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业务管理办法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生意贷”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生意贷"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行(部):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私营业主的特色金融服务,打造我行“生意贷”品牌形象,深入推进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发展,根据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人经营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和《招商银行零售银行部回复通知书》特制定《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生意贷”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总行对于个人经营贷款创新运营模式的理念,结合浙江当地市场实际制定。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重点鼓励各行积极营销500万元(含)额度以内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基准利率上浮20%。
二、在营销渠道方面,为提高运营效率,鼓励各经办行通过渗透具有“浙商”特色的专业市场、商会组织、行业协会、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等,结合我行特有的“周转易”、“随借随还”等创新功能产品,以达到批量营销、标准化操作的效果.三、分行各级经办机构应在“生意贷”品牌概念下积极推动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发展。
本办法自2010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分行反馈.附件: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生意贷”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行个贷多元化进程、优化个人信贷业务结构,以及推动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总行《招商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规范》、《招商银行杭州分行“浙江商人生意通”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个人经营贷款是指我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中短期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分行辖内各经办机构开展个人经营贷款业务。
“生意贷”的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市场通”个人经营性贷款产品。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有关规定的香港居民.第五条借款人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根据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
第九条个人贷款利率应当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由借贷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第十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警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风险

警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风险当今,许多城市人都有或多或少的房贷,高额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经济压力。
一般情况下,人们贷款购房后,房子就成为了一项固定资产,房贷在若干年内清偿,这种方式使得房子和房贷都成了“死”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商业银行推出了一种新型的理财工具--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
该业务的模式是:人们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房产价值一定比例的贷款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个人可以提取资金进行消费和投资,贷款人只要在首次办理按揭的时候审批一次,即可获得循环授信额度。
深圳发展银行于2005年5月份推出该业务。
贷款人在首次办理按揭时审批一次,即可获得循环授信额度,额度最高达房产价值8成,可以在房产抵押期限内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最长贷款期限30年内。
民生银行在2005年9月底也推出了该业务,授信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招商银行在该业务基础上,还推出了“随借随还”业务,客户可以再办理一个关联活期,将闲置资金存入该账户,并设定账户金额大于多少后开始用于还贷,银行每天自动扣除这部分资金还房贷。
一、各家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这项业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规避国家政策约束,变相扩大贷款规模,增加盈利。
从去年第一季度开始,我国经济增长迅速,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猛,房地产价格持续上升,银行新增贷款规模庞大是主要特点。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收紧宏观经济政策,从土地供给,银行贷款等方面进行调控。
这些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仍来自于存贷款利率差。
因此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自身盈利动机的矛盾调整中,各家商业银行寻求可以规避政策约束的渠道,继续发放贷款。
第二,通过扩大贷款规模达到降低不良贷款率的目的。
现在我国主要的商业银行都已公开上市,在符合《巴塞尔协议》中有关不良贷款率的相关规定外,这些上市商业银行还要接受国际范围内广大投资者的考核。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不良贷款率是市场衡量其风险和收益的重要指标。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满足个人贷款市场需求,本着“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已颁布的各类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有关制度文件,结合我行相关制度规范,制定本综合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是指我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具体包括汽车、留学、助学、耐用消费品等一切具有合理用途,并能由借款人提供真实消费证明的消费品或服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所属分(支)机构经办的除个人按揭住房贷款业务之外的所有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
各经办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需参照已下发的文件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经办行、借款人、保证人及抵押物/质押物原则上均应在同一行政区域内。
本办法所称保险人、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均指我行认可的指定单位。
第五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以及贷款安全性、流通性、效益性的原则。
严格执行各类个人消费类贷款产品的准入标准,强化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用途管理,禁止贷款资金进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
第二章借款条件、用途及授信管理方式第六条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0周岁(含)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二)具有各经办行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并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三)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整体信用状况和资产实力较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愿意并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采取保证担保的,其保证人应为我行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五)具备明确的消费意向,并已签署正式购销合同或协议;(六)在我行开立借记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同意授权经办行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七)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显示近一年内贷款或贷记卡逾期持续天数超过90天(含),或累计逾期次数超过6次(含)- 2 -的,各经办行不得发放任何个人消费类贷款;如有其他不良记录,视具体情况严格审批;(八)对满足条件的客户可发放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具体根据我行相关产品规定执行;(九)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商银行零售贷款外包催收管理实施细则V1.

