.3.4 单元体 (3) 3.3.5 零件 (3) 3.3.6 零部件号 (3) 4 汽车零部件编号 (3) 4.1 零部件编号的构成 (3) 4.2 组成代号的定义 (3) 4.2.1 企业名称代号 (3) 4.2.2 组号 (3) 4.2.3 分组号 (3) 4.2.4 零部件顺序号 (4) 4.2.5 结构区分号 (4) 4.2.6 变更代号 (5) 5 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见附录A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6)

前言 本标准是编制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的指导性文件,自实施之日起执行。本标准在编写格式,结构和表述上,是按照GB/T1.1-2009中的要求起草的。 本标准由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技术部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穆淑琴

汽车产品图样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图样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生产的客车、专用车、半挂车、货车等产品的总成、装置及零部件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汽车标准件的编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QC/T265-2004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组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3.2 分组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3.3 零部件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3.3.1 总成 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3.3.2 分总成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3.3.3 子总成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企业合同编号办法

合同编号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更系统、科学地建立和管理公司业务中形成的各类合同资料,特制定本合同编号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设计的合同编号,由主副两部分组成,以横隔线间隔; 主号部分由公司代码、业务大类代码、业务品种代码、年份缩写、序列号构成; 副号部分则包含不同合同种类代码。 第三条在进行合同归档编排时,应按照合同发生的年度、签订合同完毕时间依序排列。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均应按本办法规范合同编号,并按以下所列举的代码归类编排合同号码。 第五条关于公司代码的规定: 上海市ABC投资有限公司--- ABC 第六条关于业务大类代码的规定: 工程类合同---GC 营销类合同---YX 拆迁类合同---CQ 采购类合同---CG 合作类合同---HZ 第七条关于业务品种代码的规定: 土方类业务---TF 招标类业务---ZB 咨询类业务---ZX 广告类业务---GG 第八条关于年份代码的规定: 2018年---2018 2019年--- 2019 以此类推。

第九条关于序列号的规定(一律采用三位数):001、002、003,以此类推。 第十条具体的编排方法依次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即:公司代码+业务大类代码+业务品种代码+年份+序列号; 例一,上海市ABC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关于工程的土方类第一笔业务,应编号为:ABC-GC-TF-2018-001; 例二,上海市ABC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关于采购的钢筋类第一笔业务,应编号为:ABC-CG-GJ-2018-001; 以此类推。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部全权负责业务合同号码的审核工作,并在编号审核完成后登记造册。 第十二条合同编号一经生成除证实为失误外,不得任意更改。 第十三条关于编码的未尽事宜比照相同原则类推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海市ABC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1日

附录B:车型代号编号规则

附录B:商用车车型代号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商用汽车产品车型代号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内管理文件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外的所有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LQB C-15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及管理办法 3 车型代号的构成 3.1 代号的组成规则 车型代号的编制,只有在驾驶室、发动机、桥、轴距、底盘模块布置等发生较大变化时才进行代号更改。 车型代号的组成规律如图1所示: 图1 3.2 代号的编制规则(涂黄色为新修订或增补项) 3.2.1 主系列代号 主系列代号按驾驶室品种划分,划分方法见表1,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 表1 主系列代号划分方法一览表

左舵驾驶室代号 3.2.2 子系列代号 子系列代号由驱动型式代号及后桥承载能力代号组合而成,划分方法见表2,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 3.2.3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表示规律见表3 表3 车辆类别代号表示规律一览表

注:仓栅车、厢式车按载货车划分,专用自卸车按自卸车划分。 3.2.4 序号 序号表示同一系列内的不同变型,如轴距变化,发动机功率变化范围过大(超过20%)或其他与整车主要性能有关的配置变化,并按开发顺序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次排序,专用车还反映车辆品种的变化。 图2 3.2. 4.1 专用车 专用车的序号前两位表示品种,表示规律如下,同一品种的第三位序号按开发顺序在规定范围内依次排序。 01——罐式车; 02——搅拌车; 03——随车吊; 09——其他专用车。 3.2. 4.2 除专用车外的其他车辆 其他车辆的序号第一、二位表示轴距范围,如“40”代表“4000-4099”范围内的轴距,如驱动方式为6X4,轴距指前轴至中桥的距离;驱动方式为6X2、8X4,轴距指第二前轴至中桥的距离。前五位相同的车辆按开发顺序在规定范围内依次排序。 3.2.5 发动机系列代号 发动机系列代号第一位用字母表示,代表发动机生产厂家或某一系列发动机(见附表4)。第二位用数字表示欧2发动机型号代号(见附后表5);第二位用字母表示欧3发动机型号代号(见附后表6),第二、三位用字母表示欧4发动机型号代号(见附后表7),代表同一生产厂家或同一系列不同发动机。 4车型代号管理办法 车型代号管理按LQB C-15的规定执行。

