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部颁行业标准宣传材料
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4.28•【文号】交公路发[2003]151号•【施行日期】2003.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各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03)已以交科教发[2003]143号文件颁布,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为做好本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JT/T489-2003标准的规定,对本辖区内的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进行调整和统一,并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调整后的车型分类标准重新核定本辖区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并报部备案。
二、为确保北京至沈阳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试点工作的按期完成,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省(市)的交通主管部门请务必于6月1日前完成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区域内各路段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调整工作。
三、根据部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促进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601号),建议各地在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时,将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车型分类按照货车第4类考虑,以促进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
四、各地由于车型分类调整而需要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时,其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调整前的收费标准。
严禁借机全面提高收费标准。
附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Vehicle Classification of the Toll for Highway2003-04-23发布2003-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提出。
高速货车分类

货车车型分类培训教材HUOCHECHEXINGFENLEIPEIXUNJIAOCAI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二〇一三年十一月第一章我省高速公路对接归类部颁行业货车车型分类标准原山西高速公路货车分类标准第二章两种货车车型划分标准的区别一、应急情况下货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对接归类情况货车应急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由现行按车辆轮、轴数及前轴轴心处距地面垂直高度划分的A、B、C、D、E、F、G七类,对接归类为部颁行业标准按载质量划分的五类。
划分标准不同:最新的货车车型划分标准主要以车辆额定载质量(吨位数)进行区分;原车型划分标准主要以车辆轮轴数、车高进行区分。
车型划分种类不同:最新货车划分为5类;现行的货车车型划分为七类(含货八)。
车辆判别方法不同:最新的货车车型划分不仅仅需要通过车辆外观判别,对一些车辆还需通过查看司机行车本获得;现行的车型划分标准通过查看车辆轮轴数以及丈量车高就可以直观判别。
第三章货车车型判别基本方法一类车判别方法:1、通过观看车辆轮轴数识别,现行的所有2轴4轮货车均为一类货车;2、通过货车种类及车体外观识别,所有的皮卡、微卡车辆均为一类车;3、通过查看行车本识别,此部分主要针对一些轻卡车辆;二类车判别方法:1、通过车辆轮轴数及车高做出基本判别,绝大多数二类车为2轴六轮车辆(车高一般低于2.5米),仅有一少部分3轴8轮车辆。
2、通过货车种类识别,绝大多数二类车主要为轻卡车辆及一些自卸车。
3、通过查看行车本做出精准识别。
三类车判别方法:1、通过车辆轮轴数及车高做出基本判别,绝大多数三类车为2轴6轮车辆(车高一般高于2.5米),仅有一少部分3轴8轮车辆。
2、通过货车种类识别,绝大多数三类车主要为轻卡载货车车辆。
3、通过查看行车本做出精准识别。
四类车判别方法1、通过车辆轮轴数做出基本判别,绝大多数四类车为3轴8轮(3轴10轮),仅有一少部分4轴12轮(前四后八)车辆。
2、通过货车种类识别,绝大多数四类车主要为重卡载货车车辆。
山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山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山西省是中国的一个重要交通枢纽,其高速公路网密集,为了保障道路的良好维护和运营,山西省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山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主要包括车辆分类、计费方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首先,根据车辆的不同分类,山西高速公路将车辆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和特种车辆。
小型车辆包括客车、轿车、微型货车等,大型车辆包括货车、挂车、专用运输车等,特种车辆包括工程车辆、农用车辆等。
不同类型的车辆按照不同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其次,山西高速公路收费采用的计费方式主要包括按里程计费和按车型计费两种方式。
按里程计费是指根据车辆行驶的实际里程进行收费,而按车型计费是指根据车辆的类型和尺寸进行收费。
这两种计费方式的采用,既考虑了车辆行驶的实际距离,也考虑了车辆的尺寸和负荷情况,更加公平合理。
在收费项目方面,山西高速公路主要收取通行费、车辆超限超载费、车辆停车费等。
通行费是指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需要支付的基本费用,而车辆超限超载费是指超载车辆需额外支付的费用,车辆停车费则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所需支付的费用。
这些收费项目的规定,既保障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也维护了道路的安全和整洁。
最后,根据车辆的不同类型和收费项目的不同,山西高速公路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或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以便车主和驾驶员了解相关收费信息。
同时,山西高速公路还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以适应交通运输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综上所述,山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根据车辆分类、计费方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规定的。
