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申报操作说明含支付宝签定三方协议
自然人三方协议签订指引

自然人三方协议签订指引
时间:2019-04-04
自然人三方协议可在网上自助签订,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款,其支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各种申报途径缴款,操作方便快捷,建议您尽早签订。
签订协议时所采集的银行账号信息,仅在办理申报并选择自然人三方协议缴款方式时使用。
一、应用场景
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纳税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或纳税人个人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经营所得申报,以及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上门办理经营所得申报,均可选择通过自然人三方协议缴纳税款。
二、签订方式
纳税人个人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链接访问“深圳本地业务”,使用“自然人三方协议”功能完成协议签订。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登录方式,一是通过访问https://its.shenzhen.chinatax.gov.cn/地址登录,二是访问国家税务局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
三、具体操作
签订自然人三方协议,须使用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签订协议时须按照被投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正确选择税务机关代码,如投资多家单位且主管税务机关不同,需按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签订。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步骤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深圳本地业务”
方式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登录后跳转。
1.打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https://its.shenzhen.chinatax.gov.cn),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
经营所得申报操作说明(含支付宝签定三方协议)(1)

系统安装从2019年1月1日(税款属期)起,取得经营所得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渠道办理:个人纳税人自行办理申报的,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地址: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个人所得税系统(ITS))办理。
由企业为个人投资人代为办理申报的,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下载地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下载-个税软件)。
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进入版本选择界面,其中【2018年原税制申报】是老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8年12月及以前月份申报;【2019年新税制申报】是新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9年1月及以后的申报。
选择对应版本模式后进入系统注册环节。
注册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进行过三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注意事项:1.[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一致;2.注册时必须确保电脑处于联网状态。
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系统自动从税务机关端口获取最新的当地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以及月公积金减除上限等办税基础信息。
注册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办税人员如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为了保障本系统的使用安全,建议“启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注意事项:1.登录密码的长度必须是8-20位;2.登录密码至少是数字、英文字母、符号三种中的两种组合;3.若忘记密码,在登录界面可通过点击【忘记密码】重置登录密码;4.进入系统后,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登录密码设置】可修改登录密码。
注册第五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扣缴客户端的数据是保存在本地电脑的,为防止重装操作系统或因操作系统损坏而造成数据丢失,建议启用自动备份功能。
注意事项:1.勾选“启动自动备份”,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自动备份数据;2.勾选“自动备份前提醒”,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弹出备份提示;3.可以自行设置备份路径,建议不要放在电脑系统盘(一般是C盘);4.可以根据电脑硬盘大小,选择保留备份数据的份数。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缴款指引

2019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缴款指引2019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定期定额户)缴款发生变化,请关注:1.需由自然人纳税人个人完成缴款。
2.目前提供个人三方协议和银联卡两种在线缴款模式。
特别提醒,自然税收管理系统WEB端与扣缴客户端缴款模式略有不同。
3.请提前做好三方协议签订、银联卡支付等相关准备工作;尽早完成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特别提醒,WEB端申报可以在WEB端完成缴款;扣缴客户端申报后未缴款的,也可以在WEB端完成缴款。
WEB端支持个人三方协议和银联卡两种在线缴款模式,同时支持在线打印电子缴款凭证至银行缴款。
一、三方协议缴税本功能适用于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在缴款时进行选择。
操作步骤: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2.支付方式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点击【立即支付】;3.确认此次缴税所使用的三方协议缴款账户,点击【确定】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二、银联在线支付未签订三方协议缴款的纳税人,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缴款。
操作步骤: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2.支付方式选择【银联在线支付】,点击【立即支付】;3.选择直接付款或者登录付款,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特别提醒:怎么查询已缴税情况?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已完成】,纳税人可查看已缴税情况。
三、银行端凭证支付纳税人在缴税支付时可选择银行端凭证支付,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
操作步骤: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2.支付方式选择【银行端凭证支付】,点击【立即支付】;3.纳税人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后,可下载打印,持纸质凭证前往可办理业务的银行窗口完成支付。
个体户申报经营所得操作流程

个体户申报经营所得操作流程1.登陆税务局官网,点击个体户申报链接。
