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工商系统三星级工商所(分局)进行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窗口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窗口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鄂工商督[2011]168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窗口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鄂工商督〔2011〕168号)各市、州、县工商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忠于职守,文明执法,无私奉献,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窗口和人民满意公务员。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省工商局决定,授予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唐家墩工商所等40个工商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民满意工商所”荣誉称号,授予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等40个窗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民满意窗口”荣誉称号,授予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主任科员鲁宏等40名同志“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国家和人民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向受表彰的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窗口和人民满意公务员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全省工商系统人民满意工商所名单(共40个)武汉市(4个)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唐家墩工商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硚口分局古田工商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陂分局环城工商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蔡甸工商分局高庙建新工商所黄石市(2个)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石港分局劳动路工商所大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湖工商所襄阳市(3个)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樊城分局太平店工商所枣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兴隆工商所老河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仙人渡工商所荆州市(3个)石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升工商所监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汪桥工商所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荆州分局纪南工商所宜昌市(3个)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董市工商所兴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黄粮工商所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伍家岗分局大公桥工商所十堰市(3个)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庸工商所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西工商所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茅箭分局火车站工商所孝感市(3个)云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伍洛工商所应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江工商所安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工商所荆门市(2个)京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钱场工商所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掇刀分局白庙工商所鄂州市(2个)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西分局西山工商所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分局凤凰工商所黄冈市(3个)武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桥工商所黄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独山工商所浠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城工商所咸宁市(3个)咸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埠工商所崇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城工商所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赵李桥工商所随州市(2个)广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水工商所曾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工商所恩施州(3个)利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工商所鹤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容美工商所建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岩工商所仙桃市(1个)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彭场工商所潜江市(1个)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潜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天门市(1个)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河工商所神农架林区(1个)神农架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木鱼工商所附件2全省工商系统人民满意窗口名单(共40个)武汉市(4个)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登记注册直属局窗口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蔡甸分局登记注册直属局窗口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局窗口黄石市(2个)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阳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襄阳市(3个)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襄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荆州市(3个)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宜昌市(3个)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十堰市(3个)十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房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丹江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孝感市(3个)孝感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汉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大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荆门市(2个)钟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桥工商所服务大厅沙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后港工商所服务大厅鄂州市(2个)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黄冈市(3个)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蕲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横车工商所服务大厅英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石镇工商所服务大厅咸宁市(3个)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通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郊工商所服务大厅随州市(2个)曾都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恩施州(3个)恩施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来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恩施州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仙桃市(1个)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天门市(1个)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