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小论文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文)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摘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关键词:依法治国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我们党在治国方略的选择上经历过一些曲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文化大革命”中法制被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法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做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
邓小平同志强调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把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到了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最终战胜和彻底抛弃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是十三亿中国人民最大利益之所在。
法治理念论文-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

法治理念论文-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内容是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当遵循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这些具体理念。
前提就是必须坚持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念下,不能脱离这个实际。
我们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服务意识,树立责任意识。
对于审判工作,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最基本的客观要求,不能单纯的就审判而审判,不能把审判工作独立与社会主义特色建设的客观实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强调调解,要强调通过调解实现和谐。
理念是指信念、思想和观念。
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一定的法治理念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文化和价值观念所决定,一旦形成,便相对固化于人们的思想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持久性,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表现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及守法行为。
因此可以说,法治理念是法治活动的灵魂,决定着法治行为及法治效果。
另一方面,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树立又具有长期性、不稳定性,需要全体政法干警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与时俱进。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国际国内背景分析中央政法委决定20XX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是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时代要求,这一理念的提出具有复杂而特殊的历史背景。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趋复杂多样,改革攻坚的任务艰巨而紧迫,国民经济正处于经济周期上升阶段,经济、科技、国防实力显著提高,民族凝聚力明显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综合竞争力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和理念不断产生,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领域里也难以避免地受到西方法律文化和法治思想的冲击,导致一些政法干警、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产生混乱,执法工作出现偏差,尤其在执法层面,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严格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小论文

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和谐社会构建的意义与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而且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更深层次理解,是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为我国新时期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它的提出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是由特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法治理念、法治制度和法治行为所构成的现实状态,致力于寻求法治在现实中的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
其次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表现在以人为本、保人权障、文明执法三方面。
再次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平正义的要求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
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现阶段,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服务大局要求我们能够做到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
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之间的关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内在一致性。
最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二、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法治理念论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

法治理念论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和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
它的科学内涵包括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等五个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方面。
现代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应有之义,同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有着独特的属性和优势,突出表现在“五性”上。
一是方向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治理念,它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下的法治理念。
现实中,确有人受西方国家价值观念和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鼓吹“三权分立”,质疑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主张全盘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我们认为,人类法治文明的成果是没有国界或地域的,有其自身的共性,如民主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以宪法和其他法律形式加以确认的民主制度;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公民的民主权利制度等等。
这些共性是人类法治进步的共同成果,可以借鉴和吸取,不能妄加否认或批判。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法治理念的树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紧密联系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法治理念之树在中国土地扎根、发育、开花、结果的内在要求,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东方大国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是无法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的,例如“三权分立”、“大陪审团制度”等等,而只能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经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建设模式和途径。
当前要注意那些以西方标准来改造我们的审判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思潮,要注意一些不顾实际的进行一些诉讼制度改革和宣扬西方诉讼观念的倾向,防止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迷失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范文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范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重大目标。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法治建设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治建设论文篇1:《培育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空前的成就,确立和巩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层面的建设却相对薄弱,特别是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尚未普遍树立起来。
对此,应给予充分的重视,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重视和强化对公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想目标的实现提供精神支持和内在驱动力。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建国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跌宕起伏,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曲折的探索中,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念智慧,逐渐形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伟大成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更多的群众更加主动、自觉和积极地参与法治建设,必须使最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理解现代法治,尊重法治和信仰法治。
一、法律的概念依法治国的“法”是什么?法律是如何产生的?法律代表正义、理性,还是代表强权?科学地认识法律,才能从观念上重视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价值。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这是马克思主义法的学说的基本理论。
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巨大的作用,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制定的。
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它的使命是建立、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消灭一切旧制度和旧的社会关系。
其次,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意志,它是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制定的。
二、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法治的出现需要法制的准备,没有法制同样也不会产生法治。
法制既不同于法治,又内含于法治,两者具有逻辑和历史的一贯性。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800字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800字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法治。
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社会公有制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实现。
而法治是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国的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则是将社会主义与法治相结合,旨在指导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
一、法治与社会主义的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在于将法治原则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结合。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奉献、诚信、友善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将法治原则贯彻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目标与使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1. 维护社会稳定法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能够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组织都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这有助于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2. 促进公平正义法治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鼓励坚持公正原则,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平等享有,并为人民提供公正无私的司法服务。
通过法治的指导,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建立公正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 加强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个人和组织要守法遵纪,增强法律意识。
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使人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律自觉性和自信心。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管理,推动社会进步。
4. 保障人权尊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人权尊重。
通过法治的原则和规范,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维护人民的尊严和自由。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强调国家和社会要倾听人民的声音,尊重人民的意愿,建立人民民主法治制度。
法治社会法治理念论文范文

