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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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1 《卫生法》根据这部法律,血液和血液制品属于医疗卫生部门的特殊药品,需要严格管理和监督。

血站和输血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血液采集、储存、配型、筛选、加工、检查和发布血液制品的活动。

1.2 《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药品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临床输血安全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和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血液采集、检测、储存、配型、输送和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和质量。

规定了血液供应单位和临床使用单位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1.3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临床输血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了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和使用的具体要求,包括血液供应单位和临床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血液采集人员的资质要求、临床输血操作规范等。

2. 血液管理规范和标准2.1 《血液和血液制品管理规范》这份规范由国家药监局和中国红十字会共同制定,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采集、检测、储存、配型、输送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证输血安全和质量。

2.2 《临床血液制品使用管理规范》该规范规定了临床血液制品的使用原则、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使用前的血样检测要求、使用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指导医务人员正确、安全地使用血液制品。

2.3 《无菌技术操作规范》这份规范由国家药监局制定,主要规定了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采集、检测、储存、离心、分装和输送等过程中的无菌技术操作要求,以确保输血过程中的无菌和安全。

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3.1 《输血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输血管理制度,并明确血液采集、检测、储存、配型、输送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操作流程,确保输血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3.2 《输血设备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输血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选型、采购、验收、维护和报废等内容,以确保输血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3.3 《血液质量管理制度》这个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血液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血液和血液制品的质量控制、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血液质量风险评估和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输血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血液管理办法规定范文

血液管理办法规定范文

血液管理办法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血液管理,保障血液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血液采集、献血、储藏、检验、分析、输血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血液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血液管理工作。

第四条血液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安全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献血活动,提高全社会献血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第二章血液采集和献血第六条血液采集和献血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无偿献血者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献血:(一)有艾滋病、传染性肝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忌献血的传染病的;(二)有严重的疾病、手术后未恢复、刚刚生完孩子,哺乳期或孕期的;(三)有进行器官移植、血液净化、放射治疗等禁忌献血的医疗史的;(四)有药物依赖、酗酒、吸毒、有性活动方面的禁止献血的;(五)有精神病、残疾及其他不适宜献血的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和献血机构应当对献血者的人身安全进行保障。

第九条采集血液的器械和设备应当符合质量标准,并且在每次使用前应当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第十条献血者应当依法享有免费体检的权益,献血机构应当保护献血者的隐私权。

第三章血液储藏和运输第十一条血液储藏和运输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血液储藏应当根据血型、血红蛋白、血小板等指标进行分类、储存和保管。

第十三条血液储藏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器械和环境,保证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对于血液存量低于一定数量的储藏场所,应当及时向上级血液管理机构报告并补充储藏。

第十五条血液运输应当采取适当的运输工具和保温措施,确保血液的安全和正常温度。

第四章血液检验和分析第十六条血液检验和分析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血液检验应当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设备和试剂,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血液检验应当对血液的血型、血红蛋白、白细胞等指标进行检测。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一.法律法规1.1 血液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血液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血液采集、储存、检验、分割、以及输血等活动。

该法案对血液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资质要求、血液采集和储存的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2 医院管理规定根据《医院管理规定》,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血液管理制度,确保血液采集、储存、检验和输血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此外,医院还应设立血液管理部门,负责血液的输血配型、交叉配血等工作。

1.3 传染病预防控制法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法》,血液管理机构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确保输血过程中不传播疾病。

该法规还对传染病的报告、隔离、消毒以及相关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规范及指南2.1 血液采集和储存规范- 采集方法:采用无菌技术进行血液采集,确保采血针头不污染,避免交叉感染。

- 血液储存条件:血液应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保存,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血液质量的影响。

- 血液标识:采用标准化的血液标识,确保输血时不会发生输错血型的情况。

2.2 输血相关操作规范-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交叉配血、验证输血记录、检查血袋标识等工作,确保输血前的准备工作符合标准要求。

- 输血操作流程:包括输血前的预检、插管、输血速度的调整、输血过程中的监测等环节,确保输血过程安全有序。

- 输血后的处理:输血结束后,对输血管路进行拔管处理,观察受血者的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变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附件:本文档涉及血液管理相关的附件资料,请在需要时参阅。

