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书(DOC)
国家电网公司智能变电站故障录波装置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智能变电站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1. 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1)改动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 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技术规范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 本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 投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7. 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技术规范中详细说明。
目次智能变电站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721)1总则 (723)1.1引言 (723)1.2供方职责 (723)2技术规范要求 (724)2.1使用环境条件 (724)2.2故障录波装置额定参数 (724)2.3装置功率消耗 (724)2.4故障录波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724)2.5故障录波装置具体的技术要求 (726)2.6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728)3试验 (728)3.1工厂试验 (728)3.2系统联调试验 (728)3.3现场试验 (729)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729)4.1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729)4.2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 (729)4.3供确认的图纸 (729)4.4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 (729)4.5其他资料和说明书 (729)4.6卖方提供的数据 (729)4.7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 (730)4.8设计联络会议 (730)4.9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730)4.10质量保证 (730)4.11项目管理 (730)4.12现场服务 (731)4.13售后服务 (731)4.1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731)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1总则1.1引言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GB/T 1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宜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主变故障录波技术规范书(220kV升压站)(DOC)

国电赤峰西大梁风电场49.5MW工程配套设备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第一包中的主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招标编号:GDCX-FJZB10-004分包号:GDCX-FJZB10-004-01-3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2009年12月呼和浩特目录1 总则 (1)2 技术要求 (1)3 设备规范 (9)4采购设备需求及供货范围 (9)5 技术服务 (10)6 需方工作 (11)7 工作安排 (12)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9 质量保证和试验 (13)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5)附录A:主要名词解释 (17)附录B: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量 (17)1 总则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国电赤峰西大梁风电场49.5MW工程主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均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说明。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 技术要求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有新标准颁布时,执行新标准。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873-2004 《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动态记录装置技术条件》DL/T553-19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478-19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663-1999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检验准则》GB/T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50065-199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2.2 环境条件a)本条的目的在于强调设备应遵照的环境条件要求,因为这会影响设备的寿命、结构和运行可靠性。
安阳蒋村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主变故障录波技术规范书

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蒋村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主变故障录波保护技术规范书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二00九年十一月郑州目次1. 总则2. 技术要求3. 设备规范4. 供货范围5. 技术服务6. 买方工作7. 工作安排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9. 质量保证和试验10. 包装、运输和储存附录A:主要技术参数附录B: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量附录C:卖方应填写的技术表格1.总则1.0.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安阳蒋村220千伏变电所扩建工程的主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它提出了故障录波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0.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0.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0.4 标书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除本标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国际公制(SI)、国际标准组织(ISO),国标(GB),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果投标者有自己的标准或规范,须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均不能低于IEC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这些规定或规程中与IEC标准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0.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要求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GB14285-9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5145-94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4858 《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DL/T553-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478-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DB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6126 《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GB7261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GB11287-89 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振荡(正弦)试验GB/T14537-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GB/T14598.9-1995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GB/T14598.10-1996(或IEC255-22-4)快速瞬变干扰试验GB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DL/T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T 720-200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2.2. 