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烟草公司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一)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局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二)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收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卷烟零售户应当守法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制品零售业务;2.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走私烟草制品;3.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4.非法收购烟草制品;5.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四)相关处罚规定:1.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走私烟草制品:没收销售的烟草制品,并处1-3倍罚款;2.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没收销售的烟草制品;3.非法收购烟草制品:没收非法收购的烟草制品。
(五)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法律责任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法律责任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法律责任。
销售非法渠道卷烟是指销售的卷烟不是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而从其他渠道、方式进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十条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七)无证批发卷烟的法律责任无证批发卷烟是指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含50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烟草行业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行业,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境的关注不断增加,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也变得越来越严格。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烟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帮助读者了解烟草行业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
一、烟草行业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规定1.国务院烟草专卖局:国务院烟草专卖局是中国烟草行业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烟草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其职责包括统一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国烟草工作,确保烟草市场的有序运行。
2.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烟草行业的根本性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烟草生产、销售、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根据该法律,除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的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烟草产品。
3.烟草专卖税法:烟草专卖税法是我国对烟草产品征收的税收法律。
根据该法律,生产、销售烟草产品的企业需要缴纳烟草专卖税。
烟草专卖税的税率根据烟草产品的种类和价格不同而有所区别。
二、烟草行业的广告宣传和包装规定1.禁止烟草广告宣传:我国烟草广告宣传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外,禁止在广告中进行烟草产品的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
2.烟草包装警示标识:我国对烟草产品的包装也有特定的要求。
根据《烟草产品包装管理办法》,烟草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明显的警示标识,如“吸烟有害健康”、“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等。
包装上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语言。
三、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规定1.烟草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烟草行业的劳动保护工作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
根据该法律,烟草企业应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同时,也要开展职工的劳动保护教育和培训。
2.环境保护要求:烟草生产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烟草企业也需要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烟草企业应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
烟草法律法规

烟草法律法规●烟叶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一、《烟草专卖法》法律规定1、相关规定第八条烟草种植应当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
优良品种经全国或者省级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由当地烟草公司组织供应.第九条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
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
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等定价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对烟叶种植者按照烟叶收购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生产的烟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分等定价,全部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并妥善处理收购烟叶发生的纠纷。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必须签订合同。
2、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二、《烟草专卖实施条例》法律规定1、相关规定第十七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计划,根据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的原则制定烟叶种植规划。
第十八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依法统一收购。
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地区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烟叶。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
第十九条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有关部门和烟叶生产者的代表组成烟叶评级小组,协调烟叶收购等级评定工作。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3篇)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工作,保护公众健康,推动烟草专卖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烟草专卖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烟草专卖工作。
第三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健康优先、科学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明确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资格、条件和责任。
第五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形成科学、健康的吸烟观念和生活方式。
第六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注重科研创新,促进烟草健康发展,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烟草产品质量。
第七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资格和条件第八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烟草专卖经营者资格;(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三)具备从事烟草专卖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四)在过去一年内,无被吊销烟草专卖经营资格、涉嫌偷税漏税、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一)不得在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专卖经营;(二)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无合法生产许可证的烟草产品;(三)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四)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五)不得违规宣传烟草产品的功能或者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六)不得以低价销售烟草产品。
第十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销售监管制度,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第三章烟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第十一条烟草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烟草产品的销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销售场所应当设立“禁止吸烟”标志,并提供良好的通风设施;(二)销售场所应当摆放烟草产品展示牌,明示烟草产品的品牌、价格、产地等信息;(三)销售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四)销售场所应当保证烟草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五)销售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价格,不得以低价销售烟草产品。
