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配置、转移及竞争
控制权转让、产权性质与公司绩效

控制权转让、产权性质与公司绩效在当今全球经济环境下,企业控制权转让与产权性质被视为影响公司绩效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个因素之间的及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旨在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
控制权转让通常是指企业所有者将其拥有的决策权、管理权等转让给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
这种转让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可能伴随着企业战略调整、经营不善或所有者变更等情况。
在控制权发生转让后,公司治理结构、战略部署及组织文化等方面可能发生改变,这些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绩效。
以中国的吉利汽车为例,当吉利集团在2010年收购沃尔沃时,这一控制权转让事件导致沃尔沃的运营策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这种变化在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的绩效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可能会促进沃尔沃在华的发展,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产权性质是指企业所有者对资产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等方面的特征。
根据不同的标准,产权性质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私有产权、国有产权等。
这些不同的产权性质会对公司的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
例如,在中国的A股市场中,国有企业的表现普遍不及民营企业,这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受到政策扶持较多,缺乏市场竞争的动力。
相反,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则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市场敏锐度,因此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
例如,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其创新能力和市场表现一直居于行业前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探讨了控制权转让和产权性质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控制权转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具有复杂性。
在某些情况下,控制权转让可能会带来积极的影响,如促进企业战略转型、提高管理效率等;而在另一些情况下,控制权转让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如组织文化冲突、管理层不稳定等。
因此,针对控制权转让对公司绩效的影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产权性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具有显著性。
一般而言,私有产权相对于国有产权更具优势,因为私有产权主体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和市场竞争力,因此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绩效。
企业控制权的转移

企业控制权的转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控制权的转移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种转移不仅涉及到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决策层面,还对外部的投资、股权结构、并购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职权授权、家族企业转型、股权结构优化、管理层稳定等几个方面探讨企业控制权转移的现状,并对未来的趋势进行预判。
一、职权授权企业的职权分配是影响企业控制权转移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在传统的家族企业中,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通常被家族成员掌握,掌握了股份的个人往往也代表着企业的最高管理层。
在这种情况下,家族传承成为企业控制权转移的主要途径。
然而,在现代企业中,高管层的权力分配却更加复杂和多元化。
除了职权授权的基本方式外,如委派管理、合作共赢等方式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这种职权授权的多元化,为企业控制权转移带来了更加灵活的选择方案。
二、家族企业转型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族企业正在经历一个转型的时期。
家族企业的代表人物正在逐渐意识到传统的“家族经营”模式难以适应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经济环境。
这种转型,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控制权的转移。
在家族企业成员之间,家族关系是影响企业控制权的最大因素之一。