环境条件:2.2.1 温度:环境空气温度-10℃~+40℃保证的运行温度-5℃~+55℃保证的满载运行温度-5℃~+60℃保证精度的运行温度-5℃~+40℃2.2.2环境相对湿度:月平均相对湿度(25℃):80%2.2.3 抗震能力:7度2.2.4 防护等级:IP 30 级2.3. 工程条件:2.3.1 系统概况主变压器容量:1X240 MV A (本期) 3X240 MV A(远期)电压:220 kV/ 110 kV/ 35 kV2.3.2 安装地点及安装方式:继电器室内。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目次前言 I1 范围 22 录制量分配原则 23 50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24 22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35 11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6 10kV~35kV 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前言为加强河北南网微机故障录波器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微机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确保微机故障录波器在电网故障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在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方面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故障录波器录制量分配原则――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要求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电力调度中心继电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彦、赵春雷、周纪录、张洪、曹树江、常风然、孙利强、齐少娟。
感谢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同行!在执行本标准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告知河北电力调度中心。
河北南网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1 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
对电网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和录制量做出了原则要求。
1.2 上述装置在使用中,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各种相关技术条件、规程、反措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原则要求。
1.3 河北南网的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部门均应执行本标准。
2 录制量分配原则2.1 待录量按电压等级分别录制于相应的录波器中。
低电压等级未单独配置录波器的,宜将待录量接入本站较高电压等级录波器或机组录波器中。
2.2 每台主变各侧模拟量和开关量宜录制于同一录波器中。
2.3 500kV侧线变串省调调度的边开关断路器保护开关量录制于主变故障录波器中。
故障录波器运行规程(0)(1)(0)(1)

故障录波装置运行规程1、设备规范1.1型号线路故障录波器型号:FH-3000;机组故障录波器型号:FH-3000B。
1.2系统配置(嵌入式 PC104 模块)1)主板:嵌入式低功耗工业级 PC104 模块;2) CPU:Pentium MMX 低功耗工控专用,主频为 400MHz;3)硬盘:≥60GB;4)内存:≥256MB;5)固态盘(CF 卡):≥1GB;6) MODEM:外置;1.3系统概述1.3.1全站设有一套线路故障录波装置及两套机组故障录波装置,线路故障录波器主要录制220kV 母线、线路、厂高变、母联的电压、电流、开关量等,第一套机组故障录波装置主要录制#0~2机的电压、电流、开关量等,第二套机组故障录波装置主要录制#3~4机的电压、电流、开关量等。
1.3.2每套装置的传感器处理模块、嵌入式 PC104 模块、电源模块、数据采集处理单元模块等都集成于一个机箱内。
下层为开关量、电压和电流传感器或其它需处理的单元模块,上层为嵌入式 PC104 模块及数据采集处理单元模块。
1.3.3 数据采集处理单元接入的模拟量信号:发电机机端定子电流、发电机机端定子电压(含零序电压)、主变压器高压侧电流、发电机励磁电流、发电机励磁电压、220kV母线电压、220kV线路侧电流、220kV母联电流、220kV厂高变高压侧电流、220kV线路侧高频量;接入的开关量信号:主要是各种保护动作信号和各种位置状态信号。
1.3.4电源模块采用开关电源及冗余功能,输入电压交、直流互为备用,电源引自MK09盘。
1.3.5传感器处理单元模块包括 CT、PT、CT/PT、直流电压/电流插件。
电气设备引入的交流电流、电压信号进行隔离,变换处理后送到 DSP 处理单元模块。
直流电压/电流插件将外部引入的直流电压/电流信号通过光隔离放大器,隔离处理后送到 DSP 处理单元模块。
1.3.6打印机采用 EPSON 公司的 LQ_300K 24 针打印机。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规定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规定故障录波器是电力系统故障监测和分析的重要装置,具有记录电力系统工作过程、检测电力系统故障和提供参考依据的功能。
因此,为保证故障录波器的使用效果和可靠性,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规范规定。
一、故障录波器的型号与规格故障录波器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认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
故障录波器的品牌、型号和规格应符合电力系统的需要,并获得合格证书。
二、故障录波器的放置和连接1.故障录波器应放置于电力系统现场,利用现场电源供电。
示范点和要求按规定设置。
2.故障录波器与电力系统接口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连接方式,连接电缆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故障录波器的接地应由现场检测人员进行。
在铁路直流供电系统中,接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实施。
三、故障录波器的监管和评估1.电力系统公司应对故障录波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其工作状态和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2.故障录波器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进行必要的故障排除和修理。
在检修故障录波器时,应根据其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按照紧急处理和计划检修的要求进行。
3.电力系统公司应对故障录波器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其工作状态和性能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对其进行改进和提高的计划与方案。
四、故障录波器的维修和保养1.故障录波器在运行期间,应根据其生产厂商或运输商提供的实施维护和保养的要求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2.在检修故障录波器时,应使用专业的检修设备和工具,避免对故障录波器的其他部件造成损害。
3.电力系统公司应根据故障录波器的具体情况,制定配备人员和保养材料的计划和方案,并安排技术维修人员进行具体实施。
五、故障录波器的数据记录和保护1.故障录波器应配置符合技术要求的数据处理软件,实现数据的自动记录和采集,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2.故障录波器的数据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储存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便于后续的统计和分析。
PCS-996_故障录波装置_说明书_国内中文_国内标准版_R1.04_(ZL_GZLB5118.1404)

为增强或修改现有功能,装置的软硬件均可能升级,请确认此版本使用手册和您购买的产品相兼容。
警告!
