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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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一、发放范围及数量:1、服装类:公司每年为职工统一订做工作服,夏装及冬装工作服各一套2、劳保用品:洗衣粉、毛巾、肥皂等用品每月发放一次。

3、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用品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员工。

二、发放时间:1、服装类:由公司统一通知服装的订做时间,各单位在接到订做时间通知后三天内将在编职工订做名单报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防护用品:①洗衣粉、毛巾、肥皂:公司于每月底统一发放,每人一份。

因工作需要须领用的,要以单位形式开具领料单申领,由分管经理签批控制发放。

②劳保手套:后勤职工不参与定期发放,若需要必须开具领料单领用,由分管经理批准。

车间职工的具体发放备注:因特殊情况劳保手套需加数量发放时,须由分管经理同意批准后发放。

三、其他规定:1、公司组织发放的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具体通知进行发放。

2、新招聘实习的职工,入厂后随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时间给予发放。

3、季节工不予发放工作服,其他劳保用品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2)劳保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各种设备、器具和用品。

在中国,劳保用品的发放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定和管理的。

下面将从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制度、发放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在岗位上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3. 《中国劳动保护法》:劳动保护法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法律,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培训。

4. 《个体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试行)》:根据该法,个体劳动者与劳动者有同等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应当向个体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员工工服及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员工工服及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员工工服及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标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平安防护意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1.各工程部的冬夏季工作服的订购,工程部有关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前一个月将人数、服装型号报到劳资企管部,如有零时增加人员经审批前方可从公司零时领取。

2.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工程部有关负责人在每季度前一个月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将需购置的劳保用品详单列出申报,经工程部经理、劳资企管部、总经理审核后购置。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领用:1.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后附表),工程部工程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项目经理、劳资企管部、总经理审核前方可增加发放。

2. 公司每季度统一按各工程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工程部有关负责人统一从总公司领取后发放到个人。

3.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平安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4.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工程部有关负责人按季度统一从总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按本工程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

6.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工程部有关负责人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账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7.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橡胶手套等由工程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负责人按实际操作需要发放。

8. 如在规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内丧失或损坏劳动保护用品,按本钱价统一在总公司有偿购置。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1.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平安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相关人员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进行处分。

2.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平安帽)等要及时收回,丧失者应折价赔偿。

入厂劳保穿戴安全规定(3篇)

入厂劳保穿戴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二、劳保用品的分类及要求1. 安全防护类:- 安全帽: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确保帽体完好无损,帽带牢固可靠。

安全帽应定期进行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应立即更换。

- 防护眼镜:从事可能产生粉尘、火花、辐射等危害作业的员工,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眼镜,防止眼部受到伤害。

- 面罩/口罩:从事可能吸入有害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罩或口罩,确保呼吸系统安全。

- 绝缘手套/靴子:从事电气作业的员工,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绝缘手套和靴子,确保操作安全。

- 防尘服:从事可能产生粉尘作业的员工,必须穿戴防尘服,防止粉尘侵入体内。

2. 个人防护类:- 工作服:员工应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确保工作服整洁、完好,不得破损。

- 劳保鞋:员工应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鞋,确保鞋底防滑、耐磨,鞋面结实。

- 防护手套:从事可能对手部造成伤害的作业,必须佩戴防护手套,防止手部受伤。

三、劳保用品的穿戴要求1. 安全帽:- 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检查安全帽是否完好,帽带是否牢固。

- 安全帽应佩戴在头部正中,帽带应紧贴头部,确保安全帽不脱落。

- 不得将安全帽挂在脖子上或背在背上。

2. 防护眼镜:- 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检查防护眼镜是否完好,透光性能是否良好。

- 防护眼镜应佩戴在眼睛前方,确保视线清晰,不受伤害。

3. 面罩/口罩:- 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检查面罩/口罩是否完好,过滤效果是否良好。

- 面罩/口罩应佩戴在面部,确保呼吸顺畅,不受有害气体或粉尘侵害。

4. 绝缘手套/靴子:- 进入电气作业区域前,必须检查绝缘手套/靴子是否完好,绝缘性能是否良好。

- 绝缘手套/靴子应佩戴在手上和脚上,确保操作安全。

5. 工作服:- 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检查工作服是否整洁、完好。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的各类防护设备和用品。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可以制定以下制度:1. 用品发放制度:明确用品的类别、配备标准、发放程序和责任主体。