Log in to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tax bureau andclick on the link for individual business declaration.2.输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Enter personal information, including name and ID number.3.上传相关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等证件。
Upload relevant identification and business license documents.4.填写经营活动情况表,包括经营所得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
Fill in the statement of business activities, including income, costs, and expenses.5.核对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Verify the information filled in and submit the declaration once confirmed.6.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Pay the corresponding personal income tax.7.根据税务局的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Provide additional materials as required by the tax bureau.8.等待税务局审核申报材料。
Wait for the tax bureau to review the declaration materials.9.接受税务局的审查,如有问题需进行补正。
Undergo examination by the tax bureau and make corrections if necessary.10.审核通过后,领取税务局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明。
教学▌有这一篇就全get了!经营所得个人三方协议签订流程

教学▌有这⼀篇就全get了!经营所得个⼈三⽅协议签订流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西壮族⾃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所得税纳税申报渠道的通告》
(2019年第3号),⾃然⼈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系统”)经营所得(定期定额户除外)
⽀持两种在线申报模式:⼀是通过ITS系统⽹页端(WEB端)进⾏申报,并通过银联卡在线⽀付
以及个⼈三⽅协议在线扣税。
⼆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然⼈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
申报,并通过个⼈三⽅协议在线扣税。
经营所得纳税⼈本⼈可以通过微信“南宁税务服务号”⾃助办理个⼈三⽅协议签订(⽬前仅⽀持⼯
商银⾏、中国银⾏、建设银⾏、交通银⾏、光⼤银⾏、华夏银⾏、民⽣银⾏、招商银⾏、兴业
银⾏、浦发银⾏、农村信⽤社、桂林银⾏、北部湾银⾏),具体流程如下,为避免申报期集中
办理业务,建议您提早办理。
1.打开微信“南宁税务服务号”主界⾯,点击下⽅“微信办税”菜单,点击“微办税”。
2.在菜单界⾯中选择左上⾓“微办税”。
3.点击“⽤户中⼼”,通过⼿机号和验证码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
4.选择“个⼈”模块中的“个⼈三⽅协议签订”模块。
5.录⼊银⾏卡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注意:“税务机关”应当选择经营机构所在地,取得两处以上
经营所得的,应分别签订个⼈三⽅协议。
6.签约后可以⾃动验证,点击“继续”按钮即可验证成功。
7.其他银⾏⾃助签约暂未开通,请持个⼈⾝份证证件到办税⼤厅办理三⽅协议签订,并到银⾏签
订协议后,到微信端“个⼈三⽅协议验证”模块或者⾃助机上进⾏验证。
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征科便函…2009‟16号关于下发《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国税局:为了更好地推行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工作,提高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操作水平,省局根据全省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推行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按照操作流程分为“三方协议签署与验证、大厅实时扣款、网上扣款失败后大厅后续处理、日常监控和维护”等四部分,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附件:《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只发电子文件)二○○九年九月一日附件: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第一节三方协议签署与验证已经签订纸质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在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中利用【银税协议维护】模块进行相应信息维护。
一、纸质三方协议书签订流程1.纳税人持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缴税账户开户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委托扣款协议书》(一式三份)。
2.税务人员发放《委托扣款协议书》前,应根据纳税人营业执照核对税务综合征管系统内纳税人信息,如不一致应先行按照税务登记管理要求办理纳税人名称变更,待基础信息准确后再签订协议。
3.税务人员发放《委托扣款协议书》前,核对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缴税账户开户证明材料)中银行基础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核对纳税人名称、账号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缴税账户开户证明材料)中账户名称、账号是否相符。
账户名称不一致需修改一致才能签订协议,账号不一致的,在综合征管系统内变更银行基础信息中的账号。
4.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填写三方协议号、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税务机关代码等协议内容,确保三份内容一致,仅在银行留存的协议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纳税人在三份协议上加盖公章。
5.纳税人持《委托扣款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将开户银行名称及行号,付款账号、付款账号名称、清算行行号等填写清楚,并确保三份协议内容一致,确保汉字无误(采用半角方式,中国银行为全角)。
电子税务局、支付宝自然人三方协议签约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支付宝自然人三方协议签约维护操作说明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端三方协议签约(一)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注册认证纳税人也可点击上图右下角的二维码,通过“浙江政务”APP扫码直接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
通过支付宝扫码完成实名认证。
(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存款账户报告主要用于纳税人办理缴税、退税账户信息的采集。
1、菜单自然人用户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菜单,如下图所示:选择【我要办税】下【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菜单项,即可打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登记维护操作界面,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
