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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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0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0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0号)各市属高校: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59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2日对市属高校推荐的30门课程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外科学等10门课程为杭州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序号课程名称所在单位1外科学杭州师范大学2杭州师范大学3会计学基础杭州师范大学4妇产科学杭州师范大学5新闻编辑评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6软件基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7电器控制与PLC杭州职业技术学院8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9JAVA程序设计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10电子技术实践(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对上述入选的课程我局将授予“杭州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每门课程一次性拨款扶持经费5万元,所在学校要按照我局下拨经费以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

根据我局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优化精品课程教学团队,进一步加强课程资源建设,进一步改善网络平台建设,指导相关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确保精品课程在教学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各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建设团队要再接再厉,努力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精品课程。

为确保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局将对市级精品课程按照《评审指标》和《申报书》中的具体内容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未通过的课程将取消“杭州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并限制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额。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
书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4.16
•【字号】浙教基〔2008〕89号
•【施行日期】2008.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的通知
浙教基〔2008〕8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按照各地已选定的2008学年中小学新课程实验教科书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地方教材,我厅制订了《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包括了全省各中小学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地方课程教材和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学具、音像教材)等,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用书国家免费提供。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目录》范围内,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足配齐教学用书,为高中学生
选用教学用书,不得使用《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更不得使用境外教学用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教学用书的检查,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教学用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适当时候,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教学用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1.02•【字号】杭教[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教〔2008〕1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杭州市教育局二○○八年一月二日附件: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围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和“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的目标,全面落实《杭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破解“上学难”,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以创新的理念、思路与举措,致力深化素质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和谐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工作,努力实现2008年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全市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加快推进教育发展;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推动工作,结合教育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与完善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学校。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大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

2.进一步加强教育法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努力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12.12•【字号】杭教成[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通知(杭教成〔2008〕47号)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2006年12月22日,我局已下发《明确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审批管理职权的通知》(杭教成〔2006〕23号;杭府法审告〔2006〕64号,2006年12月14日),明确从2007年1月1日始,将我市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权下放到区教育局(社发局)。

2008年上半年,我局已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下放了7所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并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开展了审批管理权下放一年多以来情况的评估工作。

为强化对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属地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我局对民办培训学校的宏观管理、指导作用,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府办简复第B20082247号),决定将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下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对象所有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共96所。

二、下放方案按学校法人证书标明的地址,将96所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全部下放到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社发局)管理。

其中,上城区27所,下城区29所,拱墅区10所,江干区3所,西湖区25所,滨江区2所(具体下放名单见附件)。

三、下放的实施(一)上述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下放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即从2009年1月1日始,上述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主管。

(二)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下放后,由主管区教育局(社发局)在2009年3月1日前换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2008版办学许可证,相关学校要及时到区相关部门办理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等证书的变更手续。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二)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二)
45
Visual C#.NET程序设计
梁曦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电子信息类
浙江
46
实用网络技术
王志梅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浙江
47
表面贴装工艺设计与管理
王亚盛
威海职业学院
电子信息类
山东
48
软件编程(Java方向)
陈显刚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吉林
49
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
马汝星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妇产科学
中国医科大学
张淑兰
376
医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神经病学
中南大学
肖 波
377
医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传染病学
中南大学
范学工
378
医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临床生物化学
重庆医科大学
涂植光
379
医学
药学类
临床药理学
安徽医科大学
李俊
380
医学
药学类
中药炮制学
江西中医学院
龚千锋
381
医学
药学类
中药鉴定学
财经类
浙江
24
网络营销实务
方玲玉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类
湖南
25
电子商务实务
胡华江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类
浙江
26
现代金融概论
郭福春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财经类
浙江
27
配送管理实务
胡国良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财经类
吉林
28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12]10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12]10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从2011年开始,我部组织“985工程”高校先行启动了视频公开课建设试点工作。

经有关高校建设和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目前共有43门课程在“爱课程”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及网易等三个网站免费向社会开放。

我国高水平大学率先向社会推出“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展示了当代中国高等教育风采,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大学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上网开放的43门课程社会反响良好。

按照有关规定,我部现确定43门课程为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见附件),并将给予相关高校经费支持。

请有关高校及主讲教师继续做好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

2012年,我部将“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学校范围扩大至“211工程”高校及少量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非“211工程”高校。

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充分认识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建设。

同时,鼓励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通过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与“爱课程”网等视频公开课网站链接的方式,加大课程推介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学习使用。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及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及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及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11.26•【字号】浙教职成〔2008〕230号•【施行日期】200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及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浙教职成〔2008〕23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浙教计〔2008〕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申报、推荐、初审、答辩、评审、公示等规定程序,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等51个专业通过省级示范专业评审,新昌大市聚职业中学数控实训基地等31个实训基地通过省级实训基地评审,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等5个实训基地通过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评审,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政府和学校主办单位加强对上述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领导,完善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切实保障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示范专业、实训基地所在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规划目标,真正发挥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为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附件:1、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名单(共51个)2、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名单(共31个)3、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名单(共5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03.25
•【字号】浙教办高教〔2009〕36号
•【施行日期】2009.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
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9〕3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教学专项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厅组织专家对2006年批准设置和立项的普通高校新专业、精品课程以及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了抽查,对在2007年抽查中需整改的专业进行了检查,同时针对部分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了随机听课。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开展教学专项抽检和随机听课活动,是督促和引导高等学校加强教学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专项抽检,学校新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课堂教学等工作普遍得到重视,各学校建设措施有力、教学投
入有保障、建设成效明显。

同时,通过这些检查,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请各高校认真对照检查情况,积极借鉴其它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保持和发扬本校特色和优势,并及时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改。

附件:1.2008年普通高校新专业抽查情况
2.2008年普通高校精品课程抽查情况
3.2008年高等教育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抽查情况
4.2008年普通高校听取“百堂课”活动情况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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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
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教高师[2008]70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12.16
【实施日期】2008.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杭教高师〔2008〕70号)
各市属高校:
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59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2日对市属高校推荐的30门课程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外科学等10门课程为杭州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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