附件招商银行零售贷款外包催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强大、反应迅速的零售贷款催收管理体系,提高我行零售贷款外包催收管理水平,规我行零售贷款外包催收工作,根据《招商银行零售贷款催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外包催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外包催收是指我行将符合规定条件的零售逾期贷款委托给我行认可的外包催收机构,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催收,并根据实际收回金额由我行按一定比例支付费用的催收方式。
第三条我行外包催收采取非诉讼方式,逾期贷款诉讼前和诉讼完毕且执行终止(或执行中止)后的催收均可采用此类非诉讼催收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外包催收机构”,是指根据法定程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合法个人逾期贷款提醒催告通知服务等相关经营围的、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并与本行建立个人逾期贷款提醒催告通知服务委托代理关系的公司及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办法对外包催收的职责分工、机构管理、外包流程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在制度上进行规定,分行须严格遵照本办法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分行应尽量引入三家以上的催收机构进行合作,外包催收机构根据我行授权进行催收,我行原则上不允许外包催收机构将外包催收案件转委托给第三方处理。
外包催收采取根据实际催收效果计付外包费用的风险代理方式进行,我行按实际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其支付费用,未实际收回的外包催收案件我行不支付费用。
第六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包催收案件,原则上分行应要求外包催收机构针对全部贷款本息进行催收。
(一)“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连续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案件委托时,借款人逾期超过180天的,应要求全额结清贷款;(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连续或累计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案件委托时,借款人逾期超过90天的,应要求全额结清贷款。
(三)“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况。
第七条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零售逾期贷款,分行原则上可外包催收。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个人信贷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个贷系统”)的管理,实现系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个贷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辖内所有使用个贷系统的总行部室及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三条总行个人业务部为个贷系统的应用主管部室,负责个贷系统总体框架设计和运营维护;负责解答系统功能方面的咨询;负责全行个贷产品增加、变更和删除的审批及产品层级结构的确定,并根据业务需求变更相关系统参数设置。
第四条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个贷系统账务核算的设置。
第五条总行信息技术部为个贷系统的技术主管部室,负责对个贷系统运行环境、硬件配置和通讯网络的开发、维修、维护及数据库备份工作;负责会计科目参数变动相关的数据移植、批量销户、程序更新换版等技术工作;负责在技术可实现的情况下,根据业务部门需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
第六条总行相关部室及各分支机构为个贷系统的使用部门,负责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个贷系统的功能需求;负责相关功能模块测试、后续跟踪、优化需求的提出。
第七条个贷系统中的各类业务本着“谁发起谁负责”的原则,由总行各相关部室负具体实施责任。
第三章系统开发及维护第八条开发和维护,是指个贷系统的开发、维护、优化及有关数据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一)“开发”是指根据经营机构的要求,经系统应用主管部室同意,开发新的应用系统;(二)“维护”是指根据经营机构的要求,经系统应用主管部室同意,对已经投入运行的应用系统进行功能扩充、调整、完善,以及参数调整和数据维护等工作。
第九条由经营机构或总行相关部室提出系统开发申请,明确需求,经系统应用主管部室与总行相关部室会签后,提交至总行信息技术部实施。
第十条由经营机构或总行相关部室提出系统维护申请,明确需求,经系统应用主管部室与总行相关部室会签后,提交至总行信息技术部实施。
第十一条个贷系统开发及维护的工作流程按照《关于印发<银行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9]353号)实施。
如何快速地从银行获得贷款

如何快速地从银行获得贷款每个人都难免遇到手头临时吃紧的时候。
向亲朋好友开口吧,多少有些难为情,而且次数不宜太过频繁,所以大家首先考虑的还是向银行求助。
去银行融资,其实有许多渠道。
不过,由于银行在审批时总是会有很多条件,在操作流程上耗时也较长,实在不太适合“江湖救急”。
有什么办法,能够比较快速地从银行获得贷款?小编在这儿给您支支招。
第一招:一次授信,循环借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入相对比较稳定,如果你属于这类人群,也能很快捷地从银行获得贷款。
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有一款“长江循环贷款”业务,就是为这类人群量身定制的,它目前能够提供信用、质押、担保等3种贷款方式。
截至目前,已申请到贷款的客户,大部分都是采取的信用模式。