电气设备在运行时,这些装置的某些部件可能带有高压。不正确的操作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
只有具备资质的合格专业工作人员才允许对装置或在装置临近工作。工作人员需熟知本手册中所提到的注意事项和工作流程,以及安全规定。
工作温度范围-20℃ຫໍສະໝຸດ +55℃贮存温度范围
-40℃~+70℃
运输温度范围
-40°C~+70°C
相对湿度
5%~95%,设备内部不凝露,不结冰
2
2
波特率
4.8kbit/s、9.6kbit/s、19.2kbit/s、38.4kbit/s、57.6kbit/s、115.2kbit/s
通信规约
DL/T 667-1999(idtIEC 60870-5-103:1997)
250Vdc
开触点耐压
1000V RMS,1分钟
连续载流能力
5A@380Vac
5A@250Vdc
冲击过流能力
6A@3s
15A@0.5s
30A@0.2s
动作时间
<8ms
返回时间
<5ms
断弧能力(L/R=40ms)
0.6A@48Vdc
0.2A@110Vdc
0.1A@220Vdc
2
输入
准确度
交流额定电压(Un= V)
连接电缆
仔细处理连接的电缆避免施加过大的外力。
版权声明
版本: R1.04
P/N: ZL_GZLB5118.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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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次前⾔ I1 范围 22 录制量分配原则 23 500kV变电站及电⼚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 24 220kV变电站及电⼚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 35 110kV变电站及电⼚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 56 10kV~35kV 变电站及电⼚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 5前⾔为加强河北南⽹微机故障录波器的运⾏管理,进⼀步明确、规范微机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确保微机故障录波器在电⽹故障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南⽹变电站及电⼚升压站配置的电⽹故障录波器(⽹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在调度、运⾏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故障录波器录制量分配原则――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要求本标准由河北电⼒调度中⼼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电⼒调度中⼼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电⼒调度中⼼继电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萧彦、赵春雷、周纪录、张洪、曹树江、常风然、孙利强、齐少娟。
感谢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同⾏!在执⾏本标准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告知河北电⼒调度中⼼。
河北南⽹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1 范围1.1 本标准适⽤于河北南⽹变电站及电⼚升压站配置的电⽹故障录波器(⽹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
对电⽹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和录制量做出了原则要求。
1.2 上述装置在使⽤中,除符合国家、⾏业规定的各种相关技术条件、规程、反措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原则要求。
1.3 河北南⽹的调度、运⾏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部门均应执⾏本标准。
2 录制量分配原则2.1 待录量按电压等级分别录制于相应的录波器中。
低电压等级未单独配置录波器的,宜将待录量接⼊本站较⾼电压等级录波器或机组录波器中。
2.2 每台主变各侧模拟量和开关量宜录制于同⼀录波器中。
2.3 500kV侧线变串省调调度的边开关断路器保护开关量录制于主变故障录波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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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的部分 (2)第二部分工程概况及供货范围 (3)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4)第四部分图纸资料、试验及其它 (7)第一部分总的部分本技术规范书所列之技术条件为本工程最基本的技术要求,设备供应方(以下简称供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向用户(以下简称需方)推荐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优质产品,本技术规范书所提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性能指标等为满足本工程需要而必须的最基本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所未详细提及的技术指标、性能要求应不低于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电力行业标准、IEC标准。
