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田力普、甘绍宁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田力普、甘绍宁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0.11.19•【文号】•【施行日期】2010.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田力普、甘绍宁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2010年11月12日,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在天津市召开,田力普局长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的重要讲话,甘绍宁副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
现将这两个讲话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田力普(2010年11月12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本系统执法工作,动员部署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提出加强本系统执法工作的新举措。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情况,并着重谈三点意见。
一、全系统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近年来,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央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安排,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法协作,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工作,持续深化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优势进一步发挥一年来,我局根据中央新部署,结合形势新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局执法工作的政策引导、统筹安排和指导督查工作,印发了《2010年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工作安排》、《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统一部署本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结合当前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指导推进地方局执法工作,地方局根据部署,及时安排有关执法工作,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工作一盘棋局面进一步巩固。
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第三章保护第四章服务与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三条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滥用知识产权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同级知识产权部门承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长效的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版权部门依法负责著作权促进和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部门依法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促进和保护工作。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知识产权报》征订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1]183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知识产权报》征订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1]1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87fda6b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3e.png)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知识产权报》征订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知识产权报》征订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1〕183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中国知识产权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内唯一专门进行知识产权舆论宣传的报纸,是知识产权新闻宣传的主渠道。
近年来,该报在服务企业和地方知识经济发展中不断推出新的举措,报刊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功能不断拓展,越来越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
随着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新闻宣传工作更加重要,《中国知识产权报》的作用更加显现。
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报》的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通知(中知报发字〔2011〕3号)要求,为扩大《中国知识产权报》发行量,进一步发挥其功能和影响力,现将我省《中国知识产权报》征订目标(见附件)分解给你们。
务请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报》的征订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挖掘潜力,积极宣传,特别是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市、县和园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要加大《中国知识产权报》的征订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力争我省《中国知识产权报》的征订工作在今年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今年,省局将对省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单位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先进单位(两者重复的算一家),以及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每个单位赠送1份报纸,请各省辖市按附件2格式将辖区内上述单位的赠报名单、地址,于12月6日前反馈省局,同时动员以上单位再自行征订一份《中国知识产权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开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评价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知发[2013]13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发布日期】2013.09.26【实施日期】2013.09.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3〕136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文广新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评价的通知》(国知发协字〔2013〕57号)有关精神,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决定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评价工作(下简称阶段总结评价工作)。
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阶段总结评价工作方式此次阶段总结评价工作分两个层次进行。
一是省级层面:分别进行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
单项评价是指专利、商标、版权三个系统分别进行专项评价,综合评价是对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全面总结。
二是省辖市层面:参照省级评价方式进行。
二、阶段总结评价工作重点(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总体情况。
总结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现状及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情况,包括战略组织实施情况、地方法规规章建设情况、创新型工作开展情况、战略实施配套保障支撑情况等,并梳理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工作方向。
(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
对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设定的阶段性目标,按照省相关指标,采集定量或定性数据,判断战略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重点工作、专项任务、战略措施等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判断战略实施的绩效,查找评价战略实施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探索改进举措。
(三)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总结评价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以及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08•【字号】苏政办发[2004]100号•【施行日期】200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0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八日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省政府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要求,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行为为重点,强化服务为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及影响较大的市、县为重点地区,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以下主要目标: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0.10.26•【文号】国知发办字[2010]126号•【施行日期】2010.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0]126号2010年10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我局决定制定并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0-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
现将业已制定完毕的《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中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任务和措施,现将具体实施意见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战略实施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颁布与实施是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的一件大事。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战略实施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好战略的实施工作,并充分运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部、部部会商制度等协调机制,加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的协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战略目标和任务。
二、明确战略实施的责任分工要进一步对《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将每一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重点部署,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本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本地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的提升,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战略推进计划)工作的开展,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省财政设立了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遵循“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根据全省战略推进计划实施情况,按年度编制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实行集中申报,集中评审和统一立项。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各市、县可根据各地情况设立本地区专项资金。
第五条战略推进计划旨在引导和推动我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理念,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中,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二章申报条件、使用范围和标准第六条项目申报条件战略推进计划面向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二)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谋求企业经营发展的主动意识;(三)企业能够为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物质保障;(四)企业能够通过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对全省企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5•【字号】苏政发[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五日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同时,还存在知识产权发展质量不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不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3.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于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和人才优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树立法治江苏和诚信江苏良好形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4.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快建立要素齐全、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加快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苏政办发[2010]71号•【施行日期】201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年行动计划为深入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进知识产权创造1. 继续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导向,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
(省知识产权局)2.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比2009年分别增长20%和25%,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增长20%和25%。
(省知识产权局)3.新增注册商标1.8万件以上;国际商标注册数比2009年增长30%;新增“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及地理标志5-8件;新增驰名商标25件、省著名商标200件,驰名商标总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新确认省、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40个,其中省级10个。
(省工商局)4. 积极组织软件企业开展“双软”认定,强化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工作,“双软”认定数比2009年增长15%,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数增长15%。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5. 引导推动大规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第三代移动通信、计算机提升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5.10.21•【文号】国知发管字〔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5〕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现制定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实施。
《方案》是指导各省(区、市)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工作指引,也是指导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区、市,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指南。
《方案》从远期的目标,初步提出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远景规划;从近期的重点,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今后,我局还将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工作指导。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年10月21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主线,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重点,着力提升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推动形成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相匹配、与地方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战略格局,努力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之路,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知发[2012]15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2.10.15
【实施日期】2012.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准备工
作的通知
(苏知发〔2012〕153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两年期届满,将进入验收阶段。
为了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任务书》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提供的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利用情况、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情况、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典型案例以及主要做法和经验等);
4.主导产品行业专利状态与预警分析报告;
5.三年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6.项目资金决算表及相应的审计报告;
7.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二)项目实施情况的PPT汇报稿(时长不超30分钟)。
三、验收时间和方式
拟定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期间进行验收,由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到企业进行现场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将需要提交的验收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和电子件各一份及项目实施情况的PPT汇报稿电子件一份,于11月20日前递交我局。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本地区项目承担单验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项目验收工作如期进行。
附件:1.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2010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3.2010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10月15日
附件1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