重庆银行成都分行相关人士称,这种贷款的期限为1~3年不等,而客户一般能够获得的贷款额最高为50万元,“如果是黄金客户,借款额最高可达到100万元。
”据说,申请该贷款的手续非常简便,只要借款人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借款用途说明等有效证件和文件,在审批合格后,24小时内就可获得贷款。
同时,在额度的有效期内,客户一旦归还了贷款,授信额度又会恢复,实现了循环使用的目的。
对于该银行的这种循环贷款,主要是用在购置消费品、休闲旅游、健康医疗等临时性的资金短缺方面。
由于它比较灵活,所以银行在执行利率时肯定会根据客户自身条件的不同,实行不同程度的上浮。
第二招:无需担保,最高贷10万如今,很多银行贷款,都需要借款人提供足额、不贬值的担保物。
我们了解到,只要你的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没有任何担保,也能轻轻松松地从银行贷款。
浙商银行目前就有一款自助贷业务,只要借款人的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收入不低于1000元,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职业和收入证明,就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在审批时,不会看是否有担保物,而只要是看借款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参照这一点,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
由于是短期性的融资,因此这类贷款的最长期限为90天,客户通过营业柜台、网上银行、ATM机等渠道,都能从银行获取贷款,相应借款利率低于同期的信用卡透支利率。
招商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

招商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产品指引项目限制性条件或信贷政策申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授权书和股东会决议予以证明)。
经营实体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注册地在大成都范围内(绵阳、乐山、泸州地区客户亦可受理);注册期满2年或能证明申请人在该行业有成功经营2年以上经验。
授信期限最长3年。
授信额度1、按户授信,是指,在总授信500万元以内,需核查夫妻双方在招行的总授信情况,且只能以一人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在总授信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需核查夫妻、父母、子女在招行的总授信情况,且只能以一人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
2、加成担保模式:最高1000万元;3、纯担保模式:最高300万元。
担保方式1、加成模式:客户提供抵押物,抵押给银行,抵押物包括住宅、商铺、厂房、办公楼,主要接受2000年以后成都市主城区和一圈层郊县物业。
可加成至评估价值的100%(商业物业为净值价值,即扣除处置税费)。
2、纯担保模式:由担保公司担保,客户不向银行提供抵押物。
保证金1、加成模式:5%2、纯担保模式:20%利率定价有抵押物的情况纯担保情况额度费利率额度费利率2% 上浮40% 2% 上浮45% 1% 上浮50% 1% 上浮55%0 上浮60% 0 上浮65%还款方式2年期以下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亦可按月等额还款。
3年期客户只能按月等额还款。
放款模式1、周转易:客户在招行开通网上银行,预先设定交易对手账户(只能为对公账户),随借随还,不受额度限制。
贷款可先放到客户个人账户,也可自动跳转到客户企业在招行开立的对公账户,再对外支付。
2、发放到客户在招行开立的对公账户,再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对外支付。
3、直接受托支付给交易对手。
调查重点客户经营场所、抵押物中的商业房需实地调查。
资料清单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财力证明抵押物产权证、国土证(商品房可不提供)、评估报告经营实体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贷款卡、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近一年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近3个月对公账户银行流水、前一年度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季度报表、近期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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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业务管理办法附件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动我行个人资产业务的发展~增强我行个人资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总行依托个人资产系统研发了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功能~并根据其特点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支机构开展“随借随还”业务。
“随借随还”适用于在我行办理了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的客户申请使用。
第三条“随借随还”是指我行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的客户在与我行签署相关协议后~可以通过我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借款或还款业务的功能~具体包括自助借款、自助提前还款和自动提前还款三项功能。
其中选择开通自动提前还款功能、设臵自动提前还款专户后~存入该账户的人民币活期存款每天由系统自动扣划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第四条自助借款功能是针对住房循环授信额度开通的功能~自助提前还款和自动提前还款功能是针对授信项下贷款开通的功能。