2、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新增点击【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菜单后,输入信息,点【提交】按钮后新增成功。
3、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修改点击【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菜单后,对已经登记维护的信息可以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后,点【提交】按钮后修改成功。
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删除点击【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菜单后,对已经登记维护的信息可以进行删除,删除信息后,点【提交】按钮后删除成功。
(三)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指TIPS三方协议,是银行、纳税人、税务局三方就委托划缴税款进行约定的协议。
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就可以通过Tips实时扣款的方式,实时缴纳税款。
1、菜单自然人用户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菜单,如下图所示:选择【我要办税】下【三方协议】菜单项,即可打开三方协议登记维护操作界面,进行查询、新增、验证、打印操作。
2、三方协议新增点击【三方协议】菜单后,点击左下方“增加”按钮,可进行三方协议账号登记新增操作。
(1)如果该自然人有存款账户登记,点击【增加】后,系统会首先获取存款账户列表。
选择一条存款账户记录,点击【确认选择】,系统会自动获取存款账户信息并进行填充,如下图所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获取三方协议号】按钮,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三方协议号,如下图所示:点击【提交】按钮,三方协议登记保存成功,三方协议登记新增操作完成,三方协议当前状态为“未验证”。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上文“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经营所得(B表)”填报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未申报“经营所得(A 表)”的企业,应在申报完成后进行此表操作。
)“经营所得(C表)”填报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一、WEB端与扣缴端差异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使用对象:自然人、投资者(业主)或合伙人)(一)登录输入网址(),或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使用投资者(业主)或合伙人身份完成实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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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安装从2019年1月1日(税款属期)起,取得经营所得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渠道办理:个人纳税人自行办理申报的,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地址: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个人所得税系统(ITS))办理。
由企业为个人投资人代为办理申报的,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下载地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下载-个税软件)。
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进入版本选择界面,其中【2018年原税制申报】是老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8年12月及以前月份申报;【2019年新税制申报】是新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9年1月及以后的申报。
选择对应版本模式后进入系统注册环节。
注册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进行过三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注意事项:1.[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一致;2.注册时必须确保电脑处于联网状态。
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系统自动从税务机关端口获取最新的当地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以及月公积金减除上限等办税基础信息。
办税人员如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为了保障本系统的使用安全,建议“启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注意事项:1.登录密码的长度必须是8-20位;2.登录密码至少是数字、英文字母、符号三种中的两种组合;3.若忘记密码,在登录界面可通过点击【忘记密码】重置登录密码;4.进入系统后,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登录密码设置】可修改登录密码。
注册第五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扣缴客户端的数据是保存在本地电脑的,为防止重装操作系统或因操作系统损坏而造成数据丢失,建议启用自动备份功能。
注意事项:1.勾选“启动自动备份”,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自动备份数据;2.勾选“自动备份前提醒”,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弹出备份提示;3.可以自行设置备份路径,建议不要放在电脑系统盘(一般是C盘);4.可以根据电脑硬盘大小,选择保留备份数据的份数。
当系统中自动备份的数据份数到达设定份数时,会自动删除早期的备份数据。
建议把需要永久保存的数据,转移到电脑其他位置;5.进入系统后,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自动备份】修改数据自动备份的相关设置。
经营所得申报流程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投资人信息登记验证——获取投资者、核定、税费种认定等信息(报送人员信息)——获取已预缴信息,填写申报表——正常、更正和作废申报——税款缴纳(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局端先签定三方协议)人员信息采集经营所得申报,首先要进行投资人人员信息采集人员信息登记点击【添加】,进入“境内人员信息”界面,录入人员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可添加成功。
【人员状态】:选择“正常”或“非正常”。
正常状态的人员才能填写申报表,对离职、离退等不再从本单位取得所得的人员,设置为“非正常”。
【证照类型】:境内人员支持的证照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境外人员支持的证照类型包括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证照号码】:根据所选证照类型填写正确的证照号码。
使用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照号码必须是正确的18位身份证号码。
【姓名】:严格按照所选证照上的真实姓名填写。
【国籍(地区)】:境内人员,国籍自动带出“中国”且无法修改;境外人员,填写所选证照上的国籍地区即可。
【性别】、【出生日期】:选择居民身份证采集的,此两项信息会根据身份证号码信息自动带出,无需填写;使用其他证件,则需手动据实填写。
【学历】:下拉选择纳税人取得的最高学历。
【纳税人识别号】:人员信息采集报送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本数据项自动带出,无需填写。
【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有本项所列情况的进行勾选,包括残疾、烈属、孤老。
勾选“残疾”,则残疾证号必填。