在家族企业转型的过程中,家族成员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资本、引进外部管理团队、合作共赢等方式优化股权构成和管理结构,从而实现控制权的转移。
三、股权结构优化股权结构是影响企业控制权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股份分配不当或缺乏完善的股权管理制度,企业的股权结构就很容易出现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也将会日益加剧。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就会受到限制。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股权结构和管理制度。
其中,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制订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合理设置股份比例、制定退股机制、加强股东权益保护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股权结构问题,提高企业的稳定性。
四、管理层稳定企业的管理层稳定是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企业管理层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压力。
企业控制权之争

企业控制权之争企业控制权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做强做大的最大障碍之一。
近年来,企业控制权之争有愈演愈烈之势。
控制权之争,不仅涉及民营企业,国有控股的徐工股份、广发银行等等亦屡屡现身。
本文对控制权作简要介绍后,将分析控制权的表现和控制权之争的根源。
标签:控制权;表现;根源一、控制权简介控制权问题是伴随着现代公司股权分散化、企业实际运营由职业经理人掌握控制逐渐引起人们关注的。
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一系列契约合同的组合,是个人间产权交易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拥有财产所有权,管理者拥有经营管理权,这种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已越来越为职业经理人所掌握,所有权已愈来愈演化成为单纯的资本所有权。
或者说,产权的分离与分割状态使得企业所有权已不能等同于财产所有权。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公司控制就是股东作为最终控制主体,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和职工作为不同层级的控制主体和受控对象,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之间的信息传递、决策与监督,以求防范风险、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过程。
而公司控制权则是公司内部相关利益主体享有的对公司运营的决策权和支配权,这种决策权和支配权的安排既可以由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公司章程和投资者之间的契约这种自治性合约来约定。
二、控制权的表现股权和债权均对企业形成控制权,有着不同的控制权形式,共同构成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内容。
股权和债务既然是一种控制权基础,那么,他们二者特定的比例就会构成特定的控制权结构。
控制权有着不同的外在表现,在股权结构层面,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划分,控制权表现为绝对控制权和相对控制权;从控股股东的性质来看,控制权又表现为国有和民营。
由于管理者持股会对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经营决策和公司的资源配置,所以管理者持股也成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基于控制权的重要性,公司相关利益者难免对控制权进行争夺。
控制权的争斗有几种表现:以股权优势获得控制权;以管理优势获得控制权;以市场优势获得控制权;以技术优势获得控制权;以资源优势获得控制权。
公司治理中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之探究

公司治理中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之探究摘要:公司是组成当代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公司的发展壮大直接影响到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持续性增长。
从全球范围来看,公司发展得越好的国家,其经济越是蒸蒸日上.但是,仔细观察我国公司的发展现状,无论从公司的存续时间还是综合实力来看,都远不及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
种种差距呈现在我们眼前,反思我国的公司为什么不能像外国的公司那样不断发展壮大的原因,决定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控制权方面来进行说明。
关键词:公司治理所有权控制权委托代理“作为别人的钱而非自己的钱的经营者,我们不可能希望这类公司的董事像私人合伙中的合伙人通常照看自己的钱财个小心地照看别人的钱财。
”――亚当?斯密《国富论》一、公司治理结构概念的界定公司治理最初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经济学文章之中。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组织机构现代化、法治化问题,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公司治理解决的是由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出现的关于代理的问题,即解决公司治理中所涉及的关系问题。