第二章申请对象和条件第五条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一,在我行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的住房循环授信业务~且授信额度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各分行应谨慎选择客户类型~对于小自营业主等从事不稳定职业、较易出现经济纠纷~导致抵押房产被查封的客户~应审慎办理~即使开通自助借款功能~也应对自助借款额度比例进行严格控制。
,三,在我行个人资产系统当前无拖欠~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当前无拖欠~近6个月没有出现超过15天以上的拖欠记录~没有出现超过30天的拖欠记录。
如因其他非个人信用原因造成拖欠的~应提供书面证明。
第六条经办行应与申请人约定~开通住房循环授信业务的“随借随还”功能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撤销以我行为抵押权人的最高额抵押,如确需撤销抵押登记~应提前1个月通知我行~并应向我行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分行自行确定。
第三章业务基本规定第七条贷款币种仅限人民币。
第八条借款和还款金额,一,自助借款金额1.自助借款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如需突破~应报总行批准。
2.自助借款最高比例:自助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授信额度~即2自助借款最高额度与授信额度的比例不超过100,。
该比例在个人资产系统中以客户为单位设臵~各行应根据客户职业及收入稳定性、资信情况、对客户的了解程度等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核定:,1,对职业、收入稳定~过往信用记录良好的客户~可以根据客户的情况给予较高的自助借款额度比例,2,对私营业主等收入稳定性较差~易产生经济纠纷~或过往,信用记录不理想的客户~应从严控制自助借款额度的比例。
各分行应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对客户自助借款最高比例的核定流程~并确定审核人。
3.自助借款可用额度,授信额度×自助借款最高比例~该额度与分行统一设定的自助借款最高额度采取孰低原则。
,二,自助提前还款和自动提前还款金额系统对单次还款最低、最高金额、还款后账户最低余额等均采取参数控制的形式~这些参数以分行为单位进行设臵。
如需调整~应向总行提出机房维护申请。
,三,自动提前还款扣款频率为每天自动发起扣款一次。
第九条自助借款的期限最短1个月,含,~最长5年且不得超过授信额度的到期日。
第十条贷款利率及调整方式,一,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利率标准,含浮动,执行。
系统中利率浮动比例可以以分行为单位根据自助贷款的不同期限分别设臵~调整利率浮动比例需向总行提出机房维护申请。
,二,利率调整方式:期限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为“固定”~期限1年以上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为“固定日调整”。
第十一条自助借款可以用于个人消费、个人经营等用途~但必3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借款人通过自助渠道办理借款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用途~系统根据客户选择的贷款用途将贷款计入相应授信业务品种。
目前系统对于授信业务的品种划分为授信贷款,购房,、授信贷款,购车,、授信贷款,其他消费,和授信贷款,经营用途,。
第十二条自助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或到期还本按月付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不能采取到期还本按月付息的还款方式。
第十三条贷款账户的有关规定,一,“随借随还”的放款账户和还款账户均须为借款人本人名下的“一卡通”或存折。
,二,自助借款的放款账户和自助提前还款账户使用的是贷款的第一扣款账户, ,三,开通自动提前还款功能须由客户另行指定一个储蓄账户作为自动提前还款专户,第二扣款账户,~系统每天正常批量扣款后检查该账户活期余额~达到设臵条件的~系统自动扣款用于提前还款。
自动提前还款专户也作为该笔贷款正常还款的备用账户~即第二扣款账户~在月供扣款或到期还款时~如第一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系统自动从该账户扣款还贷。
第四章功能申请审批流程第十四条客户持本人身份证明到贷款经办网点或上级经办行提出“随借随还”功能开通或关闭申请~填写《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功能申请审批书》,见附1,~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填写自4助借款与授信额度的比例~但该比例以我行审批为准。
第十五条资料审查和协议签署,一,审查客户提交的身份证明真实有效~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二,审查申请人是否为我行住房循环授信业务客户~授信额度状态是否正常等, ,三,审查申请客户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四,申请审批书内容填写完整、正确~符合我行要求。
申请自助借款功能的~应上报分行指定审核人员对自助借款比例进行核定,,五,请客户面签《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协议书》,见附2,。
第十六条功能开通/关闭,一,经办人员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填写《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功能申请审批书》的“授信协议编号”~该编号为《招商银行个人循环授信协议》编号~审核无误后按照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二,需关闭自助借款功能的客户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前往经办行或上级经办行办理。
,三,个人住房循环授信项下的贷款结清~该笔贷款的自助提前还款/自动提前还款功能即自动终止,在贷款结清之前~客户如需关闭自助提前还款/自动提前还款功能~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前往经办行柜台办理。
