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作风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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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作风建设制度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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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作风建设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作风建设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校园作风建设要坚持全员参与、全面推进、全面管理的原则,涉及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涵盖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学生活动等各个方面。

第四条校园作风建设要注重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校园风气的持续改善和提高。

二、主要内容第二章校风建设第五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理念,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六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七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第八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行为和创新精神。

第九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第三章教风建设第十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要注重课堂教学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第十二条教师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学风建设第十四条学生要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第十五条学生要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六条学生要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第五章管理服务作风建设第十七条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十八条加强教职工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小学四风建设规章制度

小学四风建设规章制度

小学四风建设规章制度一、背景及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与目标(一)端正思想风气1. 牢固树立立德树人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时代新人。

3.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明教育教学纪律,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现象。

(二)严肃工作作风1.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规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加强教师业务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3. 强化学校管理,落实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优化校园风气1. 营造文明、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品质。

2. 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四)纯正人际关系1. 弘扬团结协作精神,加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2. 关爱学生,尊重家长,积极主动地做好沟通与合作工作。

3. 严禁师生不正当交往,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

三、措施与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四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四风建设工作。

(二)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挥家长、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四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

(四)严肃问责对违反四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总结与展望通过加强小学四风建设,我们希望营造出一种风清气正、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在这个良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为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代接班人贡献力量。

学校作风建设常态落实制度

学校作风建设常态落实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本制度,旨在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2. 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3.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制度内容1. 组织领导(1)成立学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作风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协调解决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 职责分工(1)校长负责学校作风建设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作风建设任务。

(2)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3.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

(2)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鼓励教师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

(3)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4. 管理制度建设(1)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加强校务公开,确保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师生监督。

(3)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5. 教育教学质量提升(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考核评价(1)建立健全学校作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作风建设纳入绩效考核。

(2)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对在作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制度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

2. 内容:(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形象;(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工作部署;(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加强学生管理,维护学生权益;(5)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6)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现象。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全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工作。

2. 委员会职责:(1)制定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3)受理师生员工的纪律作风投诉,进行调查处理;(4)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师生员工进行教育、处理;(5)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3.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监督管理的实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纪律作风意识。

2. 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对违反纪律作风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

4. 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师生员工,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师生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师生员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职务(职称)等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学校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全体师生员工应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学校纪律作风,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纪律作风管理制度

学校纪律作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纪律作风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二)严明纪律,强化执行;(三)公平公正,奖惩分明;(四)以人为本,关爱学生。

第二章教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第四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五条教职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第六条教职工应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备课,上好每一节课。

第七条教职工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第九条教职工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章学生纪律作风建设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二条学生应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公物。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

第十五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宿舍秩序。

第十六条学生应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第十七条学生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活动。

第四章纪律作风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学校设立纪律作风检查小组,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纪律作风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纪律作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教职工和学生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纪律作风检查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风学校制度

四风学校制度

一、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四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教风建设(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思想素质,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严格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杜绝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行为。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 学风建设(1)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严格学生纪律,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综合素质。

(4)加强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校风建设(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师生环保意识。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4. 作风建设(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三、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四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四风”建设工作。

2. 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3. 加强对“四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四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四风”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内容为了建设和谐、文明、健康的学校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整体素质,我校特制定了以下学校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包括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

第二条学校作风建设的宗旨是弘扬优良传统,倡导正气道德,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作风建设的原则是民主、科学、公平、公正,奉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教育理念。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四条学生应该自觉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勤奋上进。

第五条学生应该爱护校园环境,保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涂鸦、乱贴乱扔。

第六条学生应该保持国旗、校旗肃立,举止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参与赌博、吸烟等不良行为。

第七条学生应该热爱劳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教师职责规范第八条教师应该恪尽职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榜样。

第九条教师应该注重教书育人,努力提高专业水平,丰富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条教师应该严守教学纪律,做到及时备课、认真批改作业,不得违规补课、提前结束上课等行为。

第四章管理服务规范第十一条行政人员应该秉公办事,做到公正廉洁,不得擅用权力,不得违规收受财物。

第十二条后勤人员应该尽职尽责,确保校园安全,保障学生生活,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领导应该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加强内部管理,推动学校发展。

第五章鼓励与惩处第十四条学校将建立奖惩体系,鼓励表现优秀的师生员工,给予表扬、奖励,树立典范。

第十五条学校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员工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处分,严格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作风建设规章制度不同于课程教学计划,属于学校管理范围,由学校领导牵头负责。