广义的公司治理可理解为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其界定的不仅是企业与企业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企业与企业所有的利益共同体之间的关系.考虑到参考文献所关注的重点及篇幅等问题,本文将主要表述的是狭义的公司治理。
二、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概念区分控制权与控股权是两个既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
控股权是达到控股地位后产生的一种状态,取决于拥有表决权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因为各国公司所有权的结构各不同,对控股的划分类型也有所不同,有基于控股所产生的控制和不基于控股所产生的控制之分,仅在以获得所有权为目的的控股与基于控股所产生的控制的情况下,控股和控制这两个概念才会重合。
三、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现状及其有关问题的提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对于相当多数的上市公司而言,第一大股东具有十分显著的股权优势,并且可以凭借其所有权优势掌握公司控制权,其余股东根本无力挑战第一大股东的控制地位,完全没有发动代理权争夺的资格与能力。
资本市场条件下公司控制权争夺的行为分析

模经济或垄断利益无关,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司控制权 市场 公 司购 并不是 由于 获得规模经 济 或垄断利 益而 产生 .而是 公 司控 制 权 市 场 新 的 意 义产 生 作 用 的结
果 。在公 司控 制权市 场 中 ,缺乏 效率 的公 司管 理者 如 果 不 向公 司 的股东 负责就 会直接 被股 东所撤换 .或 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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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控制权 争夺 的方 式 主要有 购并 和代理权争 夺 两 种方 式 。 公 司购并 是公 司控制 权争夺 的主要方式 。公 司购
并可分为公司兼并和公司收购。公司兼并是指收购公 司通过资本市场购买 目 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使 目 标公 司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 为。公司收 购是 指 收购公 司通过 资本 市场 ,收购 目标 公 司 的部分 股票 ,以取得 目标 公司控 制权 的行 为。 公 司购 并 是 一 种金 融创 新 在 公 司控 制 权 市 场 中 ,兼并和收购都以公司控制权作为主要 目的,收购 又是兼并 的一种重要手段 和操作方式 , 也是兼并的一 种特殊形式 。但作为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不 同方式,兼 并 和 收购又具 有 不同的特 点 :在公 司兼 并 中 , 目标公 司 的企业 法人 资格 随着兼 并 而消失 ,是 目标公 司 的控 制权 实 质转 移到 了收 购公 司的控制权手 中 ,使 收购公
本 的监督机 制 。
Ptr od和 Jrl B・ re 提 出 了公 司控 制 ee d D eod Wanr
公 司控 制 权市场 理论 首 先 是 由美 国 乔治 ・ 盛顿 华 大学 法 学 院 Her -M (95 nyC・ 16 )提 出 的。Man 认 ne 为 ,公 司控制 权是一项 有 价值的资 产 ,这一价 值与规
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分析——以长园集团为例

-管XIANDAIYINGXIAO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分析—以长园集团为例李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070)摘要:在我国改革不断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间多有兼并重组,控制权争夺屡见不鲜。
本文选取我国A 股市场长园集团控制权争夺案为例进行研究,分阶段对整个案例进行回顾,分析其控制权争夺的原因,以及对公司治理产生的 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丰富控制权争夺研究的内容,为同样面临着控制权争夺问题的公司提供启示。
关键词:控制权争夺;公司治理;股权结构中图分类号:F文献识别码:A DOI:10.19932/ki.22-1256/F.2021.05.1541.引言一直以来,控制权都是上市公司追逐的对象。
在我国改 革不断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间多有兼并重 组,控制权不断转移,控制权争夺的案例屡见不鲜,愈演愈烈。
控制权争夺大多涉及大股东减持、机构举牌、董事变更等事 项,很大程度上会引起公司股东结构的重大变动,对上市公司 治理形成新的挑战。
因此,亟须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原 因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探究。
2.案例概述长园集团控制权争夺事件,是我国首例通过调解成功和 解的案例,持续时间长,案例过程完整,可以称之为控制权争 夺的经典案例。
长园集团控制权争夺始于2014年5月,到 2018年丨月长园集团宣布与沃尔核材就控制权纠纷事项达成 和解协议,长达4年的控制权之争终于落下帷幕。
2.1控制权争夺双方2.1.1长园集团管理层长和投资于1996年人股长园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