法律名词及注释:- 输血:将血液或血液成分通过静脉输入给患者的治疗方法。

- 血液管理机构:指专门从事血液采集、储存、检验、分割和输血等活动的机构,如血液中心、血库等。

- 交叉配血:将供血者的血液和受血者的血液进行混合,观察是否出现凝集和溶血反应,以确定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是否匹配。

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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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检验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 制度。
*废弃物的管理
– 《消毒管理办法 》
•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 到无菌。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 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 用品必须达到消毒。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 用后必须及时销毁处理,并记录备案。
• 2003年10月15日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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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 对血液检验人员的规定要求
– 《血站管理办法》
• 血站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岗位执业资格的规定,并接受血液安全和业务岗位培 训与考核,领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75学时的岗位继续教育。
–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广州血液中心 江朝富
概况
WHO向全球提出安全输血三大战略 • 一是动员、组织志愿的固定的无偿献血
者队伍;
• 二是加强采供血机构的建设管理;
• 三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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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卫生部努力推进三大战略实施
• 颁发了一系列的法律、法令、法规、条例; • 组织了多期贯彻WHO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QMP项目; • 提出从“血管”到“血管”的质量管理理念; • 各省相继加大了采供血质量体系的建立。
• 血液检测技术人员应具备医学检验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高、中、初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检验技术人员比例要与血液检测业务相适应。具备检验 技术人员资格者方可从事血液检测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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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 血液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岗位考核, 经血站法定代表人核准后方可上岗。

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血液安全是现代医疗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乎患者生命健康与医疗质量。

为了保障血液安全,建立和执行一套完善的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实施原则和具体措施,旨在提高血液采供、储存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与安全性。

二、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血液是医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质,而安全血液的供应对医疗体系的可持续运作至关重要。

建立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血液采供、分析、贮存、输血及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规范、合规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液传播病原体的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三、实施原则1.法律法规依据:制度应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法》等,以确保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2.科学性和先进性:制度应根据国内外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确保制度内容科学、指导性强,并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

3.全面性和系统性:制度应涵盖血液采供、储存、运输、检验、分析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框架。

4.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制度应设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血液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不断进行持续改进,降低风险。

四、具体措施1.血液采供环节a) 采供人员的资质要求:确保采供人员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通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采供工作。

b) 采供设施与设备的规范:确保采供设施与设备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c) 采供工艺和操作规范:建立严格的采供工艺和操作规范,包括采血前的检查、采血的方法与量、采血器具的消毒与包装等方面的规定。

2.血液储存与运输环节a) 储存设施和货位的规范:确保血液储存设施符合卫生要求,货位配备合适的储存容器,防止血液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

b) 运输工艺和条件的规范:建立科学的运输温度、湿度和时间要求,保障血液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1. 背景介绍血液检验是一种常见的医学检测方法,它通过分析血液中的成分和指标来评估人体健康状况。

由于血液检验涉及到人体生理信息和医疗隐私等敏感问题,因此,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血液检验的实施和管理。

2. 国际相关法律法规2.1 世界卫生组织(WHO)相关法规世界卫生组织是全球公共卫生事务的组织,其制定的法规和指南对血液检验具有指导作用。

例如,WHO发布了《世界卫生组织标准诊断试剂品目与供应所需诊断试剂目录》等文件,规定了血液检验试剂的标准和供应要求。

2.2 欧洲相关法律法规欧洲国家在血液检验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欧洲联盟的《医疗器械法规》(Medical Device Regulation, MDR)。

该法规对血液检验设备的注册、市场准入、质量控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2.3 美国相关法律法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监管医疗器械和试剂的销售和使用,对血液检验也有相应的法规。

例如,FDA发布了《医疗器械分类法规》(Medical Device Classification Regulations),将不同类型的血液检验设备进行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3.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3.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血液检验设备的注册、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该条例明确了血液检验设备的管理责任主体和监管机构,要求设备生产者和经销商必须依法注册和备案。

3.2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和管理。

血液检验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对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有具体规定。

3.3 《临床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临床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对临床检验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血液管理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血液管理是指对血液的采集、制备、储存、运输、供应、使用和废弃等全过程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在我国,血液管理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描述2018年,某市发生一起血液污染事件。