第十八条学校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应当定期检查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确保实施效果。

学校干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学校干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学校干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各级干部,包括校领导班子成员、科研院所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等各级干部。

第三条学校干部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学校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服务全校师生,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搞特殊化,不得违纪违法。

第五条学校干部应具备高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工作作风、亲和的人际关系。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六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平公正、擅长从严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根据岗位要求保证择优录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搞权力寻租、走后门。

第八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实行岗位竞争,选拔适应岗位要求、胜任、负责的人才。

第九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加强政治考核,确保干部综合素质过硬,热爱学校事业,对学生负责。

第十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实施综合考核评价,不应一刀切,要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第三章干部廉洁自律第十一条学校干部应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亲属的礼金、礼品等。

第十三条学校干部应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

第十四条学校干部应自觉抵制腐败思想,警钟长鸣,避免受到不良风气的侵蚀,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

第十五条学校干部应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自身的自我约束和教育。

第四章干部作风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干部应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做到事事认真、处处用心。

第十七条学校干部应积极主动为学校事业贡献力量,树立服务意识,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十八条学校干部应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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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作风建设制度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学校作风建设制度,欢迎阅读。

学校作风建设制度干部作风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一、机关工作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党组的集体领导。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单位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分管和业务工作。

4、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基层或村组,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帮助解决。

5、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进行任何娱乐活动,包括上网打游戏。

二、干部学习制度1、单位每月必须安排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科级干部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深入到镇村、街居和企事业单位调研不少于6次,完成1篇有质量的调查报告,解决1-2个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2、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和理论学习。

3、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讨论,踊跃发言,献计献策。

4、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学,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5、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缺席。

三、机关值班制度1、乡镇机关、县直单位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

2、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3、县直机关晚间实行值班电话转移值班,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

4、乡镇机关晚间必须保证有人住值班室,并确保有半数以上机关干部住机关。

5、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6、做好来客来访接待工作。

7、处置、平息各类突发事件。

四、首问责任制度1、基层干部或群众到机关办事、咨询问到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工作。

3、基层干部或群众所办或咨询的事,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能办的应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

4、基层干部或群众所办或咨询的事,属自己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帮助找到具体经办人员。

具体经办人员不在家的,做好解释工作。

五、干部出差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能出差,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2、单位主职领导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须经书记、县长同意,方能出差。

3、单位副职以下负责干部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同意,方能出差,4、单位负责干部因开会需要出差的,必须持开会通知到主要领导开具派差单后,方能出差。

5、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或开会需要出差的,必须主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意,方能出差6、所有因工作或开会需要出差的,必须持派差单或会议通知到单位值班室办理登记。

六、机关作息制度1、除国家法定假日外,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随意离岗。

2、上班时间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性活动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机关文明规范、运转有序。

3、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签到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和缺席。

4、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需要出外协调工作或下基层村组的,必须向值班领导报告去向。

5、晚上娱乐春、秋、冬季不得晚于11点,夏季不得晚于12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七、干部请假、休假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因事须请假的,必须持书面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交值班领导后,方能有效;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2、单位主职领导因事请假,必须经书记、县长同意,方能有效。

3、单位党政负责干部因事请假,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同意,方能有效,4、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3天以内必须主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意,3天以上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同意,方能有效5、所有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年休假,由单位统一做好休假计划,按工作年限要求,由单位一把手批准,方能休假。

6、非工作需要不休假的单位不能发放补助,单位不能擅自延长干部年休时间,多休天数在次休假天数中扣除。

八、来信来访接待制度1、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人员接待时态度必须和蔼、热情。

2、对来信来访提出来的问题,按照政策规定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须请示的,必须限定时间回复请示结果;违背政策规定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接待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上推下卸。

4、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时必须作好登记工作。

九、干部参加会议制度1、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2、不得随意派员顶工开会。

3、确有特殊原因不有到会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凡无故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发生一次,点名批评;发生两次通报批评;发生三次必须作出书面检查并采取组织措施。

十、作风建设抽查制度1、不定时抽查到岗情况。

每周周一上午8:00和周五下午5:40,作风建设督查组,不定时到到各单位进行巡回督查,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和上班秩序情况、离岗干部的去向情况。