(完整)公司合同编号规则制度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 本规范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任何涉及公司经营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管理。 4、方法和标准描述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公司所有合同及协议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二大类:采购类合同和销售类合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用“-”进行连接。 4.2.2 合同编号方法:(按六级编码)

5、合同/协议编号方法: 6、合同具体编写 6.1.公司缩写:代号两位 GW 6.2.合同类别缩写:代号两位采购类CG、销售类XS 6.4.部门细分类缩写: 1)、综合管理部:ZH 2)、财务部:CW 3)、市场部:SC 4)、技术研发部:JS 5)、工艺设备部:GY 6.5.合同内容细分类缩写:根据合同物品名称编号 7、具体编号形式请见以下举例: 1)综合管理部于2018年4月2号签订的第2号租赁合同: 编号为“GW-CG-ZH-ZL-18040202”; 2)市场部于2018年4月2号签订了第3号设计合同: 编号为“GW-CG-SC-SJ-18040203”; 3)技术研发部于2018年4月2号签订了第9号采购芯片的合同: 编号为“GW-CG-JS-CL-18040209”; 3)销售合同于2018年4月9号签订的第16号销售芯片合同: 编号为“GW-XS-XP-18040916”; 4)研发技术部于2018年4月5号对2018年4月2号签订了第9号采购芯片的合同进行第一次修订:编号为“GW-CG-JS-CL-18040209(01)” 8、附则 此编号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合同的分类编号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一律适用本规则。

产品总布置图绘制规范.doc

旅行车分公司产品总布置图绘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旅行车分公司产品总布置图绘制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旅行车分公司的整车和底盘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1-1992 汽车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 QC-T 2-1992 汽车产品图样格式 3总布置图绘制 3.1 总布置图定义 表达客车车身或底盘结构概况、各部件之间相互关系和基本性能参数的图样。 3.2 总布置图的功用 3.2.1.表达客车车身总体结构的概况、主要尺寸参数、各系统间的相互关系等; 3.2.2 明确底盘各系统间的匹配关系,指导各系统细节设计; 3.2.2 开发阶段性评审和分系统设计的依据。 3.3 总布置图绘制的依据 3.3.1客车车身总布置图绘制的依据 3.3.1.1产品设计任务书; 3.3.1.2造型设计图; 3.3.1.3底盘图或相关资料; 3.3.1.4相关的法规要求。 3.3.2底盘总布置图绘制的依据 3.3.2.1产品申请、市场调研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 3.3.2.2产品设计任务书; 3.3.2.3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4 客车车身总布置图所要表达内容 3.4.1.车身外形 准确的绘出车身外部外部形状,即至少要表达出沿0X、0Y、0Z面剖切后的车身曲线形状。 3.4.2车身结构 主要需要表达的结构,见表1:

3.4.3车身参数 所要标注的主要参数,见表2: 3.4.4座椅布置 绘制出座椅布置形式、座椅间距、座椅安装方式等。 3.4.5驾驶员视野校核 A、校核驾驶员前方视野,画出上视角、下视角、车身前部盲区; B、校核后视镜安装位置。 3.5 底盘总布置图所要表达内容 3.5.1根据底盘产品开发要求,总布置图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3.5.1.1 方案设计阶段:此阶段的布置图,主要是根据产品申请或市场调研情况,绘制的一个初步可以满足需求的总布置图,主要用于方案设计评审。布置图至少包括五大总成元素,即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车架、轮胎,及其相对位置关系。 3.5.1.2 技术设计阶段:此阶段的布置图,经过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并对总布置图进行细化,各系统间相互关系得以表达,此时可以满足各系统设计匹配。 3.5.1.3 样车评审阶段:此阶段的布置图,主要用于检验样车实测数据与产品理论设计数据偏差,便于及时修正或修改方案,几项关键参数(前后轴处车架离地高、传动轴节间距、传动轴摆角等)实测数据需记录在总布置图上。 3.5.2结构元素 底盘总布置图需由主视图和俯视图组成,特殊情况需增加前视和后视图,并增加局部视图,以下元素根据各阶段总布置图的需求绘制,图中各元素尺寸必须是一比一,主要结构元素见表3。