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内部专卖...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烟专〔2005〕377号)行业各直属单位:为加强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国家局制定了《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专卖管理监督是行业内部管理监督的基础。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解决行业注重自律课题的重要措施,是坚持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内部管理监督意识,认真抓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的落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树立烟草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各省级局要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专卖的副局长要切实负起分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要结合实际,依据《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尽快研究制定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紧紧抓住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对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管理监督,增强行业自律能力。
要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健全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专卖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定岗定责定标准,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切实加强日常专卖管理监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务求实效。
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对地(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要确定联系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各省级工业公司及各工商企业要树立自觉接受专卖管理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范经营内控机制,加强自律,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社会上树立对国家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是一个负责任的行业的良好形象。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烟草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烟草行业,各国纷纷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进行细致分析和解读,以期更好地了解该领域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的依据与目的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独立制定的一部法律,目的在于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该法律主要依据我国的宪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
二、烟草专卖的主体和范围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指的是国家对烟草及其制品实施垄断经营的一种管理制度。
国家对烟草的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行为进行专卖管理。
主体范围包括烟草生产企业、烟草销售企业、烟草进口和出口企业,以及相关的烟草配送、仓储、运输和广告宣传等环节。
此外,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消费、销售和宣传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
烟草专卖事业的管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由地方烟草专卖局负责。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家烟草专卖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烟草专卖政策;地方烟草专卖局则负责地方范围内的专卖管理工作。
四、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制度。
任何烟草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经营行为必须事先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草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此外,烟草专卖法还对烟草销售的地点、时间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控制了未成年人和易烟者接触烟草的渠道和次数。
五、烟草专卖的价格与税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价格和税收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将制定统一的烟草价格,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对于违规销售、偷税漏税以及销售劣质烟草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烟草专卖的宣传与监管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宣传和广告进行了限制。
禁止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进行烟草广告的宣传,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草产品的宣传。
同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了要求,对于劣质烟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将进行严厉的处罚。
解读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x

解读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烟草专卖法是我国针对烟草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最近修订了烟草专卖法,对烟草行业的经营管理、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规定。
本文将对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国烟草行业的管理与发展。
新修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行业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烟草专卖的范围根据新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进行的特别管理。
烟草专卖范围包括了烟草的种植、加工、质检、流通和销售等环节。
通过烟草专卖的管理,可以确保烟草市场的稳定和烟草产品的质量安全。
2. 烟草经营许可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经营许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烟草经营许可。
同时,烟草经营许可证标志着该单位或个人具有合法经营烟草产品的资格,也是其合法经营的凭证。
3. 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等环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烟草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烟草产品。
同时,对于烟草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环节,也做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包括销售人员的资格要求、销售渠道的管理等方面。
4. 烟草专卖地域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专卖地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地域是指国家授予地方政府划定的烟草经营的范围。
各地方政府应当依法划定烟草专卖地域,并加强对烟草经营的监督管理,以保障烟草市场的有序运行和烟草产品的质量安全。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新修烟草专卖法,我国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烟草行业进行了管理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1. 烟草广告法烟草广告法是我国对烟草广告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烟草广告的范围、内容、方式、地点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以保护公众健康和预防未成年人吸烟。
新烟草法处罚条例

烟草的新方法处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五条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
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六条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并从事烟草专卖品和业务的进出口买卖外国烟草制品,必须按照“烟草专卖”和本条例的规定。
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七条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适应了生产烟草专卖品;(二)有生产烟草专卖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4)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和零售烟草制品,以满足资金的需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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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烟草公司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练习题)一、单选题1、《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C )。
A、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C、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D、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2、《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A )。
A、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C、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D、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3、《烟草专卖法》规定,不属于烟草专卖品是指( D )。
A、卷烟B、雪茄烟C、烟丝D、烟机零配件4、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及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专门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总称,含整机及( D )种特定部件。
A、10B、15C、25D、285、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及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专门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总称,含整机及( D )种特定部件。
A、21B、20C、25D、286、《烟草专卖法》的通过日期是( D )。