某医院在为患者进行输血治疗时,发现输血用的血液制品中含有病毒,导致患者感染了病毒。

经调查,该血液制品来源于某血液中心,血液中心在采集血液时,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导致血液被污染。

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暴露出我国血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血液中心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血液采集。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血液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血液采集、检验、制备、储存、运输、供应、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然而,该血液中心在采集血液时,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操作,导致血液被污染。

(2)医疗机构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血液使用。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血液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然而,该医院在为患者进行输血治疗时,未对血液制品进行严格检验,导致患者感染病毒。

2. 案件处理(1)血液中心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血液中心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血液采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血液中心责任人因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机构被责令改正。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血液使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

该医院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患者获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血液制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患者损害的,血液制品生产者、血液制品经营者和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6.07•【文号】卫生部令第85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规范临床用血》

❖ 医疗机构应当在临时采集血液后10日内将情况报告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第二十八条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 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 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 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病历保存。
.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 184号
第三十一条
❖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 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
❖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 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 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第二十二条
❖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 ❖ 三级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开展自体
输血技术,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合理用 血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 医疗机构应当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提 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第四十条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临床
第四十一条
❖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于1999年1月5日 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第二十七条
❖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应急用血工作预案。为保证应急用血, 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血液制品相关法规

血液制品相关法规
血液制品相关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公众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通常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和发布。

以下是部分国家血液制品相关法规:
1.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血液制品的定义、分类、监管范围、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生产过程的监督、原料血浆的采集和检测、产品的检验和审批、销售和使用等环节。

2.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该要求规定了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维护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3. 《血液制品安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血液制品的安全指标和检测方法,包括微生物学指标、化学指标、物理学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4.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管理要求,包括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5. 《血液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许可管理要求,包括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法规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规范
血液制品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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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QMP
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血型(ABO血型、 Rh血型)血比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乙肝病毒表面抗原 (HBsAg)、艾滋病病毒抗体、丙肝抗 体、梅毒试验、疟疾高发区检测疟原虫。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血站管理办法 ➢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999年1月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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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血液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8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991年12月6日起实施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
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 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 传染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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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MP
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违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血液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广州血液中心 江朝富
概况
WHO向全球提出安全输血三大战略
一是动员、组织志愿的固定的无偿献血 者队伍;
二是加强采供血机构的建设管理;
三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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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卫生部努力推进三大战略实施
颁发了一系列的法律、法令、法规、条例; 组织了多期贯彻WHO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
➢2000年12月4日卫生部修订印发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2006年5月12日颁布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技术评审标准
➢2006年5月12日颁布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3年10月15日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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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法规主Biblioteka 内容对血液检验人员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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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血液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岗位考核, 经血站法定代表人核准后方可上岗。
➢血液检测人员经过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血液检测人员应接受血液检测岗位职责相关文件
的培训和实践技能的培训,并且经过评估表明能 够胜任血液检测工作。 ➢血液检验人员应结合工作实践接受相关签名的工 作程序以及签名的法律责任的培训,并经过评估 表明合格,才能允许在工作文件或记录上签名。
AQMP
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 制度。
*废弃物的管理
《消毒管理办法 》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 到无菌。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 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 用品必须达到消毒。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 用后必须及时销毁处理,并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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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对血液检验过程的法律规定
*检验项目
《献血法》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 检测不合格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血站基本标准 》
➢质量控制,第四款全血及成分血质量标准包括: 血型、HBsAg、HCV-Ab、HIV- Ab、梅毒螺 旋体血清学试验、ALT、细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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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 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 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 少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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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1988年1月14日起实施
消毒管理办法 ➢1992年8月3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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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血液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000年6月1日卫医发[2000]184号
血站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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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 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 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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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对检验结果的报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发现 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 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 构报告疫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岗位执业资格的规定,并接受 血液安全和业务岗位培训与考核,领取岗位培训合格 证书后方可上岗。
➢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75学时的岗位 继续教育。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血液检测技术人员应具备医学检验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检验技术 人员比例要与血液检测业务相适应。具备检验技术人 员资格者方可从事血液检测的技术工作。
QMP项目; 提出从“血管”到“血管”的质量管理理念; 各省相继加大了采供血质量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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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血液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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