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关于朱维佳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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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5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5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清单,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3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市长责任清单蔡丽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1.全面负责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市政府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主持1次市政府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为领导干部讲授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履行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负责落实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听取市政府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召开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突出问题。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淮政发[2011]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淮政发[2011]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
正文:
----------------------------------------------------------------------------------------------------------------------------------------------------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政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上下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开放型经济实现了新的跨越。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淮安海关等20个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单位、徐生春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度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单位(20个)
淮安海关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软建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台办市外侨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淮安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贸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中心支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先进个人(30名)
徐生春杨霞金涛韩江徐洪云姜杰范晓明王保山翁永辉傅宁张齐全杨雅香刘昊月籍荣生文志田刘锦培张玉祥邓渝江王建国陆卫宁张建华仲晓兰张其龙周鑫王立健花群庄德军朱健全李洁祁安
——结束——。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药品安全委员
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8.09
•【字号】淮政办发[2011]113号
•【施行日期】2011.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

(淮政办发〔2011〕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安市药品安全委员会。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陆长苏副市长
副主任:单国富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景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金德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爱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田卫东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史卫东市商务局副局长
蒋艺萍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继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初晓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延国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韩永华淮安工商局副局长
苏简政市物价局副局长
左长方淮安邮政局副局长
丁宪增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葛于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葛于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淮政办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1〕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淮安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淮安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复审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今年我市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首次复审。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迎接复审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一领导、分条作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抓好“三项整治”,扎实推进“八项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以优美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突出抓好三项专项整治1.“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加大小饭店、小饮食、小食品店卫生管理力度,重点加强车站码头、市场内外、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周边“五小”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守法经营、安全卫生责任意识,提升卫生水平。

对无证经营和流动摊点要坚决取缔。

2.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上下水、公共厕所、病媒生物防制、垃圾箱等卫生设施建设,对卫生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全的要尽快列入添加和改造计划,做到早开工、早见效。

对市区存在的个别地方设置临时菜场、路边摊点,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确保不影响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淮政发[2010]45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淮政发[2010]45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
正文:
----------------------------------------------------------------------------------------------------------------------------------------------------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政发[201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农机化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金湖县人民政府等4个先进集体和杨明等20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为全市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度淮安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个)
金湖县人民政府楚州区人民政府盱眙县人民政府淮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20名)
杨明周宗彬孙暐余章德司明宝杨伟曹军朱延春钟强杨芝淦孙国业罗来波赵步松梁加祥崔万宽万士俊张柏生王玉祥王教利尹殿高
——结束——。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二五”规划优秀项目和编制工作先进个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二五”规划优秀项目和编制工作先进个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二五”规划优秀项目和编制工
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淮政发[2011]148号
【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29
【实施日期】2011.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二五”规划优秀项目和编制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政发〔2011〕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12月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圆满完成了各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14个“十二五”规划优秀项目、孟东波等31名“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项目承担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8•【字号】淮政办发[2013]74号•【施行日期】2013.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的通报(淮政办发〔2013〕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时搜集、报送大量高质量的信息,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年度信息工作情况,决定对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6个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朱立军等39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关于油价上涨对淮安市农业生产影响的调查”等17篇优秀政务信息(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要向先进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质量,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8日附件: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名单一、先进单位(26个)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清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物价局综合处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调研处市商务局综合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处市财政局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淮安工商局办公室市地税局办公室市水利局办公室市国税局办公室市农机局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市农委宣传处市科技局办公室淮安质监局办公室市规划局办公室市司法局办公室二、先进个人(39名)朱立军李涛张仲华董守汉邵正满陈泽勇戴向淮张培栋沈雷朱玉石徐小文张建华刘安顺罗时江白凤贺高凯荣冲山程亮马腾郑瑞周珺牛海军王冰研陈玮张朋徐晶晶田彤王晓婧唐小青葛锐朱小柱武尧天徐海清沈超汪凯王峰余章德唐广刘国昌三、优秀政务信息(17篇)1.关于油价上涨对淮安市农业生产影响的调查(国办专报采用,国务院领导批示)(市物价局、市农机局、市发改委报送)2.近期淮安市饲料价格情况调查(国办专报采用,国务院领导批示)(市物价局报送)3.淮安市调查反映过半小微企业对2012年发展充满信心(国办专报采用)(市政府办公室、市物价局报送)4.淮安市2012年以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国办专报采用)(市物价局、市统计局报送)5.淮安市调查显示外资企业经营形势总体趋好(国办专报采用)(市统计局报送)6.淮安市调查反映部分农民工返乡但未现返乡潮(国办专报采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报送)7.淮安市反映因担心明年生猪价格走低养殖场和养殖户提前淘汰能繁母猪(国办专报采用)(市物价局报送)8.各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及用工总体良好(国办采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统计局报送)9.劳动节假期淮安市区商品房销售情况(国办采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10.淮安市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国办采用)(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报送)11.淮安市关于国家节能家电补贴政策拉动家电消费情况的调查(国办采用)(市物价局、市商务局报送)12.淮安市日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国办采用)(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淮安工商局报送)13.淮安市光伏企业生产情况调查(国办采用)(市发改委报送)14.金湖县戴楼镇楼庄村积极落实李省长驻村住户调研时指示情况(省办专报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政府办公室、金湖县政府报送)15.淮安市积极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筹备工作(省办专报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政府办公室报送)16.淮安市新材料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调查(省办专报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统计局、市地税局、盱眙县政府报送)17.淮安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99.4%(省办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地税局、市科技局报送)。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9•【字号】淮政办发[2011]86号•【施行日期】2011.06.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淮政办发〔201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陈洪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戚寿余副市长成员:赵权市政府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周茂萱市纪委副书记、软建办主任金德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薛兵市法院副院长杨洪英市检察院纪检组长童玉祥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王连权市监察局副局长郭士贵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重大项目办副主任田卫东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史卫东市商务局副局长何春阳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初敏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家敏市财政局副局长徐天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熊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刘长顺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刘正柱市农委副主任柏志宏市国税局副局长史以兵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蒋长林淮安工商局副局长王淮淮安质监局副局长葛于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朱超市法制办副主任陈暄市物价局副局长赵林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陆安庆淮安银监局纪委书记朱华淮安海关副关长杨建洪市科技局副局长周平峰市民政局纪检组长汪耀洲市环保局纪检组长戴建平淮安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张亚刚市文广局纪委书记李焕光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陈海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史展市水利局副局长刘新华市规划局总规划师鲁一伟市旅游局副局长周剑章市国资委副主任朱新淮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史建岚市审计局纪检组长袁家驭市招管办副主任李长远市民防局纪检组长张宣市安监局副局长仓义佳市消防支队政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田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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