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档案管理制度准则
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地产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工程全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坏、伪造、篡改档案。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的真实面貌。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便于档案的查询、利用和交流。
5. 保密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鉴定、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
5.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培训、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六条各级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3.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规范进行整理。
2. 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3. 档案整理应便于查询、利用和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选择适宜的档案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环节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
2.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安全保密,确保完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4. 方便利用,服务发展: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定期检查、评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3. 协助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检查、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公司内部文件、会议记录、合同、协议、图纸、照片、声像资料等。
2. 项目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环节形成的各类资料。
3.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档案归档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档案卷内文件材料要按照顺序排列,编制目录。
3. 档案卷宗要整齐、牢固,封面、脊背等标识清晰。
4. 档案归档后,要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某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
2. 完整性: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不得遗漏或损毁。
3. 安全性: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档案资料丢失、泄密或损坏。
4. 有效性:提高档案资料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决策、管理和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5. 信息化:逐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 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培训和交流活动。
5. 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公司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包括:1.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决议等。
2. 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等。
3. 人力资源、财务、合同、合同履行、招标投标、审计等资料。
4. 公司对外交流、合作、法律诉讼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5.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档案资料收集要求:1. 收集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3.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注明来源、时间、作者等信息。
第九条档案资料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 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 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档案。
2.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公司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3. 稳定性原则: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4. 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查询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我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3. 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4. 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维护;5. 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子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2. 参与档案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3. 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重要档案;2.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档案,防止档案丢失;3. 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不得伪造、篡改档案。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2. 立卷归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立卷,按照档案类型、保管期限等进行归档;3. 编号标识:为每份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1. 归档范围: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归档范围进行归档;2. 归档时间: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归档时间进行归档;3. 归档质量:确保归档档案的质量,不得有破损、污损等情况。
房地产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房地产办公室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房地产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无缺失、损坏。
2.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丢失、泄密、损坏。
3.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为公司决策和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 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房地产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房地产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3. 负责档案资料的检索、借阅、利用、保密等工作;4. 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安全;5. 负责档案资料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6. 参与公司房地产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公司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过程中的文件、图纸、照片等资料;2. 房地产项目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3. 房地产项目财务、税务、法律、审计等相关资料;4. 房地产项目宣传、营销、客户服务等相关资料;5. 其他与公司房地产项目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2. 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无遗漏、破损;3. 档案资料整理后,应及时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火、防盗;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编号管理;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资料借阅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填写借阅单;2.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资料,按时归还;3. 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4.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项目及个人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全面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4.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各类档案资料。
4. 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5.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销毁。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公司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文件。
2. 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合同、协议、设计文件、施工图、验收报告等。
3. 财务、人事、行政等部门的各类文件。
4. 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及时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 严格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方便查询和管理。
3. 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 档案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编制目录。
3. 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验收。
4. 档案管理部门将归档的档案资料入库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防止档案损坏。
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地产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工程项目档案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完整无缺,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四)对项目部及相关部门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一)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四)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工程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工程档案收集(一)工程项目立项后,项目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二)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变更记录、验收报告等。
第八条工程档案整理(一)项目部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规范。
(二)整理后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编制目录、索引。
第九条工程档案归档(一)项目部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房地产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项目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资料、合同文件、财务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第三条房地产项目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归档及时原则;(三)真实、准确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房地产项目部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审批、招标、合同签订等前期文件;(二)设计、施工、监理等阶段文件;(三)验收、移交、保修等后期文件;(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做到:(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分类整理;(三)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分类;(二)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形成时间等;(三)对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耐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七条房地产项目部应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档案保管应做到:(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第九条档案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二)查阅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三)档案使用后,应立即归还档案管理人员。
第四章档案移交与销毁第十条房地产项目部档案在项目结束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单位进行移交。
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二)销毁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批准;(三)销毁档案时,应由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档案被彻底销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
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
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
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
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
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
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 汇报性文书资料。
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
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 声像制品资料。
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 题赠性资料。
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 技术性资料。
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 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
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 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 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
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
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
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
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
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
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
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
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
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
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
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
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 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文件资料管理流程图
受控文件清单
归档案卷目录卷宗号:目录号:部门:
档案内容登记表
类号
(机密)文件保管备查簿
类别:No.
阅档催还单
同志:
您所调阅的下列档案还期已逾,为方便他人使用和管理,请依档案调阅规则于
月日前送还。
档案室
年月日
档案调阅单
室备查。
企业档案管理编号方案
欢迎下载阅读!。