用品类别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配备标准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工作风险程度和特殊要求进行调整。

2. 用品使用制度:规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场景必须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明确佩戴的时间和方式。

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佩戴,不得私自取下或减少防护措施。

3. 用品检查和维护制度:规定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对有损坏或过期的用品及时更换。

同时,要求劳动者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如清洁、消毒、充电等,确保用品的功能正常。

4. 用品记录和报废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记录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维修情况,及时更新和跟踪使用情况。

当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无法修复的损坏时,应及时报废并更新。

5. 培训和宣传制度: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加强劳动防护宣传,通过宣传栏、通知、培训资料等形式向劳动者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可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二)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等。

为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发放和正确使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1. 定期评估:根据工作环境、工种特点和劳动者的需求,定期进行评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2. 发放流程: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点,由专人负责发放工作,并记录发放情况。

3. 领用登记:劳动者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需填写领用登记表,包括姓名、工号、领用日期、领用数量等信息。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制度法规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制度法规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制度法规
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通常由公司内部制定,并可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规定和法规:
1. 劳动法: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装备,以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2. 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明确制定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劳保用品的发放事项,包括具体的发放标准、数量、资费等。

3. 公司内部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规定,明确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劳保用品的种类、规格、发放周期、维护要求等。

这些规定通常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

4. 行业标准和规范:有些行业可能有行业标准或规范,对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劳保用品的发放也会有一定的要求。

例如,一些高风险行业可能要求员工必须佩戴特定的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通常会根据工作性质和员工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工会或劳工代表也可能参与协商和制定制度。

此外,相关政府部门也可能颁布专门的规定,用于规范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制度和法规会因不同国家、地区、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根据您所在的地区和行业,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以确保遵守适用的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1、本规定适应于局机关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局下属单位和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局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局长批准。

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局长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员工佩戴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员工佩戴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劳动保护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管理制度1. 劳保用品的配置(1)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2)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防护耳塞等。

2. 劳保用品的发放(1)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将为其办理劳保用品的领取手续,并对其使用进行培训。

(2)劳保用品的发放按照岗位需求,实行按需配发,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3)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生产部负责,并定期检查劳保用品的发放情况。

3. 劳保用品的使用(1)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劳保用品的正常使用。

(3)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4. 劳保用品的维护与更换(1)员工应妥善保管劳保用品,避免受潮、受热、受污染等情况。

(2)劳保用品如有损坏、磨损、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员工因工作需要更换劳保用品时,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5. 劳保用品的回收与处理(1)员工离职时,应将劳保用品退回公司,不得私自带走。

(2)公司将对退回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损坏、丢失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督与考核1. 公司将对员工佩戴劳保用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员工的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公司将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回收等环节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精选)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精选)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员工归属感、确保员工工作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程序。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1.3定义1.3.1公司制服:指公司特定设计、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装,用于正式场合。

1.3.2工作服:指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环境而定制的工作服,用于日常工作。

1.3.3劳保用品:指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鞋、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二章制服、工作服发放2.1制服设计2.1.1公司制服应根据公司文化和形象要求设计,突显企业标志,确保整体风格一致。

2.1.2制服设计由专业设计团队负责,确保舒适度、实用性和美观性的统一。

2.2制服标准2.2.1制服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面料应具有透气性、耐磨性、易清洗等特性。

2.2.2制服颜色和样式根据职务和工作性质进行分类,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易于辨识。

2.3制服发放2.3.1入职时发放公司制服,确保员工在工作场合的整体统一形象。

2.3.2按季度或年度进行更换,确保制服的整洁和工作服装的时尚性。

第三章工作服发放3.1工作服标准3.1.1工作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质,选择合适的面料和设计,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3.1.2不同岗位的工作服应有明确的区分,以方便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彼此辨识。

