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管理制度范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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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

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

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

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三篇)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三篇)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加强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促进教职工的参与和监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第二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和领导,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学校领导人员,监督学校领导和行政的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财产和利益。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各部门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起草会议议程,组织选举,协调代表大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代表大会会前,需通过会议通知告知各教职工,并提前通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成立后,由主席团成员宣布开会,并说明会议主题和议程安排。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议程按照先主题报告,后分组讨论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由代表大会主席团进行宣布,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指导和监督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公平公正,遵循选举法则,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选举秩序。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选举应当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并设置专人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选举结果,由主席团公布,留有一定时间进行异议申诉。

第六章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的实施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的实施,经表决通过后由主席团组织实施,并设定实施的时间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当积极响应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落实实施措施。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要求,并有法律效力。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____至____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____至____年,可连选连任。

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下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1. 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

2.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份合法、德才兼备、公正无私、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代表会议是一种集体决策机制,旨在代表团体内的成员共同商议和决定事务。

为了确保代表会议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和有效实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代表会议工作制度的一个范本,供参考。

一、会议的召开1. 代表会议应定期召开,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代表成员。

2. 代表会议的议程由会议主席组织起草,并提前通知代表成员。

二、会议的组织机构1. 代表会议由主席、秘书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 主席负责主持代表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的秩序。

3. 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的管理,保证会议决议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代表的监督和指导。

三、会议的议程1. 代表会议的议程应包括常规性事项和当前重要事项。

2. 代表会议应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情况调整议程。

四、会议的决策程序1. 代表会议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了解。

2. 代表会议的决策应按照多数原则进行。

3. 代表会议的决策应尊重代表的多样性和权益。

五、会议的工作要求1. 代表会议的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表达个人观点和意见。

2. 代表会议的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3. 代表会议的成员应保密会议涉及的机密信息和敏感问题。

六、会议的文件和资料1. 代表会议的文件和资料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和审查。

2. 代表会议的文件和资料应定期归档,方便日后使用和回顾。

七、会议的监督机制1. 代表会议的决策应严格依法执行,并接受代表的监督和评价。

2. 代表会议的成员应对会议决策负责,如有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

八、会议的评估和改进1. 代表会议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检查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

2. 代表会议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以上是代表会议工作制度范本的一个参考,具体的工作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要的是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代表会议能够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二)尊敬的全体同事:大家好!在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为了规范和提高代会的工作效率,我提出了一份代会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和讨论。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1.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最高决策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2.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群众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

3.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要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由学校工会组织具体负责。

二、教职工代表选举1.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方式采用全员投票的方式。

每位教职工有一票,代表候选人得票数达到选举总人数的一半以上的,视为通过。

2. 教职工代表产生后,由代表候选人自行组建工作团队,明确工作方向和具体任务,拟定工作计划。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1. 教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大会选出,主持和指导大会的工作。

2. 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秘书处,由工会负责组织人员,负责大会的组织、会务和记录等工作。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大会,发表演讲或提供意见建议。

4. 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以代表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结果以过半数通过为原则。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1. 讨论和决定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等重要事项。

2. 讨论和决定教职工福利、待遇、工作环境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3. 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和行政部门的工作,对学校的违法行为、腐败行为、不负责行为进行批评、检举和抨击。

4. 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紧急、重要事项。

5. 发表决议和倡议,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其他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自行决定。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1.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前,学校工会负责召集全体教职工代表开展会前动员和准备工作。

2.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先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主持人和秘书,宣布代表大会开幕。

3. 会前,秘书处负责准备代表名单、会议议程和材料等,向代表分发。

4. 会议开始前,主席团主持人首先进行开场白,接着进行代表选举工作,产生教职工代表。

教代会规章制度(3篇)

教代会规章制度(3篇)

教代会规章制度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是指代表大会组织和运作的基本规则和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代表大会的组成、权力和职责、选举和任期、议事程序、代表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是一份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代表大会的工作,发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代表大会是由各单位的代表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

代表大会行使该单位在代表大会系统中的权力,代表人民行使最高权力。

第二章代表的选举第三条代表的选举应依法进行。

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遵循平等、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代表的选举应当采取多数决选的方式。

选举结果应当通过公开计票和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代表的权力和职责第五条代表具有提案、发表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等权力和职责。