潜江市(1个)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神农架林区(1个)神农架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窗口附件3全省工商系统人民满意公务员名单(共40名)武汉市(4名)鲁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主任科员龙莹(女)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阳分局登记注册直属局科员张桂兰(女)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洲分局注册直属局副局长滕腾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科科长黄石市(2名)王建平阳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浮屠工商所所长毛永军大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襄阳市(3名)王富强宜城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周世国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杜可红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团山工商所所长荆州市(3名)王雪菘松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工商所所长周绪兰(女)江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审计股股长李兆宏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人宜昌市(3名)周红林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兼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朱晓民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陵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杨莉莉(女)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科长十堰市(3名)赵林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光茹(女)郧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雷建国竹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工商所负责人孝感市(3名)余梅(女)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科员程小兰(女)孝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毛陈工商所副所长胡新明孝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邹岗工商所所长荆门市(2名)马承磊钟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科员杨涛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掇刀分局科员鄂州市(2名)金涛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副支队长王涛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华容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黄冈市(3名)文科义罗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凤山工商所科员陈涛团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淋山河工商所副所长姚蕊(女)红安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咸宁市(3名)廖桂红(女)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泉分局岔路口工商所科员阮荣朝通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分局长李建明嘉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门工商所所长随州市(2名)李世平随州市曾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郊工商所副所长朱洪波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唐县镇工商所副所长恩施州(3名)吴自云(女)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芭蕉工商所科员黄康宣恩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税明权巴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局长仙桃市(1名)付祎明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剅河工商所副所长潜江市(1名)刘腾芳(女)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华工商所科员天门市(1名)程国海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汪场工商所所长神龙架林区(1名)邓学军神农架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支队队长。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赣府厅字〔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6日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为统领,完善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提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全国性和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超2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餐饮业规模超18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1.6万家,年均净增1700家以上。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黑工商发[2012]182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黑工商发〔2012〕182号)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管工作,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省局研究制定了《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管工作,促进建立规范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06〕49号)和《关于加强直销监管工作意见》(工商直字〔2007〕263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直销监管实行辖区管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直销市场主体准入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范的监管范围包括在我省设立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及直销企业所设立的其它经营主体(包括经销商、非直销经营网点等)所进行的直销行为、经营行为及其他直接相关行为;也包括区域直销的企业和正在申请直销许可证照的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自办店铺、加盟店铺(经销商、专卖店)等。
第四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相应的直销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直销监管工作制度。
第五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直销企业、直销员、服务网点及其直销活动实行全省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市(地)、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直销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直销申请人依法办理直销经营许可和注册登记手续、监督直销企业依法设立服务网点并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监督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法招募、培训直销员及计酬制度、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依法开展推销、宣传等直销活动;监督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等经营服务主体在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6.12•【字号】苏工商党组[2009]68号•【施行日期】2009.