经办人员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客户申请开通自助、自动提前还款功能时~经办人员需要根据客户的申请~对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采取保持月供还是保持贷款期限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选择。
5第十八条对于客户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的贷款~系统自动开通该笔贷款的自助提前还款功能~自助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将保持月供不变、期限缩短。
第五章借款和还款第十九条自助借款,一,客户开通自助借款功能后~可以通过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电话银行“快易理财”自助申请借款~贷款实时到账。
,二,客户使用电话银行等自助设备时~按相关信息提示输入查询密码以及取款密码等信息即可完成借款或还款手续。
,三,客户通过自助渠道自助申请的借款发放至授信额度的第一扣款账户。
第二十条自助提前还款,一,客户开通自助提前还款功能后~可以通过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电话银行“快易理财”自助偿还贷款~实时偿还贷款本息额。
,二,贷款的正常还款日、结息日或到期日不能自助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自动提前还款,一,客户开通自动提前还款功能、设臵自动提前还款专户后~存入该账户的人民币活期存款每天可以自动用于提前还款。
,二,授信额度项下有多笔贷款的~按照业务编号的先后顺序还款~即先偿还放款日期早的贷款。
第二十二条授信额度在系统中有未执行的额度重大变更时不能自助借款,贷款在系统中有未执行的业务重大事项变更的~不能通过自助渠道提前还款。
6第二十三条客户在我行有逾期贷款时~必须偿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方可通过自助渠道借款或提前偿还正常贷款本金。
自动提前还款专户的资金也将首先用于偿还逾期贷款。
第二十四条处于固定利率期间的贷款不能开通自助或自动还款功能~已经开通自助提前还款或自动提前还款功能的业务~需要关闭该功能方可申请固定利率。
第二十五条客户须开通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电话银行“快易理财”功能后方可通过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或电话银行办理“随借随还”相关业务。
第六章贷款管理第二十六条客户申请贷后变更应到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
自动提前还款专户仅能变更为本人名下的“一卡通”或存折~不能变更为第三方账户。
第二十七条按照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无法覆盖抵押物被查封或保全以后新发生的债权~在住房循环授信业务中~如果我行不能及时获得抵押房产被查封的信息~查封后发放的贷款可能出现抵押权落空的风险。
为防范出现此类风险~各行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一,有条件的分行应定期到抵押登记部门查册~或通过相关网络等渠道及时了解抵押房产当前状况。
原则上分行应安排专人每半年对开办自助借款业务客户的抵押物状况集中进行查询。
,二,尽可能与当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沟通~一旦出现以我行为抵押权人的房产被查封的情况时能够及时通知我行~以便我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债权。
如发现抵押房产被查封或保全等异常情况~经7办行必须立刻对授信额度做暂停或失效处理~关闭自助借款功能。
,三,各分行还可以与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合作~由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对客户在抵押房产被查封后仍发生的借款给我行带来的风险损失进行保险或担保。
第二十八条质量记录的保管《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功能申请审批书》、《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协议书》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作为个人贷款二级资料~与《招商银行个人循环授信协议》合并保管。
第二十九条自助渠道发放、收回的贷款通过个人资产报表系统进行统计。
第三十条同一个客户有多笔贷款逾期的~应统一进行催收~具体催收策略按照我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总行零售银行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招商银行个人银行业务服务规范》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1.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功能申请审批书2.招商银行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协议书8附1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功能申请审批书授信协议编号: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证件类别: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助借款功能: ,开通 ,关闭申请自助借款功能的授信额度编号:自助借款额度占授信额度的比例 ,,该比例以我行核定为准, ,自助提前还款功能:,开通 ,关闭申请自助提前还款功能的贷款业务编号: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正常还款时:,保持月供~期限缩短 ,保持期限~减少月供 ,自动提前还款功能:,开通 ,关闭申请自动提前还款功能的贷款业务编号:贷款余额: 万元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正常还款时: ,保持月供~期限缩短 ,保持期限~减少月供自动提前还款专户,第二扣款账户,:本人确认以上资料准确无误~并已仔细阅读了关于“随借随还”功能的有关资料~清楚相关权利义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