3.2工作服配备3.2.1根据员工实际工作需要,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作服。

3.2.2员工可根据个人喜好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尺寸。

3.3工作服保养3.3.1公司提供定期清洗和保养服务,确保工作服的整洁和耐用性。

3.3.2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服,避免破损和丢失,如有破损及时报告。

第四章劳保用品发放4.1劳保用品种类4.1.1根据不同工作场所的风险性质,明确劳保用品的种类,包括安全鞋、手套、耳塞、防护眼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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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管理办法2012-06-30发布2012-07-01实施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化体系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旨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厉行勤俭节约,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
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由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本标准起草人:王苗苗
本标准修改人:段娜
本标准审核人:曲展
本标准复核人:岳恒飞
本标准批准人:张凤阳
本标准于2011年8月首次发布,2012年6月第一次修改。

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管理的相关职责、标准、管理内容、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部1996年颁发《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颁发《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Q/《管理标准编写指引》
3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工作服
工作服,是指为工作需要而特制的服装。

劳保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包括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等工作。

4职责
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制订和修订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办法和发放标准。

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要求,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监督与所需资金的及时足额划拨。

各分公司
负责一般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登记。

各风电场、基建项目
保管、发放、使用等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发放范围、原则
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计划、采购、调整
工作服分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与现场操作人员两类。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专业技术人员制作。

根据工作服发放标准,提出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厂商,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制作。

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分公司本部及归属管理的各风电场、基建项目负责人制作。

根据工作服发放标准,提出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厂商,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制作。

经久耐用,并达到现场工作环境的实际需要。

保管人要严格进行验收检查,对有不符合要求的用品坚决不能入库;发现不符合要求、质量差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劳保用品损坏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或报废处理。

为保证劳保样式统一,降低采购价格,防护服、防护鞋、防寒服、连体服等单件价值超过100元等劳保用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集中采购。

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与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指以室内工作为主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即从事现场工作,运维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服发放公司总部及长期借调总部员工,分公司各部室及风电场场长、基建项目负责人。

现场操作人员工作服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发放生产管理人员及各风电场场长、场长助理、运维人员、现场司机,基建项目负责人及一般管理人员。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防护措施,按照工种需要提供,不能视为福利。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4分公司各部门、风电场有新员工入职需加发防护用品或消耗性物品需加发时,应先提出申请,填写劳动保护用品计划购置申请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室审核,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5分公司各部门、风电场短期使用的临时工、季节工、委托培训及实习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

员工在基建、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穿用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视为违章作业。

7各分公司、风电场应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备品库。

8各分公司、风电场应建立每人一卡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卡片(见附录D)。

9发放劳保用品由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发放,以部门、各风场名义进行领取,任何工种或个人不得提前领取劳保用品。

发放劳保用品要有领取手续,领取人必须签字。

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对部门、各分公司、各风电场劳保用品发放、领用情况进行检查。

10员工要注意爱护、节约劳保用品,劳保用品只能在生产劳动现场使用,在生产劳动中不按规定配戴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岗位或现场。

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个人责任。

11为了抢救国家财产而发生防护用品损坏,不能再用时,应由本人说明原因和经过,并由部门证明,总经理办公室核准,方可补发。

新补发的防护用品从发放日期开始计算。

12调动工作后防护用品的处理
1)员工经批准改变工种,应从次月开始按新工种标准发放防护用品。

2)原发的劳保用品适应于新工种的,应继续使用。

不适用的则应回收,按新的工种发劳保用品。

但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中除规定的消耗品以外其它都要进行折算。

具体折算情况由所调换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脱产一个月以上者(包括学习、病事假、产假、工伤假等)应从下月开始停发日常常规性防护用品。

脱产六个月以上者,脱产期间不应计算为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原防护用品使用期顺延。

13各风电场应做好劳保用品使用、需求管理,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上报使用情况及需求计划。

6检查、考核与奖励
归口管理部室按本标准条款组织标准适用性专项检查,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标准集中综合检查。

检查标准详见Q/《标准检查管理规定》。

归口管理部室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综合考核与奖励建议。

综合考核与奖励标准详见Q/《综合考核与奖励管理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申请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服发放标准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卡片部门:姓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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