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工商党组[2009]68号)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现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具体的经验做法,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完善意见的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降低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履职风险,控减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针对工商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运行过程中容易诱发廉政和监管风险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和监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具有工商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主要目标: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的责任机制,在2010年前,初步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及时发现、处置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风险,不断健全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使全省工商系统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bcbdb6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ae.png)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利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企业登记档案的归档和开发工作。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逐步采用计算机网络工程和自动化查询技术,以建立准确、快捷、广域、经济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服务系统。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已经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开展异地查询。
第五条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机读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一)企业登记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管部门、出资人、经营期限、注册号、核准登记注册日期等。
(二)企业登记报批文件:部门批准文件、章程、验资证明、住所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治理全省工商系统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治理全省工商系统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鄂工商纪监[2009]130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治理全省工商系统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鄂工商纪监[2009]130号)各市、州、县工商局,省工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公车管理,认真治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行为,根据省纪委《关于认真治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鄂纪发〔2009〕15号)要求,现就全省工商系统治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治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工作的认识最近,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肇事问题屡有发生,工商系统也有类似先例,教训深刻。
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违反有关规定,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部门整体形象,也影响干部政治前途。
各级工商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私驾公车的危害性,把治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杜绝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现象发生。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各项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鄂办发〔2003〕54号)要求,结合系统实际,省局对系统公务用车作如下规定:(一)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分局(所)长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私驾公车,不准利用职权向监管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借用车辆驾驶。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既要严格自律,发挥带头作用,又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党员干部遵守相关规定。
(二)严禁领导干部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以各种名义动用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用公款报销私自学习驾驶技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系统“岗位能手”的决定-鄂工商督[2011]283号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系统“岗位能手”的决定正文:----------------------------------------------------------------------------------------------------------------------------------------------------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系统“岗位能手”的决定(鄂工商督〔2011〕283号)各市、州、县工商局:近两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讲学习、比技能、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监管执法业务水平的提高,推进了工商职能转型升级,涌现出一批品德优良、技能精湛、业绩突出的岗位能手。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工商局决定,授予陈锋等300名同志“全省工商系统登记注册岗位能手”、“全省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岗位能手”、“全省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岗位能手”、“全省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岗位能手”、“全省工商系统法规工作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在全省系统内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岗位能手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要以“岗位能手”为榜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全省工商工作新境界,为服务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工商系统“岗位能手”名单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全省工商系统“岗位能手”名单一、登记注册岗位能手(50名)武汉市(7名)陈锋武汉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主任科员何亚杰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登记注册直属局副局长蔡朝晖(女)武汉市工商局东西湖分局登记注册直属局副局长鲍婕(女)武汉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科科员周文(女)武汉市工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俞斌(女)武汉市工商局外资处主任科员杨小军(女)武汉市工商局外资处副主任科员黄石市(2名)田红(女)黄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胡文斌大冶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襄阳市(6名)宋红海襄州区工商局双沟工商所科员龚海莉(女)襄阳市工商局襄城分局卧龙工商所科员张丽红(女)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柿铺工商所科员陈建章南漳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余陈斌谷城县工商局石花工商所科员陈樊(女)襄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荆州市(3名)余亮荆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科长邓继芬(女)荆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夏志勇监利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宜昌市(5名)李小涛夷陵区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胡平(女)兴山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赵长学宜昌市工商局猇亭分局综合科科员高岸东长阳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局长十堰市(3名)李耕远十堰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科长唐荣霞(女)郧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曹祥威郧西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孝感市(4名)刘真华汉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科长陈铁丽(女)孝南区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谢建胜孝感