代表通过提案和发表意见和建议,直接参与单位决策的制定和执行。

第六条代表有权监督和批评单位的工作。

代表有义务代表选民进行监督,发现和纠正单位工作中的错误和问题。

第四章代表的任期和换届第七条代表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代表的任期届满后,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八条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当在原代表任期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进行。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第九条代表大会由代表全体组成。

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主任主持。

第十条代表大会的会议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

会议记录应当由秘书处记载并保存。

第六章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代表具有言论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代表可以在代表大会会议上发言,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代表应当履行与代表身份相应的权限,参与代表大会的活动,履行代表义务。

以上是一份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简单示例,具体规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代会规章制度(2)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

为了保证代表大会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针对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5篇)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5篇)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代表大会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机制,通过代表们的集体智慧和决策来推动组织的发展和管理。

为了确保代表大会的工作有序、高效,可以制定以下的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本:一、代表选举制度:1. 代表候选人的选拔:根据组织的需要和要求,确保代表候选人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并进行公开的选拔程序。

2. 代表推举方式:代表的推举可以采用现场投票、提名推举或者电子投票等形式,代表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即可当选为代表。

3. 代表任期: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代表大会召开制度:1. 召开频次:根据组织的需要和工作安排,确定代表大会的召开频次,一般可以每年召开一次或者根据需要进行特别召开。

2. 召开时间和地点:提前确定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并向全体代表发出召集通知。

3. 会议议程:根据代表大会的职责和目标,制定会议的议程,确保能够全面、系统地讨论相关议题。

4. 会议组织:确定代表大会的主持人、秘书、记录员等职责,并组织好会场布置、设备准备等工作。

三、代表大会决策制度:1. 决策程序:代表大会的决策可以采用多数票决、少数服从多数、无记名投票或者有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2. 决策公示:代表大会的决策结果需要及时公示,便于全体代表和相关人员知晓。

3. 决策执行:代表大会的决策需要有相关人员负责执行,并及时跟进和反馈执行情况。

四、代表大会工作监督制度:1. 监督方式:代表大会的工作可以由相关委员会负责监督,也可以由全体代表参与监督,确保代表大会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代表大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只是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的一个简单范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2)一、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通过学校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五篇)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五篇)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____八项规定,彻底整治“庸懒散”现象,强化广大教职工的会议纪律意识,打造文明有序的开会秩序,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

特做规定如下:1.接到开会通知的人员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如因通知未及时传达造成参会人员缺席或迟到,将追究传达人员的责任。

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如果不能出席会议,需向会议负责人请假。

2.按时到会,照要求的位置就坐。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注:迟到、早退均指在____分钟以内,超过____分钟视为旷会。

3.开会时需将手机关机或打静音。

4、会议正式开始后,严禁中途离会,如有特殊情况和负责人请假后方可离会并及时返回,无故离会视为旷会。

5.开会过程中,不说话,不交头接耳,认真记好会议记录。

6.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人及时报送纪律、考勤情况到政教处备案。

7.会议负责人下达通知时须告知参会人员会议大至需要的时间,以便参会人员提前调整课程。

8.会议考勤、纪律情况记入年终考核。

备注。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二)辛集镇齐庄小学____年____月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____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为加强教代会职能,体现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把提案表分发给教职员工,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提案。

在教代会前一个星期把提案汇总、分类。

3、要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大会,体现教职员工主人翁的地位。

4、每次教代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确立中心议题,对中心议题广泛听取意见。

5、教代会中的提案,学校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中公布,对暂不能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向教职工说明实际情况。

6、教代会的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三)是学校为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教职工参与决策与管理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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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
会制度(3)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57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制度(3) School Teachers' Staff Representative Conferenc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制度(三)
(已经在教代会上通过)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办好社会主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特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的基本制度。

第二条:教代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关系,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职权。

第三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学校内部结构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三、审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以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犯有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第五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指挥权威;校长应尊重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执行教代会决议和决定,落实教代会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教代会的代表,以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
选举产生并组成代表组。

教职工代表与教职工比例一般为一比四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

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

选举时,将名额分到有关选区,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代会代表还应该考虑民主党派人士。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代表调离学校时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

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停止。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根据需要,教代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教职工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校决策和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有权评议学校的工作和行政领导人员,有权对学校各部门工作和负责人提出批评建议。

四、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有权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因参加教代会通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六、教职工代表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有权向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改革。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决议。

四、按时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教代会闭幕期间,学校采用教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的形式,代表教代会对学校的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产生的程序是: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学校党支部进行审核,然后交学校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教代会通过的法规,都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

无记名投票的结果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教代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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