当某项要求在上述几种标准中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参照标准:·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670-1999·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14285-2006·微波电路传输继电保护信息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2-1996·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 769-200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DL/T 720-2000·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478-2001·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 553-9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关于继电保护光耦回路研讨会会议纪要及整改措施华北调局继[2005]7号第二部分工程概况及供货范围2.1 工程概况1 主接线型式: (详见附图)2 各级电压及出线数量:10kV出线: 2 回3 发电机组:台数: 2发电机容量: 30 MW电压: 10 kVCosΦ: 0.84 机组控制方式: DCS控制2.2 故障录波器配置及供货范围本工程配置的故障录波器应为微机型装置,本工程配置1套微机故障录波装置,每套装置组1面柜(含针式打印机),本工程需1面故障录波器柜。
容量配置:故障录波器柜(每面含):模拟量:64路,可接入电流量48路、电压量8路,高频量8路。
开关量:128路,可接入常开或常闭空接点信号;录波器具体供货范围:屏顶小母线采用双层双列28根布置,带防尘罩。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3.1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55℃室内相对湿度5%~95%(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应结冰)大气压力70kPa~106kPa3.2额定电气参数3.2.1直流电源额定电压:220V允许偏差:-20%~+10%3.2.2交流回路交流电压:100/√3V、100V交流电流:5A额定频率:50Hz3.2.3 防护等级:IP303.3装置的功能·可录取故障开始前0.04秒到故障后20秒的线路、变压器电流和母线电压及高频量。
·录波的次数不限,硬盘应能存储50次以上最新的录波数据(存储器存满后当新故障发生时,能自动清除原有文件记录新的故障报告);能够打印故障报告。
随装置提供后台分析软件和远传分析软件(软件升级时,供方应免费及时提供升级服务),具有对单端、双端及环形电网单回线的精确测距功能,还有对有互感的平行线精确测距功能;·采样速度:模拟量10000点/秒以上·电流、电压波形采样精度:优于2%·开关量分辨率<0.1ms·谐波分辨率最低为11次·测距精度:金属性短路误差小于2%·起动方式电压突变量起动;电流各相和突变量起动;母线电压(或电流)、负序电压、零序电压(或电流)起动;电压过限(欠压、过压)起动;主变中性点电流过限起动;开关量起动;手动起动;振荡起动;高频起动;频率越限与变化率起动;变电所和上级调度来的起动命令·输出方式存硬盘;存软盘;·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装置的功能和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响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数字式装置应具有自复位能力,在因干扰而造成程序走死时,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数字式装置的实时时钟信号,在失去直流电源的情况下不能丢失,在直流电源恢复正常后,应能重新显示。
·数字式装置应具有自动对时功能。
·装置应具有远传功能,要求带本地和远方通信接口,装置应具有以太网口,接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处理系统,提供相应的软件硬件,以实现就地和远方查询故障和信息等。
并要求具有与GPS卫星同步对时功能,可实现软对时和硬对时。
对时脉冲既可接收分脉冲,也可接收秒脉冲;对时接点即可为有源220V接点,也可为无源空接点。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通信规约,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4 录波柜的技术要求3.4.1 录波柜包括所有安装在上面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正确的安装方式。
保证在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不会损坏。
供方还应提供运输、存放和安装说明书,供需方使用。
供方应对柜内部接线的正确性全面负责,在指定的环境条件下。
所供应的设备的特性和功能应完全满足规范书的要求。
3.4.2 录波柜的机械结构应能防卫灰尘潮湿盐污所规定的高温和低温支架的振动3.4.3 为便于运行和维修,应利用标准化元件和组件。
3.4.4柜采用前后带门,门在开闭时,不应误动作。
柜上应装设复归按钮。
3.4.5 录波柜及其中的设备应能适用于地震地区。
3.4.6 录波柜底部应有安装孔。
录波柜上的设备应采用嵌入式或半嵌入式安装,并在背后接线。
录波柜内应有适当的照明灯。
3.4.7 每面柜下方应装有100mm2截面的接地铜排,安装时应加装绝缘支垫。
接地母线末端应装好可靠的压接式端子,以便接到电站的接地网上。
所有柜上的接地线与接地母线的连接应至少用两个螺丝。
3.4.8 录波柜内设备的安排及端子的布置要合理。
3.4.9 录波柜中的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具有足够强度的绝缘铜线。