参考资料_汽车编号规则

奔驰汽车公司改变轿车命名规则 梅塞德斯-奔驰(Mercedes-Benz)汽车公司是德国一家专门生产豪华轿车的公司。在过去,各种车型的名称,基本上是用其发动机排量的大小及代表车身规格的字母来表示的。从1994年开始,该公司简化了轿车命名,新的命名方法把所有轿车都分为三个等级,这三个等级分別是: "C"代表紧凑型轿车; "E"代表中等尺寸,官员乘坐的轿车; "S"代表最大型,最豪华的轿车,并将代表等级的字母放在前面,表示排量的数字放在后边。 过去的命名方法有许多以人难以理解的内容,如"300SE"中的"300"代表发动机排量为3.0公升,"S"代表S級的轿车,"E"是德语中表示燃油喷射的意思。"300SE"型车在1992年换用了排量为3.2公升的发动机,但从该车的名称中却没有反映出来。奔驰公司生产的裝有汽油发动机的轿车,发动机上都有燃油喷射系统,所以再用"E"表示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另外,"S"的含义也不单一,如"SL"代表双人座敞篷跑车,这里的"S"就不代表轿车的等级了。所以原先的装有汽油发动机的中档轿车"300E",改名为"E300"。而大型"S"的"300SE"则改名为 "S320",表示此车安装了3.2公升的发动机。 奔驰的命名方法还把车型中的其他字母去掉,如"CE"两门轿车和"SEC"S级两门轿车。但"SL"双人座跑车还继续使用,如"SL500"。装有柴油机的轿车,原先用字母"D"表示,如"300D"型轿车,新方法改用"Diesel"这个词来表示,如"300Diesel"。 德国奔驰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在商标上分为"梅塞德斯·奔驰"和"戴姆勒·奔驰"。因为德国的卡尔·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这两位闻名世界的汽车发明家合作,于1926年成立了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后生产的汽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沿用"戴姆勒·奔驰"的商标。1901年,该公司生产出第一辆以"梅塞德斯"命名的汽车。1989年,戴姆勒-奔馳公司已成为一家很大的集团控股公司,下设四家子公司,梅塞德斯-奔驰汽车股份公司是其中最大的子公司,其余三家子公司分別是德国宇航公司、电子电器公司和国际服务公司。由此梅塞德斯-奔驰汽车股份公司生产的汽车开始启用"梅塞德斯·奔驰"商标,戴姆勒-奔驰公司不再是单纯汽车公司了。

企业标准产品图样基本要求

产品图样基本要求 2012-02-15发布2012-03-01实施

前言 产品图样是产品制作的重要依据。产品图样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

Q/XW J10001-2012 产品图样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制的产品图样的总则、数据选择与处理规则、单位、制图规则、互换性要素、焊缝表示、材料标注、表面保护、图样绘制、技术要求的书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制的产品图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1-2006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 GB/T 221-2000 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GB/T 321-2005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GB/T 324-1988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 1182-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1800.2-1998 极限与配合基础第2部分:公差、偏差和配合的基本规定 GB/T 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基础第3部分: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 1800.4-1999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T 1801-1999 公差与配合公差带和配合的选择 GB/T 1803-2003 公差与配合尺寸至18mm孔、轴公差带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 3100-19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T 3672.1-2002 橡胶制品的公差第1部分:尺寸公差 GB/T 3672.2-2002 橡胶制品的公差第2部分:几何公差 GB/T 4457.5-1984 机制制图剖面符号 GB/T 4458.1-2002 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 GB/T 4458.2-2003 机械制图装配图中零部件的序号及其编排方法 GB/T 4458.4-2003 机械制图尺寸注法 1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国标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 前言 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1-1 企业名称代号对照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号企业名称企业代号第一汽车集团公司CA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CQ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EQ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X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BJ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BH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公司TJ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公司TV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NJ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公司SY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DD江西昌河汽车有限公司CH 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DN长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CJY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车辆类型代号对照表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1.2.6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实例 例1:金旅XML6127E22客车 表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旅牌客车,总长12米。 例2:迈腾FV7207轿车 表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迈腾牌轿车,发动机排量2.0升。 例3:解放CA3160K2A80 表示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解放牌自卸车,车辆总质量16吨。 例4:东风EQ1123G5ADA载货汽车