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综合业务监管科副科长邬玉蓉(女)孝昌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荆门市(2名)陈燕(女)荆门市工商局掇刀分局办公室副主任邓友菊(女)荆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科长鄂州市(1名)程琳鄂州市工商局鄂城分局杨叶工商所副主任科员黄冈市(5名)陈一琼(女)英山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姚蕊(女)红安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何金阳浠水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兰刚武穴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张琴(女)黄冈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长咸宁市(3名)李捷咸宁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科长袁云霞赤壁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谭秀丹(女)崇阳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随州市(2名)杨春琳(女)随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周海燕(女)曾都区工商局南郊工商所副所长恩施州(3名)何波利川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刘宁恩施州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长仙桃市(1名)王鸿(女)仙桃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潜江市(1名)陈雯(女)潜江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天门市(1名)张萍(女)天门市工商局皂市工商所科员神农架林区(1名)黎圣操林区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局长二、市场监管岗位能手(100名)武汉市(14名)曹红燕(女)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广埠屯工商所科员刘芳(女)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宝丰工商所副主任科员雷利平(女)武汉市工商局蔡甸分局张湾工商所科员杨晓玉(女)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水果湖工商所副所长王祥武汉市工商局东西湖分局径河工商所科员周世健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分局四唯工商所所长汪勇武汉市工商局黄陂分局龙潭工商所科员李汉东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汉兴工商所副所长童军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古田工商所主任科员冯军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中南工商所副所长牛思佩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分局百步亭工作站所长张涛武汉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沌阳工商所科员徐海兰(女)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商标广告科科员周舜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统一工商所副所长黄石市(4名)张燕(女)黄石市工商局黄石港分局胜阳港工商所副所长朱兆海黄石市工商局西塞山分局陈家湾工商所副所长费玖美黄石市工商局铁山分局铁山工商所所长杨霞(女)黄石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副科长襄阳市(12名)李斌襄阳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团山工商所科员肖建玲(女)襄州区工商局市场股科员刘涛襄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车城工商所科员周拥军襄阳市工商局襄城分局欧庙工商所副所长谢树忠南漳县工商局武镇工商所科员赵伟谷城县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所科员姜明涛保康县工商局龙坪工商所副所长XXX(女)老河口市工商局酂阳工商所科员张鹏枣阳市工商局王城工商所科员王勇宜城市工商局小河工商所科员严峻(女)襄阳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科长李军(女)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综合业务监管科科员荆州市(8名)张强荆州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员申云翠(女)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分局钟鼓楼工商所科员田敦智荆州市工商局沙市分局综合业务科副科长张国旭公安县工商局斑竹垱工商所副所长邹琳公安县工商局油江工商所科员王山中石首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张琼(女)洪湖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周毅洪湖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宜昌市(10名)尹爱莲五峰县工商局渔洋关工商所副所长罗玉兰(女)宜昌市工商局伍家岗分局大工桥工商所科员李晓曦宜昌市工商局市场科副科长李春生宜昌市工商局西陵分局陶珠路工商所科员龚爱东(女)枝江市工商局马家店工商所副所长张红喜长阳县工商局都镇湾工商所所长胡东明当阳市工商局坝陵工商所副所长王安全宜昌市工商局点军分局点军工商所科员黄恩宜昌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江大国宜都市工商局红花套工商所科员十堰市(6名)刘远锋丹江口市工商局大坝工商所科员王勇郧西县工商局夹河工商所副所长王小菲(女)十堰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吴洪十堰市工商局茅箭分局三堰工商所副所长高清明郧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副所长何大明郧县工商局谭山工商所所长孝感市(9名)邓祥明应城市工商局城中工商所副所长张远英(女)云梦县工商局市场合同股科员李莫华(女)云梦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科员韩锋安陆市工商局城南工商所股长吴冰大悟县工商局大新工商所副所长粱萍(女)孝南区工商局市场合同股科员张曙孝南区工商局毛陈工商所科员黄小河孝感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东城工商所科员万文化孝昌县工商局小河工商所科员荆门市(4名)曹劲松荆门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长杨彦雄荆门市工商局掇刀分局团林工商所副所长周民荆门市工商局东宝分局漳河工商所所长朱颜勇京山县工商局宋河工商所副所长鄂州市(3名)周斌鄂州市工商局华容分局临江工商所副所长余安武鄂州市工商局鄂城分局泽林工商所副所长徐智勇鄂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葛店工商所科员阮传进麻城市工商局龟山工商所副所长阮林麻城市工商局白果工商所副所长孙志勇黄冈市工商局龙感湖分局经检大队队长邵咏清团风县工商局副局长王正茂团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王瑛(女)罗田县工商局凤山工商所科员余俊江蕲春县工商局彭思工商所科员张俊蕲春县工商局横车工商所副所长王涛黄州区工商局赤壁工商所副所长张力武穴市工商局城西工商所副所长咸宁市(6名)郑建国咸宁市工商局温泉开发区分局副主任科员陈少辉崇阳县工商局沙坪工商所科员祝正林咸安区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员吴志宏通山县工商局通羊工商所副所长段红兵嘉鱼县工商局市场合同股股长吴蓉(女)通城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科员随州市(4名)王勇随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副主任科员陈洋随县工商局均川工商所所长杨继华广水市工商局应山工商所科员马玉贤(女)曾都区工商局东城工商所科员恩施州(6名)向兴贵恩施市工商局六角亭工商所副所长罗长江建始县工商局市场合同股股长丁洪伟宣恩县工商局珠山工商所所长官昌明咸丰县工商局市场合同股股长向新平来凤县工商局翔凤工商所科员徐昌盛鹤峰县工商局容美工商所副所长李赛祥仙桃市工商局毛嘴工商所副所长潜江市(1名)刘腾芳(女)潜江市工商局广华工商所科员天门市(1名)彭进兵天门市工商局马湾工商所科员神农架林区(1名)周伟林区工商局木鱼工商所科员三、执法办案岗位能手(50名)武汉市(7名)刘松武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分局副主任科员徐珉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科员王郢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副主任科员罗明伟武汉市工商局东西湖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科员张俊超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副主任科员张志桥武汉市工商局蔡甸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副局长孙静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统一工商所副主任科员黄石市(2名)刘中祥黄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科员黄朝勇阳新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科员襄阳市(6名)王吉月襄阳市工商局襄城分局经检大队副主任科员候华君(女)襄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科长龚经华襄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副科长段红兵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太平店工商所科员吴国丽(女)南漳县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刘丰昌枣阳市工商局王城工商所副所长荆州市(