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下业务项_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首次申请实施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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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4.05.17•【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1号•【施行日期】2004.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发布日期:2012年7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8月1日)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1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4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王显政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一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四)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第三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查、一级发证、统一编号和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并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编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管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初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初步安全审查。

第二章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第五条企业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当地产业政策或结构规划。

第六条企业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七条企业的建设项目经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建设项目的设计由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者乙级以上民爆器材、火炸药、弹箭工程、有机化工、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二)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并依法通过设计审查;(三)建设项目的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并保证施工质量;(四)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通过竣工验收。

第八条企业的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及工艺应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它们的生产涉及到许多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我国出台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下面是一份包含____字的详细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生产设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二)有专业、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三)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培训制度;(五)有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六)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和文档。

第四条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二)相关注册登记证明;(三)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和相关证明;(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五)安全生产记录和文档的复印件;(六)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第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颁发。

颁发前,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当主动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延期。

第七条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同时,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监管部门对持证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企业整改。

第三章逾期未取得或未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逾期未取得或未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继续生产。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法律文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法律文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法律文书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企业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填写说明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本申请书。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填写。

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填写。

4.申请书中,“企业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名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5.申请书封面“企业名称”处应盖企业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企业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

其中:申请书与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登记机关”是指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出口额”分别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出口总额;“申请许可范围”中的“产品分级”、“产品分类”按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规定,在选择项后的[ ]内划“√”;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用签字笔在“企业意见”栏内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企业地址邮政编码经济类型注册资本万元联系电话传真企业网址电子信箱工商注册号登记日期登记机关从业人员人技术人员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固定资产总值万元销售额万元出口额万元申请许可范围产品类别烟花类[ ] 爆竹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产品分级A级[ ] B级[ ] C级[ ] D级[ ]产品分类喷花类[ ] 旋转类[ ] 升空类[ ] 旋转升空类[ ]吐珠类[ ] 线香类[ ] 烟雾类[ ] 造型玩具类[ ]摩擦类[ ] 小礼花类[ ] 礼花弹类[ ] 架子烟花类[ ]爆竹类[ ] 组合烟花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企业意见企业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2024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24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24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许可证的申办、审批、颁发以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3.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 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 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6. 有完善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限。

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要求和流程。

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和审批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受理企业的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审查通过的企业,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五条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被吊销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的民俗活动和庆祝用品,但由于其安全风险较高,对其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管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我国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以下是该办法的详细介绍。

一、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1.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证书。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二、许可证种类和申请条件1. 许可证种类:(1) 新办许可证:即新开办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要申请的许可证。

(2) 变更许可证:即需要对已有许可证上的内容进行变更的企业需要申请的许可证。

(3) 年审许可证:即对已有许可证进行年度审查的企业需要申请的许可证。

2. 申请条件:(1) 具备烟花爆竹生产的相关资质和技术;(2) 拥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厂房和设施;(3) 配备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合格的工作人员;(4) 拥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5) 安全生产记录和统计数据齐全。

三、申请程序和材料1. 申请程序:(1) 提交申请书;(2) 提交相关材料;(3) 审查并现场核查;(4) 发放许可证。

2. 申请材料:(1) 详细的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 企业法人证书或批准文件;(3) 厂房、设备的平面图和设施情况介绍;(4) 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5) 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和相应培训证明。

四、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1. 有效期: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要进行年度审查。

2. 管理:(1) 许可证持有人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不得出现生产安全事故;(3) 监管部门定期对持证企业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1. 变更:(1) 许可证持有人需要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厂房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申请变更许可证;(2) 变更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和材料与申请新办许可证相同。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获得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合法证明。

第三条在本办法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指经营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申请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相应的资质条件;(二)具备烟花爆竹生产所需的场所、设备和生产技术条件;(三)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具备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应急措施和救援设备;(五)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申请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三)烟花爆竹生产场所、设备和生产技术条件的证明材料;(四)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救援设备的情况。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证的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发给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许可证进行核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可能撤销许可证。

第三章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制作、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可能撤销许可证。

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以罚款,并可能撤销许可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过程。

三、许可证的申请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的检测报告;(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其他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及时进行补正或者补充提交。

四、许可证的审批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

产设施及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许可证的审批,并出具相关文件。

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反馈问题,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可重新申请许可证。

五、许可证的审批时限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出具相关文件。

2.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延长的原因和期限。

六、许可证的期限和效力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获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适用于申请人所申请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借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许可证的管理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

2.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检查和处罚,并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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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首次申请)[00012511000001]一、基本要素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0001251100001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无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首次申请)(00012511000001)4 .设定依据(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5 .实施依据(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6 .监管依据(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7 .实施机关:省应急厅8 .审批层级:省级9 .行使层级:省级,市级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I1受理层级:省级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是13 .初审层级:设区的市级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企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

企业与周边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建设项目的设计由具有乙级以上军工行业的弹箭、火炸药、民爆器材工程设计类别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有机化工、石油冶炼、石油产品深加工工程设计类型H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并依法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企业的厂房和仓库等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从事礼花弹生产的企业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的规定。

(4)企业的药物和成品总仓库、药物和半成品中转库、机械混药和装药工房、晾晒场、烘干房等重点部位应当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的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异常情况报警装置,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企业的生产厂房数量和储存仓库面积应当与其生产品种及规模相适应。

(6)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级别、规格、质量、包装、标志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7)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1 )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2 )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5%以上的兼职安全员。

(8)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度;3)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8)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9)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0 )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11 )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12 )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13 )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1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9)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和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合格。

(10)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1)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12途业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4)企业应当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15)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第六条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企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

企业与周边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建设项目的设计由具有乙级以上军工行业的弹箭、火炸药、民爆器材工程设计类别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有机化工、石油冶炼、石油产品深加工工程设计类型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二)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并依法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八条企业的厂房和仓库等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I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从事礼花弹生产的企业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的规定。

第九条企业的药物和成品总仓库、药物和半成品中转库、机械混药和装药工房、晾晒场、烘干房等重点部位应当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的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异常情况报警装置,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企业的生产厂房数量和储存仓库面积应当与其生产品种及规模相适应。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级别、规格、质量、包装、标志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二)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5%以上的兼职安全员。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度;(三)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七)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A)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九)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十)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一)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十二)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十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十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十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和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合格。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4 .许可证件名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6 .具体改革举措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1个H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推进监管常态化、智能化、差异化、精准化。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持续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H作,每年开展2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企业“三超一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4.强化执法处罚,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并将违法违规单位及人员纳入失信名单,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5.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规范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有效防控安全风险隐患,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监管。

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名称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初审机关)提出安全审查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H验收的证明材料;(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书面文件;(5)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清单;(7)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和安全资格证(复制件);(8)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10)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11)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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