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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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2012〕20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2012年8月27日印发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五、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六、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评阅和答辩,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七、符合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八、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六、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七、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评阅和答辩,论文已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培养方案(医学类)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年月药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一、学科简介本学科拥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工程硕士(制药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并设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培养方向涵盖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物分析、生药学。

年列入“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项目”;年“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全球学科排名前。

在年汤森路透发布的《开放的未来:全球创新报告》中,入选全球制药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科研机构”(第位)。

学科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汇聚了一批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师资队伍。

拥有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创新团队、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各个。

本学科拥有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个江苏省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参加共建多个部、省重点实验室共建任务。

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余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近项。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总体目标的要求,一方面对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体现本学科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理念和特色。

.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尊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适应能力,具有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高等教育工作,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培养年限。

非定向培养学制年,定向培养学制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年。

.培养方式。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2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通知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苏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苏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普通苏州大学苏大研〔2010〕40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业经2010年第20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主题词: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印发通知抄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研究生部2010年11月2日印发附件: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和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对象1、全日制二年级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可以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

2、全日制三年级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可以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受过任何处分。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1)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经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学习的平均成绩原则上在85分以上。

(2)申请推荐免试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学习的平均成绩原则上在85分以上。

3、能比较熟悉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写出论文摘要。

4、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

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体现为:(1)有科研成果,即发表过论文或有阶段性科研报告(2)博士阶段拟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主持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经费充足。

《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

《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3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处理办法印发通知抄送: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评议,是检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其评议结果应作为学位审核、研究生导师考核和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依据。

为强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的指导、把关作用,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促进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定期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抽检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

第二章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与处理程序第三条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通知相关院(部、所、中心、室),并以适当方式向全校通报。

各院(部、所、中心、室)应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及时通知被抽检人及其导师。

第四条抽检评议结果“不合格”学位论文的重审程序一、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审查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重新审查学位论文及其评阅意见、答辩记录与答辩决议,对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进行复审,对已授学位进行复议,按本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决议。

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6
2
2
考试
方向1
B070101023
群作用下的动力系统问题
36
2
2
考试
方向3
B070101024
群作用下的动力系统问题
72
4
4
考试
方向4
B070101025
代数曲线的算术理论
72
4
4
考试
方向4
B070101026
Teichmuller理论Ⅰ,Ⅱ
108
6
6
考试
方向5
必修
环节
B10285007
学科综合考试
1
考试
B10285008
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
2
考查
模形式及其一些应用
72
4
4
考试
方向4
B070101016
Riemann曲面
72
4
4
考试
方向5
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续)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试方式
备注
1
2







B070101020
群表示论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21
无限群论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22
特征p交换代数
有限群论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02
组合交换代数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03

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哲学
1、哲学专业
2、哲学硕士专业
二、经济学
1、经济学专业
2、金融学专业
3、保险学专业
4、经济数学专业
5、经济管理专业
6、电子商务专业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8、地理经济学专业
9、工业工程专业
三、法学
1、法学专业
2、知识产权专业
3、审判学专业
4、法学硕士专业
四、文学
1、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2、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3、新闻传播学专业
4、文学硕士专业
五、历史学
1、历史学专业
2、历史学硕士专业
六、理学
1、数学专业
2、物理学专业
3、应用物理学专业
4、化学专业
5、天文学专业
6、地理学专业
七、工学
1、机械工程专业
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3、轻工科学与工程专业
4、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
5、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6、自动化专业
7、电气工程专业
8、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0、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11、现代测控技术专业
12、软件工程专业
13、网络工程专业
14、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6、工程管理专业
八、农学
1、作物学专业
2、蔬菜学专业
3、园艺学专业
4、植物保护专业
5、林学专业
6、动物科学专业
7、水产学专业
九、医学
1、临床医学专业
2、基础医学专业
3、口腔。

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

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

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第一部分通用规范(一)研究生培养手册(以下简称培养手册)供研究生分类使用。

培养手册分为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

(二)培养手册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而制订,是记录研究生完成培养环节的档案材料,是评奖、毕业和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研究生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执行。

未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者,不能毕业,不得申请学位。

(三)培养手册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统一保管。

研究生根据不同培养阶段要求,按规定时间向培养单位领取、规范填写、请导师或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还。

研究生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检(抽)查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须呈交由导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名的书面证明。

无故未完成者,研究生管理部门将对其学籍做出处理。

(四)填表时,请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培养阶段不同要求认真填写,按时完成。

培养手册未特别注明为无须填写的,一律为应填写内容。

如无特别说明可以粘贴附件,一律不要粘贴附件,应采用填写方式。

填表时一律用钢笔,要求字迹清楚、语句通顺。

请注意清洁,保持完好。

(五)根据存档装订要求,填写表格或粘贴附件时,请勿超出表格四周边框(若粘帖纸张面积较大,请适当裁减),并在骑缝处签字盖章,否则,须退还重填。

(六)培养手册自研究生入学至毕业一直供研究生使用,在毕业离校前本手册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其他档案材料一起归档,一份存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业档案。

需妥善保管,应注意留有备份。

第二部分各项表格填写注意事项(一)封面按要求填写各项基本信息。

1、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2、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为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和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

(2)各类研究生请在学位层次和培养方式中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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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群论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02
组合交换代数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03
黎曼几何
72
4
4
考试
方向2
B070101004
几何分析
72
4
4
考试
方向2
B070101005
连续统理论及应用
54

3
考试
方向3
B070101006
解析数论中的一些课题
32
4
4
考试
方向4
B070101007
基础数学
专业代码(070101)
主要研究方向
1.代数学(群论,交换代数)
5.函数论(复分析)
2.几何学
3.拓扑学
4.解析数论
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试方式
备注
1
2






B10285001
英语
144
4
4
4
考试
B10285006
政治
54
2
3
考试





B070101001
1
考试
B10285008
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
2
考查
拟共形映射
32
4
4
考试
方向5





B070101010
李型单群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11
代数几何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12
指标定理
144
4
4
4
考试
方向2
B070101013
动力系统中不变子集的拓扑
36
2
2
考试
方向3
B070101014
齐性与同胚群
36
2
2
考试
方向3
B070101015
模形式及其一些应用
72
4
4
考试
方向4
B070101016
Riemann曲面
72
4
4
考试
方向5
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续)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试方式
备注
1
2







B070101020
群表示论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21
无限群论
72
4
4
考试
方向1
B070101022
特征p交换代数
36
2
2
考试
方向1
B070101023
群作用下的动力系统问题
36
2
2
考试
方向3
B070101024
群作用下的动力系统问题
72
4
4
考试
方向4
B070101025
代数曲线的算术理论
72
4
4
考试
方向4
B070101026
Teichmuller理论Ⅰ,Ⅱ
108
6
6
考试
方向5
必修
环节
B10285007
学科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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