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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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标准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标准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标准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标准是指在社会化服务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这些标准和规范旨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和灾害,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标准:规定安全生产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标准:规定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包括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等。

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标准:规定员工安全培训的内容、方式和频率,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监测评估标准:规定安全生产监测和评估的指标和方法,包括生产设施的安全性评估、生产过程的安全监测等。

5.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规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紧急救援预案等。

6. 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定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规范,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要求、作业规程的制定等。

7.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标准: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指标、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等。

以上是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标准的一些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共同参与,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服务。

这种服务不仅包括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还包括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安全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等方面。

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中,政府是重要的主体之一。

政府应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各类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企业也是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强对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企业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安全生产服务。

社会组织也是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中的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服务。


如,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咨询和服务,还可以积极参与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过程。

只有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社会化服务管理制度

安全社会化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社会化服务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教育辅导、物流运输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确保社会化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3. 负责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4. 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5. 指导、监督社会化服务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六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 安全生产技术培训;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4.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5.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资质审核与监督管理;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七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流程如下:1. 服务需求收集:根据社会化服务行业需求,收集安全生产相关资料;2. 服务方案制定: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3. 服务实施:按照服务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4. 服务效果评估: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实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机构资质审核:对申请从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2. 服务质量监督: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3. 事故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是指在安全生产领域从事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履行安全服务职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为三级,即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三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为开展基础性、辅助性的工程技术、科研、测试、检测等服务的机构。

第八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资质申请、备案等手续,获得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并在经营地合规经营。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分级管理原则是科学、公平、适度和综合。

第十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分类和评定由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进行,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分级由其资质条件、业务能力、业务经验和信誉状况等综合评定确定。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分级结果应当公示,并定期更新。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所属级别的规定从事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服务工作,不得超越自身的权限。

第十四条一级、二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可以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必须通过资质升级或重新评定,才能提升至更高的级别。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部门有权采取暂停、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故意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部门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关通报。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问题与对策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问题与对策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问题与对策摘要:安全生产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我国逐步推动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然而,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解决。

本文将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对策一、引言安全生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我国提出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概念,旨在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更好的支持。

然而,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培训、评估、检测、认证等一系列服务,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支持与保障。

其核心目标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降低安全风险,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三、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企业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主动需求不强缺乏意识:一些企业认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是政府的责任,缺乏主动意识,不积极主动寻求服务和支持。

阻碍因素:一些企业面临市场竞争激烈、经济压力大等问题,将安全生产服务看作是次要任务,容易忽视相关需求[1]。

(二)一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主体责任淡化:一些企业对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认为安全问题是由相关部门负责,自身无需承担主体责任。

落实不力:即使企业有一定的安全责任认识,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机制来落实责任。

(三)安全服务机构发展环境欠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便更好地规范安全服务机构的运行和发展。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则是负责协助政府和企业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

这些机构不仅提供服务,还起着宣传、教育和监督的作用,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在我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机构等。

这些机构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他们不仅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还能够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此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也承担着宣传教育和监督评估的重要职责。

他们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传递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同时,他们还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服务,保障企业和公众的安全,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未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能够继续发挥作用,为我国的安全生产事业贡献更多力量。

安全社会化服务管理制度

安全社会化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机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规范服务;3. 政府监管,社会监督;4. 诚信经营,服务至上。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咨询与评估;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安全生产技术支持;4. 安全生产检测与检验;5.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分析;6.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7.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服务。

第五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2. 服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3. 服务过程应当遵循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4. 服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可靠;5. 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对象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服务流程如下:1. 服务需求提出:服务对象提出服务需求,并提交相关资料;2. 服务机构评估:服务机构对服务需求进行评估,确定服务方案;3. 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4. 服务实施:服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5. 服务验收: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6. 服务反馈: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进行反馈,服务机构进行改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程序。

第九条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和业务考核。

第十条服务机构应当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办法发布时间:xx-04-1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金华市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托管及安全标准化咨询服务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服务工作应坚持诚信为先、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解决客户问题为目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机构负责、专业委自律、接受安监部门监管的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内部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团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本协会设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着力为中介机构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

通过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嫁接各种资源,持续提升中介机构团队学习能力,优化管理,从而更好的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打造金华市“安全托管”服务品牌。

第七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坚持权威性、独立性、自主性、约束性、可操作性原则。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专业委员会负有下列职责:1.协调“安全托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2.收集政府、机构、企业问题反馈,组织人员研讨并确立问题解决方案;3.组织社会化服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研讨与讲座,提升服务水平;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例会;5.做好机构与上级安监部门之间桥梁与纽带,上情下达;6.对各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通过定期抽查样本,监督考核,推动机构服务按照既定模式运行。

7.评比先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并向政府和社会推荐优质服务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第八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能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第九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加强内部管理,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有托管程序文件、托管企业档案、托管辅导人员档案等文档资料;第十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或高中文凭从事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服务能力;第十一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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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8-04-1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市区域从事安全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托管及安全标准化咨询服务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服务工作应坚持诚信为先、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解决客户问题为目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机构负责、专业委自律、接受安监部门监管的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部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团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本协会设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着力为中介机构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

通过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嫁接各种资源,持续提升中介机构团队学习能力,优化管理,从而更好的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打造市“安全托管”服务品牌。