许 晓文被派往长园集团管理公司工作,担任集团董事长。
上任 后,调整企业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公司业绩扭亏为盈,2013年 公司年报显示,长园集团净利润增长42.25%〇抓住电子领域 发展机遇的长园集团迅速成为行业龙头。
作为长园集团的创 始人之一,许晓文在长园集团威信极高,长园集团日常经营管 理以及大政方针都由许晓文为主的管理层决定,虽然所持股 份不多,但实际上管理层掌握了长园集团的控制权。
公司控制权配置、转移及竞争

制权交给经营者是最优 的,否则 ,控制权
应交给出资者 在动态的风险投 资过程 中,
随着投资风险成本的降低 ,经营者将获得 较 多的控制权 ,当现金流足 以支付无风险
制权谁作决定”他 将剩余控制权定义 为企 ,
业所有权。张维迎 ( 9 5) 1 9 特别指 出剩余 控制权是 当一个信 号被 显示时 。决定选择 什么行动 的权威 ,通常包括监督权 、投票 权等 。 在现代股份公 司中 ,公司控制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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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和员 工依次是 公司的所有者 ,公司的 控制权应该从经营 者依 次到股东 、债权人 和员工间转移 。公司控制权出现了主要是 在所有者和债权人之间的相机转移而不仅 仅只是代理人更换 ,不再 局限于股 东和经 营管理者 。D w tp n &Trl 1 9 e ar o t i e( 9 4) i o 也提 出控 制权应 该在 企 业经 营者 、作 为 “ 弱委托 人” 的股 东和 作为 “ 软 强硬委托 人 ” 的债 权 人 之 间 相机 转移 ( 杨其 静 , 2 0 随着人力资本理论 与实务的发展 , 03o 投入 了专用性人 力资本 的生产性 员工 ,对 公司控制权并没有多少话 语权的现 象也将
营恶化或到期不 能偿债 ,公司控制权就应
大股东是 无效率的 。如果让 其保持完全的
控制 权就 无法对企业有效 激励;但若把控 制权 完全 下放给企 业管理 层 ,市场又无法 对企 业有效约束 ,故还需相机安排。
控制权 的争 夺 , 主要包括投票代理权竞争 、
要 约 收 购 或 兼市场经济条件 下,一个完善
的 公 司控 制 权 市 场 化 配 置 和 转 移 。 以
公司控制权 配置、转移及竞争
● 盛锦 春 ( 常德职 业技术 学院经 贸 系 湖 南常德 4 50 1 0 0)
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并购特征研讨

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并购特征研讨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并购是指一公司或机构通过购买或合并另一公司,从而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并购是企业间常见的一种战略行为,它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市场影响力、获得技术或资源优势等。
本文将探讨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并购的特征及其影响。
首先,控制权的转移是并购的核心。
在并购中,主要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合并两个公司,从而改变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实现控制权的转移。
这种控制权的转移往往伴随着管理层和经营决策的变更,对目标公司的战略方向、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等进行调整和管理。
其次,并购通常是在希望获得战略优势的情况下进行的。
通过并购,企业可以获得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比如,企业可以通过并购获得新技术或专利,帮助其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并购获得供应链或渠道的优势,提高运营效率;通过并购获得人才或品牌的优势,提升市场影响力。
另外,控制权的转移还伴随着风险和挑战。
在并购过程中,涉及到法律、财务和商业等多个领域的问题,需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合规审核,以降低交易风险。
并购还可能面临监管审批和反垄断等问题,需要注意合规合法经营。
此外,控制权转移后,如何实现两个公司的整合,确保平稳过渡和业务衔接,也是一个关键的挑战。
此外,控制权的转移还会引起股东利益的变化。
在并购中,通常会发生目标公司股东的股权变动,以及对目标公司的估值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这将直接影响股东的利益。
对于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并购,关键是根据基本面、战略逻辑和合理估值等因素,明确股权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并确保交易合作的公平、公正和诚信。
最后,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并购对市场格局和行业结构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并购可以改变竞争格局,加剧或减弱市场竞争;可以改变行业集中度,影响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配置。
同时,行业监管部门对并购进行监管,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并防止市场垄断和不良竞争等行为的出现。