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也保障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和道路的安全畅通。
希望广大车主和驾驶员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山西高速公路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山西省高速收费标准

山西省高速收费标准山西省是一个交通便利的省份,高速公路网发达,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高速公路,山西省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西省高速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来确定收费金额。
对于不同类型的车辆,包括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等,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同时,针对不同的行驶里程,收费也有相应的规定,一般采用按公里计费的方式。
其次,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还考虑了不同时间段的收费差异。
通常情况下,高峰时段和平峰时段的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引导交通,避免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除此之外,山西省还对特定车辆实行不同的收费政策。
比如对于残疾人车辆、军车、警车等特殊车辆,可能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者是免收费的待遇。
另外,对于高速公路的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也有相应的政策。
山西省鼓励车辆使用ETC系统,对ETC用户可能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享受一定的折扣或者积分奖励。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在使用高速公路时,驾驶员和车主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不得逃费或者恶意拖欠费用,以免触犯法律。
总的来说,山西省高速收费标准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高速公路,引导交通,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而制定的。
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车主能够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和秩序。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山西省高速收费标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希望各位驾驶员和车主在使用高速公路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
感谢大家的阅读!。
高速客车分类培训教材

客车车型分类培训教材KECHECHEXINGFENLEIPEIXUNJIAOCAI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二〇一三年十一月第一章车型分类标准我省高速公路对接归类部颁行业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原山西高速公路客车分类标准第二章车型判别基本方法一、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对接归类情况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由现行按车辆轮、轴数及前轴轴心处距地面垂直高度划分的A、B、C、D、E五类,对接归类为部颁行业标准,按座位数划分的四类。
具体调整情况为,部颁行业标准第一类由原标准的部分A类和B类组成;部颁行业标准的第二类由原标准的部分A类、B类、C类、D类组成;部颁行业标准的第三类由原标准的部分C类、D类组成;部颁行业标准的第四类由原标准的部分D 类、E类组成。
二、判别方法1、“看“,收费员通过车体外观,对车辆车型分类做出基本判别。
2、“辨”,对营运性客车可以通过驾驶室左侧喷绘座位数对车辆车型做出准确判别;对判别存在难度的车辆可以通过查看司机行车本进行判别;3、“记”,一是熟记车型分类标准;二是熟记存在争议车型车辆特征以及车号;4、“数据比对”,可通过监控查询过往通行信息,对车辆车型信息做出比对;第三章常见受影响车型信息A型车调整为二型车C型车调整为二型车第四章车型争议处置方法一、争议车辆处置原则1、耐心合理解释,文明优质服务的原则;2、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3、快速处置,不扩大矛盾的原则;二、处置方法:1、收费员遇到车型争议车辆,应第一时间上报监控,通知值班班长进行处理;2、班长对争议车辆车主,应采取出示政策文件,查看相关公示以及相关证件的方法;3、班长不能及时处置的争议,应及时上报值班站长进行处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通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6•【字号】晋政发[2006]44号•【施行日期】200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通告(晋政发〔2006〕44号)根据《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规定和交通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历年载荷情况,2006年7月18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山西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机动车实施计重收费。
山西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地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形成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共同治理超限超载的合力,进一步加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巩固治理超限超载成果。
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行驶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收取通行费时,要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山西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三、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589-2004的规定,各类型车辆的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限值为:(一)2轴4轮(1+1)车货总质量14吨(二)2轴6轮(1+2)车货总质量17吨(三)3轴10轮(1+22)车货总质量25吨(四)4轴12轮(1+1+22)车货总质量32吨(五)4轴14轮(1+2+22)车货总质量35吨(六)5轴18轮(1+2+222)车货总质量41吨(七)5轴18轮(1+22+22)车货总质量43吨(八)6轴22轮(1+22+222)车货总质量49吨(九)以上未包含的货运车辆根据GB1589-2004规定,计算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限值。
