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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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法规,其基本制度对于保护我们的环境与资源至关重要。

这项法律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定依据,具有生动、全面和有指导意义的特点。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环境管理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环境预警等多个环节。

这些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监控着环境的变化和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帮助我们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二、资源管理制度也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合理利用和保护我们的资源。

通过资源管理制度,我国可以对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的规划、利用和保护,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采,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三、环境修复和补偿制度也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一大亮点。

环境修复制度指的是在环境受到破坏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使环境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以减少对生态系统的伤害和影响。

而环境补偿制度则是指对于给环境造成的损害,要由污染者或者使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以强化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还规定了公众参与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公众可以通过参与环境评估、环境监测等活动,积极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种制度的建立,使环境保护不再是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单方面的事务,而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共同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基础。

通过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同时,这些制度也提醒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美丽、健康的地球家园。

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日常的生活习惯改起,一起为环境与资源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概述识记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定义指能够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本质,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贯穿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始终,并能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法律规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定义指按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确立的,具体表现并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和地位作用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六章(国际环境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和该法的生效时间)环境保护法视为我国的环境基本法并非国家基本法《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与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率先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和基本政策。

其次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尊定了基础再次确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部分分工负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体系,促进了环境保护行政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最后促进了全名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其他部门法在修订时纳入与保护环境与资源相关的条款。

领会1确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依据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具有法律规范的特性,以便执法者,司法者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矛盾。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不能等同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则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有原则,与其他部门共有的原则不应该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应该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之中,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范体系具有指导与纲要作用。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战略性宣示性的口号不宜直接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原则。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是指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制定的八项基本法律制度。

这些基本制度包括:
1. 环境资源保护制度:包括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保护水、土壤、大气、森林、草原、湿地等环境资源的制度安排。

2.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包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生态系统退化、物种灭绝和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制度安排。

3. 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包括对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治理的制度安排,通过建立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污染。

4. 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包括对生态环境破坏后的修复和恢复工作的制度安排,通过采取生态恢复工程、生态补偿等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5. 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的制度安排,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6. 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包括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维护的制度安排,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7. 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建立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环境状况的监测和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8. 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追究责任的制度安排,对环境犯罪和污染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

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制度的关系

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制度的关系

《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与资源保
护基本制度的关系:
1、《环境保护法》初步确立和
完善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制度。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制度中的环境标
准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以及限期治理制度都是
由《环境保护法》创立的
2、《环境保护法》所确立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制度,为单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确立特别制度奠定了基础。

环境与资源保护特别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在基本制度以外针对单项污染要素和有害因素等迁移转变规律以及结合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方式,方法的特点予以确立,从而达到对基本制度予以补充的目的。

有些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特别制度还可以上升为基本制度,它们需要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的方式予以实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首先,环境管理制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该制度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工程和环境管理机构等。

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价环境质量的指标,包括大气、水、土壤等各方面的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新项目、新建筑或新政策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监测是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环境状况。

环境保护工程是指对于环境问题进行整治改善的工程措施,如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

环境管理机构是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机构,包括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测机构等。

其次,污染控制制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包括对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对工业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责任追究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排放许可管理制度,禁止超标排放行为。

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了相关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还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必须承担的环境责任,确保污染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再次,资源保护制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内容。

资源保护制度主要涉及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等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强调了土地的保护,规定了建设用地、农用地、资源用地等的管理制度,禁止滥用、破坏土地资源。

对于水资源的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勘察、开发和利用条件,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最后,责任追究制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制度之一、该制度包括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环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追究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了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对于环境侵权行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了索赔的程序和赔偿标准,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2篇)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2篇)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目标制度: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大气、水、土壤、森林、草原、湿地等各个环境要素的保护目标。

2. 重点污染源监控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生产、建设、经营等环节中的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控和管理的制度,包括污染源排放许可、监测与报告、自行监测等。

3.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包括环境监测数据、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环境执法信息等。

4.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环境损害行为的赔偿制度,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造成的环境损害应当由污染者或者损害者负责赔偿。

5.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建设项目、规划和政策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包括对环境影响的预估、评价、审查和公众参与等环节。

6. 环境污染防治与治理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各类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防治与治理的制度,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

7. 环境监督与执法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与执法的制度,包括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检查等。

同时,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8. 环境教育与宣传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加强环境教育与宣传的制度,包括对公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进行环境意识培养和环境知识普及的活动。

以上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目标和原则: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目标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其原则包括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在重大工程项目、开发活动等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要求设立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控和控制,并对不符合标准的排放行为进行处罚。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包括:
1.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法明确了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合理利用资源的目标。

2. 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了对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禁止性规定:环境保护法明确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禁止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标准,禁止违法排放、倾倒废弃物等行为。

4. 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法设立了国家、省级、地方三级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并明确了环境监测、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

5. 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法规定了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停产停业、罚款、赔偿等。

6.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强调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制度。

7. 奖惩机制:环境保护法设立了环境保护奖励机制,对环境保护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也规定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以上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内容,以及编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 程序等方面所做的规定的总称。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美国1969年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
我国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 我国1989年正式颁布的《环境保护法》 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 》 2002年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案例: 1999年,重庆市天南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南公司”)下属城南水泥厂为了扩大生 产,计划将其厂内原2.2米的窑径改为2.5米。在改 建过程中,城南水泥厂认为该项目仅仅是扩大机立 窑的窑径,送风的罗茨风机并未改大,而且改造的 目的是使气流通过面积增大,让窑内原料反应更充 分,减少排放污染,不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因此没 有向有关环境主管机关递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 7月,在没有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环境保护设施 进行验收的情况下,该厂便将改造过的生产设施正 式投入使用,结果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的环境影响。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国家环保总局受理此案后认为,重庆市环保局 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28条的规定对天南公司的处罚并未违法或越权, 其处罚决定应予以维持。
问:天南公司的窑径扩大项目是否属于环境影响
评价的范围,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一处河道的防渗处理场面:挖土机在前面整地,施工人员跟在后面铺防渗膜
铺上防渗膜后,施工人员在衬砌驳岸,即所谓的防侧渗处理
防渗前的荷花茂密茁壮
做过防渗后的湖中植物 伤了元气,许多新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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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资源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等。

首先,环境管理制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核心制度。

它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的设定等。

根据这一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组织体系,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计划和措施。

同时,法律还要求开展环境审批和许可制度,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进行审查和批准。

其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影响而设立的。

按照法律规定,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作出相应的调整。

各级政府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科学准确可行。

资源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是对资源利用进行规范的重要制度。

这个制度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整治以及土地市场调控等相关内容。

它要求保护耕地、森林、水资源等重要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利用非耕地,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环境污染防治制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个制度包括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辐射等污染源的管理和控制。

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加强监管和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加对环境状况的了解。

法律规定环境监测机构要依法对环境质量进行监
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公开,使公众了解环境状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公众有权利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结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总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包括了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源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以及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基本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作用,推动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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