2、不定期检查娱乐场所。

查看是否有公职人员上班时进出娱乐场所和打牌赌博情况。

3、值班情况抽查检查。

不定时抽查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对连续三次擅离职守的值班人员,采取纪律和组织措施处理,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实际责任情况,给予一定的连带处理。

因值班人中离岗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突击抽查乡镇机关干部住机关情况。

采取派人下乡镇抽查,干部固定电话报告抽查。

学校作风建设制度一、例会制度1、提请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例会,研究部署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重要事项。

2、提请每个月作风建设办、问责办、环境优化办、行政效能办联席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交流各办牵头活动开展情况。

3、组织每周一上午,召开作风建设办公室工作例会,总结汇报上周工作,提出后段本周工作安排意见。

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1、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规定。

2、鼓励工作人员,自觉开展个性化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集中组织业务学习,通报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半天。

4、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抽查工作人员学习笔记,交流学习体会。

三、作息制度1、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原单位做好业务交接工作,实行脱产办公。

2、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上班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

4、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场所会友。

5、严禁在办公场所打牌、看电视、玩电子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办公室值班制度1、办公室每天必须安排一名同志值班。

2、值班人员值班时,当天上午提前半个小时到岗,下午迟走半个小时下班。

3、彻底搞好内部清洁卫生,认真接听电话,做好电话记录。

4、安排紧急任务,接待来客来访。

5、防火防盗,确保办公室安全。

五、请假制度1、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2、各工作组组长请假,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综合协调组组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由办公室副主任批准。

请假3天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结束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销假。

六、文件管理制度1、以县委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的,经办公室主任审签后,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签发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由办公室主任签发,统一由综合协调组登记编号。

3、文件、材料一律在统一指定地点印制。

4、按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

5、不得议论和透露“干部作风建设中不对外公布的情况6、上级有关文件、7、综合协调组做好办公室文件、资料的归档查阅等工作。

七、事务制度1、办公室设置和分工。

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查检查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情况综合,事务协调,汇报总结,文件收发。

宣传报道组负责2、会务保障。

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承办办公室和协办办公室,作风建设办综合协调组负责与相关办公室协调;以作风建设办名义召开的会议,由综合协调组负责材料;宣传报道组负责通知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布置会场。

督查检查组负责签到,材料印刷发放,会风督查。

3、后勤保障。

办公用品购置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安排。

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或住宿的,经办公室副主任同意后,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安排。

4、重大事项报告。

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把握不准、难以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先向办公室副主任报告。

特别紧急的问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八、首问责任制度1、所有人员对前来办事、咨询、联系工作(包括来电)的同志,均负有首问责任。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细心询问,听明来意,做好记录。

3、对方提出的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能立即解决或答复的,应按工作程序办理和答复;4、遇到重要事项或自己把握不准、难以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副主任和主任汇报请示。

5、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说明情况,并及时移交相关组或人员,帮助解决和答复。

6、节假日值班顶岗人员要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学校作风建设制度1、结对帮扶、挂钩联系制度。

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定向帮扶一户困难群众,每人挂钩一个工作联系点,联点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将与科级干部实绩考核挂钩。

2、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

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将买卖住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在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安排工作和工作调动情况在事前15日向县廉政办报告,事后及时反馈情况。

3、干部监督进社区制度。

实行科级干部立功受奖、提拔晋升征询群众意见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家庭和睦、邻里相处、婚丧嫁娶等生活作风情况的监督,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作风纳入廉政监督范围。

4、勤政廉政巡查制度。

组织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和规定、年度目标承诺完成情况、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等进行巡查。

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报”等行为,采取效能告诫、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辞职、免职、辞退、解聘、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处置,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

5、干部作风评议制度。

每半年开展一次“千人评议机关”活动,对机关服务企业、为民办实事、干部形象等内容进行测评和评议。

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列后两位,且满意率都低于70%的,调整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

6、单位“一把手”抓作风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地、本部门干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凡是对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抓得不力、管得不严,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经常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和单位,一律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7、“季度述职、实绩听证”制度。

每季度抽选部分单位“一把手”进行一次公开述职,县四大班子等县级领导、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了解“一把手”工作实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8、“一次布置,二次问责”制度。

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一次性布置,任务完成期满,严格检查工作绩效,对完成任务质量差的,追究其责任,以此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9、“跟踪问效、明查暗访”制度。

深入乡镇和部门走访干部群众,对“不和谐班子”,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对个别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0、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严格责任追究。

11、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重大决策前后、干部人事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采取以电视、网络、12、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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