第七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坚持权威性、独立性、自主性、约束性、可操作性原则。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专业委员会负有下列职责:1. 协调“安全托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2. 收集政府、机构、企业问题反馈,组织人员研讨并确立问题解决案;3. 组织社会化服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研讨与讲座,提升服务水平;4.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例会;5. 做好机构与上级安监部门之间桥梁与纽带,上情下达;6. 对各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通过定期抽查样本,监督考核,推动机构服务按照既定模式运行。

7. 评比先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并向政府和社会推荐优质服务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第八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能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第九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加强部管理,有健全的部管理制度,建有托管程序文件、托管企业档案、托管辅导人员档案等文档资料;第十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或高中文凭从事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服务能力;第十一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专业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发放《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辅导员》工作牌。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事项按市安监局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属地安监部门监督、指导与管理。

三、服务容第十四条安全托管服务需包含以下工作容:1. 向企业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针政策;2. 对企业进行安全诊断,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案;3. 协助企业制定企业安全生产针和目标;4. 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5. 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与台帐;6. 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7.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或合格证;8. 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9. 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及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10. 协助企业现场安全规管理。

对存在有较大危险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1. 督促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运行,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并督促企业整改隐患;12. 协助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13. 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14. 指导企业及时报告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15. 指导企业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16. 协助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供企业安全生产面的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第十五条服务起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服务协议生效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查。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案》至少包括以下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问题诊断、现场隐患(含照片)与整改依据与建议、服务工作计划(服务咨询人员、机构负责人签字)等。

第十六条服务频次:要求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每月赴企业现场办公不少于二次,其中:1. 每月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2. 每年协助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二次;3. 每年协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4. 按当地安监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定期报送工作。

以上工作容要求有相应工作记录或工作联系单,并与托管企业及属地安监部门保持日常联系。

第十七条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协助企业,并结合实情制订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6.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9.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生产定置清洁管理制度;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3. 相关安全管理制度;1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如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台账完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协助企业,并结合实情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记录与台帐,至少包括: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2.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账;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台账;4. 设备(特种)管理台帐;5.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6.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台帐;7. 职业卫生管理台帐;8. 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台帐等。

第十九条风险分布图的建立:要求风险点排查到位,风险分级合理,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有企业总体安全风险四色图、车间或厂房风险牌、车间作业场所或岗位风险告知牌。

第二十条亮牌服务:为了有利于被服务企业对辅导人员的了解、配合与监督,实行身份亮牌服务,格履行告知程序。

逐步引导机构采用电子工卡,实行辅导人员动态监测。

1.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活动的项目、容、参加服务的人员、服务活动的时间等向企业和项目所在地安监局进行告知。

2.佩挂《市“安全生产托管”辅导员》工作牌。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应佩挂《辅导员》牌(《辅导员》牌应标明: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照片、姓名等相关信息)进行技术服务;3.挂《服务公示牌》。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当在被服务单位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公示牌》,《服务公示牌》中应标明:被托管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服务机构名称、服务容、服务频次、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及手机、企业投诉等相关信息。

(《公示牌》由专业委制定统一样式)第二十一条托管服务数量控制:为确保服务质量,每一位辅导服务人员的服务企业一般不超过40家。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服务质量,根据不同企业的规模、行业、简易难度的特点,采用合理的技术服务价格,每家企业一个服务期服务费建议为1.5万以上。

要传达和体现“安全托管”价值,并保有充足的信心,要宣传高价格、高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第二十三条相关信息上报:1.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将机构基本信息、人员继续学习及执证情况、质量控制程序、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容上传安全生产智慧云服务系统(中介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

2.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将“安全托管”、“标准化咨询”、“体检站”等形式开展的每份合同相关信息容上传至系统平台,实现机构工作“在线化”。

3.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根据市安监局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并将服务企业的记录、信息、数据及结果上传系统平台。

4.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根据各级部门要求,利用系统平台功能及时整理并提供相关表格、报告,帮助其及时、有效完成监督工作。

五、服务质量考评法第二十四条组织时间:每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由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时间约一;第二十五条考评法:考评采取听取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汇报和抽查服务对象相结合的形式。

被考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向考评组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总结和服务对象花名册,由考评组随机在花名册中抽取签约两个月以上服务企业若干家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合同签约规性,流程、容、频次、亮牌服务是否规等。

发现问题责令中介服务机构整改,考评结果由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于考评结束后统一汇总。

第二十六条考评组组成: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设“技术服务质量”考评小组。

考评组成员由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

第二十七条考评结果通报。

考评结果将在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微信群、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通报县市区安监部门。

第二十八条违法情况上报。

每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市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满意度考评依据。

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直接上报市安监局。

第二十九条明考评纪律。

考评组必须格考评,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考评组成员不得接受被考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抽查企业的宴请,收受好处,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格问题整改。

对考评组指出的问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要积极落实整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将借助群众监督、机构监督、政府监督,实现网络协同。

通过系统平台功能,实现即时、精准考核,逐步降低线下考核比例,并将定期公布各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六、监督考核......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其托管业务辅导咨询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通报,建议相关企业取消或中止与其业务合作:1. 技术服务工作运行不规,挂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 被服务企业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而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未及时排查发现的;3. 服务期受服务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4.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之间搞价格恶性竞争、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

七、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市安全生产协会二O一八年一月一日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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