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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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潜在的危害,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此制度的目的是准确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和交接情况,为监管部门提供依据,并保证废物的安全、规范处理。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区域,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分类储存容器、密闭储存柜、专用车辆等。

接收医疗废物的人员应全部佩戴防护用具,并对废物进行分类、称重等操作,确保操作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其次,医疗废物的交接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使用统一的交接登记表。

交接登记表中应当包含废物的来源单位、废物的种类及数量、交接时间和双方的签字等信息。

交接登记表应每天进行一次汇总,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废物交接的汇总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

此外,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

规定应明确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打包和封存要求,以及交接时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操作指南应在交接区域内明确展示,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医疗废物交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最后,医疗机构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样检验,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如有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废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保障医疗废物处理安全和规范性的重要一环。

通过建立健全的交接登记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医疗废物在处理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人体的健康安全。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医疗废物处理需实施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第日下午2:30到各科室收集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如棉球、纱布、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等。

科室与收集人员应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2、每天早晨6:00将前日收集到的医疗垃圾移交给龙岩市泽丰医疗垃圾临时处置站的垃圾清运工,双方需在移交单上签上名字。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交接后,应及时对堆放处及整个房间进行清洗消毒,并确保污水进入净化站处理。

4、在规定接收医疗废物时间外,暂时贮存间门要上锁,防止废弃物被拿流向社会。

5、管理员要确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如:佩戴手套、口罩帽子、水鞋等。

6、管理员必须将每日的交接单保管好,月底统一交总务科,资料保存3年,以备查验。

7、总务科管理人员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做,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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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一)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收集后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志、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处置处;盛装医疗废物的垃圾袋为黄色且有标识,装至3/4满时应扎紧袋口,更换新袋。

(三)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四)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角,容易处理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运送工具须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性标志,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的运送工具不运送其他物品。

(五)既要做好科室与收集的交接登记,也要做好本机构与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单位的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5年。

(六)运送医疗废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医疗废物伤及皮肤。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医疗废物由各科负责收集,专人管理并做好登记。

每天由专人到科室收集医疗废物,科室与接收人实行当面交接,并做好记录。

二、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特别说明等情况。

三、医疗废物接收人应仔细核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并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同时做好相应登记。

四、收集医疗废物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医疗废物污染容器倾翻、渗漏。

五、河南省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来接收医疗废物时,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并认真填写转移联单。

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六、后勤科保存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妥善保存。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处置医疗废物时,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合规处理,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交接时所遵循的规定和程序。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接双方必须明确:交接双方应为医疗机构与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个人。

2. 交接过程需规范:交接双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散落。

3. 严格核对废物信息:交接时应核对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标识等信息,确保与交接记录相符。

4. 完善交接记录: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5. 定期汇报与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医疗废物的交接情况,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 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进行正规管理。

主要为了避免医疗废物造成危害,维护人类身体健康。

一、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由后勤科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与转运交接工作,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建立院内交接登记记录,配备计量工具,准确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双方经办人签名。

3.与政府指定医疗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交接时,交接登记内容应齐全,项目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经办人签名等。

收集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认真登记,执行三联单制度(交、收双方签字)。

4.交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

然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每天2次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医疗废物,并通过医疗废物专用电梯和专门的路线运送至院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市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单位”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4、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职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如不慎发生刺伤、擦伤等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和混合物。

这些废物不仅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和尖锐器具,还包括药物废弃物和过期药品等。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废物时进行交接登记的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登记制度的内容1.登记对象:所有参与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清洁工、环保人员等。

2.登记事项: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包括以下事项:-废物种类和数量:记录医疗废物的具体种类和数量,如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尖锐器具等。

-处理人员:记录处理废物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部门和工号等。

-处理时间:记录废物的处理时间,以便监测处理的及时性和效果。

-备注:登记人员可以在备注栏填写一些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如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废物处理的具体方法等。

3.登记方式:登记可以通过手写登记表格或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根据医疗机构情况选择合适的登记方式。

二、登记制度的作用1.监督医疗废物处理情况:通过登记制度,能够实时了解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和去向,有助于监督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确保废物得到安全、合规的处理。

2.提高废物处理效率:通过登记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废物的数量和去向,有助于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废物的处理流程,提高废物处理效率,避免废物暂存过久或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3.掌握废物处理情况:通过登记制度,医疗机构能够掌握废物处理的具体情况,包括废物处理的时间、方法和处理人员等,有助于对废物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

4.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医疗废物中可能存在感染性物质和化学物质等危险物质,通过登记制度,可以确保废物得到专业处理,降低医务人员接触危险废物的风险,保障其安全。

5.接受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情况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通过登记制度,能够提供相关的处理记录和资料,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三、制度的实施措施1.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对所有参与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废物处理的方法和要求,以及登记制度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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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各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
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
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
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
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


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将医疗废物运送医疗废物暂存地
点。

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
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
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
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登记资料需保存
3年。

4、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
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
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
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职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
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
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
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
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
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
废物刺伤、擦伤,如不慎发生刺伤、擦伤等须立即采取紧急处
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6、发生医疗废物职业暴露后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预防性治疗前应留
取血样进行相关抗原、抗体的检查,并向中心报告备案,中心
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工作。

7、从事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
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
1.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在产生地点严格分类管理”的要求。


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临床医疗活动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操作人员分类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
漏和其它缺陷。

3.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的医
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
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8.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应严格分类存放医疗废物,并做好医疗废物产生量的登记工作。

清后流水冲洗并用0.1%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地面及容器。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并做好登记,登记资料应保存3年。

9. 一次性输液器用后将针头剪下,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将针头取下,针头放入防渗漏、耐刺
的专用医疗废物锐器盒内,输液器置黄色医疗垃圾袋内。

其它锐器(针头、刀片、穿刺针、载薄片等)用后也应置专用医疗废物锐器盒内,按医疗废物处理。

10. 任何个人不得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11. 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
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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