超过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限值的运输车辆为超限装载运输车辆。
四、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的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扰乱收费秩序行为,对恶意拥堵收费车道、破坏计重设备、寻衅滋事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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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39号2002年2月1日)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全省高速公路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的批复》(晋政函[2002]12号)。
现将我省规范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一卡通”联网收费及规范化管理,将高速公路车型统一按轴数、轮数、车高划分(分类标准详见附表一)。
二、按高速公路技术等级及所处地域经济发展情况,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分为甲、乙、丙、丁四类(详见附表一)。
京大路执行甲类标准;太旧路、太原南过境路、夏汾路、运三路执行乙类标准;原太路、太原东山过境路执行丙类标准;晋阳路、运风路执行丁类标准。
三、考虑到隧道建设及管养费用高的特殊情况,增加高速公路1000米以上长隧道收费项目。
隧道收费与道路收费合并计算,不单独设站收取(隧道收费标准见附表一)。
目前含隧道收费的高速公路为太旧路和晋阳路,其中晋阳路隧道收费暂按三分之一标准计征。
四、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公安部门的警车、抢险救灾车和军车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五、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2001)601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促进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各路段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优惠,即:在新车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个车类等级收取车辆通行费。
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部颁行业标准宣传材料

⼭西省⾼速公路车辆通⾏费车型分类执⾏部颁⾏业标准宣传材料⼭西省⾼速公路车辆通⾏费车型分类执⾏部颁标准宣传材料为使我省⾼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与部颁⾏业标准⼀致,实现与周边省市相统⼀,加快推进京津冀晋鲁五省市区域⾼速公路联⽹不停车收费的实施,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速公路车辆通⾏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与部颁⾏业标准对接归类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18号),在⾼速公路车辆通⾏费收费标准总体不变、略有降低,不增加客运车辆负担的原则下,完成我省现⾏车辆通⾏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与部颁⾏业标准的对接归类⼯作。
为我省统⼀执⾏部颁分类标准和加⼊京津冀晋鲁五省市区域⾼速公路联⽹不停车收费提供了政策性依据。
⼀、统⼀执⾏部颁⾏业分类标准的重要意义1、我省现⾏⾼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的背景及存在问题我省⾼速公路现在执⾏的车型分类标准是1998年太旧⾼速公路开通时,借鉴⾼速公路早期通车运营的⼴东省⾼速公路的做法,按照车辆的不同物理外观特性将车型分类划分为A—G七类车型(其中客车五类、货车七类)。
2002年,经省⼈民政府批准,将该车型划分标准,统⼀为全省⾼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直沿⽤⾄今。
随着国民经济全⾯发展,客运车辆的车型结构发⽣较⼤变化,仍按车辆的⾼度来划分车型已趋显不合理。
⼭西周边省份如河南、河北、陕西、⼭东、北京等全国⼤部分省市⾼速公路客车均已实⾏了部颁标准,采取了车辆座位数划分类别⽅式来确定车型类别。
省际客运车辆途径我省⾼速公路时,因我省车辆划分标准与外省车型分类标准不同,⼀直反映车辆分类标准不合理,社会媒体也多次反映该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速公路的整体形象。
2.是实现京津冀鲁晋⾼速公路区域联⽹电⼦收费的必然要求为推进京津冀与周边省份的⾼速公路ETC联⽹⼯作,2013年4⽉成⽴了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电⼦收费管理委员会,并签订了《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电⼦收费合作协议书》,将我省与⼭东省纳⼊京津冀区域联⽹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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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部颁标准宣传材料
为使我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与部颁行业标准一致,实现与周边省市相统一,加快推进京津冀晋鲁五省市区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的实施,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与部颁行业标准对接归类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18号),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不变、略有降低,不增加客运车辆负担的原则下,完成我省现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与部颁行业标准的对接归类工作。
为我省统一执行部颁分类标准和加入京津冀晋鲁五省市区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提供了政策性依据。
一、统一执行部颁行业分类标准的重要意义
1、我省现行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的背景及存在问题
我省高速公路现在执行的车型分类标准是1998年太旧高速公路开通时,借鉴高速公路早期通车运营的广东省高速公路的做法,按照车辆的不同物理外观特性将车型分类划分为A—G七类车型(其中客车五类、货车七类)。