法治社会法治理念论文范文法治社会的建设,有利于保障我国公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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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论文篇一:《浅析权利意识是法治社会的基础》论文关键词:权利权力法治法律价值论文摘要:实现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党在21世纪的奋斗目标: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
提高权利意识的途径:一是要求介民及其它社会主体展行其义务,二是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
在20世纪的最后20多年,中国的改革和面向国际社会的开放加快了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真正启动了中国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历史进程。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政治上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经济上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在21世纪的奋斗目标。
然而,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淡薄,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已成为制约中国法治进程的巨大障碍。
1权利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权利意识是指每一个公民不论存在多大差别,都具有同等的尊严和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并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依照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权利经济,这意味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参与者(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主体既包括各种经济组织,如法人、企业,也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公民。
市场主体是各种权利和义务的集合体,其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设定,而不允许有任何人加以侵犯或者非法设定和强加。
由于市场经济是追逐利益的经济,所以特别强调权利,如果法律不为市场主体设定并保护权利,市场主体就丧失了权利能力,失去生机和活力,也就没有了在市场中存在的任何价值。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各种权利,如财产保值增值权、追求经济利益权、自我管理和自主经营权等,享有这些权利,既是市场经济要求的权责需明确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市场经济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重大区别所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依法治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重大战略选择,对于我国建立依法治国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篇1:《论依法治国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重要纲领性文献,在新的形势下,我国需要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核心思想,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功的基石。
掌握依法治国的核心理念,才能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必须把按照法律条规治理国家、对党的领导不动摇、人民自己当家作主三方面有效地结合起来,有效地维护我国的安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依法治国法治文化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是一个由外到内逐渐内化的过程,需要时间的沉淀,还需要相应的实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过程中,全面实现和实践法治精神代表着法治文化的形成,法治文化需要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循序渐进的培育。
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文化形成的伟大目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为了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
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1.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够使得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得以实现。
《决定》将依法执政作为党治理国家的根本,将依法治国作为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核心策略。
结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国际形势十分严峻,此时的改革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依法治国在这个重要阶段所体现的地位显著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为了实现“两个百年”的多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想全面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结30多年的改革经验,只有不断的进行改革才能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谈及《决定》时指出:“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的治理体系,就必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作为最根本的要求,同时,这也是实现深化改革的根本要求,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方面与治理方法方面向现代化发展的趋势推进,从而使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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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对和谐社会构建的意义与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而且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更深层次理解,是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为我国新时期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它的提出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是由特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法治理念、法治制度和法治行为所构成的现实状态,致力于寻求法治在现实中的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
其次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表现在以人为本、保人权障、文明执法三方面。
再次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平正义的要求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
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现阶段,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服务大局要求我们能够做到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
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之间的关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内
在一致性。
最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二、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只有社会稳定,社会的经济才能发展,社会的文化才能繁荣。
所以为了实现社会和谐,法治保障必不可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以人为本贯穿始终。
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就是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与依法治国,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牢固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法治保障,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总体上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切实做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我国,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了公平正义的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随着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越来越强,对党和政府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
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公民权利保障、司法公正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们在政治、法律、机会、权利和分配上的平等地位,使人们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立法方面
经济的市场化和政治的民主化都需要法治来推动和保障。
在立法方面,根据我国国情,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建立,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立法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关注热点。
二要注意权利与权力的协调性。
权利与权力的协调,对公民来说,主要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对政府来说,主要是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在现阶段,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就要妥善解决权利与权力的协调性问题。
三要坚持立法的民主性。
要使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加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力度。
使法律尽可能地做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益。
(二)行政执法方面
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的良好状态。
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对关系是依赖
于行政法所调整的政府与公众、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通过对这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一方面维护和促进两者之间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化解和协调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从而不断地追求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实现两者之间的利益协调。
显然,行政法的这种价值追求与和谐社会的内核完全相契合,支撑和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的成功与否。
为此,我们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对现行行政法观念及其制度实行根本性的变革,不断加强政府法治建设。
(三)司法方面
司法要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
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
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等制度。
总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实施,只有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根基,坚持执法为民,处处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调
动和保护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维护社会公正,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正能量的人,会对生活乐观,他们知道生活本来就悲喜交加,所以已经学会坦然面对。
当快乐来临时,会尽情享受;当烦扰来袭时,就理性解决。
他们相信改变的力量。
确实无法改变时,就坦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