A、1997年6月29日B、1992年1月1日C、1997年7月3日D、1991年6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 A )制定颁布。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烟草专卖局D、国家经贸委8、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烟草法典是( B ),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烟草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A《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B《烟草专卖法》C《烟草专卖条例》 D《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9、制定《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意义不包括( A )。
A、《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B、《烟草专卖法》确定了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C、《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D、《烟草专卖法》是烟草企业从事生产和业务活动的法律保障10、制定《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意义不包括( D )。
A、《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B、《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C、《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D、《烟草专卖法》提高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11、《烟草专卖法》的正式施行的日期是( B )。
A、1997年6月29日B、 1992年1月1日C、 1997年7月3日D、1991年6月29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由( B )制定颁布。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烟草专卖局D、国家经贸委13、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D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烟叶收购许可证14、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D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5、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B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16、现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于( B )开始施行。
A、2007年2月5日B、2007年3月7日C、1998年5月11日D、2002年7月1日17、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律效力的是( D )。
A、证明力B、约束力C、确定力D、排他性18、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律效力的是( D )。
A、证明力B、约束力C、确定力D、惩罚性19、“烟草专卖许可证既有赋予权利的一面,也有确定义务的一面”体现的法律效力为( C )。
A、证明力B、确定力C、约束力D、排他性以下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发原则的是( D )。
A、法定原则B、属地原则C、先申请原则D、统一核发原则20、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 A )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1、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 A )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C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烟草专卖局D、市级烟草专卖局2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C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烟草专卖局D、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2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由( D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A、国务院B、省级C、县级以上D、省级以上(含省级)25、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由( B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A、国务院B、省级以上(含省级)C、地市级以上D、县级以上26、申办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必须由( B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A、国务院B、省级C、市级D、县级27、凡跨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烟叶调拨业务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 A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A、国务院B、省级C、市级D、县级28、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 D )。
A、1年B、2年C、 3年D、5年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自( D)起计算。
A、生产经营之日B、核准之日C、申请之日D、发证之日29、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不可以采取的方式是( D)。
A、书面检查B、现场检查C、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D、强制检查30、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七条,纳入专卖管理范围的烟叶有烤烟和( D )。
A、晒烟B、晾烟C、香料烟D、名晾晒烟31、名晾晒烟的名录由( A )规定。
A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 、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 、国务院计划部门32、《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合同应当约定( B )。
A、收购价格B、种植面积C、收购数量D、收购时间33、《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合同应当约定( B )。
A、收购地点B、种植面积C、收购数量D、收购时间34、不属于烟叶种植原则的是( C )。
A、良种化B、规范化C、等级化D、合同化35、烟叶收购计划由( B )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A、市级B、县级以上C、县级或市级D、省级36、《烟草专卖法》规定: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 A )裁定。
A、评级委员会B、县级烟草公司C、市级烟草公司D、省级烟草公司37、《烟草专卖法》规定: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 A )裁定。
A、评级委员会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地方人民政府D、烟农协会37、省际间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 C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级计划部门38、省内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 D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39、烟叶种植计划是由( D )下达的。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国家计划部门40、烟叶收购工作的原则不包括( D )。
A、按国家计划收购B、按合同收购C、按国家标准收购D、按企业价格政策收购41、烟叶收购工作的原则包括( B )。
A、按计划收购B、按合同收购C、按标准收购D、按企业价格政策收购42、储备烟叶的计划由( A )下达。
A、国务院计划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C、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43、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分立、合并、撤消,必须经( D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消登记手续。
A、省级B、县级C、市级D、国务院44、一个企业分离成两个以上企业,本企业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企业为( B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45、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称之为( B )。
A、新建B、改建C、扩建D、恢复46、卷烟、雪茄烟的年度总产量计划属于( A )。
A、指令性上限计划B、指令性下限计划C、以销量定计划D、指导性计划4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 C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48、国家对卷烟商标注册实行( B )。
A、自愿注册B、强制注册C、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结合D、以强制注册为主49、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必须由(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
A、国家B、省级C、市级D、县级50、国家允许在( D )播放、刊登或设置烟草广告。
A、广播、报纸、期刊B、电影、电视C、影剧院、会议厅、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D、除以上媒介或场所以外的地方51、《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禁止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的范围是( A )。
A、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B、等候室、影剧院C、所有新闻媒介和公共场所D、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52、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属于( C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53、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属于( D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54、不属于烟草制品市场的特点是( C )。
A、垄断性B、适度性C、自由性D、复杂性55、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批发、( A )以及进出口贸易活动。
A、零售B、运输C、收购D、调拨56、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 A )、零售以及进出口贸易活动。
A、批发B、运输C、收购D、调拨57、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 D )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A、100B、40C、80D、5058下列卷烟零售户的销售行为( D )视为非法批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