汽车VIN编码的详细规则

汽车VIN编码的详细规则. 汽车VIN编码的详细规则 17位的VIN码可以根据其各自代表的含义划分成三个部分它们分别是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和车辆指示部分(VIS)。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一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用来标识车辆制造厂的唯一性通常占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前三位。 车辆说明部分(VDS)--说明车辆的一般特性由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4位到第9位共六位字符组成。如果制造厂不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符应在该位置填入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其代号顺序由制造厂决定。 车辆指示部分(VIS)--制造厂为了区别不同车辆而指定的一组字符车辆指示部分由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后八位字符组成其最后四位字符应是数字。 以下我们将对各位字符的含义作详细的说明 l)1~3位(WMI)制造厂、品牌和类型; 2)4~8位车辆特征;轿车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约束系统类型; MPV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车辆额定总重;载货车型号或种类、系列、底盘、驾驶室类型、发动机类型、制动系统及车辆额定总重;客车型号或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制动系统。 3)第9位校验位按标准通过加权计算得到。 4)第10位车型年份(一般标识为车辆的出厂年份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 5)第11位车辆装配厂; 6)12~17位顺序号。 7)VIN示例以下我们就以上海大众桑塔纳2000型轿车为例了解一下 VIN编码规则LSVHJ1 第1-3位世界制造厂识别代码 LSV-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第4位车身型式代码 A-4门折背式车身 B-4门直背式车身 C-4门加长型折背式车身 E-4门加长型折背式车身 F-4门短背式车身 H-4门加长型折背式车身 K-2门短背式车身 第5位发动机/变速器代码车型系列上海桑塔纳轿车、上海桑塔纳旅行轿车、上海桑塔纳2000轿车A-JV(026A)/AHM(014.K) B-JV(026A)+LPG/AHM(014.K) C-JV(026A)/2P(013.9) D-JV(026A)+LPG/2P(013.9) E-JV(026A)+CNG/2P(013.9) F-AFE(026N)/2P(013.9) G-AYF(050B)/QJ(013.3) H-AJR(06BC)/2P(013.9) J-AYJ(06BC)/FNV(01N.A) K-AFE(026N)+ LPG/2P(013.9) L-AYF(050B)+ LPG/QJ(013.3) M-AYJ(06BC)+LPG/2P(013.9) 车型系列上海帕萨特轿车PASSAT A-ANQ(06BH)/DWB(01W.D)[FSN(0A9.A)]B-ANQ(06BH)/DMU(01N.A) C-AWL(06BA)/EZS(01V.J) D-AWL(06BA)/EMG(01W.V) E-BBG(078.2)/EZY(01V.B) L-BGC(06BM)/EZS(01V.J) M-BGC(06BM)/EMG(01W.V) 车型系列上海波罗轿车POLO A-BCC(036P)/GET(02T.Z)[FCU(02T.Z)] B-BCC(036P)/GCU(001.H)[ESK(001.H)] C-BCD(06A6)/GEV(02T.U)[FXP(02T.U)]车型系列上海高尔轿车GOL