3名)张旻荆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科长刘定胜松滋市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夏磊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宜昌市(5名)敖士安宜昌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副队长田华宜昌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北苑工商所科员朱晓民宜昌市工商局西陵分局经检大队队长施伟枝江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谢永政(女)秭归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十堰市(3名)韦成平十堰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平交易科副科长孟红兵郧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朱延华丹江口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孝感市(4名)肖军凯汉川市工商局经检大队科员胡波应城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晏小义安陆市工商局经检大队科员陈红林孝感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科员荆门市(2名)申琳荆门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科长陈银祥钟祥市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鄂州市(1名)吴瑞铭鄂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科员黄冈市(5名)姚涛罗田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陈永胜黄梅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毛小健浠水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陈兴旺黄州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江耀浠水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科员咸宁市(3名)陈志军咸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科员阮拥军通山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周亚业嘉鱼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科员随州市(2名)杨勇随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主任科员孙全勇随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副主任科员恩施州(3名)朱炎志恩施市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雷龙国宣恩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刘华超咸丰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仙桃市(1名)陈军仙桃市工商局经检大队科员潜江市(1名)张利军潜江市工商局经检大队科员天门市(1名)李向东天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神农架林区(1名)李大举林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四、消费维权岗位能手(50名)武汉市(7名)熊华新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原红云(女)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科员张晓东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王炜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关山工商所科员汪加志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副主任科员肖军武汉市武昌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史伟国武汉市汉阳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黄石市(2名)曹旭黄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员谢芳(女)黄石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襄阳市(6名)徐斌襄阳市工商局襄城分局消保科科员王鹏(女)襄阳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董超枣阳市工商局王城工商所副所长姜龙襄州区工商局双沟工商所副所长许超(女)襄阳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综合业务监管科科员刘金萍(女)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王寨工商所科员荆州市(3名)左芳(女)荆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杨飞松滋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詹友强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分局西城工商所副所长宜昌市(5名)田玲(女)宜昌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科长王虎兴山县工商局昭君工商所科员吴菊(女)夷陵区工商局小溪塔工商所科员杨冬青(女)远安县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科员秦海燕(女)秭归县工商局茅坪工商所科员十堰市(3名)李经伟十堰市工商局消保分局职员李勇丹江口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唐有军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科员孝感市(4名)刘琴(女)汉川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赵鹏飞安陆市消费者委员会科员方明晓大悟县工商局高店工商所副所长谢荣孝感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综合科科员荆门市(2名)刘李何荆门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科长桂中心京山县工商局石龙工商所科员鄂州市(1名)万燕(女)鄂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黄冈市(5名)秦飞英山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副所长桂志诚黄冈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长李洪安黄梅县工商局副局长石美(女)浠水县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孙平黄州区工商局商城工商所副所长咸宁市(3名)江足友(女)赤壁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李平华(女)咸安区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蒋正兴崇阳县工商局沙坪工商所副所长随州市(2名)杨保红广水市工商局杨寨工商所科员谌秋霞(女)随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恩施州(3名)卢必奎建始县工商局高坪工商所副所长黄丽(女)巴东县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姜亮恩施州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仙桃市(1名)昌怀峰仙桃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潜江市(1名)朱晓妮(女)潜江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科员天门市(1名)向志高天门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长神农架林区(1名)薛玉洁(女)林区工商局消保分局科长五、法规工作岗位能手(50名)武汉市(7名)臧庆武汉市工商局法规处副主任科员潘浩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法规科科员余明哉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法规科主任科员丁汉华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分局法规科科长李忠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法规科科长闫红(女)武汉市工商局汉阳分局法规科科长朱晓武武汉市工商局新洲分局法规科科长黄石市(2名)曹亚飞大冶市工商局法规股股长戴寅华黄石市工商局法规科副主任科员襄阳市(6名)黄建刚枣阳市工商局七方工商所副所长李萍(女)襄州区工商局法规股股长王劲松南漳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王建老河口市工商局酂阳工商所法制员高三军宜城市工商局王集工商所法制员黄登红(女)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办公室副主任荆州市(3名)肖雄洪湖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鲁佳玉(女)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科员张怡(女)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分局办公室科员宜昌市(5名)尚晓玲(女)夷陵区工商局法规股科员简邦会宜昌市工商局伍家岗分局副主任科员叶峰枝江市工商局法规股股长周朝军当阳市工商局法规股股长余红卫宜都市工商局法规股股长十堰市(3名)张静(女)十堰市工商局法规科科员李建刚郧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明海十堰市工商局张湾分局法制员孝感市(4名)徐红英(女)云梦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吴俊安陆市工商局法规股股长陈继红孝感