200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该车型划分标准,统一为全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随着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客运车辆的车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仍按车辆的高度来划分车型已趋显不合理。
山西周边省份如河南、河北、陕西、山东、北京等全国大部分省市高速公路客车均已实行了部颁标准,采取了车辆座位数划分类别方式来确定车型类别。
省际客运车辆途径我省高速公路时,因我省车辆划分标准与外省车型分类标准不同,一直反映车辆分类标准不合理,社会媒体也多次反映该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高速公路的整体形象。
2.是实现京津冀鲁晋高速公路区域联网电子收费的必然要求
为推进京津冀与周边省份的高速公路ETC联网工作,
2013年4月成立了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电子收费管理委员会,并签订了《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电子收费合作协议书》,将我省与山东省纳入京津冀区域联网省份。
今年年底,将实现京津冀鲁晋五省市区域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联网。
由于我省车辆通行费分类收费标准与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03)不一致,而京津冀鲁四省市已按要求执行了部颁行业标准,为保证五省市不停车联网工作的顺利实施,统一车辆通行费分类收费标准已成为一项前置条件。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与部颁行业标准对接归类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18号),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不变、略有降低,不增加客运车辆负担的原则下,完成我省现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与部颁标准的对接归类工作。
二、我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统一执行部颁标准有哪些车型会发生分类变化
1.车型分类执行部颁标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不变、略有降低,不增加客运车辆负担
根据2012年11月20日OD调查数据汇总分析,按照交通部车型分类标准重新分类后,采样当日车辆车型发生变化的客车车辆共7086辆次,占当天客车通行量的%。
其中:(1)提高车型类别有一种:对照我省旧标准一类中部分车型对接归类为部颁标准第二类,常见车型有19种,涉及2736辆次(乙类道路标准由元提高为元,提高50%),占当天客车通行量的%。
(见下图)
我省标准A型车执行部颁标准调整为二型车
序号品牌型号车辆座位数图片1江淮汽车瑞风9
2福田汽车蒙派克10
3上汽通用五菱五菱宏光/五菱荣光/五
菱之光
8
4长城汽车欧诺8 5长安汽车长安之星/金牛星8 6东风渝安东风小康C3711
7北京汽车北汽威旺205/北汽威旺
306
8
8昌河汽车-福瑞达8 9东风汽车俊风CV038 10哈飞汽车
哈飞小霸王/骏意
/民意
8
11华晨金杯-海星A7/海星A98
开瑞汽车优雅/优胜II代
12
8
/优优
13重庆力帆丰顺8
14昌河铃木-浪迪8
15一汽吉林佳宝V52/佳宝V708
16众泰汽车-众泰V108
17三菱越野车三菱越野车8
18丰田汽车霸道8
19林肯越野车领航员8
(2)降低车型类别有六种:涉及4350辆次,占当天客车通行量的%。
①我省旧标准二类中部分车型对接归类为部颁标准第
一类,常见车型有4种(乙类道路标准由元降低为元,降低%)(见下图)
我省标准B型车执行部颁标准调整为一型车序号品牌型号座位数图片
1东风汽车御风6
2东南汽车得利卡6
3苏州金龙海格大海狮6
4上汽商用车上汽大通V806
②我省旧标准三类中部分车型对接归类为部颁标准第二类,常见车型有4种(乙类道路标准由元降低为元,降低%)(见下图)
我省标准C型车调整为二型车
序号品牌型号座位数图片
1碧莲尊贵VIP12/18
2金旅客车XML6101大金象校车19
3金旅客车XML6601A19
4少林客车SLG6608C3E19
③我省旧标准四类中部分车型对接归类为部颁标准第二类,常见车型有2种(乙类道路标准由元降低为元,降低%)
D型车调整为二型车
序号品牌型号座位数图片
1金龙客车19
2凌宇客车19
④我省旧标准四类中部分车型对接归类为部颁标准第三类,常见车型有6种(乙类道路标准由元降低为元,降低%);
D型车调整为三型车
序号品牌型号座位数图片
1安凯客车HFF6941GZ-5客车39
2江淮客车HK6668KX客车24-36
3江淮客车HK6700K4A客车24-29
4江淮客车HK6800H客车24-35
5江淮客车HK6910G客车36
6少林客车SLG6120HEV客车24-38
⑤2012年全年统计数据显示,我省旧标准的五类大客车累计93辆次。
对接归类为部颁行业标准第四类。
⑥采样当日有卧铺车辆298辆,占客车总量的%。
将铺位数和座位数等同考虑,按照部颁行业标准划分,绝大部分卧铺车辆由旧标准四类降档为部颁第二、三类,分类降挡后有利于提高卧铺车辆的运营效益,更好地促进大型卧铺车辆的发展。
综上所述,增减相抵后,经测算,全省高速公路全年共减少车辆通行费收入3469万元,积极贯彻了车型分类标准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不变、略有降低,不增加客运车辆负担的原则。
2.车辆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变
此次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与部颁行业标准对接归类,只涉及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变动,原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中享受优惠的原C类货车(二轴六轮,前轴处车辆总高度低于米的车辆,长头中卡按计重费率的80%计收,平头中卡按计重费率的85%计收)、ETC用户享受缴纳通行费5%折扣优惠的及办理包缴业务的车辆仍享受原优惠政策。
四、收费站发生车型争议应急处置方法
1.收费站遇到车型争议车辆,应第一时间上报监控,值班班长及时进行处理,对争议车辆车主,应采取出示政策文件,验证相关证件的方法,并作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如果不能及时处置的争议,应由值班站长进行现场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不允许发生不文明行为和违规行为。
2.对拒缴通行费强行冲卡的车辆,按冲卡车流程操作,并交由公安交警、路政人员处理,并将其列为黑名单车,事后按照有关规定追收车辆通行费。
对长时间滞留车道、拒不缴费、蓄意滋事等扰乱收费秩序、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车辆,路政人员应及时将车辆引离车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的,由路政人员协调公安、交警依法处理。
3.收费站交通流量较大,广场发生车辆拥堵时,收费站应报经营管理单位增派人员协助疏导;路政人员应及时协调交警部门对车辆予以疏导,防止发生拥堵现象。
4.实施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后的第一个月,在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在收费广场配备相应的政策解释人员,重点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向司乘人员免费提供收费政策相关文件、资料、宣传册等。
5.各单位、收费站在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应严格按照《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