汽车零件总成编号规则

一.汽车零件总成编号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等 按系统功能编号的规则。 2.术语. 2.1装置图(安装图): 装置图是产品组成部分的轮廓部分,表示在使用部位进行安装的图样.它包括安装时所必须的数据.有关零件总成与说明. 2.2代替图纸: 代替图纸是为简化图纸所采用的技术文件.它是由 总成中各零件编号.名称和数量组成的并以清单的形式表示的总成图.它没有图形,但需在图纸左下角注明”图形表示见**图纸”. 2.3工艺合成图: 工艺合成图是工艺上需要的技术文件,它的形式和组成与代替图纸相同,其内容随着工艺流程等因素变化. 另外,还有运输件.装配用联接件.对称件.设计顺序号.间隔号.方案代号.变更代号.修理件及代号. 3.编号的组成 编号由12位字符组成,分别为组号.分组号.件号.间隔号或方案代号.设计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或修理件代号。 (1)组号以第一位和第二位数字组合表示; (2)分组号以第一位至第四位数字组合表示; (3)件号以第五位至第七位数字组合表示; 件号总的应用范围是001~999,按图纸类别的不同, 划分如下:1)装置图(安装图)用001~009范围中的件号 例:3400001-03 转向装置图 2)零件图用011~899(第七位所有0和5除外) 例:3904301-01 标牌 3)总成图和代替图纸用010~895(第七位必是0或5),一般大0小5。例:3501565-01 前左制动鼓总成 4)工艺合件图和运输件图分别用900~989及990~999。 例:3404940-03转向传动轴和转向万向节总成 3400990-12 转向柱临时支架总成 组10——发动机组11——供给系组12——排气系 组13——冷却系组15——自动液力变速器组16-离合器 组17——变速器组18——分动器组19——副变速器 组20——超速器组21——汽车电驱装置组22——传动轴 组23——前桥组24——后桥组25——中桥 组26——摆臂轴组27——支撑连接装置组28——车架 组29——汽车悬架组30——前轴组31——车轮及轮毂 组32——承载轴组33——后轴组34——转向器 组35——制动系组36——电子装置组37——电气设备 组38——仪器仪表组39——随车工具及附件组42-特种设备 组45——绞盘组50——车身(驾驶室)组51——地板 组52——风窗组53——前围组54——侧围 组56——后围组57——顶盖组60——车篷及侧围 组61——前侧面车门组62——后侧面车门组63—后车门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组complete group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2 分组subgroup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2.3 零部件part and component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2.3.1 总成assembly 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2.3.2 分总成sub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3 子总成subdivisible 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4 单元体unit 由零部件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具有某一功能特征的功能组合体,通常能在不同环境独立工作。 2.3.5 零件part 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单个制件。或由两个及以上连在一起具有规定功能,通常不能再分解的(如含油轴承、电容器等外购小总成)制件。 2.3.6 零部件号coding for part and component 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亦包括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虚拟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3 汽车零部件编号 3.1 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源码、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构成。零部件编号表达式根据其隶属关系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选择。

关于合同的编号规则

编号:_____________关于合同的编号规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一: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司合同存档,明确在合同存档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工作流程,特制订为规范合同编号的指导性和标准性文件,便于目标成本的落实和控制。 第二条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以重庆机电控股集团铸造有限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的涉及公司经营的所有合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原则和方法标准描述 第四条合同分类编号规则应遵循下列原则: 1.适应公司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2.与公司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管理相匹配的分类方法; 3.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第五条合同分类编号合同分为技术服务合同、销售合同、管理合同三类。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用“-”进行连接。 1.技术服务合同编号方法: 1.1一级编码:根据项目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到四个大写字母表示,大写字母是项目名称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声母。

重大合同编号应由综合管理部对项目简称代码进行明确规定,并发布给各部门予以执行。 1.2二级编码:根据部门名称分类。根据部门名称分为“综合”、“人力”、“规划”、“技术”、“财务”,代码分别为zh、rl、gh、js、cw。 1.3 三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三类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三位阿拉伯数字,从001自999分别连接至各二级代码之后; 1.4编号举例: 如公司签订的第一份技术服务合同,则其合同编码为:jsfw-js-001 2.管理类合同编号方法: 2.1一级编码:部门代号。 2.2二级编码: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2.2.1.劳动合同(劳动):包括所有劳动合同; 2.2.2.固定资产管理合同(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含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维护等合同; 2.2.3融资合同(融资):包括借款合同或综合融资授信协议等合同; 2.2.4其他合同(其他):包括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战略性合同、按揭合作协议、集团购买或工程款抵扣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委托薪金调查、培训、发布招