综上所述,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并购具有明确的特征,包括控制权的转移、战略优势的获取、风险和挑战的存在、股东利益的变动以及市场格局和行业结构的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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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完善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化配置和转移,以及有序的公司控制权竞争机制,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认为应当让公司控制权的配置和转移实现市场化并竞争,以充分发挥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作用机制。
关键词:公司控制权配置转移竞争
在古典企业中,控制权作为一个整体由业主(股东)完全拥有,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相互分离,控制权裂变为剩余控制权和合同控制权。
hart(1995)指出“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所谓控制权就是合同没有说清的地方,由谁来作决定,谁有控制权谁作决定”,他将剩余控制权定义为企业所有权。
张维迎(1995)特别指出剩余控制权是当一个信号被显示时,决定选择什么行动的权威,通常包括监督权、投票权等。
在现代股份公司中,公司控制权之争表现为两种形式:公司内部以董事会构成为代表的管理层控制权争夺,通过决定董事会人选,进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并拥有控制经营活动和盈余分配等方面的权利;公司之间的控制权即各个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主要包括投票代理权竞争、要约收购或兼并以及直接购入股票(manne,1965)。
公司控制权是一项有价值的资产,不同的利益主体以各种手段和方式为获取具有控制地位的公司所有权而相互竞争,控制权之争对于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关系以及企业资源的管理权都会产生影响。
公司控制权的内部之争
融资政策的选择与控制权的重新配置
按照控制权理论,内源融资不会对公司现有控制权产生任何影响,外源融资则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重新配置,股权融资把公司控制权配置给股东,但是信息不对称和“搭便车”行为使得股东的控制力受到限制;银行借款会使公司对银行的依赖性增强;债券融资除使债权人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行使控制权外,会使管理层在正常经营下对公司的控制权增加。
在aghion&bolton(1992)的控制权模型中,特别阐明由于契约是不完全的,控制权的分配就变得十分重要:公司的融资方式若是发行普通股,则股东掌握公司控制权;若是发行优先股,则经营者拥有控制权;若是发行债券,那么经营者在能按期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拥有控制权,否则,公司控制权便由经营者转移到债权人,债权人享有公司破产状态下的控制权。
生产经营的状况与控制权的相机转移
hart等人认为,控制权的转移只能以债务人不能还本付息为条件,如果债务人能按约定还本付息,则债权人就不能谋求转移管理层所拥有的控制权,如果公司经营恶化或到期不能偿债,公司控制权就应从债务人转移到债权人手中。
控制权不能根据状态(如收入、利润水平等)相机转移,因为这些状态变量不可证实。
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内部转移的实践及完善
顺着企业发展的历史逻辑,不难发现控制权日益沿着“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者”的方向转移,股东和股东大会的影响力逐渐削弱,而以总经理、总裁或ceo为首的经营者成为公司事实上的权力重心,控制权经历了从统一到分割、从具体到抽象、从内部到外部的过程。
如何将公司控制权安排得公平而有效率,关键看能否提高竞争力。
一般认为:在满足出资者的基本收益均衡的约束条件下,控制权交给经营者是最优的,否则,控制权应交给出资者;在动态的风险投资过程中,随着投资风险成本的降低,经营者将获得较多的控制权,当现金流足以支付无风险的债券收益时,经营者获得所有的控制权是最有效率的(hart,2001)。
公司控制权在我国是行政权力的一部分,控制权的授予、监督约束是靠干部管理体制保
证的,“行政配置”是其显著特征,由于路径依赖影响,公司控制权走向“市场配置”还存在很多障碍。
现实中的国有大股东是无效率的,如果让其保持完全的控制权就无法对企业有效激励;但若把控制权完全下放给企业管理层,市场又无法对企业有效约束,故还需相机安排。
现实中有些公司即使已处于事实上的破产境地,也会通过各种手段保持控制权,不实行破产清算,我国的《破产法》目前处于尴尬地步,应尽快对其重新修订,使之“符合市场化理念”,同时依照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刺破公司面纱,在实践中严格贯彻执行很有必要。
我们应允许债权人或员工等借助一定的制度安排在适当的条件下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如通过进入公司监督会,取消限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法律条款,构建控制权有效内部转移的制度依托。
公司控制权的外部之争
控制权掌握在不同的管理者手中会达到不同的效率水平。
从市场交易的角度来看,如果所有权(股权)的买卖并没有导致控制权的转移,就是一般的证券投资行为;如果所有权(股权)买卖的数量导致了控制权的转移,就变成了公司收购行为,是控制权外部争夺在发生作用。
公司资本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存在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公司间的控制权之争不应视为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公司控制权外部之争的表现形式