3.4.10 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应采用压紧型的连接件。
3.4.11 端子排应保证有足够的绝缘水平(额定电压不小于600V)。
端子排应分段,电流电压回路采用试验型端子。
端子排应至少有20%备用端子,并分段布置,且可在必要时再增加。
电流、电压回路端子应能接入6mm2导线。
引到端子排上的接线应考虑电缆出线的合理性,可在同一电缆中引出的端子应安排在同一侧较靠近的端子,可能引出两根以上回路的端子必须有足够的连接端子,避免一个端子压二根导线。
3.4.12每套装置具有直流特性的快速小开关接直流电源。
该快速小开关在录波柜上,它应有动作指示及足够的断流容量。
小开关必须设置独立的直流监视回路,发直流消失信号。
3.4.13供方应保证录波柜内外油漆过的表面在运输、存放和正常运行时防腐蚀性能。
3.4.14 每面柜及其上的装置(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控制回路的熔丝、开关及其他独立设备)都应有标记,以便清楚地识别。
3.4.15 对于那些必须按制造厂的规定才能进行更换的部件和插件,应有特殊符号标出。
录波柜内的装置与柜上端子排之间、装置与装置之间的连线应有明确的标识。
3.4.16 保护跳闸压板用红色,功能压板用黄色。
3.4.17 柜体尺寸:2260mm×800mm×600mm3.4.18 柜体颜色:由需方确定第四部分图纸资料、工厂验收、试验及其它4.1供方职责4.1.1 本规范书为微机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要求,供方应仔细阅读本规范书中的所有条款,包括所有技术规范。
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规范应能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4.1.2 供货的厂商应获得ISO-9000资格认证证书。
4.1.3 提供本规范书内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方面的图纸和说明书。
4.1.4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以及型式试验和常规试验的数据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本规范书中所有的性能要求。
4.1.5 提供设计和制造过程中质量保证一览表以及规范书规定的其它资料。
4.1.6 如供方的标准、规范与本规范书的技术条款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4.2 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4.2.1 供方应提供与所供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其中包括成套保护装置、标准部件、各种逻辑回路、有关继电器、选择开关及信号灯的技术资料以便需方查核,资料中还应包括各种额定值数据、接点数量及其数据,各元件性能、功率消耗(包括交流及直流回路、正常及动作情况)及使用说明等。
供方还应提供装置运行及改进情况。
4.2.2 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4.2.2.1 全部图纸应有完整图标,并采用国际(SI)单位制。
4.2.2.2 提供最终修改图及其CAD软盘或光盘,其图形文件能够被PC机AutoCAD 14 for Windows支持。
4.2.2.3供方在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内提供2份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资料给设计院(含一份电子版),设备到货随机附12套资料给需方。
4.3试验4.3.1保护设备的现场试验和检查4.3.1.1现场安装a. 设备一般检查:开箱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电缆和接线的完好情况。
b. 安装监督:供方现场人员进行指导。
4.3.1.2场投产试验a. 一般检查:直观检查。
b. 通入直流电源检查。
c. CT和CVT检查:检查接至装置的正确性。
d. 绝缘试验:根据规定进行试验。
e. 柜内所有接线的正确性的检查及试验。
f. 性能试验:向继电器通入交流电流和电压。
检查所有元件动作的正确性,柜上各个信号亦应正确动作。
4.3.2试验中发现元件、部件、插件等的损坏,供方应负责掉换,机械结构的损坏,供方应负责修理。
4.4 现场服务及现场培训4.4.1为了便于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试验,供方应自费派出能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对合同设备的正确安装给予技术指导。
负责设备的调试和投运工作,并负责对需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
4.4.2技术人员除了解答和解决由需方在合同范围内所提的问题外,还应详细地解释技术合同、图纸、设备性能以及运行注意事项。
为了便于合同设备的运行和维护,需方将派技术人员到供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供方不再收取技术服务费。
4.4.3 现场运行设备出现问题需要供方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5 标准除非另作特别规定,所有合同设备包括供方从他处获得的全部设备或附件,都必须满足最新版本的IEC标准。
上述标准和规范仅规定了最低要求,只要供方认为有必要且经需方认可即可超越这些标准,采用更好、更经济的设计和材料,以使供方的设备持续稳定地运行。
4.6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供方应按下列表格提供详细专用工具清单,填写在表格空白处。
供方应按下列表格提供详细备品备件清单,填写在表格空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