【任职受雇从业类型】:包括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
【职务】:可据实下拉选择“高层”或“普通”。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纳税人入职受雇单位的日期。
选择雇员、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需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离职日期】:纳税人从单位离职的日期。
选择雇员、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当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时,该项必填。
【工号】:填写该纳税人在单位的工号或编号。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纳税人的地址信息,下拉选择省、市、区、街道后,必须填写详细地址。
【手机号码】:填写纳税人真实的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填写纳税人的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选择纳税人银行账号对应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号。
注意事项:人员信息采集表中,带“*”号项为必填项,其他非必填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若采集人员时姓名中包含生僻字,不能通过输入法正常录入的,可先安装生僻字补丁包后再进行人员姓名录入。
操作步骤如下:步骤一:“境内人员信息”/“境外人员信息”新增界面上方的温馨提示中点击【马上下载】,下载生僻字补丁包,下载后双击该应用程序即可自动安装,安装成功后弹出“生僻字补丁安装成功”提示框,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步骤二:安装成功后在“境内人员信息”/“境外人员信息”新增界面会出现【生僻字】,点击后跳转至录入界面。
步骤三:点击【输入生僻字】,在界面下方通过笔画顺序拼写查找需录入的生僻字,选择后点击【确定】,选择的生僻字出现在最上方空格内,点击【点我复制】及【关闭】,返回到“境内人员信息”添加界面,在基本信息的姓名空格内粘贴即可显示该生僻字保存即可。
单个添加人员的业务场景,适用于单位人员较少及姓名中包含生僻字的情况。
单位人员较多时,建议使用Excel模板批量导入功能。
人员信息编辑人员信息编辑,指对已添加人员的修改和删除操作。
人员信息采集到系统后,人员信息存在错误或发生变化时,需修改或删除人员信息后重新采集人员。
人员已报送成功,则人员信息不允许删除,只能修改;未报送的人员,既可删除重新采集,也可直接修改错误信息。
一、人员信息修改(一)报送成功情况下,关键信息(包括姓名、国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修改:1.证照类型、证照号码、国籍:此三项信息不允许修改。
若录入错误,需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重新采集正确的人员信息。
2.姓名:若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则不可修改,其他状态允许修改,需谨慎操作。
(二)报送成功情况下,非关键信息修改:1.人员非关键信息修改,可在人员信息采集页双击该条人员信息记录的任何位置,打开“境内人员信息”/“境外人员信息”界面修改信息后保存即可。
2.多个人员非关键信息需修改为同一信息时,勾选多人后,点击【更多操作】→【批量修改】,选择需要修改的项目,录入正确的内容保存即可。
二、人员信息删除只有未报送的人员可以删除,勾选人员后,点击【更多操作】→【删除】进行信息删除。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人员信息采集完毕后,需先将人员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端进行验证,再获取报送结果和身份验证结果,报送成功的人员才能填写、报送申报表。
一、报送点击【报送】,客户端会将报送状态为“待报送”的人员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进行验证。
二、获取反馈报送成功后,税务机关系统将对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验证(其他类型证件的验证会陆续增加),点击【获取反馈】获取报送的人员信息身份验证结果。
1.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一致。
2.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扣缴单位应对其进行核实,经核实确存在问题的,应予以修正;如果经核实自然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则该自然人需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登记。
3.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中”的,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
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4.身份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的,表示税务系统暂未与第三方系统联通交互,目前尚无法进行验证。
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类型之一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可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缴款等操作。
投资者,需在【代扣代缴】子系统的【人员信息里采集】菜单中采集并报送成功(居民身份证的需要验证通过),否则将不能填写申报表。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客户端中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预缴纳税申报。
填写说明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获取企业核定信息,包含企业类型、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
若下载失败,可点击【单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更新】,手动下载获取企业最新核定信息,下载成功后,重新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
若该税款所属期已填写并保存了申报数据,打开界面后则自动带出之前已填写数据;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征收方式,以及动态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税所得率”不允许修改,保存按钮置灰。
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主要根据“征收方式”的不同,按不同的规则填写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起:如果当前时间为1月,则默认为去年1月1日与企业登记年月的1日孰大值;当前时间不为1月,则默认为当前系统年度1月1日与企业登记年月的1日孰大值。
税款所属期止:默认为系统当前时间的上一月份的最后一日。
【企业类型】:从“单位信息”中带出,若显示不正确,可重新至“单位信息”中更新获取最新信息。
【征收方式】:根据下载的单位信息中征收方式自动带出。
包括:查账征收((据实预缴)、(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的)等。
【收入总额】:填写被投资单位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经营以及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据实预缴)、核定征收(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的)、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所得率)、(征收率))可填写。
【成本费用】:填写被投资单位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据实预缴)可填写。
【利润总额】:当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可录时,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不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