汽车型号编号规则(1)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汽车、总成产品编号知识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部分、参考使用)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汇编

一、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 汽车产品型号编号规则(GB9417-88)及SQB1051-08-90相关规则(仅供参考) 1.1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图1)。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图2)。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 主参数代号 (图1) 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 (图2) SQB1051-06-90相关规则(图3)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 主参数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 (图3)

注意: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 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我厂采用“SX”表示,即代表——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陕西汽车制造总厂)。 1.3 车辆类别代号: 各类汽车的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规定)。 表1 车辆类别代号 注:表1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1.4 主参数代号: 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4.1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之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1.4.2 客车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1.4.3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若一个轿车产品同时选装不同排量的发动机,且其变化范围大于10%时,允许企业以其中的一个排量为主参数,其他排量用企业自定代号加以区别。 1.4.4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司合同存档,明确在合同存档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工作流程,特制定规范合同编号的指导性和标准型 文件,便于目标成本的落实和控制。 第二条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以本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的涉及公司经营的所有合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合同分类编号规则应遵循下列原则: 1、适应公司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2、与公司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向匹配的分类方法; 3、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第五条合同分类编号方法: (一)合同编号规则 1、合同编号由6个字母、10个数字、3个短连接线组成; 2、编号形式:×××××-※-********-□□,其中符合所代表的 含义如下图所示:

合同编号规则示意图 实用“-”进行连接各级编码 ××××× (二) 合同编号具体编写规则 1、 一级编码:公司拼音缩写,如下表1所示: 表1 2、 二级编码:表示该合同的性质,用合同性质英文字母的首字母大写,具体如下表2所示: 表2 备注:表格中未列明的一些合同性质,后期有需要增加的时候,再确定首字母。 四级编码:该类型合同当天签订的分

3、三级编码:表示该合同签订的日期,由年、月、日表示,以体现在合同封面或签订的日期为准,都实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分别如下: (1)年表示法: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2012年签订的,表示为:2012; (2)月表示法: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10的月份前面补0。 例如:10月份签订的,表示为:10; 例如:7月份签订的,表示为:07; (3)日表示法: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10的月份前面补0。 例如:12号签订的,表示为:12; 例如:5月份签订的,表示为:05; 整合起来,若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是2012年7月27号,则三级编码表示为:20120727。 (三)补充协议编码规则的处理 1、补充协议是指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在与合同公用一个编号的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面用括号加两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以“01”开始,“99”结束,如“(01)”。 例如:该补充协议是北京毕威康坶技术有限公司在2012年7月27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第三次补充协议,流水号为03,则合同的补充协议的编号为:“BVCOM-S-20120727-01(03)”。 2、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或达成的和解协议,按诉讼案件编码,不受本规则约 束。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七条:本规则解释权属行政部门。

工程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三章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 目的 为实现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有合同。 3职责 3.1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与运管中心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集团公司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1.2 集团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1.3 本规则合同分类编号符合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如档案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本规则相应执行,如全宗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分类 合同共分为三个属类:工程类合同、销售租赁类合同、管理类合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以“-”号分隔。 4.2.2 工程类合同 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下分四级编码。 4.2.2.1一级编码 为工程项目简称中两个汉字的拼音第一个声母(大写),如香湖美地简称“香湖”,代码为XH。集团公司统一按下表中代码执行。对各分公司新开发项目的代码,应由各分公司管理合同的职能部门对项目简称代码进行明确规定,并在确定后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4.2.2.2二级编码

根据开发期数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跨期”,代码分别为01Q、02Q、03Q、……KQ。“跨期”指不能确定具体期别列入跨期待分摊。 4.2.2.3三级编码 工程类合同共分六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a)土地合同(土地):包括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合同; b)前期合同(前期):包括规划、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等合同; c)施工合同(施工):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施工或安装合同; d)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包括材料采购、甲方付款乙方收货的三方合同、设备购买等合同; e)园林环境合同(环境):包括室外环境施工和采购合同; f)营销包装合同(营销):包括策划、销售代理、样板间装修、户外广告牌制安、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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