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书院工商所副所长刘小惠(女)孝昌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荆门市(2名)孙燕(女)荆门市工商局东宝分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吟美钟祥市工商局法规股股长鄂州市(1名)杨震钢鄂州市工商局鄂城分局综合科副科长黄冈市(5名)田舍芬(女)麻城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夏启红蕲春县工商局蕲州工商所副所长余小莉(女)黄梅县工商局法规股副股长刘志强武穴市工商局法规科科员何锡辉红安县工商局法规股副股长咸宁市(3名)钱青(女)咸宁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徐明嘉鱼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陈瑛(女)赤壁市工商局法规股科员随州市(2名)徐俊曾都区工商局法规科科长梁焕环(女)广水市工商局法规股科员恩施州(3名)田静(女)利川市工商局法规股科员向雍巴东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侯德荣鹤峰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仙桃市(1名)梁军辉仙桃市工商局彭场工商所副所长潜江市(1名)朱克华潜江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天门市(1名)杨军天门市工商局法规科科员神农架林区(1名)李晓亮林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法规科科长——结束——。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信用监管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通过信息化平台、技术化手段、制度化保障,推动部门联动监管、联合奖惩,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效能,促进企业依法守信经营,进一步推动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法治手段与信用手段相结合。
既以法律为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部门职责,严格监管执法,又以信用为支撑,加强信用奖惩,引导企业严格自律,诚信为本,遵守经营规则,弘扬社会美德。
二是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相结合。
既强化信用监管,惩戒失信行为,大幅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又强化信用激励,奖励守信行为,大幅提升企业守信价值。
三是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进企业集中帮扶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进企业集中帮扶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进企业集中帮扶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工商局,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进企业集中帮扶行动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十日附件: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进企业集中帮扶行动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万名工商干部进十万家企业帮扶大行动”,是省局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开展帮扶行动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出的重大举措。
为确保帮扶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帮扶宗旨企业是市场主体,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秩序的监管者,更是市场主体的服务者、企业发展的促进者和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发挥工商职能,开展帮扶行动,促进企业发展,既是形势要求、企业呼声,也是执法宗旨体现、职责使命所系。
全省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以发挥工商职能为手段,以服务企业为核心,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促进企业发展和为企业搞好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实施《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27条(晋政办发〔2009〕80号文件),深入开展帮扶行动。
要进入企业调研,了解存在困难,帮助解决问题,给予行政指导,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共破难题、共谋发展。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指南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指南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9〕14号)部署要求,努力打造“四最”管商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建成我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企业准入登记服务,规范印章刻制服务,简化涉税事项办理,完善社保登记服务,自2019年12月31日起,在全省推行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一网通办”。
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为方便广大办事群众,我省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申请人在“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络服务平台”,网址:htt//.n)录入企业名称登记信息并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审核,方便申请人立即获得企业名称。
申请人须在获得企业名称后一个月内提交设立登记申请,逾期企业名称将失效。
网络服务平台自动审核通过的企业名称,若不符合国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省、市、县(区)登记机关有权驳回,申请人须无条件配合,另行申请。
二、登记服务窗口核准名称申请人也可到省、市、县(区)企业登记服务窗口现场咨询、办理企业名称核准业务。
除国家、地方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申请冠省名、冠市名、冠县名、冠市区连用名的企业名称均可在本地当场核准。
三、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信息填报通过自主申报或窗口办理的方式取得企业名称后,在网络服务平台首页点击“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再以个人用户登录,即可进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信息填报。
申请人依次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的信息填报,并根据所选印章类型,在线支付印章刻制费用。
选择“快递到付”方式邮寄营业执照和印章的,在线支付快递费用(选择自行领取的无需支付快递费用)。
填报完成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部门将同步审核,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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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工商系统三星级工商所(分
局)进行考核评定、复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工商教字[2007]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6.06
【实施日期】2007.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工商系统三星级工商所(分局)进行考核评定、复核
的通知
(赣工商教字〔2007〕4号)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工商系统创建星级工商所(分局)活动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创建星级工商所(分局)活动的意见》(赣工商教字[2003]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对全省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三星级工商所(分局)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对已命名的
2 004年度三星级工商所(分局)进行复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2006年度三星级工商所(分局)考核评定工作
(一)考核评定对象
2005、2006年度创建三星级工商所(分局)考核评定对象是经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分局),已命名的2004年度三星级工商所(分局)除外。
(二)考核评定时间
县级工商局对各创建单位按创建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将自评符合三星级条件的工商所(分局)向设区市工商局申报;2007年7月底前,设区市工商局对各创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经考核符合三星级条件的创建单位向省工商局申报;2007年11月底前,省工商局对各地申报的三星级工商所(分局)进行考核评定。
(三)考核评分标准
按赣工商教字[2003]10号文的考核评分标准和《三星级工商所(分局)考核评分表》(附件一)确定的考核內容及检查方法,逐项逐条量化打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三星级工商所(分局)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