代理权争夺是指持有异议的股东通过争取股东的投票数以获得董事会的控制权,主要目的在于替换董事会和控制公司经营。
兼并通常是指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其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指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
合并是指合并公司为寻求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与对方管理层就合并条件进行谈判,然后将合并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决定。
实践中后三个词统称“并购”。
当今公司并购之风盛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为维持原有控制权,抵制来自其他公司的敌意并购,采取各种防御性措施反并购。
一般而言,反并购时可运用的经济手段主要有:提高收购者的收购成本;降低收购者的收购收益;收购收购者;适时修改公司章程。
还有运用诉讼策略等法律手段及其他手段进行反并购。
公司控制权外部竞争对公司经营者的作用机理
公司控制权相当有价值,掌握控制权可以获得相应的控制权收益,包括:权利和自我实现带来的满足感,可享受到的有形或无形在职消费,通过资源的使用和转移而得到的个人好处等。
控制权收益对于经营者而言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成熟的资本市场中,控制权竞争是迫使经营者不断提高经营绩效的外在动因。
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无法对经营者实行直接监控的中小投资者只能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卖掉所持有的股票,由此导致二级市场上的股价下跌,招致袭击者乘虚而入接管企业,改组班子,经营者可能从此结束其职业生涯。
对于那些无法直接监控经营者而又拥有较大股权的股东来说,有时“用脚投票”并非良策,他们会联合起来,利用手中的股权争夺董事会的席位,这种争夺公司代理权的活动是对经营者的一种潜在威胁。
公司的大股东一般会采取“用手投票”的策略,通过董事会的渠道直接罢免经营者,经营者不勤勉尽责,其职位岌岌可危,这是对经营者进行日常监控的一种有效方式。
harris & raviv(1990)曾经解释说,经营者通过改变自己所持有股票的比例,可以操纵或影响股权收购。
从某种意义上说,经营者与收购者之间的控制权之争,取决于其拥有股权的多少,当然要想在接管活动中或大型企业中控制大部分的股权相当困难。
在其他因素一定的前提下,企业的债务或优先股越多,经营者的控制权就越大,就越能抵御外来收购;较低的债务水平则可能导致成功的要约收购;中间的债务水平则结果不明,控制权争夺更多地表现为委托投票权竞争即代理权之争。
经营
者对资本结构的不同选择将会影响企业表决的结果,且部分地决定谁能掌握控制权。
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外部之争的实践及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中非流通股约占总股本的2/3,公司控制权基本上都掌握在非流通股股东手中,非流通股大部分只能在场外通过协议进行转让。
在股权过度集中、代理人实质掌握控制权以及控制权转让中存在巨大障碍的市场中,就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因持股数量有限,即使将全部流通股卖进也不足以取得控制权,故而无论是代理权竞争还是恶意收购都失去了作用。
上市公司外部控制权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并购规模太小且方式单一,很少采用要约收购的方式,这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形成鲜明的反差。
在实践中,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公司面临被收购情形时,应通告全体股东,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做出是否接受该收购的建议,在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后,方可决定采取接受并购或进行反并购的措施,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已做出接受被收购的决议的,董事会不得提议相关反收购措施;对于反收购措施,董事会应享有建议权,股东大会享有决定权,但不应绝对禁止经营者享有在一定情况下采取反收购措施的权利。
同时,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公司控股股东不得通过所谓的“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方式,违反法定程序,规避法律义务,变相转让控制权,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实现股票可全流通后,上市公司并购的内幕交易将降低,财务性重组、投机性重组将逐步为实质性重组所取代,公司股价和其实际价值紧密结合,此时极有可能导致公司股价被低估,使之成为被收购的目标。
另外由于股权分散化,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公开要约收购也将大行其道。
从长期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活动肯定会越来越活跃。
届时敌意收购和反收购发生的几率将大为增大。
这迫切需要大力健全控制权市场,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和法治秩序,规范市场运作机制和监管机制,抑制通过市场操纵、内幕信息等途径的并购活动。
公司控制权争夺能促进资本有效地重新配置、降低代理成本、协调利益冲突、提升企业价值、成为公司优胜劣汰的有利手段。
应让公司控制权配置和转移市场化,竞争化起来。
“资本市场没有‘杀机’或者说‘血腥味’,改善效率和效益的动力就会显得有点不足”(樊纲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